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是有關教育方面的法令、條例、規則、規章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也是對人們的教育行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總和。教育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它是由國家政權機關制訂,以國家暴力機器為後盾而實施的,對人們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起著保護和規範的作用。

概述

教育法規是有關教育方面的法令,條例,規則,規章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也是對人們的教育行為具有

法律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總和。他是由國家政權機關制訂,以國家暴力機器為後盾而實施的,它對人們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起著保護和規範的作用。

我國目前執行與暫行的教育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教師資格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幼稚園管理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中國小校電化教育規程》《中國小德育工作規程》
《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工作規程》《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成人高等學校設定的暫行規定》
《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高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暫行)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社會力量辦學教學管理暫行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國語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管理辦法》《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中國小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特性

內容具有多層次性、廣泛性、調整對象的多樣性、法律後果的特殊性。

另解

教育法規作為一門課程,是我國各級師範院校,師範類考生的必修課程之一。《教育法規》與《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史》、《德育》一起被視為師範生最重要的四門基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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