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變異指標

標誌變異指標

標誌變異指標又被稱為標誌變動度,標誌變異指標是反映總體各單位標誌值變動程度或差異程度,度量統計分布集中趨勢的綜合指標。標誌變異指標的作用是衡量平均指標代表性的尺度和研究現象的穩定性和均衡性。標誌變異指標說明的是變數的集中趨勢。

基本信息

變異指標

標誌變動度標誌變異指標
變異指標又稱變動度,是反映總體單位標誌值差異程度的綜合指標,表明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離散程度和離中趨勢。 測量標誌變異的主要指標有極差平均差方差標準差和標誌變動係數等。

極差

又稱為全距,是總體單位中變數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一般用R表示。

平均差

平均差是總體各單位的標誌值與其平均數的離差絕對值的算術平均數。它能反映總體各單位標誌值的變動程度。其計算有兩種形式,簡單平均差和加權平均差。

標準差

標準差是總體各單位標誌值與平均數離差平方的算術平均數的平方根。它是最常用、最重要的標誌變異指標,是反映標誌變動度最合理的指標。

離散係數

離散係數是指全距、平均差和標準差與其算術平均數的比值,分別稱為極差係數、平均差係數和標準差係數,其中標準差係數是套用最廣的一種。

統計指標

統計指標是指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徵的概念.它包括三個構成要素:指標名稱,計量單位,計算方法.這是統計理論與統計設計上所使用的統計指標涵義。

統計指標是反映總體現象特徵的概念和具體數值.按照這種理解,統計指標除了包括上述三個構成要素外,還包括時間限制,空間限制,指標數值。

體系

統計指標體系是指用來刻畫於描述總體基本狀況和各個變數分布特徵的綜合數量。例如,全國人口總體的基本狀況和性別分布特徵可用總人口數,男性人口數,女性人口數,男女性別比例,男性人口比重,女性人口比重等指標來描述。

分類

不同的統計指標所反映的內容不同,根據其內容的不同統計指標可分為基礎指標和特徵指標。基礎指標是反映總體基本狀況的指標,由總量指標和相對指標構成。

特徵指標是反映數據取值分布特徵的指標,由三部分組成:一是反映數據取值分布集中趨勢的平均指標;二是反映數據分布離散程度的變異指標;三是反映數據分布形狀的偏態和峰度係數。

統計指標和標誌的區別表現為:

首先,指標和標誌的概念明顯不同,標誌是說明單位屬性的,一般不具有綜合的特徵。指標是說明總體的綜合數量特徵的。具有綜合的性質。

其次,統計指標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它們都是可以用數量來表示的。標誌分為數量標誌和品質標誌,它們不是都可以用數量來表示,品質標誌只能用文字表示。

統計指標和標誌的聯繫表現為:

統計指標數值是由各單位的標誌值匯總或計算得來的。數量標誌可以綜合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品質標誌只有對它的標誌表現所對應的單位加以總計才能形成統計指標。總體單位的某一標誌往往是總體某一統計指標的名稱。指標值往往由數量標誌值匯總而來;在一定條件下,數量標誌和指標存在著變換關係。

隨研究目的不同,指標與標誌之間可以互相轉化。二者體現這樣的關係:指標在標誌的基礎上形成,指標又是確定標誌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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