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地理先兆法則
正文
根據一地植物群落的分布依賴於地形的規律,預測其鄰近地區植被性質、組成和分布範圍的法則。20世紀40年代由蘇聯植物地理學家B.B.阿廖欣提出。又稱植物地理預測法則。植物的生長主要決定於水熱條件的結合,而地形起伏對水熱條件的重新分配有很大影響,從而在許多情況下表現出植物群落的分布對地形的依賴規律。
植物地理先兆法則說明,植物和植物群落的分布除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外,還受所在地的坡向和坡度等的影響。在北半球的中高緯度地區,北方的喜濕潤植物或其群落,在其分布區的南界分布在北坡和乾溝的底部;而南方植物或其群落移向北方時,則出現在受熱較多的南坡(見圖)。
植物地理先兆法則這種規律有一定的實踐意義,在進行地植物學研究時,可以利用先兆法則推斷南方或北方尚未研究地方的植被性質,以及可能的組成和分布範圍,或者當它們的植被已被破壞時,推斷以前可能存在的植被的性質。不過,這種規律在複雜的山地,往往為局部特殊的生境條件所打破,因而表現得不太明顯。在劃分一個地區的地植物學區劃或植物地理區劃時,必須考慮植物地理先兆法則,因為只有在正確區分地帶性群落和先兆(超地帶性)群落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確定區域界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