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規劃

村鎮規劃

村鎮規劃是指農村集鎮和村莊的建設規劃。在中國,一般是根據縣的農業區劃、縣域規劃,按照村鎮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等狀況,對規劃期內的各項建設(包括住宅、公共建築、生產性建築以及給水排水、道路、綠化、電信等)進行全面布置。

簡介

農村集鎮和村莊的建設規劃。在中國,一般是根據縣的農業區劃、縣域規劃,按照村鎮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等狀況,對規劃期內的各項建設(包括住宅、公共建築、生產性建築以及給水排水、道路、綠化、電信等)進行全面布置。1979年以來,由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鄉鎮建設發展較快。從1982年起,全國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了村鎮規劃工作,到1986年末,全國村鎮的初步規劃已完成74%。

根據中國農村的特點,村鎮規劃和建設的基本原則是:①合理使用建設用地,嚴格控制占用耕地。中國全國平均每個農業人口僅有耕地二畝(約0.13公頃),低於大多數國家的水平。因此,在村鎮規劃中,一般都嚴格控制農民的住宅基地和鄉鎮企業的用地標準;在人口密集的村鎮提倡建樓房。②多方集資,配套建設,逐步完善各項公共設施。村鎮中的住宅由居民自建,集體協助;文化教育公用設施,一般由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籌集資金,按照統一規劃,配套建設。③在規劃建設中考慮村鎮與周圍地區的聯繫。例如,隨著農村商品生產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脫離種植業,從事鄉鎮工業商業服務業,在集鎮規劃中必須作出安排;村鎮的許多公共設施,則要考慮為周圍農業地區服務。④村鎮的規劃建設要體現鄉土風格和特色。例如,建築物的色彩、造型、體量、尺度應與農村的自然風貌相統一;對有價值的古建築和風景名勝要妥善保護,新的建築要同原有建築協調。

村鎮建設規劃的具體內容,因村鎮的性質、規模而異。一般情況下,村莊的建設規劃,主要是安排農民的宅基地和少量公共建築。中心村的建設規劃,除布置建築物外,還要安排必要的生活服務設施和簡易的公用工程設施(見圖)。集鎮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其規劃內容基本上與小城市相似,但要較多地考慮為附近農業地區服務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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