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鍾岳

李鍾岳(1855—1907),字崧生,又字申甫,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清末官吏。因奉命查處“秋瑾”案多有憐憫之心,被卸去官職。後因秋瑾之死深感內疚而懸樑自盡。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鍾岳(1855-1907.10.29),字崧生,又字申甫,浙江省山陰縣知縣,安丘縣輝渠鄉謀家河村人。他出身於書香世家。1889年中舉人,1898年中進士。1905年2月赴浙江省署理江山縣令。到任後觀察民情,認為應以啟動民群理智為先,於是捐俸興辦學校,倡導百姓讀書。兩年間,縣內學校林立,文教昌明,人才輩出,深得百姓擁戴

1907年2月,他調任山陰縣知縣。他立志廉潔愛民,平素對秋瑾的學問和文章尤為稱讚,常持其“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句教育子女。是年7月6日,革命黨人徐錫麟在安徽起義未成,山陰縣大通學堂革命黨人秋瑾等亦因此暴露。紹興知府貴福命令派兵進行大逮捕。他得悉後面見貴福,陳述該校並無越軌行為,不可以武力摧殘,驚動地方,容暗中調查,是否確實,再定辦法。貴福不允。他得知次日即行動手,連夜派人通知秋瑾速離學堂。7月13日,他受命領兵前往大通學堂時,恐開槍傷人,自己坐轎走在前面,致軍士只得向天射擊。他又密令縣衙差役捕男釋女。秋瑾被捕後,他抱定救護秋瑾的決心,14日查抄秋家時,他問明一小樓系秋瑾所居,便不讓人檢查;進行審訊時,他破例在縣衙花廳為秋瑾設座問案,不動刑具,略加審訊後,便授以紙筆,秋瑾寫下了為後世傳誦的“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貴福探知李鍾岳問案情狀,認定他有意為秋瑾開脫,袒護革命黨人,不等他回復便急電浙江巡府,取得殺害秋瑾的命令,遂召他至府衙,示以巡撫手諭。他爭辯曰:“供證兩無,安能殺人?”貴福變色曰:“此系撫憲之命,孰敢不遵”。並命鍾岳於7月15日晨監斬秋瑾。李鍾岳無奈,忍痛執行。

秋瑾就義後3天,他被罷官,移居杭州。訊息一傳開,紳民紛紛到縣衙慰問。離任赴杭州之日,傾城士紳送至城外,有三五老者竟送至距城三十里之柯亭,猶不忍離別。他慨嘆曰:“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自此他在杭州寓所心中抑鬱,經常獨自詠念“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實由我而死”,甚為自疚。曾對人說:“革命說興,其迎而與合者,大抵皆優秀分子,縱罹法網,猶將宥之於世,至若讞獄不具,本無死法,扼於權要,未由平反,人雖諒我,其如良心責備何!”痛憤之餘,漸萌以身殉道之念。是年10月29日,乘家人不備之際,自縊於寓所。中華民國成立後,建“鑑湖秋俠祠”,祠中特為他立一牌位,以示崇尚其功德。

從政軼事

李鍾岳出身貧寒,自幼苦讀,18歲中秀才,之後他一邊教書一邊自學。他39歲時赴濟南應試考中舉人,後因無錢回家而留在省城以教私塾謀生。他43歲時,舉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進士,列第18名,從此入仕為官。他的第一個職務是衢州府江山縣知縣。江山縣為浙閩要衝,自海道通後,外國教士在當地多橫肆不法,一些不肖之徒也乘機入教為“教民”,狐假虎威,攪擾百姓。前任數官怕惹是非,對教會中人一味偏袒,眾百姓深受其害。李鍾岳耿介正直,蒞任後凡教民與平民之訟,均按律而斷。一次要懲處一教民,外國教士聞訊前去說情,李不聽,杖責了這個教民,頓令教士教民驚愕不已,此後稍斂劣跡。更值得稱道的是,他雖以科第出身,卻不囿於舊制,毅然廢除了江山縣的“涵養書院”,在其址興建“江山中學堂”,聘請懂“新學”的江山人毛雲鵬為督理。開辦之初經費不足,他捐俸銀相助。原來書院中的幾個人一看失去了寄生之所,對他恨之入骨,遂定了一毒計:偷偷在毛雲鵬懸掛於中學堂內的慈禧像上題了《西廂記》中的“我見了也銷魂”一句,欲以“大逆”罪上告毛雲鵬,株連李鍾岳。為此一時間江山士子人心惶惶,李鍾岳親臨中學堂凜然地說:“興學之事,有益於民,我廢書院辦學堂義不容辭,有人以此種伎倆誣人,致戳無辜,我必查清。”最終費盡周折查出了陰謀者,學堂照辦不誤。

1907年正月李鍾岳調任浙江紹興府山陰縣知縣,在他的任期內發生了一件近代史上的大事——秋瑾被害。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五月二十六日,革命黨人徐錫麟在安慶刺殺了安徽巡撫恩銘,清廷大為震駭。紹興知府貴福與恩銘是遠親,他深知秋瑾與徐錫麟既是同鄉又是“革命同志”,他怕落得個恩銘的下場,於六月四日以劣紳告密為由將秋瑾逮捕,然後交李鍾岳審訊。李鍾岳對貴福僅憑一張告密紙就治人入罪的做法頗為不滿,但因為官卑職小,他不能違抗。在審問秋瑾時他不加刑訊,並提供紙筆讓秋瑾自供,秋瑾就寫下了有名的七個字:“秋風秋雨愁煞人”。李鍾岳將此呈貴福,貴福以李鍾岳不肯用嚴刑,所以秋瑾沒有交代同黨為由,斥責李鍾岳審訊不力。兩天后,秋瑾被問斬。就義前秋瑾向李鍾岳提出臨刑不得脫衣、首級不得示眾的請求,李鍾岳均予以應允。當天上午,貴福又命令李鍾岳去查抄秋家,看看是否有軍火藏匿。李鍾岳到秋家後態度溫和,屢囑秋家之人不必驚慌,每至一室僅粗粗一查而已,並親鎖房門。最令人感動的是,當他得知東僻院的小樓是秋瑾臥室後,故意避開不查,隨即回衙。當時秋瑾家中還藏有兩支蓮蓬式手槍和子彈若干,一旦被查出秋家老小將無活口,因此可以說是李鍾岳救了秋瑾一家。

秋瑾女士死後僅三日,李鍾岳即被撤銷官職。貴福因探悉李鍾岳對秋謹有“殺你非我本意”一語,大怒,當即電請浙撫,立予撤任。李鍾岳離任之日,紹興紳民數百人,乘船數十隻,送至距城30里的柯橋,仍戀戀不捨。鍾岳嚴然曰:“去留何足計,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李鍾岳歸鄉後,終日只說:“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實由我而死”,甚為自疚。他曾對人說:“越中自明季以還,宿儒大師,先後講學,隱托經義故訓,藉嚴華夷之辯,光復之宜,涵儒於後學者至深。革命說興,其迎而與合者,大抵皆優秀分子,縱罹法網,猶將宥之於世;至若讞獄不具,本無死法,扼於權要,未由平反,人雖亮我,其如良心責備何!”聞者雖慰藉鍾岳,但鍾岳不能釋然,漸萌殉身之念。每日他總將秋瑾遺墨“秋雨秋風愁煞人”七字注視默誦,痛心疾首以致涕下。一次他躍井自殺,被救不死。數日又結繩老樹,卻被夫人發覺。家人防範,不敢遠離,但鍾岳死志已決。

29日上午9時許,乘家人不備,自縊於旁舍,年53歲。距秋謹死難只有百日。噩耗傳開,不論識與不識,鹹為太息。

社會評價

1936年,李鍾岳之子《民國日報》記者李江秋專赴杭州與秋瑾之弟秋宗章相見。秋宗章告訴李江秋:“先姊在家,獨居一小樓,所有與先烈來往信件,均藏其中。六月初四(農曆)大通被查抄時,全家均逃難,故一切未及掩藏。令父李鍾岳先生在查抄前,已問明小樓為秋女士所居,故意不令檢查,否則必連累多人”。

《續安丘新志》載:“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後,乃為立祠西湖上,歲時祀之。”民國成立,真象大白,“秋案”昭雪,李的神位入祀秋瑾祠。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與秋瑾生前摯友吳芝瑛、徐寄塵女士於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鑑湖女俠祠,特將李鍾岳的“神位”祀於祠中,上題“清山陰知縣李鍾岳之神位”,下書“李鍾岳先生,山東安丘縣人,秋案中有德於女俠”,以紀念李鍾岳保護秋瑾和為秋瑾殉道的悲壯義舉。

脈系簡譜

1、李鍾岳生子:長子汝楷,次子早亡,三子汝權,四子汝枕,五子汝楓(字江秋,中華民國時期《民國日報》著名記者)。

2、長子李汝楷生子:長子錄康,次子協康,三子新康。

3、三子李汝權生子:長子國康,次子民康。

4、四子李汝枕生子:長子早亡,次子祖庶。

5、五子李江秋生子:長子公博。

6、長孫李錄康生子:一子濟南戰爭陣亡。

7、次孫李國康生子:一子早亡。

8、三孫李協康生子:育有三女,皆成家立業。

9、四孫李民康生子:長子文慶,次子文祥(曾吉林省撫松煤礦工會主席),三子文東。

10、五孫李新康生子:長子道明,次子道秀,三子道川。

11、六孫早亡。

12、七孫李公博生子:不詳。

13、八孫李祖庶生子:不詳。

14、九孫李祖澤(曾任原中央西南局秘書),生有三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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