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斯坦利·勞斯職業生涯
原本,斯坦利·勞斯是在沃特福德男子文法學校擔任體育教師,負責將學校的主要運動從足球改為橄欖球。另外,他亦有參與業餘足球賽事,擔任門將。其後,他在就讀聖路加學院(St Luke's College)期間取得裁判牌照,並且一共主持了36場國際賽事。他亦是足球員兼國際足聯發起成員伊沃·施里克(英語:Ivo Schricker)(1877-62)博士的畢生好友。
1927年,勞斯開始在英格蘭足球聯賽擔任裁判,主要是在乙組聯賽,以及當時的丙組北部和南部聯賽。
3月13日,勞斯在安特衛普博蘇爾球場(英語:Bosuilstadion)由比利時以2-0的比分擊敗荷蘭的友誼賽中首次在國際賽擔任裁判。
其後,勞斯成為頂級賽事的裁判,他在1934年4月28日於溫布利球場舉行的足總杯決賽—曼城以2-1的比分擊敗朴茨茅斯的賽事中執法。翌日,他前往比利時擔任一場國際賽事的裁判後掛哨。
然後,勞斯開始擔任足球行政工作,成為英格蘭足球總會在1934-62年的秘書,以及在1961-74年間擔任國際足聯主席,期間他見證了英格蘭奪得1966年世界盃冠軍。1974年,他尋求連任國際足聯主席的職位,但敗給積極拉票並且不滿歐洲國家主導了國際足聯的若昂·阿維蘭熱。在他退任國際足聯主席後,他獲任命為國際足聯榮譽主席。
1935年勞斯成為國際足球聯合會理事會成員之一,於1937至1938年間,他修訂了《足球比賽規則》,這是他對足球賽事的一項主要貢獻,使規則變得簡單扼要。此外,自1945年他加入國際足聯裁判委員會(FIFA Referees' Committee),更於1957至1966年間擔任主席,而他亦是第一位引入對角線裁判法(英語:diagonal system of control)作為裁判的標準做法的人士。據負責執法1930年英格蘭足總杯決賽的比利時裁判約翰·蘭格努斯(英語:John Langenus)透露,他看見其他來自比利時的裁判也嘗試了這種科學化走位的做法。勞斯杯和沃特福德主場維卡拉格路體育場的勞斯看台(Rous Stand)都是以他來命名。
歷屆國際足球聯合會主席
| 任職 | 姓名 | 詳情 | 國籍 | 任職時間 |
|---|---|---|---|---|
| 第一任 | 羅伯特·格林 | 羅伯特·格林 | 法國 | 1904-1906年 |
| 第二任 | 丹尼爾·伯利·伍爾福爾 | 丹尼爾·伯利·伍爾福爾 | 英格蘭 | 1906-1918年 |
| 第三任 | 儒勒斯·雷米特 | 儒勒斯·雷米特 | 法國 | 1921-1954年 |
| 第四任 | 羅爾多夫·威廉·塞爾德拉耶爾 | 羅爾多夫·威廉·塞爾德拉耶爾 | 比利時 | 1954-1955年 |
| 第五任 | 阿瑟·德魯里 | 阿瑟·德魯里 | 英格蘭 | 1956-1961年 |
| 第六任 | 斯坦利·勞斯 | 斯坦利·勞斯 | 英格蘭 | 1961-1974年 |
| 第七任 | 若昂·阿維蘭熱 | 阿維蘭熱 | 巴西 | 1974-1998年 |
| 第八、九任 | 約瑟夫·布拉特 | 布拉特 | 瑞士 | 1998-2002年、2002-2006年 |
羅伯特·格林
丹尼爾·伯利·伍爾福爾
儒勒斯·雷米特
羅爾多夫·威廉·塞爾德拉耶爾
阿瑟·德魯里
斯坦利·勞斯
阿維蘭熱
布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