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

文思院是官署名。五代後梁置,鏇改乾文院。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復置,掌造金銀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繪裝鈿等器物,設監官四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內侍、三班使臣充任。

簡介

官署名。五代後梁置,鏇改乾文院。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復置,掌造金銀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繪裝鈿等器物,設監官四人,以京朝官、諸司使副、內侍、三班使臣充任。

人員

神宗熙寧三年(1070)定製,以文、武臣各一人為監官。元豐(1078-1085)改制,歸少府監。南宋初,隨少府監歸隸工部,置提轄及監官。西夏置,職掌同北宋,以文思使為長官。金朝改置文思署。明朝復稱文思院,屬工部都水司,主管進行輿輦、冊寶、法物和各種器服所需金銀犀玉、金彩繪素等裝飾品之製造和供應事宜,設大使、副使領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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