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

政府採購

政府採購(Government Procurement)又稱公共採購,是指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以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為目的,使用公共資金,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式從國內外市場上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活動。是各國政府經常使用的一種巨觀經濟調控手段。

基本信息

簡介

政府採購政府採購

政府採購,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採購不僅是指具體的採購過程,而且是採購政策、採購程式、採購過程及採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採購管理的制度

政府支出的資金來源於納稅人。保障納稅人資金以最經濟的方式分配和使用是現代政府採購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政府採購與私人採購一樣,“物有所值”是其首要目標。但政府採購資金的公共性易造成採購不計成本或不重視成本-效益的權衡及設租、尋租等腐敗現象。公共浪費因其公共性比私人浪費更具危害性。因此,政府採購制度的設計須以保障納稅人資金安全和效率為根本原則。而政府採購契約授予的市場競爭性及採購過程的公開透明是貫穿這一原則、實現採購目標的核心制度保障。

市場競爭的明顯特點是顯著提高政府效率。現代政府採購制度以競爭性採購為主,通過公開招標或競爭詢價、競爭邀請的方式,吸引供應商前來競標,形成有利於政府的買方市場,使政府獲得比較價格利益和更優質的產品或服務,從而提高公共支出的效率。

定義

國內外對政府採購的界定有所差異。在我國,政府採購的法定概念是: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第一章第二條所規定的政府採購(governmentprocurement),主體是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團體組織,採購對象必須屬於採購目錄或達到限額標準,或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政府採購(即PPP項目採購);在廣義上是指利用財政(撥款、自有或融資)資金進行採購,對採購主體以及對採購對象是否屬於集中採購目錄或是否達到限額標準均無要求,或是利用社會資本進行PPP項目採購;在狹義上是指對貨物和服務的政府採購。

制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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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政府來說,推行法制化、現代化的政府採購制度是一個嶄新的國家財政管理概念。中國的《政府採購法》於2002年6月29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自200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採購制度領域始有了自己的基本大法。

政府採購制度最早形成於18世紀末的西方自由資本主義國家,其主要特點就是對政府採購行為進行法制化的管理。美國在1761年頒布了《聯邦採購法》,該法案對政府採購的形式、程式給予了詳細的規定。英國政府在1782年設立了文具公用局,作為特別負責政府部門所需辦理公用品採購的機構,以後發展為專門採購政府各部門所需物資的機構。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由於市場經濟國家信奉“看不見的手”理論,政府基本上不參與不干預國民經濟活動,雖然政府為了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必然要進行購買,但其直接採購的物品特別是政府為公眾提供服務、直接承辦的公共工程十分有限,因此,政府採購市場並不發達。進入到現代市場經濟階段後,國家認識到市場不是萬能的,它本身存在著缺陷。為了彌補市場的缺陷,政府開始廣泛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干預經濟,其方式之一就是利用政府採購的槓桿調控國民經濟的發展,通過擴大政府財政支出舉辦公共事業,為經濟的發展創造條件。由於政府採購規模的迅速擴大及對社會經濟產生的廣泛影響,很多國家都成立了專門的機構或通過專門的法律,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制度內容

政府採購實施運行圖

具體的政府採購制度是在長期的政府採購實踐中形成的對政府採購行為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慣例的總稱。具體來說,政府採購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採購政策,包括採購的目標和原則;

二、政府採購的方式和程式;

三、政府採購的組織管理

採購特點

政府採購政府採購

相對於私人採購而言,政府採購具有如下特點:

一、資金來源的公共性

二、非盈利性

三、採購對象的廣泛性和複雜性

四、規範性

五、政策性

六、公開性

七、極大的影響力

採購主體

政府採購的主體是政府,是一個國家內最大的單一消費者,購買力非常大。據統計,歐共體各國政府採購的金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業部門的採購);美國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初每年用於貨物和服務的採購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億美元的政府預算用於政府採購。正因為如此,政府採購對社會經濟有著非常大的影響,採購規模的擴大或縮小,採購結構的變化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產業結構以及公眾生活環境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影響。正是由於政府採購對社會經濟有著其他採購主體不可替代的影響,它已成為各國政府經常使用的一種巨觀經濟調控手段。

當事人

政府採購當事人
1.採購人
採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採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不包括企業。
2.供應商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採購。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採購人簽訂採購契約,就採購契約約定的事項對採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3.採購代理機構
(1)採購代理機構是根據採購人的委託辦理採購事宜的非營利事業法人。
(2)採購人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
(3)採購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可以自行採購,也可以委託集中採購機構在委託的範圍內代理採購。
(4)納入集中採購目錄屬於通用的政府採購項目的,應當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屬於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採購;屬於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政府批准,可以自行採購。

採購對象、類型、途徑

政府採購採購有三類採購對象:貨物、服務、工程。政府採購有四種基本類型:即購買、租賃、委託、雇用。其中,購買特指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政府採購行為;租賃是在一定期限內貨物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採購方轉移的行為;委託和僱傭是政府採購方請受託方或受僱人處理事務的行為,工程的招標就屬於委託。政府採購採購有兩種途徑:即委託採購和自行採購。其中,委託採購是指採購人通過集中採購機構或其他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採購。屬於集中採購目錄或達到採購限額的,通過委託採購途徑。

組織形式

外國

國外政府採購一般有三種模式:

集中採購模式,即由一個專門的政府採購機構負責本級政府的全部採購任務;

分散採購模式,即由各支出採購單位自行採購;

半集中半分散採購模式,即由專門的政府採購機構負責部分項目的採購,而其他的則由各單位自行採購。

中國

中國的政府採購中集中採購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採購目錄和達到一定採購金額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集中採購。

採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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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政府採購主要採購方式,公開招標與其他採購方式不是並行的關係。

公開招標的具體數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採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

採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採購。

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由採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於三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的供應商。

條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

2、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採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指採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於三家)進行談判,最後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

條件: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單一來源採購

單一來源採購也稱直接採購,是指達到了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製造、契約追加、原有採購項目的後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等情況。該採購方式的最主要特點是沒有競爭性。

條件: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採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契約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詢價

詢價是指採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一種採購方式。

條件:當採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採購項目,可以採用詢價方式採購。

採購原則

政府採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政府採購還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預算,應兼顧效益與效率原則,並嚴格遵循保密規定。

存在問題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法治國情調研室發布的2013年《法治藍皮書》推出《中國政府採購制度實施狀況》報告,這份報告顯示政府採購的八成商品高於市場均價,56.1%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1.5倍。

發展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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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數字顯示,我國政府採購規模保持了快速增長態勢,2002年為1009.6億元,2009年則突破7000億元。2012年中國政府採購規模將首超1萬億元。由於政府採購制度改革起步較晚,存在監督不到位等諸多問題,審批、招投標和公告等環節都有漏洞,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機,導致“陽光採購”不“陽光”,甚至滋生腐敗。

中國政府採購制度的完善應在借鑑國際慣例的基礎上,從中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出發,建立一個適合中國國情的政府採購制度。

1、建立健全政府採購法律體系。

2、加快中國的政府採購管理體系建設。

政府採購法的頒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政府採購法是針對政府採購的專門性法規。

課程目錄

基本原理
主講:盛傑民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博導,政府採購法起草小組顧問
內容簡介:
結合中國政府採購法的基本理論、服務原則、宗旨,詳細的講解了政府採購監管和執行部門的工作職能,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的過程中所要遵循的法律法規;政府採購部門和企業在執行過程中所要注意的事項。如何正確理解政府採購法的實際意義。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項目中所享受的權利和政府採購部門的履行義務。企業如何利用政府採購法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和利益。
方式程式
主講:馬海濤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
內容簡介:
政府採購的整個流程,區別與非政府採購的注意事項。國家政府採購部門將以怎樣的方式方法執行政府採購活動,從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最基本的操作流程開始,步步深入的講解了企業如何參與政府採購的各種採購活動,企業將如何正確遵循採購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形式。結合實際案例,將企業在參與的過程,所出現的問題,做了詳細明了的分析。指出出現問題的原因,解決問題的辦法。
政府採購契約簽訂和履行中的問題
主講:劉俊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
內容簡介:
政府採購活動中,供求方和政府採購執行部門,三方之間對要履行的各種義務進行如何的分配及所要承擔的責任答成共識。契約的簽定主要依據我國那些法律法規。三方之間將怎樣維護契約中規定的各種義務和利益。該怎樣處理補充協定中的相關問題。契約中自身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通過我國哪些法律法規來正當的維護。政府採購契約的履行屬於民事契約還是採購契約。怎樣區分兩者之間的關係。
企業如何贏得政府採購訂單
主講:尚曉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主任
內容簡介:
結合實際案例,分析了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中,採取怎樣的方法和手段,才能提高自身的中標機率。對於政府採購發表的採購檔案,從哪幾個方面分析採購需求的重點。如何把握政府採購活動的時間。對於有些描述不是很清楚的採購需求,怎樣掌握分析的重點,才能正確的理解採購清單。投標方案的起草,重點和非重點怎樣區分。對於重點部分,該怎樣描述。什麼樣的方案才能提高企業的影響力。如何體現企業自身的優勢。
採購策略
主講:楊冰之北京大學網路經濟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
內容簡介:
通過對網路市場前景的分析,結合全球政府採購市場的發展狀態,對我國政府採購市場,做出了認真負責的分析,網路與政府採購之間是怎樣的關係,企業在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過程中,該如何利用網路信息的資源。政府採購部門與網路信息之間未來有機結合的發展事態。

物流術語

在中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中指出: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到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基本功能實施有機結合。”現在讓我們去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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