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

放管服

放管服,就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簡稱。“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權,減少法律法規沒有法律依據和法律授權的行政權;釐清多個部門重複管理的行政權。“管”政府部門要創新和加強監管職能,利用新技術新體制加強監管體制創新。“服”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市場進行干預,將市場的是推向市場來決定,減少對市場主體過多的行政審批等行為,降低市場主體的市場運行的行政成本,促進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新能力。簡政放權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2016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不斷提高政府效能。2018年8月2日,公安部宣布9月1日前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2018年11月29日起,公安部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過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減免企業辦事證明材料、建立企業內部安全隨訪制,進一步方便企業民眾辦事創業。

基本信息

提出

李克強李克強

2015年5月12日,李克強在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首次提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總的要求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協同推進,即‘放、管、服’三管齊下”。

在2016年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提出要“以減許可權權促源頭反腐,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繼續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放權“含金量”、增強監管有效性、突出服務主動性。

“放管服”三管齊下改革思路的提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隨著政府改革的深入,逐步提出和完善的過程:2014年全國政府工作報告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2015年全國政府工作報告擴展為“加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力度”,2016年全國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向縱深發展”。

從簡政放權,到放管結合,再到最佳化服務,既是對政府職能轉變的一個認識深化過程,也是政府改革走向成熟和體系化的過程,標誌著政府改革從以前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向“標本兼治”轉變。“放”、“管”、“服”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不同方面,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如果要想實現政府職能轉變的整體功效,就必須協調推進。

2016年12月14日,北京正積極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改革,很重要的一點是遵循科研規律,尊重科技人員的創造,變科技管理為服務創新,不斷釋放改革紅利,讓“人財物”充分發揮作用。

基本涵義

“放”是前提。

放管服放管服

現階段的政府職能轉變,都是以簡政放權為前提的。如果不進行簡政放權,不改變過去的“大政府”職能配備模式,政府什麼事情都想管,什麼事情都要審批,必然導致政府“忙於”事前審批環節,而對事中、事後的監管環節無暇顧及。社會對這種“大政府”模式最為生動的譏諷就是,“十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爛草帽”,或是“七八個部門管不住一頭豬”。究其原因,就是政府職能過於擴張,管了很多自己“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這種“撒胡椒麵”式的政府管理模式,很難管理到位,更別說服務到位了。道理很簡單,因為政府的行政資源非常有限,如果管得過多,必然導致管理能力下降,管理效果自然也很難令人滿意。

因此,政府要想提質增效、提升服務水平,首先就必須改變傳統的政府職能配備模式,改變過去“重審批、輕監管”的管理模式,將一些不該管、管不好的職能下放出去或是精簡出去,將有限的資源用在該管的事情上面,這就是簡政放權。2015年國務院就取消和下放311項行政審批事項,徹底終結非行政許可審批,取消調整70%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壓減職業資格44%,中央政府定價項目減少80%。2016年國務院將在2015年簡政放權的基礎上,再砍掉一批部門行政審批,削減一批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三分之一以上企業登記前置審批。簡政放權是傳統政府管理模式解套的第一環,只有這個環節突破了,才有可能進行放管結合和最佳化服務。

“管”是基礎。

之前一段時間,我們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時,沒有正確處理好管與放的關係,過於強調“放”,忽視了“管”,甚至是將“管”和“放”對立起來,認為只能做單選題。實際上,“放”和“管”是有機統一,“放”並不是不“管”,而是將那些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情放出去,集中精力把該管的事情管好。因此,在簡政放權過程中,如果只一味地強調事權下放,不注重管理,必然會導致原來有人管的事情,放出去後,沒有人管了,或是現在雖然還有人管,但是管理效果與簡政放權前沒有什麼兩樣。

簡政放權,我們可以理解為“簡”和“放”兩個方面,一個是將部分原本由政府履行的職能從政府中精簡出去,轉移給社會或其他公共管理主體去履行,另一個是將部分原來由上級政府履行的職能下放給下級政府或基層政府去履行。放管結合就是要求我們在簡政放權過程中,要針對不同形式的簡政放權,採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實現簡政放權的效果。對於“簡”的那部分職能,我們應該加大對承接主體的監管力度,做好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的監督與評估,並為社會組織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對於“放”的那部分職能,我們應該加大對下級政府或基層政府履行下放職能的監管力度。特別是針對一些社會組織或下級政府在短時間內無法承接的職能,更需要在履職能力方面予以培育,不能一簡了之、一放了之,否則就會出現管理上“真空”。對於簡政放權後剩下來的那部分政府職能,就需要各級政府切實履行好。同時,由於管的事情少了,政府就可以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事中、事後的監管環節,政府管理的效果也必然會得到提升。

“服”是目的。

放管服放管服

最佳化服務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最終目的所在,這是由人民政府服務於民的本質屬性決定的。與最佳化服務相比,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只是實現這個最終目的的手段而已。改革開放後的一段時間內,由於我們在進行政府改革時,淡忘了政府服務於民這個最終目的,單純地就改革論改革,致使我們陷於政府改革的泥沼之中。比如,一談到政府改革,首先就想到機構調整,將機構改革視作政府改革的全部內容,改革開放後的多次政府改革均是以機構改革為主要內容的;一談到政府職能轉變,首先想到的就是對政府職能進行精簡,而沒有去考慮為什麼要這樣精簡。這也是導致我們長期在“大政府”與“小政府”模式之間徘徊的主要原因,總是糾結在要不要“放”與要不要“管”上面,沒有找一個科學合理的政府職能剪裁標準。

在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多次提到政府改革的目標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基礎上,最佳化服務的提出,進一步明確了政府職能轉變的目的所在,並為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提供了一個標準,即只要是有利於“服”的“放”和“管”就是必需的,就可以大膽進行。最佳化服務既為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提供了標準,同時也為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提出了具體要求,即在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過程中,要注意服務水平的提升。特別是在簡政放權過程中,由於改變了傳統的政府職能配備模式,原有的政府流程被打破,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一新舊交替的有利契機,適時進行政府流程再造,制定出最有利於服務民眾的政府流程。

主演作用

放管服放管服

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後,經濟下行壓力和傳統動能減弱的“能量對沖”,全球經濟大環境的擠壓效應,多重不利因素的疊加,都在考驗著本屆政府在“水淺而舟大”的經濟領域中如何駕馭巨艦的決策力和執行力。而中央政府在見招拆招中,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三管齊下,不僅抓住了用轉變政府職能來推動社會發展的牛鼻子,還用這“組合拳”來打造巨觀調控的先手棋。

在2016年5月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還在為“放管服”直言——“必須進一步放寬準入,讓民間資本投資‘有門’”這種持續性的政策強調,正是上下聯動,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個生動縮影。此刻,國務院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三分之一以上,提前超額完成承諾的目標任務。

此外,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精簡85%,資質資格認定事項壓減44%,多數省份行政審批事項減少50%-70%……“放管服”改革之後,大眾看到政府管得越到位,權力被放得越徹底,市場則得到更豐富的服務。這種鬆綁、解絆、騰位等一系列動作,正是著眼於推動當下結構性改革的關鍵點,並以此充分調動了市場主體的積極性。

“放管服”改革的頂層設計,讓企業得到放水養魚的滋潤,讓市場得到真金白銀的實惠,更讓國民經濟形成了工業轉型、服務業發展和商業模式的創新,並繼而燃燒了“雙創”的燎原之火。

發展歷程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簡捷快辦、網上通辦、就近可辦等20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舉措。目前,“申請材料減免”、“18類業務一證即辦”、“一窗辦”、“自助辦”、“網上辦”等8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已按要求在36個大城市率先推行。
2018年8月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國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攻堅視頻調度會上表示,開展2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實全面攻堅,確保9月1日在全國全面推行。
2018年11月29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過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減免企業辦事證明材料、建立企業內部安全隨訪制,進一步方便企業民眾辦事創業。
在減輕企業經濟負擔方面,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單位入網費、服務費,嚴禁強制換章、壟斷經營。據了解,公安部研發了印章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軟體和印章刻制單位客戶端備案軟體,免費提供基層公安機關和印章刻制單位安裝使用,同時明確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網費、服務費等不合理收費。
在減免企業辦事證明材料方面,企業申請辦理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企業申請辦理保全培訓許可證,不再需要提供申請人、投資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及師資人員的無故意犯罪記錄證明,培訓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工作經歷證明。
為了更好服務企業,服務經濟建設,公安機關還將根據企業需要,選派民警擔任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聯絡員”,加強與企業的聯繫互動。

2019年1月11日,人民銀行召開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動員電視電話會議,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支持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發展重要工作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部署全國取消企業賬戶許可工作。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范一飛出席會議並講話。

各地改革

湖南寧鄉

加快建設信息平台。藉助長沙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建設,同步推進目錄清單和實施清單錄入,同步審核發布實施清單。
構建服務便民化體系。圍繞“部門審批服務便民化、鄉鎮政務服務便民化、村社公共服務便民化”,分層級、成體系做好便民化制度體系:下放便民服務事項。例如,將低保辦理、農機補貼、養老保險繳納、醫療保險等與民眾密切相關的424項政務服務事項下放和延伸至各鄉鎮,通過“權力下放、視窗前移、全程代理”等途徑,實現“就近辦”。目前,5個試點鄉鎮的政務服務中心已投入運行。
最佳化“最多跑一次”。寧鄉市公布“全程網辦不見面審批”事項121項,“只跑一次”事項977項,總計1098項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占全部事項的96.5%。同時充分發揮12345市長熱線的監督作用,將寧鄉市“最多跑一次”事項目錄上傳至12345市長熱線信息庫,24小時受理民眾諮詢。
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消除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灰色地帶”,寧鄉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一年可為申請人節省1922萬元的費用。

廣東佛山

為有效釋放改革紅利、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佛山致力商事制度改革。通過最佳化“佛山市商事主體一門式受理審批平台”系統設定,將佛山市稅務局申領發票環節納入開辦企業全流程5天內辦結模式之中,增量提質不加時,實現開辦企業全流程涵蓋商事登記、刻章、銀行開戶和申領發票4個程式,全流程辦理時間繼續保持在5天內。
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民眾辦事便利度,佛山以推進實施“網上辦照為主、實體辦照為輔、自助辦照為補”的新型商事登記模式,在商事登記領域引入“網際網路+”新模式,率先推出365天全天24小時不打烊商事登記機制,為傳統商事登記模式帶來顛覆性變革:營業執照可24小時全天候自助辦理。據悉,商事主體在24小時智慧型終端機上無需預約、無需排隊、無需提交紙質材料,自助辦理,即時完成身份校驗、人臉識別、數據採集,經智慧型審核通過後,即可自助列印營業執照,通過該智慧型商事登記系統,不僅實現“零見面”就能辦理營業執照,而且辦照時限由原來傳統的兩天48小時提速到最快5分鐘之內。目前,該終端機已經在佛山市、區行政服務中心24小時辦理視窗部署,以後還將進一步推廣。

寧波海曙區

為了更方便辦事民眾和企業,寧波海曙區去年底在浙江省首創區級審批視窗工作人員受理業務技能“考級制”,通過實行一整套技能培訓、考試評級、現場運行和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建立了一支擁有256名視窗受理辦事隊伍,實行一窗通辦,民眾辦事時間大大減少,如“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平均辦理時間縮短了10天至15天。
2018年4月份以來,海曙區各審批部門通過遠程視頻、派員上門等培訓方式,先後三輪對全區17個鎮(鄉)街道公共事務服務中心、265個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從事民政、人社業務的工作人員開展了2000多人次受理業務知識培訓。
與此同時,海曙區各單位還結合企業、民眾實際需要,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審批環節最佳化等方法“助跑”“代辦”,力爭讓辦事民眾和企業“一次都不用跑”。

重慶公安

2018年7月,重慶市公安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交通管理8項便民服務措施,聚焦在最佳化公安交管視窗服務、推動交管服務網上辦理等方面,通過內部轉遞和數據傳輸,實現所有業務視窗可以辦理全項車駕管業務,實現“一次排隊、一次受理、一次辦結”。
在全面運用重慶交通安全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的基礎上,全力打造e交管,通過網上受理申請、遠程審核、後台制證發證,讓民眾在家就可辦理換領駕駛證等車駕管業務。
重慶警方還將下放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等車駕管業務許可權給汽車銷售商、二手車市場、保險公司等單位,使這些社會單位能夠提供購車、選號、投保、繳稅等“一站式”服務,實現購車、上牌一體化,縮短民眾上戶、辦牌時長。

江西南昌縣

2017年4月19日,南昌縣掛牌成立了全省首個行政審批局,將27枚印章“歸一”,278項審批“集結”,55名人員“整編”,全面實行一個機構管審批,一枚印章發證照,一個大廳辦成事的審批機制。
2018年,南昌縣印發《南昌縣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府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南昌縣第一批“最多跑一次”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將“一次不跑”審批模式制度化,並第一時間將23項“一次不跑”事項和63項“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向廣大企業和民眾進行公開發布。該縣行政審批局通過減流程、減材料、網上辦、上門辦等方式,推動“跑多次”最佳化為“跑一次”,推動更多的“跑一次”事項最佳化為“一次不跑”事項,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

寧夏銀川

2018年12月,為破解“放管服”改革領域存在的問題,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銀川市出台了15條措施,對破解“信息壁壘”、市場主體失信治理難、過時法規條款成為改革“絆馬索”等問題提出具體應對之策。
針對“信息壁壘”等問題,銀川市將依託城市大數據中心集中存儲市本級各單位數據信息,梳理各單位數據信息使用需求,制定數據調用、使用辦法,按需布放套用平台,加快實現市本級信息數據共享。並逐步將各類政務服務系統與“寧夏政務服務網銀川旗艦店”平台對接融合,實現銀川市與自治區各部門、各層級政務服務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充分共享。
銀川市將加快清理、修訂和廢止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市本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通過加強對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等的論證審查,確保出台的政策法規在具備合法性、有效性、及時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上,具有前瞻性和開發創新精神,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
為破解市場主體失信治理難題,銀川市將完善失信信息共享和失信懲戒機制,實現失信信息的廣泛共享和定向推送,支撐跨層級、跨部門聯合監管和懲戒。並依法依規將失信信息與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服務機構、金融機構、新聞媒體、法務部門等充分共享,推動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懲戒措施落實落地。
銀川市將繼續精簡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材料,壓縮辦事時限,在2019年6月底前至少推出100個“最多跑一次”政務服務高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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