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冠服

清代冠服

清代冠服具有深刻的意義和內涵,清代冠服制度具有全面性、系統性、嚴肅性,皇帝每年秋審,對“服制斬犯”達到近乎瘋狂的殘酷。清代凡由內務府發交江南江寧蘇州二府、浙江杭州府及兩淮織造司、局織造的御用冠服、妃嬪暨皇子、公主朝冠朝服,均依禮部定式或皇上命題由內務府或如意館畫師繪製重彩工筆小樣和墨線勾勒局部加彩的衣服裁剪大樣,交總管太監呈皇帝御覽,或經內務府大臣直接審閱後連同批准件送發織造,織成匹料後再送到裁作、繡作、衣作分別在衣料上繡花、裁剪、縫製。

清代冠服

清代冠服清代冠服
清代冠服中保留的民族特色與狩獵民族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具有深刻的意義和內涵。如帝後朝袍上的馬蹄袖、披肩領和皇后兩肩所飾被成為“緣”的半月形裝飾,分別象徵著馬蹄、弓和馬鞍的形象,將滿族騎射征戰“馬上得天下”的輝煌歷史充分表現了出來。尤其是滿族傳統服裝的箭袖,入關後雖然失去實際作用,但箭袖卻作為滿族的行禮動作(即滿語中的“放哇哈”)得以保留。箭袖又稱馬蹄袖,平時挽起成馬蹄形,一遇到行禮之時,敏捷地將“袖頭”翻下來,然後或行半禮或行全禮。這種禮節在清朝定都北京以後,已不限於滿族,漢族也以此為禮,以示注重守禮。因此馬蹄袖以遮手可禦寒,挽起放下可行禮,既具有實用功能,又有很好的裝飾效果,而被人們譽為“反映清代歷史的象形文字”。清代帝王服飾正是這樣,把傳統特色與本民族元素完美的融合,而除了在服裝的方寸之間,滿、漢兩種文化也得以在更廣闊的天地和平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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