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集

四十卷(永樂大典本)宋劉攽撰。攽字貢父。號公非。與兄敞同登慶曆六年進士第。官至中書舍人。事跡具《宋史》本傳。史稱攽未冠通五經,博覽群書。沈作喆《寓簡》亦曰:“國朝六經之學,自賈文元倡之,而原父兄弟為最高。”司馬光修《資治通鑑》自辟所屬,極天下之選,而任《史記》、前後《漢書》者,攽也。其知兗、亳二州,以不能奉行新法,黜監衡州鹽倉。哲宗初,起知襄州。

彭城集

四十卷(永樂大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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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劉攽撰。攽字貢父。號公非。與兄敞同登慶曆六年進士第。官至中書舍人。事跡具《宋史》本傳。史稱攽未冠通五經,博覽群書。沈作喆寓簡》亦曰:“國朝六經之學,自賈文元倡之,而原父兄弟為最高。”司馬光修《資治通鑑》自辟所屬,極天下之選,而任《史記》、前後《漢書》者,攽也。其知兗、亳二州,以不能奉行新法,黜監衡州鹽倉。哲宗初,起知襄州。入為秘書少監。錢勰草制,極稱其詞藝之富。後以直龍圖閣出知蔡州。孫覺、胡宗愈、蘇軾、范百祿交薦之,言攽博記能文章,政事侔古循吏,身兼數器,守道不回。乃召拜中書舍人。蘇軾草制,稱其能讀典、墳、邱、索之書,習知漢、魏、晉、唐之故。其沒也,曾鞏祭文有曰:“強學博敏,超絕一世。肇自載籍,孔墨百氏。太史所錄,俚問野記,延及荒外,陰陽鬼神,細大萬殊,一載以身。下至律令,老吏所疑,故事舊章,盈廷不知。有問於子,歸如得師。直貫傍穿,水決矢飛。一時書林,眾俊並馳。滿堂賢豪,視子麈揮”云云。蓋一時廷評士論,莫不共推。即朱子於元祐諸人,自洛黨以外多所不滿。而《語錄》云:“貢父文字,工於摹仿,學《公羊》、《儀禮》亦復稱之。”豈非攽學問博洽,詞章奧雅,有不可遏抑者乎!史載所著諸書有《文集》五十卷、《五代春秋》十五卷、《內傳國語》二十卷、《史新議》七卷、《東漢刊誤》四卷、《詩話》二卷,《漢官儀》三卷、《芍藥譜》三卷。今所存者自《詩話》以外,惟《東漢刊誤》散附北監本《後漢書》中,近日始有刻本。《芍藥譜》亦僅而不亡。《文集》則《宋史·藝文志》、《文獻通考》俱作六十卷。明《文淵閣書目》有《彭城集》十五冊,不列卷數。今所傳《三劉文集》,僅有《公非集》一卷,凡詩四首、文二十三篇。蓋掇拾於散佚之餘,多所闕漏。即《宋文鑒》所選者且不盡載,其他可知。至以劉顏之《輔弼召對序》誤屬之攽,舛謬尤屬顯然,殊不足據。今檢《永樂大典》所載,篇章尚富。蓋即據《彭城集》收入。謹掇拾排比,厘為四十卷。較之原書,所少不過十之一二。與新編其兄敞《公是集》,鉅制鴻裁,舊觀盡復。在北宋諸家中,可謂超軼三孔,而憑陵兩宋者矣。
----出《四庫總目提要》

《彭城集》是北宋時期史學家劉頒的詩文集。

劉頒,字貢文,號公非。生於仁宗天聖元年(公元1023年),卒於哲宗元四年(公元1089年)。臨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父親劉立之,字斯立,曾經任知縣、通判、提點刑獄、轉運史等職。劉頒的哥哥劉敞,字原文,號公是。歷任右正言、起居舍人、翰林侍讀學士等職務。劉敞博覽群書,無所不讀,對於儒家經典,諸子百家、古今傳記以及天文地理、醫算卜筮等都有涉獵。特別精通《春秋》。著有《公是集》、《七經小傳》、《弟子記》和有關《春秋》的著作多種。
劉頒二十四那年,和劉敞一起考中進士。以後一直在地方上任職,填到仁宋嘉八年(公元1063年),才從地方調至京城汴梁,任國子監直講。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由歐陽修、趙概的推薦,參加館職考試,被任命為館閣校勘。宋神宗即位後,王安石被任命為宰相。王安石在神宗的支持下,實行變法改制。這時候,劉頒任判尚書孝功、同知太常禮院的職務。劉頒和王安石、司馬光都有著良好的私交,但在政治觀點上,劉頒更順向於反對新法的司馬光。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有青苗法等,而青苗法遇到了極大的阻撓,王安石為此曾寫過《答曾公立書》,極力維護青苗法。劉頒在讀過這封信後,曾致書王安石,認為王安石“直以周公聖人為證,上則使人主無疑,下則使廷臣莫敢非”,而實際上青苗法“不能使民家給人足,無稱貸之患。”對青苗法表示反對。劉頒還反對改革學校貢舉法,並得到太常禮院同僚的支持。由於政見之不同,王安石便把劉頒貶為泰州通判。不久又轉為曹州知州。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擔任開封府南司判官。後又離開京城,去地方擔任京東轉遼使、兗州、毫州知州等職務。不久,由於繼他擔任京東轉運使的吳居原的控告,劉頒被貶往衡州任鹽倉監倉。
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逝世,哲宗繼位。執政的宣仁皇太后高氏起用司馬光、呂公著、劉摯等人,政治形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劉頒不久即被起用,先是任襄州知州,很快就回到汴京擔任秘書少監。擔任秘書少監不久,即因病辭職,去祭州擔任知州,但蘇軾、范百祿、孫覺、胡宗愈等人聯名上奏,挽留劉頒,於是被命為中書舍人,而中書舍人掌管起草詔令,而且如果事有失當及除授非其人,可奏請皇帝重新考慮,是一個重要的職位。但這時劉頒已年過六十,且身體多病,到了元四年(公元1098年)因病去世,卒年六十七歲。
劉頒學問廣博,著述豐富,特別精於史學,受到時人的器重。歐陽修認為他“辭學優瞻,履行修謹,記問該博。”王安石寫詩稱讚他“筆下能當萬人敵,腹中嘗記五車書”,“才高意大方用世”,“能言奇字世已少”。曾鞏推薦他“廣覽載籍,強記洽聞,求之輩流,罕有倫此。”
劉頒的歷史上的主要貢獻是參與司馬光修撰的《資治通鑑》。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四月,為了編修《資治通鑑》,奏請劉恕、趙君錫同修,得到英宗皇帝的應允。而趙君錫因父死而憂,便決定由劉頒接替趙君錫。劉頒的工作主要是分段進行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刪定工作,以及某些考證工作。司馬光在劉頒等人已做工作的基礎上,再一起共同研究,勒成《長編》。劉頒對司馬光《資治通鑑》的編撰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主要是在兩漢階段,司馬光之子司馬康曾給予以高度評價:“《資治通鑑》之成書,蓋得人焉,《史記》、前後漢則劉貢文;自三國,歷七朝而隋則劉道原;唐五代則范淳甫”。
金毓黻也對《資治通鑑》兩漢部分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通資》(兩漢部分)則不然,凡前漢十二帝之紀事,雖不出荀悅所記之範圍,而與《漢紀》之面目則大異,蓋取史、漢之文,徐徐自出手眼,冶於一爐,創為新作。試取其書觀之,無一語不出於《史》、《漢》,而無一處全襲《史》、《漢》,非特全漢為然,全書無不如是也。”
不僅劉頒精通漢史,其兄長劉敞、侄兒劉奉世也精通漢史,時人稱之為“三劉”,三人合著有《漢書標準》六卷。
除參與《資治通鑑》的編撰外,劉頒還校勘過《魏書》、《北齊書》。著有《東漢刊誤》、《〈後漢書〉精要》、《五代春秋》、《內傳國語》、《經史新義》、《漢官儀》、《中山詩話》、《芍藥譜》。
劉頒“為人疏俊,不修威儀”,性格詼諧幽默,出語無忌,因此得罪了不少人,但至死不改。
劉頒不僅是一位史學家,在文學上也有一定的造詣,一生寫下了不少詩歌,有《彭城集》傳世。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宋史·藝文志》和《文獻通考》均著錄為六十卷,明朝《文淵閣書目》中著錄《彭城集》十五冊,不列卷數,《四庫全書》收錄《彭城集》四十卷。
在四十卷《彭城集》中,卷一至卷十八是詩歌,其中包括七言絕句、五言絕句、七言律詩、五言律詩等。劉頒不僅是一位史學家,而且也是一位有造詣的詩人,他一生中寫下了大量的詩篇,其中有不少上乘之作,作品中充滿了對國家、民族命運的關切和對人民民眾生活的同情,富有極強的現實主義精神。在《幽州圖》一詩中,他寫道,“鄙夫平居常嘆息,薊門幽都皆絕域;安得猛士守北方,力排敵人復禹跡。”表達了詩人企圖早日收復祖國領土的強烈愛國主義感情。在卷十三《京北流人》詩中,劉頒寫道,“嗟爾流人亦可悲,白頭老叟抱中兒。不羞遠作投荒客,自恨生遲外戶時。魚失江湖相煦沫,鳥囚籠檻苦啼飢。鄉原日日生荊棘,說似旁人猶涕垂。”
詩中充滿了對人民不幸生活的無限同情。在《關西行》里,詩人寫道,“關西居人多閉屋,屋底老翁相向哭。縣官禁錢錢益輕,百姓無錢食不足。平時斗粟錢百數,今者千錢人不顧。大家蕭條無十金,小家流離半逵路。憶初鑄錢為強國,盜賊無端皆得職。邇來救弊因寬民,盜賊自苦民逾貧。安得萬物皆為銅,陰陽熾炭造化工。鑄錢萬萬大似展,官定足用民家豐。”不僅表達了對人民生活的同情和解除人民痛苦的希望。而且還譴責了官府的弊民政策。這樣的詩篇在《彭城集》中還有不少。如《漁翁》詩,“老翁年侵耕作苦,官田稅多不敢住。身攜兒孫事漁釣,編竹為家寄江浦。朝尋菱芡逗煙水,暮飠卞魚蝦宿風雨。”揭露朝廷稅收太重,逼得百姓只好下湖捕魚度日。在《自古》詩中,劉頒對皇帝因嬖倖而封侯進行了嘲諷,“自古邊功緣底事,多因嬖倖欲封侯。不如直與黃金印,惜取沙場萬骷髏。”;“漢約無功不得侯,奸雄惡少善為謀,卻令驕主輕人命,奴僕行師海北頭。”
從卷十九至卷二十三是劉頒為皇帝起草的各種各樣的制誥。卷二十四至卷三十一是劉頒撰寫的奏議、疏、表、制、啟、書。這些都是劉頒對當時朝政發表意見的文字,於此可見劉頒的政治觀點和立場。有些則是劉頒談論學術的文字,如卷二十七《與王深甫論史書》認為“古者為史,皆據所聞見,實錄事跡,不少損益,有所避就也,謂之傳信。惟仲尼作《春秋》,乃諱國惡耳。夫《春秋》,聖人所特作,以見一王之法,不當引為史例。然其諱國惡,猶但使顯者隱之,大者微之,率皆有文以起焉。不昧,昧都為藏匿,使不可知也。後之史官不達此意,猥自於聖人,以是為史未嘗直書。上則顧時君忌諱,退又惡斥言當世權勢大人罪過,改之、易之以就美好。悅生者而背死人,不顧是非。”這裡是論述中國史學中的曲筆產生的原因和過程,有著獨到的見解。有的書信則是談論當時的朝政大事,如《與王介甫書》中批評王安石實行青苗法帶來的種種不便,指責王安石“直以周公聖人為證,上則使人主無疑,下則使廷臣莫敢非”。
卷三十二至卷三十九是序、論、行狀、墓志銘、神道碑;卷四十是雜著。在上述序、論中,有些表達了劉頒的學術觀點,如《〈後漢書〉精要序》、《公是先生集序》、《王天下說》、《處士論》(上、下)等。在行狀、墓志銘、神道碑中記錄了當時社會各階層人士的言行事跡,是了解北宋社會、經濟、風俗的原始材料。雜著則內容不一,有讀書筆記,有進士策問,有旱禱文、祭文、哀辭等,不一而足。
《彭城集》的被禁毀,和他的另一部著作《中山詩話》一樣,除了書中的內容有問題外,主要是作者是政治上反對新法的舊黨人物。因此,當崇宋二年徵宗下詔禁毀元黨人的書籍時,《彭城集》也就在劫難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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