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武案

張振武案

張振武被殺事件,使湖北旅京人士大為激動。 就這樣,張振武以起義元勛,率其大將方維來到北京。 張振武案發後的第三天,參議院開會,討論相當熱烈。

發展過程

在辛亥武昌首義時,有三位年輕人都是策動武昌起義的重要角色,對於創建民國厥功極偉,那就是名聞全國的“三武”——孫武、蔣翊武、張振武。

孫武是清朝末年革命黨在華中一個重要的革命團體共進會的負責人之一。武昌首義前一天,他在漢口寶善里22號的樓房中搬移炸彈,部署起事,不料用力過猛,把一個玻璃管子撞破,藥水滴在炸彈裡面,“轟隆”一聲炸彈爆炸,把他的面部燒得稀爛。幸而同志們用一塊毛巾蓋在孫武臉上,裝扮成病人,坐了一輛人力車送往同仁醫院就醫。由於這一爆炸,驚動了印度巡捕,發現這個革命機關,通知清朝總督衙門,逮捕了許多志士。這些志士慷慨成仁,第二天激起了武昌起義,而孫武因為養病沒有參加起義壯舉。

張振武張振武

他本是革命黨內定的武昌都督,因為他不在,群龍無首,方推舉與革命黨毫無關係的黎元洪。但孫武的大名,仍是武昌起義初期響噹噹的人物。當時大家都知道革命黨的領袖是孫文,以為孫武是孫文的兄弟,這對當時革命士氣,有很大幫助。後來他任軍政府的軍務部長,蔣翊武和張振武都是副部長。

蔣翊武是湖南澧縣人(澧縣位於湖南省北部,與湖北接壤),少倜儻有大志,在鄂軍中組織群治學社,又改為振武學社,又改為文學社,是武昌起義的原動機關。孫武在漢口出事後,蔣的革命機關被偵破,遂和劉堯澄、彭楚藩、邢伯謙等被捕。蔣裝成鄉愚狀,所穿衣服亦像一個鄉愚,且垂辮子,清吏遂將之開釋,乃避赴武昌城外。黎元洪任都督後,蔣擔任軍事顧問。袁任總統後,蔣奉召入京,任上將銜軍事顧問。

張振武是湖北羅田人,原名堯鑫,字春山,更名竹山,曾留學日本早稻田大學,研究法律政治,且入體育會練習戰陣攻守諸法,後由湖南人劉彥介紹入同盟會聯絡部,擔任組織湖北革命機關之責。武昌首義時,眾軍擬擁黎元洪為都督,黎再三推辭,張振武對吳兆麟(工程第八營左隊隊官)說:“這次革命,雖將武昌全城占領,而清朝大吏潛逃一空,未殺一個以壯聲威,未免太過寬容。如今黎元洪既然不肯贊成革命,又不受同志抬舉,正好現在尚未公開,不如將黎斬首示眾,以揚革命軍聲威,使一班忠於異族的清臣為之膽落,豈不是好。”這一番話後來當然傳到黎元洪耳內,因此,張對黎固然意存輕視,而黎對張亦頗有戒心,彼此嫌怨日深,未能化除。北京臨時政府成立,袁世凱邀武漢首義諸豪傑入京,黎亦希望調虎離山,除去這些眼中之釘。於是張被袁邀入京,受隆重款待。

辛亥“三武”都是非常瞧不起黎元洪的,張振武在北京慘遭殺害,種因便起於此。

黎和“三武”中,比較與孫武親近。張振武則和黎最先鬧翻。他在漢陽之戰後,便到上海去負責購買槍枝、彈藥和服裝,這期間兩人即極不愉快,主因是張振武所購的軍用品,多數不合用,這可以從他們往來的電報中見其端倪。

民國元年1月27日,張振武自上海電黎:“現到機關槍七生點五日本速射炮彈均全,商請邵保撥款,渠不承認,請速另匯八萬五千兩,找價免延認罰。哈喇呢雨衣已訂萬套,價五萬兩,十日內兩交,亦祈匯款。”29日黎復張電:“所購到鄂之槍,已經試驗,均系廢槍,不能適用,尚須速向該廠嚴重交涉退換。又據來電,所購槍炮子彈均已到滬,須匯款五萬元,但不知所購之炮彈、機關槍及該槍子彈為若干?已付銀若干?分別電復,即將所購之槍炮子彈全數運鄂,試驗後,如能合用,再行交款,庶免受欺。”2月5日張自上海電黎:“槍炮驗訖,因找價未清,致不能就江裕輪運上。此後滬船又須一律運兵往浦口、煙臺各處,未便借用。查快利在鄂,請速飭來滬製造局接運。”同日黎復張:“所購之機關槍果能適用,須逕運鄂,照價給款,無須通融借給。前所購之槍業已試驗,內有壞槍三分之一,缺刺刀者三分之二,子彈因年久藥性失效,不能用者三分之一,似此虛糜公款,咎將誰歸?須將經手各事清理完結,迅速返鄂為要。”2月6日張振武、陳宏誥聯合電黎:“洋商固執不允運鄂找價,並將貨物搬至岸上不交,立望電匯五萬兩,庶可早歸。否則遷延枉費,不堪構想。至前購之槍,系丁復親驗無訛,缺失之處,應詢丁君。此次槍彈由武驗看,確係全新,運鄂如有不符,武負完全責任。”2月7日黎電張:“電悉,足下購辦軍械,經手甚巨,僅據清冊,恐難明晰,現正派員來滬接洽,務將所購軍械,全數交清後再行北上為盼。”2月9日張復電:“電悉。武所購槍械、軍衣、銀照、雜件造具清冊,並交陳宏誥等解回。槍械因所欠餘款由譚人鳳君交出,已分一半,作為救煙(煙臺)掃北(北方)之用。現兩方面物件均已下船啟行,可勿庸派員來申。”11日陳宏誥電黎:“滬上購取衣物器械及清冊,振武已交宏誥運回,今日開輪,途中因兩次停輪,約七日方能到鄂。青電擬派員來,請免。振武訂明日起程。”12日黎復上海陳宏誥電:“電悉,現南北聯合,煙臺已無戰事,張振武所購衣物器械,望全數運鄂為要。”

從上面這些零碎的往來電報中,可以看出張振武是個桀驁不聽命令的人。他經手買的軍火是否真如黎電報中所說的那樣不合用,還沒有證據,不過他敢於隨便把所購軍火分一半自己要去救煙臺掃北方,則太任性了。

張振武應召入京後,袁世凱派他為蒙古調查員,他未置可否,便再回到武漢。黎元洪對張本有疑忌,好容易調虎離山,把他送到北京,他竟又折返,可見他對武漢是有野心的,因此,更加猜嫌。這時,全國各地由於欠餉和裁兵,游勇無歸,所在謀變,此起彼伏,如駐寧的贛軍、蘇州的先鋒營、灤州的淮軍馬隊、洛陽的清軍、蕪湖的盧軍,及通縣、滁州、浦口、景德鎮各地的駐軍,以及奉天、山東、安徽各省會的防兵,均陸續譁變,幸立即剿撫,才告平定。湖北為革命首義之地,喜動惡靜,辛亥革命有功官兵,部分恃功而驕,甚難節制。如襄陽府司令張國基不服編遣,攘殺調查專員。祝制六江光國、滕亞綱以改革政治為號召,企圖推翻湖北軍政府。武昌起義著名的楚望台軍械所守兵亦發生兵變,在這次兵變中,據說黎元洪查到主謀人是張振武和湖北將校團團長方維。

當張振武由北京折返武漢時,黎元洪怕他真的在武漢有所行動,又不願明目張胆對付他,乃邀請湖北籍的參議員劉成禺和鄭萬瞻由北京返鄂,表面的理由是調停孫武和張振武的嫌怨。孫武因為親黎,所以和張水火。劉成禺等返鄂後,杯酒言歡,孫、張遂重歸於好。這時袁世凱聘張為總統府顧問。黎元洪勸張入京就職,張亦慨然允諾,束裝啟程,於民國元年8月8日抵達北京。同行有武昌將校方維等13人,及隨從僕役30餘人。劉成禺、鄭萬瞻、羅虔等亦於第二天由鄂抵京。8月11日孫武也抵京,鄂省要人於是冠蓋京華。在張振武來說,似已決心結束鄂省野心了,可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他的大禍已在眉睫。

就在8月13日黎元洪自武昌給袁世凱一封密電:

“張振武以國小教員贊同革命,起義以後充當軍務司副長,雖為有功,乃怙權結黨,桀驁自恣。赴滬購槍,吞蝕巨款。當武昌二次蠢動之時,人心皇皇,振武暗煽將校團,乘機思逞。幸該團員深明大義,不為所惑。元洪念其前勞,屢予優容,終不悛改,因勸以調查邊務,規劃遠漠,於是大總統有蒙古調查員之命。振武抵京後,復要求發巨款設專局,一言未遂,潛行歸鄂,飛揚跋扈,可見一斑。近更盅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倡謀不軌,狼子野心,愈接愈厲。冒政黨之名義以遂其影射之謀,借報館之揄揚以掩其兇橫之跡。排解之使困於道途,防禦之士疲於夜,風聲鶴唳,一夕數驚。賴將士忠誠,偵探敏捷,機關悉破,弭患無形。吾鄂人民胥拜天賜,然餘孽雖殲,元憝未殄,當國家未定之秋,固不堪種瓜再摘,以梟獍習成之性,又豈能遷地為良。元洪愛既不能,忍又不敢,迴腸盪氣,仁智俱窮,伏乞將張振武立予正法,其隨行方維繫屬同惡共濟,並乞一律處決,以昭炯戒。此外隨行諸人,有勇知方,素為元洪所深信,如願回籍者,請就近酌發川資,俾歸鄉里,用示勸善罰惡之意。至振武雖伏國典,前功固不可沒,所部概屬無辜,元洪當經紀其喪,撫恤其家,安置其徒眾,決不敢株累一人。皇天后土,實聞此言。元洪藐然一身,托於諸將士之上,茸屍位,撫馭無才,致起義健兒變為罪首,言之赧顏,思之雪涕獨行踽踽,此恨綿綿。更乞予以處分。以謝張振武九泉之靈,尤為感禱!臨潁悲痛,不盡欲言。”

8月13日晚上,袁世凱收到黎元洪密電時,即親取保險柜鎖匙找密電本,當時不知密電內容關於何事。不巧這天開保險柜鎖匙老開不開,這個保險柜只有袁本人和梁士詒有鎖匙可以開啟,袁乃請梁幫助開櫃,取到密電碼本,自行譯校。校畢神色緊張,立命梁通知趙秉鈞、馮國璋、段祺瑞三人來府,秘密商量對黎電如何處理?對張振武是否下手?梁士詒主張再去一電詢黎,是否確屬黎本人意思。15日得武昌復電,據稱13日電確屬黎本人主意,於是袁世凱才決定逮捕張、方兩人,立予正法。其命令云:“查張振武既經立功於前,自應始終策勵,以成全之。乃披閱黎副總統電陳各節,竟渝初心,反對建設,破壞共和,以及方維同惡相濟,本大總統一再思維,誠如副總統所謂愛既不能,忍又不可,若事姑容,何以慰烈士之英魂?不得已即著步軍統領、軍政執法處處長遵照辦理。”在此令中末句“遵照辦理”,辦理何事?就是黎所請求將張、方二人正法。袁這一句伏筆,表示殺張、方二人只是應黎之請也。

所有這些暗中活動,張振武當然做夢也想不到,他於8月14日還在北京德昌飯店請客,大宴同盟會和共和黨的要角,在酒筵中還發表演說,調和黨見。

8月15日晚六時,王天縱宴集北方軍人及湖北來京將校,張振武赴宴後,更在當晚8時偕湖北將校自作主人,宴請北洋重要將領於六國飯店,薑桂題、段芝貴等均在座。這時候段已奉到處決張的密令,一席未終,段稱有事先行告辭,其餘客人也紛紛退席,主人則不知已大禍臨頭。

北京的六國飯店,是位在東交民巷,由東交民巷至前門之西,正在翻修馬路,所以改道由大清門繞棋盤街作為臨時便道。張振武離開六國飯店約在當晚 10時左右,當時代步還沒有汽車,完全是用的馬車,由六國飯店出來,共三輛馬車,張的老表前江西協統馮君馬車在前,張的馬車居中,湖北參議員時功玖的馬車殿後。馮等馬車馳至大清門柵欄,兩旁已埋伏了絆馬索纏住馬蹄,於是伏兵四起,首先把馮縛了。馮問為什麼事?有一軍人問:“你是不是姓張。”馮說:“我不姓張,我姓馮。”軍官乃連說錯了錯了,即令士兵解馮之繩,而馮已受微傷。原來馮與張均長身中瘦,有點相似。接著張振武馬車亦抵柵欄門前,柵門已閉,一陣喧譁,有指揮刀斫馬車玻璃聲,於是張被拖了下車,五花大綁,隨從和車夫亦被拘拿。張被捕後即用大車解送西單牌樓玉皇閣軍政執法處。這時前門以東至小沙土園一帶均戒嚴,押解行列共大車三輛,馬步軍數十名持槍露刀,軍隊先將行人驅散,其後則有民裝數十人,兩人一排,尾隨其後,沿路鋪戶皆熄燈滅火,如臨大敵。

張振武在前門大柵欄處被捕是晚上10時,而方維的被捕則比張早一小時。方維繫在其住所金台旅館被捕,約有百餘名游緝隊將金台旅館包圍,附近戒嚴,方就逮後,所有隨張由湖北來的人均被暫時看管,不準出入。

張被押至玉皇閣軍政執法處,處長陸建章親自出見,解縛對語,彼此先還說一兩句寒暄語。張很生氣,見自己的馬車夫亦被縛,乃對陸說:我不知我為何被捕,我的馬車夫與我毫無關係,應該先釋放。陸立即命副官釋放。然後張向陸要紙筆,寫了一封短柬給前鄂軍第四鎮統制當時在北京與袁頗接近的鄧玉麟,函中略云:弟忽被大總統之軍隊所縛,不知是死是活,請兄為我分明,身邊未有分文,請兄為我設法。末並請鄧照顧其隨從人員及家屬。信寫好請陸派人送,陸也立即交人送至十二條胡同鄧寓。張其後發覺一部分家人也被縛,乃告陸說:我的家人請開釋。陸也應允,立將其家人釋放。這些被釋的人都由車子送到很遠的地方才釋放。 這時張振武乃問陸建章說:“我們究竟犯了什麼罪?你根據什麼法律逮捕我們?”陸微笑著把黎元洪的來電給張看,張看了氣得臉都紅了,大聲地說:胡說!胡說!陸又把袁世凱的命令給張看,張看了憤慨地說:“死吧!看你們能橫行多久。”這時已子夜一時,陸揮手示意,執刑的人乃上前,張不許捆綁,乃常服受槍,張振武中二槍,一槍中腹肚,一槍中肩,一代英豪,開國元勛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了。

另一方面,張的老表馮君和時功玖在大清門遇事後,立即趕至石橋別業的共和黨總部,遍告大眾,大眾均駭然,時功玖又趕赴東城邀集孫武、鄧玉麟等同往玉皇閣軍政執法處,這時已午夜3點鐘了,處長陸建章已入睡。孫、鄧、時等力促傳達請陸出見,陸滿臉睡容出見,孫、鄧、時等均向陸責問:張犯了何罪?為何採取這種手段對付開國元勛?鄧玉麟則表示先把張、方兩人保釋,有罪的話可循法律途找解決。陸建章把他的話打斷說:“各位不必白忙了,張、方兩君已經伏刑了。”說著便從身上取出袁世凱的處決令,同時說:“這個命令是由段翼長交來,還有陸軍部的部員前來監視行刑,我只是奉命行事,各位的責備,我無話好講,請原諒。”孫武、鄧玉麟、時功玖聽到這個噩耗幾乎跳了起來,眼淚奪眶而出,大家哀痛而憤憊。陸建章請他們用茶,請他們休息,他們完全不理,帶著憤怒和眼淚衝出了玉皇閣。時功玖恨恨地說:

“這是冤獄,我們要替振武報仇,要報仇!”

張振武被殺事件,使湖北旅京人士大為激動。張伏刑的當天清早8時,孫武、鄧玉麟、劉成禺、張伯烈、張大昕、哈漢章、時功玖等同赴總統府質問。袁世凱親自出見,他說:這件事我很抱歉,但經過情形諸君當已明了,我是根據黎副總統的來電辦理,我明知道對不住湖北人,天下人必會罵我,但我無法救他的命。袁的語氣把這事完全推到黎身上,孫武等也知道這是黎的主意,所以只好憤憤退出總統府,前往長椿寺。原來張、方兩人伏刑後,陸建章即命人將二人屍首送至長椿寺停靈,且為他們買了上好的棺木。孫武等抵達長椿寺,撫棺大慟,痛悼逾恆,祭畢復往金台旅館撫慰張的家屬,商量喪事辦法,然後至哈漢章家會議,當場決定三項步驟:(一)致電黎元洪質問;(二)以軍令中有陸軍總長段祺瑞署名,故擬彈劾段;(三)湖北同鄉提出質問書,公開質問張案。

湖龍將校隨張振武來京的有:吳兆麟、黎天才唐犧支何錫藩馮嗣鴻馬祖全、劉繩五、熊秉坤、張厚德、童序鵬十位,他們於16日清晨的快車返鄂,故啟程時不知張振武已遭慘禍。還有未離京的隨從人員,則由鄧玉麟、孫武等妥為安插。袁世凱在16日宣布以大將的軍禮葬張振武,並以3000元為賻儀

同日北京陸軍部電復黎元洪:

“奉大總統令:真電悉。張振武起義有功,固當曲予優容,寬其小眚,乃復盅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昌言不軌,實屬擾亂大局,為民國之公敵。躊躇再四,未便加以寬典,留此元憝,貽害地方,已飭步軍統領、軍政執法處將張振武並同惡共濟之方維查拿,即按軍法懲辦。此外隨行諸人,已飭酌給川資,俾歸鄉里,以免株連。副總統為保全治安起見,自有萬不得已之苦衷,杜漸防微,為民除害,足以昭示天下,所請處分,應勿庸議。等因,相應奉達。”

張有一位如夫人隨同來京,張死的第二天,張的好友黃禎祥陪張太太趕至長椿寺哭靈。黃堅欲開棺驗視,守衛兵丁不許,黃和張太太俱大哭大叫,黃且拔刀欲斫。士兵無奈只好開棺,黃乃馳出僱請騾馬市大街三義泰照相店來拍張振武的遺照。

孫武因為和張有舊怨,此次張來京即被殺,外間人頗疑孫參與其事。而劉成禺、鄭萬瞻、羅虔等本系應黎邀請返鄂調和張、孫交惡事,且是勸張來京者,張案發後,劉等怕背賣友之名,所以尤其憤慨。至於同盟會對於這一件政治血案自不能熟視無睹,因此由黃興放了第一炮,通電譴責政府用不正當的手段擅殺有功人員。接著是孫武和蔣翊武跑去見袁,要求給他們“免死券”,同時呈請辭去總統府顧問職。19日參議院開會,議員提出質問,要求政府把張、方二人的謀反證據拿出來。劉成禺首先要求說明,議長制止,認為質問不必說明,劉則認為今日之事不比尋常質問,於是痛快淋漓地來一篇激烈的演說。張伯烈更繼之以嚎啕大哭,全院震動,議院內外方知張案的嚴重,非旦夕可了。這一天的質問,作了一個結論,就是通知陸軍總長段祺瑞,應於第二天(8月20日)前來出席報告張案的經過。

陸徵祥當總理時受到參議院的輕視,幾經艱難才勉強同意其內閣名單,不料就任不到一個月,就發生殺張振武案,搞得滿天雷雨。陸在殺張時恰巧因病入駐法國醫院,而殺張振武是袁世凱用的軍令,這又發生一個新問題,《臨時約法》上沒有言明,大總統的軍令要不要國務總理副署,前國務總理唐紹儀就是因為袁世凱發布人事命令不交唐副署而辭職,那是袁世凱違反《約法》,可是這次袁世凱是用軍令,交由陸軍總長段祺瑞執行,究竟算不算違反《約法》呢?參議院既然大吵大鬧,國務總理總不能裝聾裝啞,陸徵祥在參議院不同意其內閣名單時,就要求辭職,經袁一再慰留。張案發生後,陸在法國醫院中便正式呈請辭職,第一個是請假單,擬請病假五日,第二個是辭呈,要求在五日假滿後請準予辭職。結果陸的秘書長只替他遞請假單,沒有替他遞辭呈,袁世凱也表示不許陸辭職。

8月20日參議院再開會討論張案,袁的政府發表第一次答辯,很含糊地說:此事關係重大,系根據黎副總統密電處理,其所牽涉的人和所牽涉的事都極重大,非僅關係湖北治亂,而且關係全國的安危,還有軍事秘密云云。在這件答辯書上,袁是強調黎所報張的叛變罪行重大,可是又擬就第二次答辯書,大致謂:前咨商令黎副總統擇其可發表者發表之,今黎電未到,所以無詳細資訊發表,縱令國務員列席報告,其所能發表者,亦只如前次答辯書一樣。本大總統為尊重立法機關,不敢敷衍搪塞,故仍請貴院俟黎副總統復電到達後再行答覆。

參議院對政府的第一份答辯極為不滿,其憤慨程度比先一天尤甚,最後由議會作一決定,催促陸軍總長於8月21日出席參議院報告張案經過。21 日早,段祺瑞到總統府向袁世凱請示,自己出不出席的問題,袁沒有意見,要段決定,段口裡說:我去,我不怕。後又左思右想,決定不去。袁世凱乃改派法制局長施愚持第二次答辯書到參議院。施一登台,立刻被轟,劉成禺站起來痛罵施。劉說你是法制局長,你說說看,殺張是根據什麼法律?你們簡直是強盜!施被罵後只好把答辯書交出後即退席。

參議院為張案兩次質問,袁政府提出兩次答辯,參議院認為完全不能滿意,於是決定提出彈劾案。8月22日舉行談話會,議院中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彈劾必須彈劾政府全體,始合連帶責任;一派主張只彈劾陸徵祥和段祺瑞。

8月21日下午4時,袁世凱邀請湖北議員劉成禺等四議員前往密談,袁仍強調張案的發生是起於湖北,完全依照黎元洪的意思辦理的云云。

張振武案中的真真假假

張振武原名堯鑫,字春山,生於1877年,湖北竹山人。此公為武昌首義元勛,沒有為共和的創建死於戰場,而死於起義成功後的政治陰謀,成為民國史上的奇案。張振武其人其事,孫中山、黎元洪、袁世凱及其所代表的政治勢力各有不同的看法,於是在張振武案中便存在著各種是是非非、真真假假。1912年共和初建的中國,各種報紙從不同的立場上去報導張振武案,成為當時的新聞熱點。當代人寫不好或不好寫當代史,筆者移目90年前近代史上的張振武案,或許能梳理個明白。

真擁黎還是假擁黎

人們常說,資產階級自身的妥協性與軟弱性導致辛亥革命是不徹底的革命,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武昌起義中起用封建官僚黎元洪,由他擔任起義的領導者。但作為一個階級的性格和作為一個人的性格往往是不同的。張振武作為資產階級革命者中的一員,其個人性格能否完全反映其所屬階級的性格呢?他是一個徹底的革命者還是一個不徹底的革命者?他對黎元洪的態度到底如何呢?這就要具體看一看武昌首義中的張振武。

張振武張振武

張振武少年時期就學於湖北省師範學校,接受了不少進步思想,肄業後在武昌省城黃鶴樓道國小當教師。他很善於教學,常在講課時啟發學生革命思想,喚起學生民族自尊心和愛國觀念。不久他參加了共進會,幫助料理會中的財務事宜。為了革命需要,他不顧家人反對,賣掉了湖北羅田、竹山老家的田產。一些革命同志向他求援,他都盡力給予幫助。

武昌起義謀劃已久,但因機關破壞,領導人非傷即逃。首義成功後,諮議局召開會議,討論如何組織政府,原擬定的檔案毀於戰火,導致無軍政首長可遵,無成規可循,會議諸將大都各自為政,不相統屬。這時張振武較有識見,倡設軍務部,總攬軍隊編制、人事配備、餉項支出、機關存廢等事。會議推舉孫武擔任正部長,但此時孫因傷不能視事;推舉蔡紹忠為副部長,但蔡認為自己未加入革命團體,因而遇事不敢個人做主。張振武任軍務部副部長,實際上他以副部長代行部長職務。

黎元洪任都督,張振武一開始就不贊成,由於多數黨人同意和守舊士兵擁戴,難於挽回。20日中午,黎還在忸怩作態,張振武曾當面予以斥責。這天晚間,他又大罵黎元洪不識抬舉,聲言不如就此殺掉,以免貽誤後事;而蔡濟民、吳兆麟等卻力主優容;李作棟也勸和平相待。解放後李作棟談到此事,還認為當時自己過於軟弱,不如張振武富有革命性,敢於獨持非議。黎元洪欲殺張振武,究其原因,最早就在於此。

漢口漢陽作戰期間,張振武三次印發《敬告我軍人的白話文》,大意是說,革命目的在於推倒清朝,現在武昌起義,多處回響,清軍傾巢南犯,戰而勝之,就靠全體官兵的努力。此外,他經常上前線巡視。凡軍隊自武昌開拔,先在都督府集合,由張副部長講話。當得報清軍將至新溝,漢陽危急,他立即命人拿出軍務部名冊,點名編隊赴援,由他親自率領部隊,連夜馳赴前線。他在跨越障礙物時落人水中,遇救得以不死。

10月17日召開擴大軍事會議,黃興報告漢陽失守,建議放棄武昌,合力東取南京。黎元洪本無戰意,諾諾連聲。張振武在前排以刀斫地,正欲反駁,這時范騰霄起立發言,力陳武昌可守,清軍不足畏懼。張先歡呼鼓掌,然後站起厲聲說道:“有敢言退出武昌者斬!”黃興見反對者勢頭甚猛,先行退席。黎元洪至此也連稱當與城共存亡。會後人心惶惶,準備逃難。張振武跨馬巡行市上,大呼:“漢陽不守,乃我戰略撤退,武昌萬無一失!”軍民聞之稍安。

11月10日夜間,范騰霄去都督府謁見黎元洪,見黎正收拾行李準備出走,范自知難以制止,便急奔軍務部,告之張振武。張即與范直奔都督府,嚴責黎元洪不守諾言,為起義大局起見,止其出走,並吩咐甘績熙、丁復二人:“我以都督交你二人,都督如走,惟你二人是問!”可是到12日黎明,黎元洪得到軍務部部長孫武支持,仍率其親信直奔葛店。

黎元洪出走,守城之事由劉公出面維持,張振武處於協助地位。張還揚言:“黎某如此畏縮,不如乘此另舉賢能。”眾謂大敵當前,不應輕易更動。張振武雖耿耿於懷,但也無可奈何。不過張振武為人沒有多少城府,說過即了,但黎元洪因此卻日益滋長殺機。

是真結黨還是假結黨

黎元洪不滿張振武,並離間張和孫武,這樣張振武只能自行其是,從各方面打好基礎,尋找自己的支持者。為此張加強將校團力量;創辦男女中學各一所;發刊《震旦民報》,擴大自己的影響力;進一步拉攏江西援鄂軍馮嗣鴻部。但這一切成了黎袁勾結、共謀殺張的把柄。

黎元洪不願也不敢擔當誅殺首義元勛之名,因而電請袁世凱,調首義有功將士人京。張振武一開始沒有答應,去而復返;黎電請袁世凱許張以蒙古調查員,張仍拒絕接受;黎便又生一計,再次電請袁世凱改任張東北屯墾使,設立機關,並由鄧玉麟等伴同入京。張振武向袁提了些條件,袁均允予照辦。

就這樣,張振武以起義元勛,率其大將方維來到北京。初到京城時,袁世凱對其優禮有加。張振武也放鬆了警惕。據《亞細亞日報》1912年 8月15日報導,14日晚上,張振武特約同盟會會員孫毓筠、宋教仁、張繼、劉揆一、李肇甫、劉彥、田桐,與共和黨黨員十餘人會飲於德昌飯店,藉以聯絡感情。此時張振武慨然以調和黨見為己任,他說他目睹黨爭,危及大局,因此自己不想結黨,不營私利,但求黨見日消,共維大局,力護共和。大家也都同意張的見解,認為政黨不能強同,黨見萬不可有。有人在席間還發表演說,賓主興趣皆濃,應酬到晚間10時,盡歡而散

15日晚上,張振武又在六國飯店大宴京鄂要人,段芝貴坐首席,陳宦次之。段芝貴當時就已攜帶處決張振武的軍令,宴會還沒有結束,就說有點兒小事,先行告辭。其餘客人,都紛紛找藉口離席,神情狀態已異常離奇。張振武等宴散欲返前門西邊住處時,約在10點左右。六國飯店在東交民巷,由東交民巷到前門的西邊,馬路不通,須經臨時開的大清門柵欄,繞行棋盤街。當張振武馬車剛到柵欄門時,在此埋伏的士兵已將柵門關閉,不準通行。張及其所帶差官,頗有抗拒,但皆被拘拿。張振武被捕後,隨即用大車解送到西單牌樓玉皇閣軍政執法處。處長陸建章向張振武宣布:“大總統接副總統密電,謂張振武率黨徒方維在京謀不軌,破壞統一,即行正法。”張振武問:“何以執行如是之速?”陸建章回答:“某部次長由府中來電話,令到即槍決,免生枝節。予執行職務,所知者此耳。”

張振武被殺,全國輿論譁然。1912年8月15日黎元洪為解脫困境,編造一系列所謂罪狀,說張振武以國小教員參加起義,怙惡結黨,並勾結土匪,屢謀不軌,風聲鶴唳,一夕數驚。方維同惡相濟,一併處決。袁世凱在殺了張振武后,為將責任推給黎元洪,立即讓陸軍部電復黎元洪。電文云:

奉大總統令,真電悉。張振武起義有功,因當曲予優容;破壞共和,倡言不軌,實屬擾亂大局,為民國之公敵。副總統為保全治安起見,自有不得已之苦衷。為民除害,足以昭示天下。請予處分,應勿庸議。

即使這樣,他們仍無法向全國交代。黎便在8月16、17、19日,連發三電,為自己辯解。黎言,殺張的主要原因在於張蓄謀結黨,顛覆共和;張振武在湖北發生的幾次風潮中,均是主要策劃者;張自募軍隊600餘人,搶奪兵站軍米,誘令石龍川聯絡領事團,令方維勾結李忠義、祝常六等,密謀起事,所以將張騙到北京下手。因輿論譴責不已,黎元洪又用鄂軍全體名議於25日發出通電,共列了15條所謂罪狀,把當年春季間驅逐孫武和反對曾廣大任軍務司長,也加在張振武頭上。說什麼武昌革命後裁兵之際,張暗握重兵,潛伏租界,如果逮捕,即動干戈。又說什麼由於“軍務長之凶焰,將校團之淫威”不敢將張殺於湖北而謀於京師。

但黎的解釋不能讓在北京的湖北參議員滿意。在參議院開會時,他們詳陳事實,據理力爭,為張振武辯護。他們認為,武昌少數軍人動亂,意圖在於劫財,而這個時候張振武還在上海,沒有回到湖北;他們駁斥了黎元洪的通電,說事實恰恰與黎的通電所言相反,張改任都督府高等顧問後,聽說少數軍人動亂,即奔走各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才沒有釀成巨禍。此事武漢很多人知情,何言乘機思逞!同時,在北京的湖北參議員還指出了黎通電中的自相矛盾之處,說與張振武同時被殺的方維,是將校團團長,所有團員,對團長莫不感服,可通電又說幸虧團員深明大義,不為團長所惑,兩相不能自圓,行背乎言,難以服人。將校團成員,顯與蠢動無關,也與張的所謂結黨思逞無關。

進而參議員又質問黎副總統,張振武何以蠱惑軍士,勾結土匪,破壞共和?湖北自光復以後,秩序井然,一開始就沒有所謂土匪,怎么能談上與土匪勾結?張振武軍官一職,起義後便已解任,張對各營兵士既然沒有統帶之權,怎么會有了操縱之術呢?“至振武此次在鄂革命,為滿清政府言之,誠屬狼子野心,昌謀不軌。然剷除專制之淫威者,即系造共和之幸福,謂振武破壞專制則可,破壞共和則不可。不然,當其起義之日,敦請副總統出而視事,果何為者?改稱中華民國,又果何為者?況此次人都,曾席請各黨賢傑,消除黨見,其維持共和之苦心,有耳共聞,有目共睹。乃竟謂其勾結土匪,破壞共和。不知黎副總統所指土匪者為何人,所謂破壞者為何事?”

至於張振武辦《震旦日報》一事,黎元洪電稱,“張振武冒政黨之名義,以遂其影射之謀,藉報館之揄揚,以掩其兇橫之跡。”但參議員們據理質問,共和國家,主權全在人民;言論自由,民國約法也已明文規定;報館開展批評,自有法定之權;在報紙上發表黨見同樣合乎法律規定。因此,在參議會上參議員慷慨陳詞:“試問參議員諸君,誰非身借政黨,誰無幾篇文字登人報紙?姓名之在報紙,受報紙之頌揚,身隸黨籍者,更不知其幾千萬恆河沙數,其將盡誅之乎?且黎副總統為共和黨之理事長,又為同盟會之協理,統一黨之名譽理事,其姓宇之於報紙,日必數見,則黎副總統已在可殺之列矣!”

真依法還是假依法

張振武案發於民國初建,立即讓人聯想此案的辦理是否符合革命者孜孜以求的法治精神。報界紛紛發表評論,指責此案與民主法制相悖。如于右任主辦的《民立報》就認為,“共和國家全賴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殺人,命令不能生殺人。惟司法官乃能執法律以生殺人,大總統不能出命令以生殺人。今以民國首功之人,大總統、副總統乃口銜刑憲,意為生殺。”在《民立報》看來,民國總統與專制皇帝相同,他們的命令就是法律,法律就是聖旨;民國雖建,但人治猶在。《亞細亞日報》的評論者還就張振武案,將民國法律與清朝法制相比,藉以抨擊袁世凱與黎元洪。“當前清專制之時,汪兆銘謀刺攝政王,事發之後,搜得鐵瓮累累,證據如山,審判之結果,猶僅予以監禁。萍鄉之役,胡瑛、朱子龍、劉家運回響於武昌,事發被系,亦僅予以監禁十年。”也就是說民國法制尚不如前清法制。

張振武案發後的第三天,參議院開會,討論相當熱烈。大體認為,副總統以非罪要求殺人,大總統以命令擅改法律,均是違背約法。參議員彭允彝觀點鮮明,要求維護法律尊嚴。彭說從張振武案可以看出,參議院不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對人民的生殺予奪可以依據總統命令,而不必依據法律,因此此時可以謂之無政府,無參議院、無法律、無政治;破壞約法,推翻共和,實屬令人痛恨,提出質問書,不僅為振武一人言也,為民國前途起見耳!

參議員陳家鼎認為,民國初建政府藐視參議院之事,已不止一次,而以殺張振武之事為最甚,所以,張振武之事非常緊要,關係國本。應在法律上著想,提出彈劾案,以盡參議院職責;提出彈劾案,彈劾國務總理與陸軍總長。

參議員劉彥進一步認為,此事不僅在彈劾陸總理、段總長,並在彈劾副總統。副總統以空空一電,毫無一句確證之語,徒有倡謀不軌,愈接愈厲之空話,以此種空話可殺張振武,將來即可以此種空話殺百姓。

在參議院還有二十餘參議員,認為此案辦理之法,亦多暖昧難明,須聯名向政府提出質問案,要求大總統袁世凱與副總統黎元洪給予答覆。

在參議院的壓力下,袁世凱就想讓黎元洪承擔責任,保全自己。根據參議院的質問書,袁在復參議院咨文中說:

查此案情節重大, 目前實有不能和盤托現之處,惟既經貴院質問,為解釋群疑起見,業已電達黎副總統,候得黎副總統復電,再行復答。……

顯然,袁世凱是將球踢給了黎元洪。黎不得不從湖北發來長電,由陸軍總長段祺瑞在參議院答覆。8月23日上午的會議更加激烈。段祺瑞登台答辯,聲言按黎副總統來電,選擇可以宣布的內容,從質問案所提7個方面予以作答。實際上段以軍法為藉口,繞過了國法,說張振武是一軍人,不能捕送審判廳,犯罪的事實均在其任軍務部時所為,無一事不關係軍務,所以軍法從事。在武昌已經開過軍法會議,證據齊集,至於判決手續,也已經在武昌經過,不過由中央執行而已。隨後還說,此次出席貴院,如以為尚不滿意,則黎副總統日後當有電來,一候得有黎副總統詳電後,再行詳細報告。

段祺瑞的答覆顯然不能讓參議員們滿意,參議員劉彥反問:在北京行刑而在武昌開軍法會議,軍法會議固如此開乎?現在貴總長所報告,實不成為理由。為張振武事武昌已開過軍法會議,然何以黎副總統所來之電報並未言及,大總統答覆之公文亦並未言及,可見政府違背約法。他要求請陸軍總長再行答覆。

陸軍總長段祺瑞便再行答覆:張振武罪狀,實有礙難宣布之處。張振武此次來京,所帶之人極伙,而北京為民國都城,關係重要,秩序豈可再經擾亂。政府一再衡量利害輕重,為大局起見,而不得不在北京行刑。 參議員李肇莆的追問迭至:“本席只就簡單事實質問。請問殺張振武之先,曾開軍法會議否?”

段祺瑞:“方才曾經報告,集合高等軍官討論數次。”

李肇莆:“是否開軍法會議?”

段祺瑞:“軍法會議亦系由高等軍官研究罪狀。”

李肇莆:“請問開會議之時,究系何日?”

段祺瑞:“本月13日曾經開會討論,14日亦開會討淪。且總統亦曾經在座。”

李肇莆:“請問開軍法會議,大總統應否在座?”

段祺瑞:“系在大總統府開議,府中房屋皆系毗連,故大總統亦在座。”

李肇甫:“殺張振武之證據,除此湖北兩電報之外,尚有何項證據否?”

段祺瑞:“所謂證據,不過即系他所犯之罪狀,除此電報之外尚有公文。”

最後段祺瑞說:“總之,現在政府以國家為前提,自不能不以臨時之辦法。不然,於國家大有危險。至此危險之時,將若何維持耶?手續雖有錯誤,祺瑞身當其咎,亦未為不可。”

從以上一問一答中可以看出,李肇甫總想將張振武案納入法律視野來探究,包括軍法會議與高等軍官會議的區別,大總統作為行政長官是否有權參與審判,殺張振武的確切法律證據等,都是直關法律問題。最後問得段祺瑞露出了破綻,承認“手續錯誤”。只得一再聲明不依法殺張是以國家為前提,不得不如此,否則就有稍縱即逝之虞。段還表明態度,情願自己認錯,參議院如果能原諒政府就無須再三質問,不能原諒即行彈劾。

8月28日參議員張伯烈、劉成禹、時功玖、鄭萬瞻等人提出彈劾國務總理、陸軍總長案。同日,參議員劉星楠、宋汝梅等認為根據臨時約法第六條第一項,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黎元洪任意行使其參謀總長之威力,竟以就地正法四字,為其殺人之慣例,顯然為破壞約法、背叛民國之元惡,提議咨請政府查辦參謀總長黎元洪。

因提出彈劾國務總理、陸軍總長案,及咨請查辦參謀總長案,參議院內國民黨及共和黨兩派議員大起衝突,拍案數響;旁聽席中,亦有大呼助陣者。參議院議長左瞻右顧,不能維持。這種情形,為民國後來議院中所沒有,複雜中也表現出先進。

真惜張還是假惜張

張振武一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態度,不同時候也會有不同態席。但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張振武死後,人們一致認為,張有功於民國,死得可惜。然而這並不是因為人都同情死者,人死了都說好,照樣是由於政治原因。所以在這裡有真惜張,也有假惜張。

在革命黨人看來,張振武有功於民國,張被處死是對共和的破壞,是對革命勢力的打擊。案發後,同盟會立即召集職員、評議兩部開會,認為黎元洪暴戾恣睢,擅殺元勛,破壞約法,搖動民國,遂聯合議決,革去黎元洪本會協理,並除名,嗣後與同盟會斷絕關係。

張死後第三天,革命黨領袖之一黃興,就致電袁世凱:

袁大總統鑒:南中聞張振武槍斃,頗深駭怪!今得電傳,步軍統領衙門宣告之罪狀,系揭載黎副總統原電。所稱怙權結黨,飛揚跋扈等,似皆為言行不謹之罪,與破壞共和、圖謀不軌之說,詞意不能針對。全電歸結之語,注重於“愛既不能,忍又不可”八字。但張振武不能受愛與受忍之處,出於黎副總統一二人之意乎?抑於共和國法律上有不能愛之、不可忍之之判斷乎?未見司法裁判,頗難釋此疑問。乞更明白宣布,以解群疑。共和幸甚!大局幸甚! 但孫中山北上以後,與北上以前有所變化,為此事致電黃興。

上海黃克強先生鑒:到京以後,項城接談兩次。……以弟所見,項城實陷於可悲之境遇,絕無可疑之餘地。張振武一案,實迫於黎之急電,不能不照辦。中央處於危疑之境,非將順無以副黎之望,則南北更難統一,致一時不察,竟以至此。自弟到此以來,大消北方之意見。且當速到,則南方風潮亦止息,統一當有圓滿之結果。

顯然,孫中山北上後,一開始對袁世凱抱有希望,在政治上比較信任,因而在張振武案問題上和袁世凱觀點一致。

在袁世凱看來,張振武案是一個政治陰謀,一舉可張大總統的聲威,損毀副總統的名望。大多數人會以為,張振武被殺戮,乃黎元洪所為,並非大總統所為。就這樣,武昌方面的革命文武人物推戴副總統者,群相解體。所以在張振武被殺後的第二天,袁世凱就讓人在金台旅館門首出布告一道,將副總統原電抄錄;次述張振武罪狀,照武昌來電判決;更獎勵張振武起義有功,照上將禮賜;結尾更加以惋惜之詞,謂不能與副總統共始終,致乾國紀雲。

袁世凱還在殺張之後,指使陸軍部電復黎元洪,讓黎將殺張責任擔當起來,自請處分。電文如下:

奉大總統令,真電悉。張振武起義有功,固當曲予優容;破壞共和,倡言不軌,實屬擾亂大局,為民國之公敵。副總統為保全治安起見,自有不得已之苦衷。為民除害,足以昭示天下。請予處分,應勿庸議。

黎元洪便也做起樣來,言“自請大總統量予處分者,實因上負大總統,下負國民,既不能燭照於機先,惟冀補直於事後。從優撫恤,伸生者得所,死者瞑目,……臨電攬涕,咽不成聲。”曾與張振武有矛盾的孫武和黎的態度一樣,赴長椿寺張振武停棺處,扶棺大哭。又到金台館,撫慰張的家屬,經理喪事。孫還致電黎元洪,謂”振武之誅,系由鉤電。悲痛之下,肉顫心摧。”

8月27日張振武遺體由火車運抵漢口大智門車站,恭迎靈柩渡江2000多人。28日黎元洪至抱冰堂志祭,並親寫輓聯“為國家締造艱難,功首罪魁,後世自有定論;幸天地鑒臨上下,私情公誼,此心不負故人。”同時,作出決定:發給遺屬恤金一次2000元。所辦學校改為公立;《震旦民報》由國民黨支部接辦;將校團解散。黎元洪在靈堂內失聲痛哭,不知是真哭還是假哭。在場人認為,這哭裡面既有政治,也有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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