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民卡

凡是常州市市區戶籍人員和在市區辦理社會保障業務的新市民均可憑居民身份證向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卡中心)申領市民卡。市民卡7-15日快速辦卡通道是為新參保市民、丟卡補辦卡市民或其他突發情況而建立的加急制卡流程,制卡使用的為市民卡公司採購的零星印卡設備;兩個月辦卡是信息採集後統一送交契約約定的制卡工廠批量制卡。

市民卡簡介

市民卡(即:常州市社會保障·市民卡)是常州市政府發放給市民,用於辦理個人社會事務、享受社會公共服務
的電子實名IC(積體電路)卡。
市民卡的主要套用領域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政府公共服務。市民卡具有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險在內的社會保障功能。今後將逐步加
載政府其他公共服務套用,如居民健康檔案公積金查詢、低保優撫金髮放等。
二是電子錢包功能。市民卡可以在公交使用。今後還將擴展到計程車、話費、園林旅遊、餐飲、圖書館、停車
等眾多領域。
三是金融服務套用。市民卡具備普通銀行借記卡的功能,可完成存取款、消費、轉賬等服務。
市民卡發行後,將逐步取代醫保卡,成為市民享受社會公共服務必備的IC卡。

申領

1、凡是常州市市區戶籍人員和在市區辦理社會保障業務的新市民均可憑居民身份證向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務
中心(以下簡稱卡中心)申領市民卡。
2、申領市民卡需填寫申領表,確認遵守本章程。
3、申領人保證向卡中心提供的所有申請資料真實、有效、合法。卡中心和相關業務部門應對申領人相關個人
資料保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持一代身份證或持非常州市公安局簽發的二代身份證的市民需當場採集照片。
5、申領過程中如出現社保基本信息與申領人身份信息不一致時,申領人需提供本人醫保卡或養老金手冊等相
關參保材料。
6、卡中心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申領人予以發卡。申領人須到指定地點憑居民身份證領卡。
7、初次申領市民卡免費

使用

1、卡中心可通過服務網點、網路、通告等方式向申領人提供用卡須知等相關資料,以方便申領人正確使用市
民卡。
2、申領人保證將市民卡用於合法用途,保證自己利用市民卡從事的各種活動為法律允許。
3、申領人可以持市民卡到醫保定點醫院就醫或到醫保定點藥店買藥;可以持市民卡辦理個人相關事務和公共
套用服務;可以持市民卡在公共運輸和日常生活消費服務等領域套用。
4、申領人可以持市民卡到合作銀行各櫃檯辦理銀行密碼設定手續,激活銀行賬戶功能。

密碼

1、申領人領卡後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市民卡電子錢包消費超過一定額度時可設定密碼,銀行賬戶按銀行規
定使用密碼。
2、申領人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申領人本
人所為。切勿將密碼透露給任何人,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申領人承擔。
3、申領人在使用小額消費時,如連續輸錯六次密碼,卡片中龍城通功能將被鎖定。需要按照要求到卡中心服
務網點辦理解鎖手續後,才能繼續使用。
4、申領人密碼遺忘時,應按相關業務規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卡片到指定服務網點辦理密碼重置。相關部
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5、銀行賬戶密碼按銀行規定使用。
申領人可通過卡中心的服務網點、服務熱線、網站或其它相關查詢途徑查詢規定信息。

卡充值

1、申領人使用電子錢包時僅限於充值和刷卡消費,不可取現、透支,充值餘額不計息。申領人對電子錢包充
值時,每次最少充值50元,充值額為10元的整數倍。最高充值餘額為2000元。

金融功能

1、按合作銀行相關規定,辦理業務。
2、市民卡金融功能具備銀行借記卡所有功能,可辦理存取款、轉帳、代扣、理財等業務。
3、市民卡不收取銀行卡年費和小額帳戶管理費。

掛失、解掛

1、申領人應妥善保管所持市民卡,如卡片遺失或被盜,應及時通過12333熱線辦理口頭掛失,掛失時需提供
身份證號等驗證信息。口頭掛失15天內,須補辦正式掛失手續,否則口頭掛失將自動失效。未按規定辦理掛失
手續造成的損失由申領人承擔。
2、正式掛失為書面掛失,申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卡中心(綜合辦公點)或合作銀行(工行)各網
點辦理。正式掛失後方可辦理補發新卡手續。
3、掛失手續辦妥,政府服務、金融支付功能掛失立即生效,小額支付功能由於技術原因需4天生效。生效前
產生的損失由申領人承擔。
4、卡片口頭掛失後,若找回掛失的卡片的,由申領人本人攜卡持有效身份證件到上述網點辦理書面解除掛
失,社會保障功能即時解掛,電子錢包解掛需4日後方可使用。銀行賬戶解掛需按銀行規定辦理。
5、書面掛失後可補辦新卡,書面掛失不解掛。

補、換卡

1、卡面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或者市民卡不能被正確讀寫的,由申領人本人攜卡持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換卡,
原卡須交回銷毀。
2、補卡可到綜合辦公點或合作銀行各網點辦理,須繳納費用40元/張。換卡只能到綜合辦公點辦理,辦理7個
工作日後領新卡。新卡的銀行賬戶激活手續按銀行規定辦理,原卡電子錢包餘額在掛失生效後或換卡受理7日
後人工轉值。
3、由於申領人責任導致市民卡不能正常使用而要求的換卡時,須繳納費用40元/張。

註銷

申領人因死亡、戶籍變動、工作調動等原因,不再繼續享受本市社會保障及其他社會公共服務的,申領人或其
委託人(繼承人)在辦結市民卡相關社會事務後60日內,須到卡中心(綜合辦公點)申請註銷市民卡。銀行帳
戶的註銷應當按銀行規定辦理。

其他

1、本章程所述證件均指原件,其它無效。凡代辦業務者須同時出示代辦人、持卡人的有效證件原件。
2、本章程中所涉及業務辦理地點和時間見卡中心服務點通知。
3、常州市民卡相關問題由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4、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定辦理。
5、如有疑問請撥打12333服務熱線諮詢
6、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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