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Ibuprofen Tablets),本品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消炎鎮痛藥。口服易吸收,與食物同服時吸收減慢,但吸收量不減少。對阿司林或其他非甾體類消炎藥過敏者對本品可有交叉過敏反應,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氣管痙攣。對這類患者禁用本品。適應症為適用於:緩解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痛風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慢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期或持續性的關節腫痛症狀,無病因治療及控制病程的作用等。

基本信息

簡介

通用名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布洛芬片

英文名 IBUPROFEN TABLETS

拼音名 BULUOFEN PIAN

藥品類別 解熱鎮痛及非甾體抗炎鎮痛藥

性狀 本品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

貯藏 密閉保存。

成分

通用名 布洛芬

化學名 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拼音名 BULUOFEN

英文名 IBUPROFEN

CAS No. 15687-27-1

分子式 C13H18O2

分子量 206.28

規 格 (1)0.1g (2)0.2g

所屬類別

化藥及生物製品>>解熱鎮痛抗炎藥>>有機酸類>>羧酸類
化藥及生物製品>>神經系統藥物>>抗偏頭痛藥

性狀

本品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

作用類別

本品為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規格

0.1克

藥理毒理

藥效學:本品具鎮痛、抗炎、解熱作用。其作用機制通過對環氧酶的抑制而減少前列腺素的合成,由此減輕因前列腺素引起的組織充血、腫脹、降低周圍神經痛覺的敏感性。它通過下丘腦體溫調節中心而起解熱作用。

藥代動力學

口服易吸收,與食物同服時吸收減慢,但吸收量不減少。與含的抗酸藥同服不影響吸收。血漿蛋白結合率為99%。服藥後1.2~2.1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用量200mg時,血藥濃度為22ug/ml~27ug/ml,用量400mg時為23 ug/ml~45ug/ml,用量600mg時為43 ug/ml~57ug/ml。一次給藥後T12一般為1.82小時,服藥5小時後關節液濃度與血濃度相等,以後的12小時內關節液濃度高於血漿濃度本品在肝內代謝,60%~90%經腎由尿排出,100%於24小時內排出,其中約1%為原形物,一部分隨糞便排出。

適應症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適用於:

布洛芬片布洛芬片

1、 緩解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脊柱關節病、痛風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慢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期或持續性的關節腫痛症狀,無病因治療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 治療非關節性的各種軟組織風濕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運動後損傷性疼痛等。

3、 急性的輕、中度疼痛如:手術後、創傷後、勞損後、原發性痛經、牙痛、頭痛等。

4、 對成人和兒童的發熱有解熱作用。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風濕,一次0.4g~0.6 g,一日3~4次類風濕關節炎比骨關節炎用量要大些。(2) 輕或中等疼痛及痛經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時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為每天2.4 g。

2、小兒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體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不良反應

1、 消化道症狀包括消化不良、胃燒灼感、胃痛、噁心、嘔吐,出現於16% 長期服用者,停藥上述症狀消失,不停藥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數(<1%) 出現胃潰瘍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潰瘍穿孔者。

2、 神經系統症狀如頭痛、嗜睡、暈眩、耳鳴少見,出現在1%~3%患者。

3、 腎功能不全很少見,多發生在有潛在性腎病變者;但少數服用者可出現下肢浮腫。

4、 其他少見症狀有皮疹,支氣管哮喘發作、肝酶升高、白細胞減少等。

5、 用藥期間如出現胃腸出血,肝、腎功能損害,視力障礙、血象異常以及過敏反應等情況,即應停藥。

禁忌症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布洛芬片布洛芬片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6.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13.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諮詢醫師

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禁用

兒童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

貯藏

密封保存。

包裝

塑膠瓶,100片/瓶。

有效期

48個月

藥物相互作用

1、 飲酒或與其他非甾體類消炎藥同用時增加胃腸道副作用,並有致潰瘍的危險。長期與對乙醯氨基酚同用時可增加對腎臟的毒副作用。

2、 與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楊酸類藥物同用時,藥效不增強,而胃腸道不良反應及出血傾向發生率增高。

3、 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藥同用時有增加出血的危險。

4、 與呋塞米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

5、 與維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時,本品的血藥濃度增高。

6、 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濃度,同用時須注意調整地高辛的劑量

7、 本品可增強抗糖尿病藥(包括口服降糖藥)的作用。

8、 本品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可影響後者的降壓效果。

9、 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藥濃度,從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時宜減少本品劑量。

10、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濃度,甚至可達中毒水平,故本品不應與中或大劑量甲氨蝶呤同用。

藥物過量

藥物的不良反應與所服用的劑量呈正相關,因此,服藥超量時應作緊急處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藥或(和)利尿藥,並給予監測及其它支持方法。

生產企業

北京信諾超微藥業有限公司 鄭州市崇義製藥廠 廣東南國藥業有限公司 廣東省惠州大亞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孚藥業有限公司
江西陽光藥業有限公司 淮南九龍崗製藥廠 山東省方明藥業有限公司 成都製藥一廠 河南省醫藥工業研究所製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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