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

布依

布依是一種布依族的少數民族,主要聚居於黔南、黔西南兩個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及安順市和貴陽市地區。

民族概況

我國的布依族主要聚居於黔南、黔西南兩個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及安順市和貴陽市,在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銅仁地區、遵義市、畢節地區、六盤水市及雲南的羅平、四川的寧南、會理等地也有分布。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布依族人口數為2971460。使用布依語,屬漢藏語系壯侗語族壯傣語支,與壯語有密切的關係。壯語北部方言和望漠、冊亨、獨山、安龍、興義等縣的布依語基本相同。布依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沒有文字,一直用漢文,建國以後創製了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方案。

布依族的先民,一般被認為是由“百越”的一支發展而來。布依族自稱“布依”、“布雅伊”、“布仲”、“布饒”、“布曼”,這可能是古代“僚”、“蠻”、“仲家”、“蠻僚”、“俚僚”、“夷僚”稱謂的來源。從民族語言、古稱、自稱及地理分布考察,布依族與壯族有同源的關係。在魏晉南北朝至唐代,布依族、壯族都稱為“俚僚”、“蠻僚”或“夷僚”,五代以後,布依族稱“仲家”、宋代壯族稱為“僮”。“仲”與“僮”仍然是同音異寫。後來由於長期分居,經濟文化生活及風俗習慣產生了差異,便逐步形成了布依與壯兩個民族。也有人認為布依族是由“百濮”的一支發展而來;還有人認為戰國晚期到西漢的“夜郎”國與今日的布依族有淵源關係,因為夜郎轄地的中心地帶在今盤江(古稱豚水)流域,而盤江地區歷來是布依族的聚居區。

布依族地區出土的兩漢時期文物,如青銅犁、鋤和鐵制鋤、鍤、鏟等適用於稻田耕作的農具及稻田模型,與《史記》所記夜郎之民“椎髻、耕田、有邑聚”的情形互相印證,說明布依族是一個古老的種植水稻的農業民族。漢王朝對古夜郎的開拓和封建郡縣制度的確立,歷魏、晉、南北朝,大姓勢力日益強大,階級分化日益加深,封建領主經濟逐步形成。唐代,中原王朝在布依族地區設定了一些羈縻州縣,以當地少數民族首領為刺史,世襲其地。五代時,增設了“八蕃”土司。宋朝繼續推行“羈縻政策”,分別授予當地首領以刺史、司階、司戈、將軍等職銜,分別劃歸四川路、湖南路和廣南西路節制。元代置羅甸宣慰司(安順地區屬其地)、順元路軍民安撫司(貴陽地區)、都勻軍民府(黔南州部分縣屬其地)、於矢部萬戶所(興義地區)及泗城州軍民府(黔南州部分縣屬其地)等。

布依布依

明朝和清朝初期,土司制度更加完備,土司和土官占有領地內全部田土,將屬民世世代代束縛領地上(但不能任意殺戮和買賣屬民)。土官對屬民實行以勞役地租為主的剝削,同時進行殘酷的超經濟剝削,其名目達十餘種之多。與此同時,明廷還在布依族地區推行“衛所屯田制度”,置營田使,經管“軍屯”和“民屯”,後來,這些地區首先轉化為封建地主經濟。從明末到清初,隨著布依族社會經濟的發展,土司境內的屬民也日益發生兩極分化,人口大量增加,開始出現了租佃和買賣田土的現象。土司和土官不得不承認領地內這種已經存在的田土買賣和租佃的合法性,並同意和褒獎開荒墾殖(新墾殖的田土也可買賣),以維持屬民的生計。隨著田土買賣的發展,有的土目、頭人也日益貧困,將私田和糧田轉售於漢人。布依族地區部分富裕的土官、把事及少數占有較多田地的屬民,還有漢族地主和高利貸者形成了新的地主階級,實物地租也逐步取代勞役地租。雍正五年(1727),清王朝採取的大規模“改土歸流”的政策,客觀上確立和發展了布依族地區的封建地主經濟,加速了領主經濟的崩潰,土司制度也隨之消亡。

社會經濟

秦、漢時代,布依族地區的社會生產力已有了較大發展,農業生產已相當發達,但比中原地區落後。隨著秦漢封建勢力的伸入,客觀上促進了布依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封建的生產關係隨之逐步確立。以後羈縻制度和土司制度一直統治著布依族地區。大約到明末清初的時候,布依族的社會生產力又有了新的發展,農具中鋤頭的重量和長度都普遍增加了,鋤口也由過去的貼鋼改進為夾鋼。從前用棍棒脫粒,這時學會了使用撻鬥打谷,效率大大提高。羅甸、安龍和平塘等地還使用了水碾。隨著生產工具、生產技術的改進,生產的進一步發展,隨之產生了地主經濟。地主經濟的發展,使得土地日益集中在少數地主手中,地主階級對廣大農民的剝削越來越加重。一八四0年鴉片戰爭以後,帝國主義勢力開始侵入黔南,促成了布依族地區封建自然經濟的逐步解體,逐漸變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從此以後,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下,布依族人民更加陷入苦難的深淵。從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的壓迫下,布依族人民的處境更為悲慘,政治上根本沒有地位,經濟、文化長期處於停滯落後狀態。1944年,日本帝國主義侵入黔南布依族地區,各族人民慘遭蹂躪和殺害。1945年後,國民黨反動政府在布依族地區推行保甲制度,對布依族採取強制同化政策,不承認布依族為一個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布依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了一系列社會改革,消滅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廢除了產生民族壓迫和封建剝削的根源。隨之又完成了城鎮工商業和個體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按照黨的民族政策,布依族地區實現了民族區域自治。1956年8月成立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年5月1日成立了黔西南布依族自治州,1963年9月成立了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1966年2月成立了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1982年2月成立了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充分體現了少數民族當家做主的權利。今日布依族地區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建國前,布依族地區幾乎沒有什麼工業,建國以後,建起了鋼鐵、煤炭、電力、機器製造、化工、紡織、建材、橡膠製品、塑膠製品、皮革、食糖、釀酒、食品加工、捲菸、造紙、印刷、電子等工業,工業總產值迅速上升,少數民族產業工人發展到數萬。富有民族特點的布依族蠟染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建國後建立了安順市蠟染廠,產品馳名中外,暢銷日本東南亞非洲拉丁美洲各國。農業產量連年遞增,水利設施、水電站的建設和農業機械在迅速發展。尤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糧食產量大增,農林牧副漁業都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縣區鄉之間有公路連線,黔桂、滇黔、川黔、湘黔鐵路幹線通過布依族地區,貴陽市還有四通八達的航空線,改變了布依族地區交通閉塞的落後面貌。文教衛生事業也得到較快發展,國小基本普及,縣和部分區有了中學,還辦起了中專、技工學校、師範學校和師範專科學校。建國前,常年流行天花、霍亂、瘧疾、痢疾等傳染病。廣大人民缺醫少藥,遇上了傳染病,更是家破人亡。建國後,黨和政府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大力幫助布依族人民發展醫療衛生事業,在布依族地區初步形成了醫療保健網,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身體健康。

文化藝術

千百年來,布依族人民在長期的

布依布依

生產和生活中,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成為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寶庫中的珍貴遺產。民間流傳的口頭文學,有民歌、故事、神話、寓言、諺語、歇後語和謎語等。以民歌最具特色,種類有古歌、敘事歌、情歌、酒歌和勞動歌等;形式有獨唱、對唱、齊唱和重唱;曲調分“大調”、“小調”兩種。“大調”用於婚喪等隆重的場合,音調高昂大方,引人入勝。“小調”則在月夜或“趕表”談情說愛的時候唱,音調柔和、婉轉、活潑動聽。戲曲以地戲花燈著稱,情節生動、優美。常見的舞蹈有織布舞獅子舞等,動作協調,矯健輕捷。樂器有嗩吶、月琴、姊妹簫、鑼、銅鼓等。銅鼓是歷來受珍視的傳統樂器,遇隆重節慶方能敲擊,在喪葬和祭祀中須由鬼師敲擊。工藝美術以蠟染素負盛名,色調純樸,圖案美觀。編織品如荔波竹蓆和平塘斗笠,馳譽四方。

風俗習慣

布依族的服飾特色是潔淨淡雅和莊重大方

布依布依

。男子穿對襟短衣或長衫,包藍色或白底藍方格頭巾。婦女大多穿右大襟上衣和長褲,或套鑲花邊短褂,或系花圍腰,也有著大襟大領短襖,並配蠟染百褶長裙的。節日裡還佩戴各種銀質首飾。布依族村寨多依山傍水或建於河谷平壩上。富有地區特點的“乾欄”樓房,上層住人,下層圈牲畜和存放柴草。 布依族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近親不婚,但流行“姑舅表婚”。建國前,布依族地區還盛行“趕表”習俗。未婚男女可以利用節日、趕場或外出勞動的機會,聚集在一起對歌,女的看中男的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繡好的繡球,拋給對方,如男的同意,即相約到會場不遠的地方,對唱山歌,傾吐愛情。但在封建制度下,情人們很難結成終身伴侶,建國前締結婚姻須門當戶對,重彩禮。父母包辦的早婚稱“背帶親”。布依族有些地區還盛行“轉房”的婚姻制度。流行“不落夫家”。或稱“座家”的習俗。布依族的葬禮在近代實行棺葬,須請巫師開路,有砍牛辦齋超度死者的,謂之“打嘎”。

宗教信仰與重要節日

建國前,普遍信仰鬼神,崇拜祖先。也有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的。

節日除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外,還有“四月八”、“六月六”。“四月八”又稱“牛王節”,須蒸糯米祭祖和給牛吃,並讓牛休耕一天。“六月六”是布依族的隆重節日,僅次於春節,布依語稱“更將”。人們賦予它各種神話傳說,有的地區相傳為紀念布依族起義領袖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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