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基金

項基
specialfund
專項基金一般是社會團體專項基金,是指社會團體利用政府部門資助、國內外社會組織及個人定向捐贈、社會團體自有資金設立的,專門用於資助符合社會團體宗旨、業務範圍的某一項事業的基金。全國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總額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含一百萬元或等值外匯),地方性社會團體專項基金總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含五十萬元或等值外匯)的,應當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社會團體的專項基金管理機構是社會團體的一類特殊的分支機構。
企業除生產、經營資金來源以外的,從特定來源形成並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來源。中國專項基金的來源渠道,根據財會制度可分為:①企業內部形成。專項基金主要由企業內部形成。一部分是從成本中提取的,包括職工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另一部分由企業留利形成的,包括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福利基金、後備基金。②國家撥入。國家撥給企業具有專門用途的專項撥款。包括新產品試製費、中間試驗費、主要科學研究費。③專項借款。企業為了完成某項專門工程,在專用資金不足時向銀行申請的各項專項借款,包括大修理借款,更新改造借款。④專項應付款。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而臨時占用的各種應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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