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鴨

宰白鴨

所謂“宰白鴨”,就是有錢、有權、有勢的大戶人家裡遇有人命官司時,以重金收買貧寒子弟或無業游民來頂替真正的兇手去認罪伏法。因為這些頂兇者為了錢財而主動去送死的行為就好像是因貪利而被人任意玩弄、宰殺的白鴨,故被俗稱為“宰白鴨”。“宰白鴨”的陋俗最早出現在乾隆年間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廣東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區。到了道光年間,廣西、江西,湖南、浙江等省的刑案中也相繼出現了“宰白鴨”的事件。史載,當時僅福建漳州、泉州兩府,每年因“宰白鴨”而枉死的人命案“不下百數十起。”

基本信息

簡介

宰白鴨宰白鴨
清朝時福建的漳州與泉州一帶,富家子弟殺了人,就拿出很多錢財給窮苦人家,讓他們的子弟冒充兇犯,代替富家子弟抵命。因為雙方先已談妥,所以即使碰上一些廉明的官吏,往往也難辨真偽,釀成了一樁樁冤案。這種花錢頂兇之事,當地稱之為"宰白鴨"。
清朝時福建的漳州與泉州一帶,頂兇之案極多。富家子弟殺了人,就拿出很多錢財給窮苦人家,讓他們的子弟冒充兇犯,代替富家子弟抵命。因為雙方先已談妥,所以即使碰上一些廉明的官吏,往往也難辨真偽,釀成了一樁樁冤案。這種花錢頂兇之事,當地稱之為“宰白鴨”。

案例

宰白鴨宰白鴨
清朝道光年間,浙江海寧人陳鰲在福建泉州府審讞局任職。一天,審訊一樁由晉江縣呈報上來的鬥毆兇殺案。正凶名叫齊小航,剛滿16歲。驗屍時,發現死者宋和斌受傷十餘處,傷口則有刀劈、斧斫、棍擊等多種,顯然不是一個人所能做到的。再看那齊小航,年稚而體弱,也不像個能殺人的。可是,當陳鰲提他複審時,他卻供認不諱,敘述起行兇經過時又滔滔不絕,與呈報文書上記載的絲毫不差。陳鰲有點疑惑,叫他再將經過複述一遍。齊小航遵令複述,與先前幾乎一字不變,猶如學生在背誦一篇熟透了的課文。陳鰲更加懷疑,就變換審訊角度,問了幾個意想不到的細節。齊小航頓時傻了眼,答起來結結巴巴,漏洞百出,可是仍然死死咬定:自己確實行兇殺害了宋和斌。陳鰲婉言規勸,再三開導,齊小航才痛哭流涕,連呼:“冤枉!”原來,他就是所謂的挨宰“白鴨”,真兇則是當地富家子弟周某、劉某等,他們殺害了宋和斌,轉身給了齊小航的父母一大筆錢,那一對貪財男女便答應讓齊小航頂兇服罪,一應“行兇”經過果然都是事先反覆背熟了的。陳鰲雖然估計晉江縣衙上下也都得了錢財,但還是將此案駁回原縣署重新審議。
過不幾天,晉江縣又將此案呈上,仍照原先之議,並未改判。陳鰲再提被告複審時,齊小航卻無論如何也不肯再翻供了。陳鰲雖明知是樁冤案,卻無法為之平反,苦思冥想,難以決斷。同僚們都嘲笑陳鰲太迂腐了,既然被告已供認不諱,主審官何必自尋煩惱?於是他們便撇開陳鰲,在縣裡送來的文書上批了“供證確鑿,案狀屬實”八個字,就這樣結了案。最後,主管一省司法、刑獄的臬司大人親自過堂審訊。齊小航仍然是自甘伏罪,矢口不移。臬司起初也有點疑惑,問道:“你小小年紀,怎么能下得了如此毒手?”齊小航答道:“宋和斌欺人太甚,我早已對他恨之入骨,因此下起手來毫不留情。”臬司於是確信不疑,案子也終於定了下來。按照慣例,“兇犯”齊小航將被押回原籍晉江縣依法處決。
在押解時,陳鰲又在泉州府署前遇到了披枷戴鐐的齊小航,就上前問道:“你明明是被冤枉的,為什麼死死地認定了殺人而不鬆口呢?”齊小航這時淚如雨下,說:“恩公極力為我平反,以求解脫我的羅網,我銘心刻骨,感激萬分。可是被發解回去後,縣令又施以種種酷刑,那時只求早死而不可得,只得再次誣服,認回原供。回到監獄里,父母又來指著鼻子罵道:"孽子!賣你的錢已經用盡了,你卻突然翻供,我們沒有錢還人家,一門老小哪得安寧?你這不是害了父母嗎?實話告訴你,即使官府讓你出了獄,我們也要用家法來處死你這個孽種!"我思前想後,進也是死,退也是死,倒不如順從父母認罪而死吧。父母賣我,也是因為太窮,欠了債無力償還啊!”說到這兒,已不能自持。陳鰲聽了,也為之傷心淚下。
後來,陳鰲細細一查訪,發現福建一省每年處決的兇犯不下百數十起,有不少就是屬於“宰白鴨”的。陳鰲自嘆無法改變這一醜惡的社會現象,只能黯然辭去審讞局的職務。

影響

因為“宰白鴨”事件使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理所當然地遭到了清朝政府的堅決反對。據《清實錄》記載,道光皇帝在批點刑部呈送的有關“宰白鴨”案件的奏摺時,曾怒髮衝冠,拍案而起,嚴厲痛斥這種不法行為,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要堅決杜絕這種非法行為的蔓延滋長。但是,由於這類冤案有的是因為有錢有權的人收買窮人頂罪替死,昏庸的官吏並不知道實情,見頂罪之人承認自己是殺人真兇,也不去細究,糊塗定案造成的。而更多的則是判案的官吏收了有錢有權人的黑錢後,和有錢有權的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而故意錯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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