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

宗祠

宗祠習慣上稱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的場所,被視為宗族的象徵。宗廟制度產生於周代,《禮記·王制》中已記載了帝王貴族的宗廟制度。上古時代,士大夫不敢建宗廟,宗廟為天子專有。後來宋代朱熹提倡建立家族祠堂: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初立祠堂時,還要從現田中每龕取二十分之一作為祭田。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國城鄉各個家族,祠堂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當於天子;管理全族事務的宗長,相當於丞相;宗正、宗直,相當於禮部尚書與刑部尚書。宗祠體現了宗法制家國一體的特徵。

基本信息

簡介

宗祠宗祠
宗祠,又稱宗廟、祖祠、祖厝、祠堂。它是供設祖先的神主牌位、舉行祭祖活動的場所,又是從事家族宣傳、執行族規家法、議事宴飲的地方。民間建造家族祠堂,可追溯到唐五代時期。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於唐末。涵江黃巷村黃氏宗祠,建於北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到南宋,莆田林氏“建先祠”,“置祭產”。(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十二)建陽陳氏家族的祠堂,始築於元代。各地大規模營造祠堂,則在明清兩代。此時入閩各家族經過長期發展和繁衍,族眾日益增多,家族為團結族人大興土木,故一時建祠之風盛行。據清初《光澤縣誌》載,當地“從前各族宗祠無幾,近數十年,凡聚族而居者,城鄉多各建祠。春秋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賢,頗有追遠睦族遺意。”(清·乾隆《光澤縣誌》卷四《輿地誌·風俗》)一般家族不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稱“總祠”),族內各房、各支房,往往還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舊時漳州府詔安縣,“居則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陳盛韶《問俗錄》卷四《詔安縣》)這一時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

現狀

宗祠宗祠
據廈門大學陳支平教授等調查,連城新泉的張氏家族,除總祠外,另有支祠24座;惠安山腰莊氏家族,族眾數萬人,大小祠堂超過100座,其準確座數連族人也說不清。福州郊區尚乾的林氏家族,族眾近萬人,大小祠堂不下50座。為顯族威,大宗祠堂還蓋進省城。一些同姓氏的大家族,有的合建跨地域大宗祠。民國時期,永定“鄉村之中,不論大小姓,皆合建祖祠,複合散居各鄉及徙居各處之同宗在邑城建祠。”(民國永定縣誌》卷十五《禮俗》)仙遊縣黃氏家族,派下子孫散居30餘村,各地黃姓集議,在縣城合建黃氏大宗祠。福建林氏是人數最多的家族之一,清初曾會同八閩林氏族人,於福州創林氏大宗祠。此外,在海外及台灣的分支子孫,與鄉土宗祠也保持了密切聯繫。民國時,漳州許氏家族,居新加坡、馬來西亞者,曾聯袂返鄉倡建新加坡許氏大宗祠。

目的

宗祠宗祠
為了維護祠堂的神聖莊嚴,保持祠堂的整潔和香火有期,福建民間各家族對之都有一套管理規則。強宗大族專設祠堂司事和祠丁來負責祠堂的日常管理和灑掃上香。福州一些祠堂還規定每年按家居住址,每家出1人,一屆8年選4人,輪流管理祠堂,這些人俗稱“當家頭”。族人不允許有損害祠堂的行為。長樂曾氏家族規定:“一宗祠內外,不準私放畜類,以及不準夏秋曬穀,至於乘涼寢睡等事。違者罰錢一千文,充祠公有;若再抗罰,族房齊集,呈官究治。一祠堂內外,凡有安囤家私柴草,即在祠前焚化示眾。”(長樂《感恩村曾氏族譜》宗祠規條)有的家族還規定,族人損壞祠堂物件必須賠償公罰。婦女兒童不得隨意入祠,族人蓋房不得有礙祠堂風水等,尤其是一些有損於家族道德的行為,如行竊、賭博、吸毒等皆是祠堂的嚴厲規定的禁條。
祠堂的建築大多講究“風水,通常是在祖先最先居住的地方,將舊房改建成祠堂;一些家族建宅時,往往先建祠堂。閩北一些單姓小村落,無力籌建大祠堂,便在村前選址設牌位,供祖先。祠堂一般多位於正寢(前堂)東側,講究的有三間二外門。正大門平常不開,只在春秋二祭或族人議大事時開啟。正廳外,有儲藏祭器、遺書的小房子,環繞成一個獨立的建築群。普通的祠堂只有一間正廳,正廳內設4個龕(也有8-10個龕者),龕中置一個櫃,內藏祖宗牌位(稱“神主牌”),4龕神位依次為高祖考、高祖妣和考、妣的官位、姓名字號。每龕前各設一矮長桌,用以擺放祭品。一些宗祠里,凡本族新添男丁要貼張紅紙在柱上,上書×××長子(或次子等)、取名×××,以示到祖先面前報到。如今閩南一些祠堂大廳正中大木龕中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已被各主遺像所取代。本房死者若有子已婚(不屬夭折)者,其遺像可入祖廳正堂。惠安崇武一帶,幾乎所有宗祠廳堂的龍壁都貼有符篆、“金箔”及用錫箔色紙剪成的鏡、尺、剪刀、雙喜等圖,用以鎮宅。符篆多書“北方玄武大神鎮宅”、“西方白虎大神鎮宅”、“東方青龍大神鎮宅”、“南方朱雀大神鎮宅”等。平日祠堂空屋有借給家無住房的族人居住,有的族人的靈柩也寄放在祠中。族人去世,則送香灰入祠。外出族人來謁祖尋根時,必先到祠堂祭拜,而後包上祠堂的香灰及家鄉泥土帶走,以示不忘根本。
1949年後,除“文化大革命”“破四舊”時部分祠堂遭損外,省內宗祠大多保留。近年一些地方宗族活動又興,新建祠堂不少。漳浦鄭姓人1987年就整修族祠,作為鄭姓舉行“穿燈腳”(穿燈腳,每年農曆正月十四,閩南一帶在族祠內懸掛各種花燈。讓由婆婆陪著的新嫁娘,和初為人母抱著新生兒的小媳婦,沿宗祠的下殿至上殿繞行一周。因系從高懸頭上的花燈陣中通過,故稱“穿燈腳”)傳統習俗活動的場所。宗祠的修建仍由同姓族人捐款集資。閩南許多華僑回鄉也捐修宗祠。新修祠堂大都富麗堂皇,耗資甚大,造成浪費。新修的宗祠日常向鄉人開放,僅是做為宗族的象徵而已。閩南許多宗祠,作為村里老人會活動場所,發揮有益的作用。

歐氏宗祠

宗祠歐氏宗祠
龍巖為百越故地,漢末三國東吳尤其西晉“八王之亂”後,逐漸有中原南下的河洛人到此開發,聚集苦草鎮,唐代建縣,清初立州,當代由縣級龍巖市而地級龍巖市新羅區。閱一千八百年歷史,龍巖歐氏承載著諸多獨特的生命信息。。

河洛文化南下閩越,是經過楚、吳、越文化的融入和傳遞。清末民初龍巖擁有110姓氏,民國版《龍巖縣誌》(鄭豐稔總纂)標明:“歐,越王勾踐之裔,封烏程歐余山之陽,因以(地、山)為氏。”

查考歐氏受姓始祖為越王勾踐的七世孫蹄(無疆的次子),封地即吳興之烏程歐余山之南,為歐陽亭侯,所生三子,長子承祖制以姬為姓,次子恆姓歐陽,三子軫姓歐,實同出一脈。

又有說還有春秋戰國之交鑄劍名將歐冶子一支,曾為楚王、越王鑄造名劍,他也是長期生活在歐余山周圍的巨匠。總之,歐氏興于越地,為越人望族。 但龍巖歐氏的先祖,卻先行北上中原,越黃河進入山西平陽郡,後裔即以“平陽”為郡望。歐襄定在漢代曾封營平侯,守河南為屯田都尉,因事貶至光州固始定居。其後嗣歐憲伯於唐總章二年(669年)隨唐高宗大將陳政率府兵五十八姓校尉入閩,為駐守興化(今莆田)大將,傳至南唐,裔孫追隨閩王王審知鎮守漳州路,子孫繁衍遂及龍巖、晉江、南安、龍溪、漳浦和潮州、汕頭、海南各地,這時越地土著反而稱他們為河洛郎、河洛人。

歐氏居龍巖已逾20代,開基祖歐仁軒公曾居南京,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從漳州隨軍入岩“鎮亂”,他驍勇善戰立下戰功,在龍巖城西的西湖岩山麓得到一塊賞地,退役務農,建造了祖屋崇德堂(今西陂鎮排頭村上歐),姓氏雖得自越王皇族世胄,後裔已認同是自中原南下越地的河洛人,“臥薪嘗膽”精神更升華為中華民族美德。

始祖仁軒公傳至五世的守質、西陵兄弟,走出崇德堂,守質覓崇德堂北百餘丈之地建新居,西陵尋石橋龍津河畔燕子坪立紹德堂,其九世裔孫睿伯又遷回排頭在祖居崇德堂東南建起承德堂(稱排頭下歐),歐氏裔孫圍繞著龍巖的風水寶地西湖岩山麓繁衍發展。西湖岩山為明初潮州知府王源的少年讀書處,明、清建有書院,民國立龍巖縣中學,為文化發跡之源,現正闢為文化公園,排頭村民參與籌建龍巖河洛文化研究中心甚踴躍,歐氏遠祖原有唐宋八大家之歐陽修,文氣蔚然足與諸姓並驅焉。

歐陽、歐姓同系。唐代大書法家歐陽詢長子歐陽愷,因其四弟歐陽通得罪武則天入獄,他為避禍“去陽留歐”。大文學家歐陽修的玄孫歐陽光則因宋代平“金亂”有功祀謚“靈佑威顯歐王”而棄陽從歐,這樣的記載,不勝枚舉。

新中國成立後,江浙滬學生隨軍南下和閩粵贛邊區幹部東進入岩,改革開放更加速人口流動,龍巖姓氏大增,亦第一次出現區姓。區、歐同源,據廣東新會《區渭泉祖家譜》記載,先祖歐安,漢景帝聖諭此人忠孝雙全,德才兼備,沒有欠缺之處,後裔遂去“欠”為“區”,仍讀歐音。

循此源流,福建、廣東歐氏發起,聯絡香港、澳門、台灣和南洋等地宗親,籌備建立“世界三歐(歐、歐陽、區)聯誼會”,實是中國姓氏研究之一大特色,自然更增在中國姓氏中的歷史地位。

丁氏宗祠

宗祠丁氏宗祠
福建省內著名的回族祠堂——陳埭丁氏宗祠坐落於泉州晉江陳埭鎮岸兜村。始建於明代初年,歷經修葺、重建、擴築,是福建省內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宏大、保存最完整的回族祠堂,1991年,陳埭丁氏宗祠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福建省第三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陳埭丁姓回族是阿拉伯穆斯林入籍中華傳衍的後裔,至今已750年。晉江丁氏主要聚居於晉東平原濱海陳埭鎮的岸兜、江頭、鵬頭、花廳口、四境、西坂、溪邊等七個回族行政村,還有的分布在晉江市安海、東石等地,人口21953人。晉江丁氏也遷衍到澤溝、鯉城、小橋、崇武、德化、安溪、南安官橋、石井、廈門、同安陳塘、莆田涵江、福清宏路、平潭、福安、福鼎、浙江蒼南、溫州、寧波、沈家門及東南亞、泰國等地約3萬人,衍居台灣也有2萬多人。
陳埭丁氏宗祠坐北朝南,建築群體以廊院式組織,採用閩南漢族傳統民居建築形制和建築技術,以磚、石、木構造,中軸線自南至北為泮池、門埕、前廳、前庭院、中堂(主殿)、後庭院、後殿,並有廊廡。除泮池外,南北長49.24米、東西寬21.38米,總占地面積1052.75平方米。紅底金字“丁氏宗祠”匾額,高懸於前廳正門門楣上方,字跡蒼勁,熠熠生輝
中堂是宗祠建築群的中心建築,為單檐硬山頂,面闊3間,進深4間。神龕供奉丁氏列祖列宗考妣神主,每年隆重的春秋二祭就在這裡舉行。
祠堂正中用花崗石砌築成一座平台,平台上為祠堂的正廳,平台下四周環廊廡,形成一個“回”字形。尤有意思的是後殿東北削角砌築,使回字口部更與漢字書法轉角頓筆象形,這也許是丁氏回族把強烈的民族意識融入宗祠建築形式中的最好體現。平台地面高於四周廊廡約2.5尺。祠堂有中、左、右3個門和四周廊廡相連線,廊廡的前後左右,各有4個較小的門,以便出入。
最引人注目的是門楣上方的木雕以及廊心牆的石雕有阿拉伯文組字裝飾,特別是鑲於正門門楣上方中央用阿拉伯文字組繪而成的鳥形圖案木雕,傳說是伊斯蘭教“祈求真主賜予吉祥與安寧”的“吉祥鳥”。工藝精湛,木雕貼金箔,非常輝煌、壯觀。
丁氏宗祠內尚存柱礎二件,為圓柱形柱礎,圓徑為31公分,高32公分。上浮雕攀枝蓮花,線條粗獷而流暢,造型古樸逼真,是明•宣德(1426~1435年)以前典型的石雕工藝,這種浮雕花紋僅有明•永樂(1403~1424年)至宣德年間出現。正堂前壁上兩堵石雕是陰刻山水、人物、獸圖。東面是“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西面是“文物打虎,農夫規勸”圖。這兩幅圖中的橋欄板和屋舍的畫法,筆法簡易,線條流暢,均系明代中葉的作風。其雕刻線條保留著明代木雕斜刀痕。因此,宗祠現存部份建築件,也可以說明丁氏宗祠始建年代應是明代永樂期間。
丁氏宗祠建築的木作、磚作、石作、泥作,頗具匠心,令人嘆為觀止。雕飾技藝精湛,題材紋樣豐富,彩繪艷麗多彩,以其營造有度的恢弘規制,裝點適宜的平實修飾,彰顯著它那獨樹一幟的民族特色。
丁氏宗祠的建築形式,倘若分開單體來看,基本上屬於富有閩南傳統建築特色的“宮殿式建築”,體現以廳堂為中心組織院落的特點,宗祠建築裝飾木雕、石雕、彩繪所構成的優美的圖案,從工藝手法,到圖案內容,無不散發著漢族文化的魅力,但是總體看宗祠建築呈回字型,而宗祠中堂門上及兩側的木、石構件雕有阿拉伯文字,又深深刻上阿拉伯回族文化的烙印,是回漢文化融合共存的文化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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