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性行業

壟斷性行業,在中國,壟斷性行業包括石油石化、菸草、電信、電力、武器、鐵路、航空、銀行等8個行業。由於壟斷性行業侵蝕其他行業利潤,拉大貧富差距,以及腐敗的問題頻發,我國從1990年開始對壟斷性行業的規制體制改革,從目前的發展情況看,壟斷性行業規制改革的效果尚未令人滿意。

定義

在一個行業中,若由一家企業生產和供應整個市場的產品和服務,其總成本小於由兩家以上企業供應同等數量產品和服務的成本之和,則意味著該行業在制度上確保壟斷的供應是有經濟效率的。理論上稱此類行業為自然壟斷行業。在中國,壟斷性行業包括石油石化、菸草、電信、電力、武器、鐵路、航空、銀行等8個行業。

行業範圍

壟斷性行業壟斷性行業

在中國,“壟斷性行業”的範圍可以分為四組:
第一組屬於原來號稱“自然壟斷性”的部門。
其中有的屬於“真正的”自然壟斷性環節,有的屬於假的自然壟斷性環節,或原本屬於“自然壟斷性”但現已“變異”了的環節。這一組中有鐵路民航電力電信郵政等部門或環節。
第二組屬於一些專賣專營性的壟斷,如菸草行業、鹽業。
第三組屬於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壟斷,包括供水、供氣、供熱、園林綠化、城市公交道路等。其中既有公共性和自然壟斷性(如給排水、供氣、供熱等需要網路輸送的部門,具有某些區域壟斷的特徵,其與第一組“自然壟斷性”部門有一定交叉),同時又有市場性,需分類改革。
第四組屬於具有重要地位的戰略資源和涉及國家經濟安全部門的壟斷。如石油天然氣和其他重要戰略性資源(如國有森林資源)的壟斷。此外,還有涉及國家核心技術的軍工部門等領域的壟斷。

分類與規制策略

自然壟斷的現代觀點,按照自然壟斷企業的最有效生產規模相對於市場需求規模而言的大小程度,將自然壟斷區分為強自然壟斷和弱自然壟斷。簡單地說,若自然壟斷企業在平均生產成本(AC)處於最低時的產出規模大於按最低平均成本定價時的市場需求規模,則稱為強自然壟斷,若自然壟斷企業在AC處於最低時的產出規模不大於按最低平均成本定價時的市場需求規模,則稱為弱自然壟斷。

將自然壟斷分為強弱兩種,對採取適當措施規制壟斷行業至關重要。史普博證明,當一行業為強自然壟斷時,若無進入壁壘,則政府無須採取任何規制,潛在進入者的進人威脅將迫使壟斷企業以毫無利潤的“可維持”價格一產量組合來阻止潛在進入者的進人,若該行業有進入壁壘,如沉澱成本等,為防止在位企業攫取壟斷利潤,價格規制是必要的。當一行業為弱自然壟斷時,若該行業無進入壁壘,若且唯若市場價格P=AC=MC時壟斷企業有“可維持”的價格一產量組合,此時無須任何規制,進入威脅會迫使壟斷企業以邊際成本定價,但當MC>AC時,價格和進入的雙重規制則是必須的,P=MC的規制價格是為了防止在位者索取壟斷高價的可能,進入規制是為防止P=MC>AC產生的利潤吸引潛在進入者進人造成重複建設浪費社會資源,若該行業存在進入壁壘,則只需價格規制以防在位者的壟斷行為。

不利表現

侵蝕其他行業利潤

壟斷性行業壟斷性行業

國資委和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均顯示出,壟斷性行業的暴利與侵蝕其它行業利潤有關,這也使得工業企業的良性發展面臨新的擔憂。國資委數據顯示,2006年前5個月國有重點企業利潤首次達到年內的兩位數增長,增長10.1%。主要行業中,除汽車外,其他最快的5大行業,即有色金屬、電力、機械、石油石化和外貿,分別增長56.3%、44.5%、37.8%、29.5%和19.9%,都帶有很大的壟斷行業色彩。這些壟斷性行業的收入暴漲,但另一方面造成其他行業的利潤下滑。
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指出,當前工業品出廠價與其原材料購進價增幅之間存在巨大差距,導致企業成本增加了1000多億元,絕大多數企業處在微利、虧損的邊緣。在石油、電力、煤炭、有色金屬等五大行業分享80%以上的新增利潤時,其他30多個行業只分享了不到20%的利潤。上述問題已經成為今年上半年經濟的新憂。他在日前舉行的國家統計局2006年上半年經濟形勢座談會上表示,中國經濟正處在重要發展階段,巨觀調控正處在關鍵時刻,目前國民經濟喜中有憂。
從微觀角度看,主要表現在兩個價格剪刀差拉大,導致企業盈利難和農民增收難。一是工業品出廠價與能源、原材料、動力購進價剪刀差拉大造成企業成本壓力加大;二是農產品價格平穩與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剪刀差拉大影響農民增收。而能源、原材料、動力購進價格居高無不與壟斷性行業密切相關。

加大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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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行業收入畸高是導致行業間收入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會非議最大的誘因。”國家發改委巨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更應看到,壟斷行業的高利潤和高收入,不光是憑藉國家的特殊政策和雄厚資金,更是建立在擠壓一般企業應有利潤的基礎上的,這在相當程度上使其它企業增收不增利,難以加工資
加上包括壟斷行業在內的國企長達13年不上繳利潤(直到2007年,國家推出《央企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國企只上繳稅收不上繳紅利的時代才成為歷史),使國家財富的二次分配也必然有心無力。

腐敗高發

壟斷性行業何以成為腐敗的高發區,除一般經濟犯罪案件的共同成因外,還有其特殊的土壤和條件。行業壟斷形成的特權沒有受到應有的制約,為腐敗打開了方便之門。壟斷性行業既是行業的行政管理者,又是行業的惟一經營者,特權不可謂不大。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查處的轟動全國的大要案中,壟斷性行業占有較大比例。

改革難點

要紮實推進壟斷性行業體制改革,平均分配

壟斷性行業壟斷性行業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各行業間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菸草等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的2-3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為5-10倍。
行業間收入分配不公並非競爭力和人力資本差異的體現,而主要是壟斷行業獲取了高於其他行業的壟斷收益。壟斷格局不打破,這種收入分配的格局必然存在。
完善市場競爭機制,推進壟斷性行業體制改革,保護民間投資合法權益,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一大亮點。“我認為最為重要的就是擴大準入。”溫家寶說,凡是政策沒有規定不可以進入的,都應該讓民間資本進入。
2009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時隔6年再次提出要“不失時機地”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表明2010年中國在市場化改革方面會有新的突破,教育醫療、衛生、基建、公用事業等壟斷領域會吸引更多民營資本進入。
與此同時,通過提高壟斷行業利潤上繳國家的比例,使得其行業從業人員收入維持在高於社會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行業調控成新的難題

儘管壟斷性行業對其他大部分工業企業的利潤有所影響,但是行業調控仍然是一個難題。目前,反壟斷法尚處於討論之中,如何定義壟斷是一個問題。同時,到底如何監控企業的成本,哪些是正常收入,哪些是依靠壟斷獲取的暴利,也存在一個技術難題。
國家發改委分別徵詢過國家統計局以及國家發改委巨觀院人士的意見,目前對行業監管的難題尚沒有良好的方案。不過,國家發改委一直在做壟斷性行業企業成本監測,並以此作為壟斷性行業的價格依據。目前,加強壟斷性行業的成本調查,增加壟斷性行業的事前事後的成本已經成為一種趨勢。例如,中國開始徵收的石油特別收益金屬於事後增加成本;而事前增加成本的各種稅費開徵只是時間問題。
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在年初曾指出,要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建立嚴格的煤炭資源利用監管制度,對煤炭資源回採率實行年度核查、動態監管,完善煤炭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和辦法。建立煤炭開採綜合補償機制。加強礦區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廢棄物和採煤沉陷區治理,研究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也有學者指出,目前要打破壟斷,關鍵在於在事前讓民營企業參與分配,而不是僅僅股民少部分持股的事後分配。
一些地方的試驗也提供了打破行業壟斷的經驗,比如民營經濟可以涉及壟斷性行業、叫停壟斷性行業福利、實施明碼收費等。4月21日審議通過的《安徽省節約能源條例》就明確規定,“電、煤氣、天然氣、煤等能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計量、收費,不得向本單位職工和其他居民無償、低價提供能源產品或實行包費制”。

改革進程

壟斷性行業壟斷性行業

近些年,由於技術進步、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大多數壟斷行業的自然壟斷性已逐步減弱,為新企業進入競爭創造了條件,繼續保持這類行業壟斷供應的合理性受到置疑,理論界形成了以可競爭市場理論為核心的自然壟斷的現代觀點。在此觀點影響下,各國政府紛紛對壟斷性行業原有的規制體制進行改革,並取得明顯成效。我國對壟斷性行業的規制體制改革始於1990年,從目前的發展情況看,壟斷性行業規制改革的效果尚未令人滿意。

2006年,壟斷部門的改革在四方面有所推進。
一是,在郵政體制改革方面,作為政府的郵政局和作為企業的郵政公司實行了分開;郵政系統原有的郵政儲蓄銀行也剝離出來,建立了中國第五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二是,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已在伊春進行了試點;三是,油氣市場適度放開。現正在對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發制定相關政策,準備向非國有企業開放。目前,非公企業可向相關勘探部門注入資金或設備投資,以資本多元化的方式參與勘探和開發過程;四是,其他壟斷性領域的改革。比如,電力改革正在研究新的方案,醞釀新一輪的電力體制改革;民航改革,在現有的國航集團、東航集團和南航集團基礎上,已允許組建民營航空公司;鐵路投融資體制也開始啟動,“輪子”下面的路軌建設已有民營資本進入,“輪子”上面的運輸部分也有“大秦鐵路”的改制上市。
2010年全國兩會期間,會議確定了2010年重點改革任務,其中深化國有企業和壟斷性行業改革被繼續提在重要位置:加快推進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母公司層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制定三網融合試點方案並開展試點,推進電力、鐵路、鹽業管理體制和郵政主業改革。發改委常修澤說,壟斷性行業改革是一場攻堅戰。目前壟斷性行業的改革,這方面相當的滯後,基本上沒有破題。現在問題的產生和壟斷性行業的改革滯後有關,因此溫總理的報告講要加快壟斷性行業的改革,重點還是一個“四化”,第一經營環境要商業化;第二競爭要公平化;第三,產權關係要多元化;第四監管要科學化。目前看來,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在同一個平台競爭的時候,沒有資源,會競爭不過央企。

2010年7月29日,正在審議中的《工資條例》規定,壟斷型企業加薪必須聽證。

改革策略

根據中國的實踐,有學者建議下一步壟斷性經濟部門改革可按“四化”思路展開:
第一條,政企分開,價格合理化。政企分開問題講了多年,難度很大。因為壟斷性行業里政府和企業瓜葛非常緊密,盤根錯節。為什麼“破壟”如此之難?根源在於政企不分,而改革多年的經驗教訓正是要實行分開。西方有句諺語:“上帝歸上帝,愷撒歸愷撒”;中國俗話說:“橋歸橋,路歸路”,都要劃分“邊界”,定紛止爭,“政是政,企是企”。至於價格方面,出於社會福利的考慮,長期被人為壓低和扭曲,難以真實反映成本及其變動,價格的合理回歸及其新思維的社會福利制度安排成為下一步改革的關鍵。筆者認為,上述兩方面的核心問題是營造適宜的商業運營環境,這是壟斷性行業改革的基礎。
第二條,放寬準入,投資主體多元化。放寬準入有兩個含義:一是,這個領域以外的其他行業國有資本可以進來;二是,非公有制的資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來。在這一點上,越南的改革經驗給我們一些啟發。2006年越南正式頒布實施了內外資統一的《投資法》,使國內外投資者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公平地進行生產和經營,不僅允許國內國有資本,而且允許國內民營資本和外國資本進入越南。觀察2006年越南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高達390萬億越南盾的總投資中,國有資本及國有法人資本占51.6%,民間投資占32.8%,外國直接投資占15.6%。這意味著國有(51.6%)與非國有(48.4%)的比例大體各占一半。雖然這是總投資,其中包括部分競爭性行業,但對於我國研究放寬壟斷性行業的準入,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有所啟發。
第三條,打破壟斷,競爭公平化。過去中國的壟斷性行業競爭性很不夠,基本上是壟斷狀態,下一步要引入各種資本,那么,就要進行公平競爭。這種競爭包括行業內競爭,包括國有、民營、外資三種力量之間的競爭,也包括本行業和外行業的競爭,比如公路和鐵路的競爭,公路、民航、水路之間的競爭。越南在2006年實行的《統一企業法》中,既涉及有限責任公司,也有股份公司;既有私人公司,也有集體企業、外國公司,這實際上是帶有某些公平競爭的味道,對於我國的改革同樣也有啟發。
第四條,改善規制,監管科學化。在壟斷性行業放開之後,政府部門要加強對壟斷性行業運營狀況的監管,這種監管有四層含義:一要獨立監管,二要依法監管,三要統籌監管,四要透明監管。應該說,這也是壟斷性行業下一步改革的保障性的措施。
當然,這背後還涉及到一個深層問題,即由於壟斷力量的長期積累,已築起了較高的壟斷壁壘,而且這種壟斷在相當程度上是由原來的計畫經濟體制和政府的干預所形成的,且已經形成了相應的利益體系。因此,必須在解決壟斷部門的利益鏈上下功夫,這樣改革才有可能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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