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

公用事業

公用事業 - 指具有各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徵的,服務於城市生產、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項事業的總稱。通稱城市基礎設施或市政服務事業。公用事業價格是指這些行業為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的各類服務的價格。本刊記者的實地調研亦佐證了他的判斷,作為乾汊河鎮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中成功和有代表性的案例,自來水廠的經營面臨不少棘手問題。首先就是水價偏高,2010年,乾汊河鎮新建的新街水廠投入使用,該水廠是政府民生工程,政府財政投入,水價是1.8元每噸,比汪昌彪水廠的價格每噸便宜0.5元。

簡介

在我國,大部分城市公用事業由國家或城市財政投資興辦。經營管理方式則根據公用事業的性質和城市的具體情況而不同。城市自來水、電力、煤氣、供熱和公共運輸事業,歸市政府所屬的公用事業部門領導,由獨立的專業公司經營,實行經濟核算制;郵政通訊等採取營業性的經營方式,由獨立核算企業負責經營;城市環境衛生則由城市維護費開支。

與我國的公用事業相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用事業一部分由私人資本興辦,並以盈利為目的,直接向用戶和受益者收取費用。收費標準一般是在價值規律、供求關係的支配和作用下形成的,但市政當局也採取一定措施進行必要的干預。當營業收入不足以補償成本,得不到應得利潤時,一般由政府進行適當的補貼,以維持其正常經營。一部分公用事業,特別是收費較低或提供無償服務的,由政府或政府委託有關部門和公司興辦,列入城市財政預算。

基本分類

公用事業公用事業

主要分為:①環境衛生、安全事業。如垃圾清除、污水處理、防洪、消防等。

②交通運輸事業。主要是公共旅客運輸,如地下鐵道、電車、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停車場、索道、道路、橋樑等。

③自來水、電力、煤氣、熱力的生產、分配和供應。

④其他公共日常服務。如文化體育場所、娛樂場所、公園、房屋修繕、郵政通訊、火葬場、墓地等。

相關區別

公用事業同一般生產企業有所不同,表現在:

①以提供勞務為主,很少或幾乎不生產有形產品;

②服務面廣,幾乎對全市所有團體、組織和居民提供服務;

③投資大、回收期長,有的還向用戶(或居民)提供無償服務;

④能給整個城市及用戶帶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公用事業價格

公用事業價格是指這些行業為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提供的各類服務的價格。因此公用事業產品具有以下特點:

1.經營的壟斷性和地域性。受資源、規模經濟效益以及政府對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制約,公用事業在經營上不太可能形成充分的競爭,從而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市場對價格的影響非常有限,企業和居民只能被動地接受價格。公用事業一般都是當地生產、當地銷售、當地消費。由於各地影響公用事業價格的因素有很大差異,公用事業的成本和價格在各地區之間有較大差別,具有較強的地域性。

2.價格的單一性和政策約束性。公用事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一般是直接從生產到銷售,中間沒有流通環節。與之相適應,公用事業價格只有單一的零售價格形式。從維護企業和居民利益出發,政府對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一般都進行控制,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管理形式

作用

城市公用事業是城市生產經營、居民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事業,是城市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和基本條件。這一事業的發達和完善,能提高整個城市的勞動生產效率、工作效率,節約社會勞動,為居民生活創造優美的環境和良好的條件。它反映城市面貌和文化水準,生活水平,以及經濟水平的整體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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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市場化的鄉鎮探索

一些公用事業市場化失敗的案例,並不表示公用事業市場化一定行不通,而是政府與企業在風險評估、契約約束等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充分

58歲的汪昌彪,正站在人生事業的十字路口上:要不要把自來水廠賣掉。

2002年,當這位建築商贏得水廠建設和運營特許權,出資200餘萬元建廠時,對前景充滿希望。不僅如此,百姓受益稱快,政府亦積極支持,一度被當做公益事業市場化改革的經典案例,倍受好評,之後其所在的安徽省舒城縣乾汊河鎮更是憑此而獲得“第二屆地方政府創新獎”,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十年之後,這一背負特殊意義的水廠走到了一個新的節點。

十年前的共贏

擁有6000餘人口的乾汊河鎮是舒城縣第二大鎮,多年來,飲水問題一直是困擾當地的第一難題。沒有自來水廠,村民用水不乾淨,發病率遠遠高於安徽省平均水平。流傳多年的順口溜形象地展示了這一現實困境:“一根鋼管一口缸,泡出茶來墨水漿”。

1996年,乾汊河鎮人代會全票通過籌建自來水廠的決議,政府征地2000多平方米,計畫建一個保證全集鎮人口用水的自來水廠,解決這一難題。但是,負債累累的鎮財政當時沒有能力挑起這個擔子,水廠需要投入300萬元,“鎮財政窮得連人員工資都發不出來”,當地幹部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回憶說。

2001年,一名台商打算回到故鄉投資,但提出一個特別的附加條件:必須建一個自來水廠。由此,這一問題再次被提上緊迫的日程。

一篇介紹阿根廷水廠建設經驗的文章讓乾汊河鎮黨委政府有了新的建廠思路。該文章寫道: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因供水嚴重不足、水價高,居民怨聲載道,當地政府對水廠年年輸血也無濟於事,最後決定公開拍賣自來水廠所有權,被英國一家公司重金購得。不到兩年,水廠就由財政巨額補貼變為贏利,供水狀況也大大好轉。

由此,鎮黨委政府考慮採取公益事業市場化的做法興辦水廠。鎮黨委政府提出政府一次性補貼的公益事業改民營方案:按“要政府補貼最少者中標”原則進行招標,水廠永久歸建設者所有,政府只管水價和水質。

此後,合肥和浙江以及本地5家公司競標。汪昌彪以60萬元政府補貼的最低價勝出,政府一次性減少公用事業投資成本240萬元,而且避免了今後政府直接運營可能出現的虧損。

2002年6月,汪昌彪個人一次性投資200多萬元的自來水廠開始試運行,日供水能力1000噸。

乾汊河鎮政府辦成了多年想辦卻無力辦的事,而且,降低了行政成本。老百姓則享受到了滿意的公共服務,當地民眾興奮地向前來採訪的本刊記者說:“建水廠真是實實在在的大好事,水質非常好,水費也很合理。”對於投資者汪昌彪而言,則得到一個利潤雖不高但收益穩定的市場。可謂三方共贏。

供水民營的成功嘗試,為乾汊河鎮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提供了樣本。之後,城鎮個體老闆傅先傑投資80萬元,在鎮上建起了設施齊全、先進的幼稚園,現在,這所幼稚園仍然是鎮上最好的幼稚園;集鎮市容衛生保潔,連同車輛管理,也都推行了民營;分流幹部邵麗萍租賃經營了鎮政府文印中心;有線電視運營由鎮廣播文化站負責轉為民營。

一時間,公用事業民營化在這個財政窘迫的鄉鎮風生水起,2004年,乾汊河鎮“小城鎮公益事業改民營”項目參加第二屆“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評選,獲得最高獎。

十年後的糾結

榮耀之後,一些問題亦漸次而生。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高新軍對本刊記者表示:“該項目的可持續性有逐漸式微的趨勢。”高新軍是“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主要參與人之一、曾於2004年、2008年先後兩次前往乾汊河鎮實地調研,對當地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有深度的調查和分析。

本刊記者的實地調研亦佐證了他的判斷,作為乾汊河鎮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中成功和有代表性的案例,自來水廠的經營面臨不少棘手問題。

身為廠長的汪昌彪一直處在糾結之中,幾度想賣掉水廠。

首先就是水價偏高,2010年,乾汊河鎮新建的新街水廠投入使用,該水廠是政府民生工程,政府財政投入,水價是1.8元每噸,比汪昌彪水廠的價格每噸便宜0.5元。民眾頗有意見,讓汪昌彪很有壓力。

“政府給新水廠投入了五六百萬元,而我的水廠是個人出資,如果按照1.8元每噸的水價,我根本無法運營下去。”汪昌彪說。

水費難收也是不小的麻煩。據本刊記者了解,當地農村人員外出打工較多,留在農村的大都是老人小孩,用水量很小,因為水廠按照每月最低5噸的起步價收取水費,老人們認為自己用掉的水很少,不願意繳費;還有些農戶常年家裡沒人,只有在春節時間才回到農村住幾天,水廠找不到人收繳水費。

不僅如此,每年衛生、環保、工商等各個部門名目不清的收費問題讓汪昌彪疲於應付。他給本刊記者算了一筆賬:去年營業證照年審遲了,被工商部門告上了法院,罰了1萬元;衛生監督所水質檢測費每次500元;環保部門排污費1000元。

由於用水人數的增加,水廠擴容,是汪昌彪現在想得最多的一個大事。但資金問題讓他壓力頗大。因此,他希望政府能夠把水廠買下來或者給些補貼。

發生變化的不僅是汪昌彪。高新軍告訴本刊記者,2008年,他在沒有和鄉鎮政府提前聯繫的情況下,直接到水廠調研,然後才去鎮政府座談。“談到乾汊河鎮當年的制度創新,這些幹部表現出的淡漠給人有恍如隔世之感。”他說。

本刊記者了解到,自2004年,前鎮黨委書記曹前長調任舒城縣城任職、離開乾汊河鎮以後,水廠的事情很少有人關心。

高新軍說,一些地方人走政息,是困擾著基層政府制度創新可持續性的問題。這種現象,並非個案。在公用事業市場化領域,由於官員任期、領導幹部好惡改變等原因,企業如何保證與政府契約的連續性,可能會讓企業面臨一些不確定風險。

對此,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安徽省六安市委書記孫雲飛表示,如果政府有了足夠的經濟實力,公用事業應當回歸到政府或者國企管理經營。比如隨著鄉鎮規模擴大,水廠必然要面臨進一步的供應能力擴容問題,基礎設施投入的追加,水源的擴大,供水能力的增加;如果民營企業沒有能力,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觀,必須要予以扶持或者收回政府或者國企經營,保證公用事業的正常運轉。

大勢所趨還是權宜之計

在孫雲飛看來,公用事業民營化,只能是權宜之計。

他解釋說,政府經營公用事業,放在第一位考慮的是社會效益,首先考慮公眾利益,而民間資本經營公用事業,必須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經濟效益是第一位的。一般而言,公用事業是微利的,而且很多企業是同時跨領域、跨行業經營,市場風險、經營能力等因素,一著不慎,可能會面臨破產的處境。一旦有意外情況發生,影響了公眾生活生產,出來兜底、解決問題的,肯定還是政府。

因此,孫雲飛認為,政府可以依靠社會資本辦好公用事業,但不能過度依靠,需要掌握一個度,而且,即使把社會事業交給社會資本了,在給予企業充分自由讓其自主經營的同時,也要做好監管工作。以自來水廠為例,政府不僅要監管企業的衛生情況保證水質安全,限定水價防止企業擅自漲價,還要每年定期對企業的運行情況進行審計,防範風險的發生。

對此,身為學者的高新軍有著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公用事業不僅盈利穩定,而且市場廣闊,類似的改革實踐已經一再證明,相對於政府包攬的公用事業項目運行情況,公益事業市場化可以提高項目運行效率,減少體制對資源的巨大浪費,未來公用事業市場化將會是大勢所趨。

在乾汊河鎮的案例中,高新軍觀察到了私人投資建設善於精打細算的優點。比如,投入200多萬元就可以解決2萬人的飲水問題。為了節約電,汪昌彪額外建了一個水塔,解決了夜間和白天供水不平衡的問題。在購買管道時,他棄用了價格便宜的安徽蕪湖產水管,而購買了價格高的河北保定產德國品牌水管,保證了質量,節省了維修資金。“私人建廠,會花錢買最好的產品,又會節省不該花的每一分錢。”他說。

與市場化的做法相比,高新軍指出,國家所有、私人經營會導致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國有國營也有問題。他舉例道,舒城縣自來水廠至今每年縣政府都要補貼400萬~500萬元,如果民有民營,政府不僅不需要補貼,每年這個水廠還會向縣政府上繳100萬~150萬元。僅2007年和2008年,舒城縣就收到上級撥出的飲水工程專項建設款近2000萬元,來解決農村清潔飲用水問題。

管理專家、安徽大學管理學教授段華洽認為,對於一些公用事業市場化失敗的案例,並不是表示公用事業市場化行不通,市場化方向本身並沒有錯誤,而是地方政府與企業在風險評估、契約約束等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充分。

他對本刊記者表示,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的市場化,與普通的市場化性質是完全不同的。由於公用事業產品有自然壟斷的性質,是一種特殊的服務,在公用事業領域推行市場機制運行的同時,必須有政府職能如影隨形。

他說:“推進公用事業的市場化,並不意味著政府對公用事業撒手不管”,還要對公用事業市場化過程進行監督,對企業運行的過程和結果施加影響,促進競爭,發展創新,防止壟斷權的濫用,提高市場運行效率,讓其有利於公眾福祉。

他提醒說,對於一些致力推動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政府部門,能否引進真正具有實力的企業來運營公用事業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引進的企業投資能力不足,在公用事業轉交過程中,因為資金問題而無法保持公用事業的正常運轉,使市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得不到保障,將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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