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經濟

地攤經濟

地攤經濟,是指通過擺地攤獲得收入來源形成的一種經濟形式。地攤經濟是城市裡的一種邊緣經濟,一直由於影響市容環境而不能堂皇入室,但地攤經濟有其獨特的優勢,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就業壓力。

概述

地攤經濟地攤經濟

地攤經濟由來已久,只是城市未給予完全的合法化,是處於一種邊緣經濟。在全國各地,沿街叫賣的小商販和城管這對“天生冤家”已經“鬥智鬥勇”了幾十年,從“貓捉老鼠”到暴力對抗,一幕幕市井短劇,在人們習以為常的眼光中不斷上演。

不可否認,“地攤經濟”在便利一部分人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給城市管理帶來一些麻煩。然而,在國際金融危機蔓延、就業困難加劇的背景中,解放“地攤經濟”意義重大。它不僅可以拓寬就業渠道,也可使作為弱勢群體的小攤販以極低的成本維持生存。可以說,“地攤經濟”也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不但可以解決很多人的就業,還能滿足普通百姓的生活需要,活躍城鄉交流。在我國的香港和台灣地區,就有以九龍旺角、佐敦等地為代表的廟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斷。據介紹,僅台灣地區就有攤販44萬餘人。

優勢

有利可圖

攤主經營費用低,沒有轉手費,沒有裝修費,沒有租金壓力,沒有雇員工資壓力,不用交稅,運營成本如此低下的情況下,販賣與正規商店同等質量的產品,就算價格比商場便宜,仍有利可圖。正是這樣的利益驅動,使得攤主們冒著物品被罰沒的危險擺賣。

消費者有需求

地攤經濟地攤商品

購買相同質量的產品,消費者肯定傾向以更低的價格購買。地攤的產品琳琅滿目,從衣服褲子,手包,水果,日常用品,化妝品,首飾等等類別都有涉及,滿足了許多消費者的需求。而且,地攤特別適應低收入者階層的需要,現在產品同質化嚴重,正規的大商場販賣的東西往往價格偏高,在目前金融危機的前提下,低收入者需要的一般是質量不高,價格實在的產品。

緩解就業壓力

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新增的勞動力,離開了土地的農民,更有不少在職的員工在下班後也會去擺賣地攤,為的就是幫補收入。這樣的自發的,非正規的就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就業壓力,不僅有了充足的存在依據,更存在積極的意義。

帶動作用

一般有擺賣地攤的街道會比較熱鬧與繁榮,廉價的地攤可以吸引消費者前來聚集,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在一定程度帶動周邊正規商鋪的人流。

劣勢

1.污染環境:髒亂差現象,噪音污染。
2.堵塞交通:塞相關交通道路,甚至行人走路都沒有地方。
3.影響市容市貌:文明城市的古都之首西安,在滿布地攤的大街,很難聯繫起來。
4.損害正規店鋪的利益:消費者可能會在滿足了廉價的產品需求之後而打消了更多的消費需求,正規店鋪如果在質量、服務、店鋪氛圍上沒有競爭力,會受到地攤相同商品的不同程度損害。
5.不誠信的交易損害消費者利益:為沒有固定經營場所而且販賣的商品質量低下,產品及服務不受相關部門監督,某些不法攤販為了求得更大的眼前利益而欺騙消費者,缺斤少兩,以次充好的現象時有發生。
6.攤販周邊相關矛盾:販間爭奪擺賣地盤,攤販與城管之間愈演愈烈的矛盾,周邊商鋪對商販的敵意與無可奈何,都造成一定的社會矛盾。更有一些城市發生暴力事件。

繁榮景象

地攤經濟地攤經濟一般在夜晚繁榮

炎炎夏日,每當華燈初上,城市的一些夜市地攤就開了起來,這也成為市民夜晚休閒生活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夜市,既方便了市民購物,也解決了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而“地攤一族”所帶來的“地攤經濟”也隨之火熱起來。
市民:購物休閒新去處
賣衣服的、賣鞋子的、賣飾品的、賣玩具的,品種還真不少。放眼望去,地攤一個挨一個綿延了500多米。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攤主們極力推銷自己的東西,以吸引更多顧客前來購買。
攤主:銷售貨物新途徑

天色漸漸暗下來後,不少攤主陸續支起自己的攤子,掛上各式各樣的促銷牌子,開始經營自己的生意。
地攤經濟亟待規範化
不容置疑的是,夜市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不良影響又客觀存在。夜市在豐富市場,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時,也給交通和環境帶來了一定的影響。在市區其他一些街道也或多或少存在規模不等的夜市,一定程度上對交通、環境等方面造成了影響。

解禁

地攤經濟學生和上班族利用空餘時間擺地攤

2007年“兩會”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設攤導則》提出的“不再一律封殺馬路攤點”的地方政策,被認為是徹底化解這對“冤家”矛盾的舉措。此後,重慶、南京等城市紛紛效仿解禁馬路攤點;一些人大代表也在“兩會”上提出議案,建議地方政府給守法小販合理解禁,以保障公民基本謀生權利;鄭州石家莊等城市最近也傳出訊息,醞釀解禁,一場牽涉到數百萬城市邊緣群體生計的變革逐步展開。

社會的進步,不應僅僅只是體現在GDP的高速增長上,而更應該體現在一些“潤物細無聲”的細微之處。筆者認為,上海、重慶、南京、鄭州、石家莊等現代城市的路邊攤解禁,正是這樣一個“潤物細無聲”的細微進步細節。
現在“不再一律封殺馬路攤點”和“有序開放馬路攤點”的舉措,以及一份份路邊攤解禁的地方性檔案,則體現出了“權力的彈性”,彰顯了民生權利與公共權力的互讓性。公權力的“彈性”理論認為,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並非不可調和。“合法的決定往往並不是惟一的。行政職權的個案使用離不開行政主體的掂量、比較、評估、權衡和決定。這本身就隱含著對公權力的處分。”而現在,這場牽涉到數百萬城市邊緣群體生計的變革,說明公共管理部門已經意識到,“合法的決定往往並不是惟一的”。
就業促進法的視角,來審視和考量“地攤經濟”,如果要想實現秩序的原則與生存的原則的長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殺”和“有序開放”成為公權力的普遍選擇,而不僅僅依賴於少數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糾錯,則有必要將“地攤經濟”納入就業促進法的概念和範疇,以剛性的法律來實現“權力的彈性”,從而為數百萬城市邊緣群體的生計,提供一個擋風遮雨的港灣。

各方觀點

市民

地攤經濟地攤一條街

大部分逛街的人,則樂意看到地攤的增多。市民陳小姐表示,地攤的出現,使自己購物多了選擇餘地。加上現在很多店面關門都很早,南昌夏天入夜晚,小攤上的東西一般比較實惠,豐富了購物內容。

環保部門

擺地攤凸現的種種擾民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地攤隨意擺放使道路交通變得擁擠,與此同時,攤主們隨意丟棄貨物包裝盒、一次性飯盒,以及油污垃圾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工作量。

社會學家

社會學家王明美認為,地攤經濟,是人類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業活動之一,它繁榮了經濟市場,彌補了老百姓購物的一段空白點。雖然地攤市場何去何從,我們無從定論,但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聲音開始希望能在城市的規範化與民生實際情況之間去尋找到一個最佳的結合點。他說,並不是說一個整齊劃一、整潔有序的市容環境,就是一座好城市的標誌。對於地攤經濟,政府管理部門不應該只想到禁止,應當從人性化考慮給予引導,城市應該為地攤一族鬆綁。

“城市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是一個開發中國家,大量的人員流入城市謀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層次、不同時間、多元化的服務。更重要的是,從小商販和外來人員的角度,到城市勞動謀生是他們基本的生活方式。”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國慶《中國經濟周刊》說。
上海社科院社會調查中心主任楊雄也表示:“目前,我國城市管理的理念還是計畫經濟時代的,這體現在單純的追求城市管理的潔淨、整齊,採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這種形式主義的管理方式,沒有考慮到老百姓不同層次的消費需要,也沒有考慮到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水平。”楊雄說,事實上,即使在世界最發達的、最現代化的城市,也沒有消滅城市街頭的攤販和流浪者。無論是紐約、倫敦、還是巴黎及其他城市,都有小攤販、集市、夜市、周末市場、跳蚤市場,庭院銷售等各種以不同形式為城市個體經營者提供自由經濟活動。比如在韓國,小攤被稱為“道路文化”,很多韓國攤主將小卡車改造成“包裝馬車”,出售各種壽司、日用品、服裝等。不過,韓國政府對擺攤的地點、營業時間、經營範圍也有嚴格的限制。

經濟學家

地攤經濟地攤經濟--市容與經濟的矛盾

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指出,小攤販也很需要就業,如果把他們管得太緊,矛盾會更尖銳,不利於穩定。要管理好“地攤經濟”,還要相關部門把眼界放寬一點,創新工作思路,從不同階層公眾的需要出發,儘可能多地換位思考,多走訪一些商販,聽聽他們的意見。然後,在便民利民、維護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制定出一個合適的規劃,把“地攤經濟”改造為一個具有本地特色的民眾休閒文化產業,把“地攤經濟”整編成“正規軍”,讓“地攤經濟”不僅規範有序,而且走上特色化規模化發展之路。

政府官員態度

四川省政協委員張平建議,城市應為小商小販“鬆綁”,允許市民在指定的時間或區域占道、占地擺攤經營,並恢復夜市,幫助低收入 群體和失業人員度過經濟“寒冬”。當地一家網站專門就此進行民意調查,結果絕大部分人表示支持,只有4.08%的人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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