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矛盾

社會矛盾

基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導致出現了在法律政策滯後跟不上社會的飛速變革這樣的特殊情況,法律之間出現的差隙與不統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是導致我國出現現在這樣的社會矛盾的首個原因。再加上市場經濟的運作需求,我國在社會管理方式上與社會發展出現了不相適應的現象。如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名存實亡,基層工作在民眾基礎上失去了本應該發揮的作用,這一現象大大加劇了社會矛盾。社會矛盾是指社會各階級或階層基於不同的利益關係或財產分配關係所產生的種種衝突和不和諧現象。具有各種各樣的性質和類型,可以是受到限制和調節的,也可以是利益對抗和彼此衝突的。它起源於人們對生產資料的不同關係。階級矛盾是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在階級社會裡,階級矛盾是最根本的矛盾,其他矛盾是階級矛盾的補充或延伸。

基本信息

主要矛盾

十九大報告

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
習近平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
習近平強調,全黨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牢牢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

歷史表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認識到,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矛盾產生

因素

毛主席說過:有進步就會有矛盾產生,我國近些年來經濟建設的飛速成長,已經漸漸趕上世界已開發國家水平。但是伴隨著令人滿意的高速發展,矛盾也漸漸顯露出來。

基於我國的基本國情,導致出現了在法律政策滯後跟不上社會的飛速變革這樣的特殊情況,法律之間出現的差隙與不統一,在實際執法過程中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是導致我國出現現在這樣的社會矛盾的首個原因。

再加上市場經濟的運作需求,我國在社會管理方式上與社會發展出現了不相適應的現象。如一些基層組織軟弱渙散、名存實亡,基層工作在民眾基礎上失去了本應該發揮的作用,這一現象大大加劇了社會矛盾。

幹群關係

而幹部隊伍素質與民眾新的利益訴求不適應是產生矛盾的第二個因素。由於個別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淡薄,在依法辦事的實際過程中缺乏自覺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上不正確的教育疏導,不僅沒有解決實際問題,還導致了社會矛盾的萌芽。

在民眾層面,訴求表達渠道的不暢使得矛盾越來越激化,也漸漸浮出水面。由於我國部分幹部在政績考核上片面強調了GDP指標與民眾上訪數等,導致少數幹部不是千方百計解決民眾的利益訴求,而是採取堵、截、壓等手段,花費大量精力控制民眾信訪,堵塞了民眾的訴求表達渠道。這一行為使得社會矛盾越來越突出。

內外憂患

在利益的驅使下,部分地方法律公信力缺失,使得一些民眾遇到矛盾糾紛不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是通過賄賂、暴力等不正常手段來解決問題,已經將社會矛盾逐一的擺在了人民和國家面前。

而科技的發展迅速,讓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勢力、社會惡勢力可以想方設法的從多種渠道滲入我們人民內部,對不知情的老百姓從中蠱惑、煽動、操縱,企圖通過製造社會動亂來顛復政權。這方面也是部分新型社會矛盾產生的原因。

結論

綜上,因為社會的進步,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社會矛盾迭起,我們需要的是看清社會矛盾的本質,從根本上去解決問題。

表現特點

多元化

因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矛盾糾紛的主體呈現出多元化特徵。站在檢察視角來考量,新型社會矛盾突出表現為以下幾方面主體:乾群矛盾糾紛;社會群體間矛盾糾紛;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勞資矛盾糾紛;涉黑涉惡矛盾糾紛;敵對勢力反社會引發矛盾糾紛等。

變化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利益錯綜複雜及分化組合,社會矛盾的表現形式呈現了新的特點:群體性增強,如集體訪、越級訪、擇機上訪等;對抗性增強,糾紛當事人情緒越來越激烈,對抗的程度加劇;突發性增強,很多矛盾糾紛從發生到激化只有短短的時間,一觸即發,矛盾糾紛瞬間轉化為刑事案件;新型社會矛盾內容錯綜複雜。從社會糾紛的內容來看,矛盾糾紛由過去單一的民事糾紛發展成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與涉法涉訴糾紛並存的複雜形態。

首要矛盾

簡介

拆遷矛盾作為我國國內首家社會矛盾研究機構公布的第一個首要社會矛盾,是由於我國城市二十多年的高速建設,在城市日新月異的變更中積累了過去不成熟的土地資源利用現象,就是舊區。舊區是城市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產物。舊區改造來源於城市更新理論。舊城更新就是針對城市舊區環境較差、標準偏低、規劃落後、經濟衰退而進行的自我改造過程,是一個不斷更新改造的新陳代謝過程,具有阻止城市衰退,促進城市發展的積極作用。舊區改造也是提高市民居住質量,改善城區居住環境的重要途徑。因此舊區改造工作成了風風火火的城市建設中的一大重點,拆遷矛盾也日益突出。

內因

矛盾的根本都是利益的分屬衝突問題,有利益衝突就有矛盾。拆遷矛盾也是一樣。目前,舊區改造拆遷工作是由政府主導並決定實施的。舊區改造,既涉及整個城市的發展與功能的調整與完善,也涉及到眾多被拆遷居民的利益。具體而言,舊區改造拆遷中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的利益:政府利益、居民利益、開發商利益。

就政府而言,從政治角度講,政府的利益就是公眾的利益。但在具體實踐中,政府不是抽象的存在,他不僅是社會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和服務者,更是由龐大工作人員組成的經濟人利益共同體,在客觀上存在政府不同部門的部門利益和不同層級政府的地方利益。在舊區改造拆遷中,政府的利益訴求體現為:促進城市發展。通過舊區改造拆遷,實現土地的再開發與集約化使用;合理規劃,改善城市結構,提升城市功能,以適應社會經濟結構變化的要求;獲取土地出讓收益。經營土地獲取土地出讓金,以及通過城市再開發獲得增加政府稅收收入和就業機會等綜合效益,是政府的重要利益訴求之一;建設和諧社會。通過舊區改造,幫助舊區居民提高居住水平,改善生活質量,以維護社會穩定。

就居民而言,居住條件的改善是被拆遷居民支持舊區改造的最直接的動力,也是最合理的訴求。對於被拆遷居民尤其是經濟條件比較差的舊區居民來說,房屋是其重要的資產,是其賴以生存的依靠。通過拆遷最大程度的改善其居住生活條件,是被拆遷居民最大的利益訴求。因此,居民希望最大程度的參與拆遷工作,實現自己的利益。

城市建設尤其是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單靠政府的力量難以適應發展的經濟需求,需要更多渠道的人力物力介入,而開發商就是其中一支十分重要的中堅力量。在舊區改造拆遷中,開發商作為商業主體,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是其天然的傾向。從經濟角度來看,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儘可能地追求成本的最低化。但是,如果片面的追求成本的最低化,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當比較多的被拆遷人堅決抵制拆遷的時候,拆遷的進度會受到嚴重影響。這會導致拆遷成本失控,增大了投資風險。

從以上利益分析可以看出,在舊區改造拆遷中,各方的利益追求既有對立,也有統一。對於政府和被拆遷居民而言,在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的同時又實現了城市功能的調整與完善,是雙方共同的希望;對於開發商與居民而言,開發商通過土地的再開發實現增值獲取利潤,居民通過拆遷改善了生活條件,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對於政府與開發商而言,通過開發商的經濟實力實現政府的目標,開發商藉助政府解決自己無力解決的問題,是雙方共同完成拆遷工作的基礎。一個好的制度,就要努力追求各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如果以上各方的利益不能很好的綜合平衡,勢必產生較嚴重的矛盾。

外因

同時,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拆遷所適用的法律制度也並不能顧全到拆遷過程中的方方面面。

1、舊區改造拆遷地塊的帶有不確定性

從現有的實踐來看,推進舊區改造、進行城市更新雖然是政府的責任,但在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是政府的政績工程。通過經營土地來經營城市建設和開發,城市財政在相當程度上為土地財政,在當前已非個別現象。因此,政府領導對於舊區改造,帶有天然的衝動。在確定舊區改造地塊,啟動拆遷項目時,往往並不是從被改造地塊居民的利益和意願出發。而在城市規劃方面,由於缺乏科學論證和嚴格技術考證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城市規劃變更的現象比較普遍。由此造成了舊區改造地塊的確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意志,而較少考慮改造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實踐中存在著以“城市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名義進行圈地活動,借公共利益之名盲目開發土地,大規模進行拆遷的現象,引發了各種社會矛盾。

2、安置工作不透明,補償安置利益考慮不充分

在拆遷補償安置實踐中,雖然拆遷方案都是公開公布的,但各被拆遷人實際獲得了多少補償並未完全公開透明。即使拆遷補償協定完全公開,但有些補償內容在補償安置協定上沒有反映,而是體現在拆遷單位自己掌握的內部材料,比如拆遷費用結算清單等材料上。實踐中,拆遷人及拆遷實施單位出於各種因素,在拆遷補償尺度的把握上有時會在不同的被拆遷人之間出現較大的差異性,特別是會出現配合動拆遷工作、較早搬遷的人得到的補償比拖延搬遷的人得到的補償低這種情形,改變了被拆遷人的心理狀態,導致了本不應存在的矛盾的產生以及拆遷工作越來越難進行的後果。

依據現有的規定,拆遷安置的方式有價值標準房屋調換、面積標準房屋調換以及貨幣安置三種方式。這其中,被拆遷房屋價值的確定是補償安置工作的基礎。被拆遷房屋價值的確定是通過評估來完成的,評估採取的方式是評估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值。但根據拆遷法律規範的規定,評估時間點以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為準,由於房地產價格的飛速上漲,該評估價很難反映被拆遷房屋的市場價值,尤其是在拆遷基地拖延時間很長的狀況下,問題尤其突出。

拆遷對於被拆遷人來講,不僅僅是被拆遷房屋的價值的補償。舊區改造中,被拆遷房屋對於許多被拆遷人來講是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所,房屋不僅僅事關居住,還關係著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交通等利益。由於舊區往往處於市中心區域,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比較豐富,交通比較便利,居民的就業及其他生活安排均圍繞原居住房屋展開,拆遷會改變原有的生活狀態,可能造成生活成本的上升,比如工作、讀書交通費用的上升,時間的延長等。這些隱性利益對於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意義尤其突出,因為他們對於生活變動的適應能力比較差。實踐中,拆遷補償安置時往往被忽略了這些隱性利益,被拆遷居民大量搬往遠離市中心的區域。這些區域的公共資源相對比較匱乏,造成被拆遷居民不僅生活條件未得到改善,反而造成了新的生活困難,產生新的貧困。對於被拆遷人的房屋用作經營或者為非住宅房屋的,拆遷可能還意味著其經營機會的喪失。現有的補償標準往往採取一刀切的方法,比如上海按照營業面積來確定營業補償,這種補償方法難以充分補償被拆遷人因拆遷造成的營業性損失。

以上問題,均反映出拆遷實際過程中被拆遷居民參與不足,被拆遷居民聲音消失的現狀。舊區改造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條件,但居民在參與過程中卻處於被動狀態,缺乏參與過程的主導性,在決策性參與階段比較少,參與形式比較被動,對重要問題沒有決定權。此外,居民參與缺乏機制引導和操作指南,缺乏共同參與的形式和路徑,居民參與的博弈環節缺失。

3、觀念上對被拆遷人的壓力

在傳統觀念上,進行舊區改造既是政府的責任,也是政府推行的公共工程。在強調團隊精神傳統的中國,作為個體的被拆遷居民,應積極配合拆遷,而非消極抵制甚或反對拆遷。被拆遷居民不配合拆遷就是不服從大局、跟組織對抗、跟國家對抗的觀念,在現實中尚占有一定的地位。如果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定及時搬遷,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比如居委會、自己單位或直系親屬的單位等。這種壓力有時會迫使人並非心甘情願的簽訂拆遷補償協定,有時會適得其反,造成被拆遷人心理上的牴觸。無論哪種情形,都埋下了矛盾的種子。

應當說,由國家先將土地收回再行處分土地在法理上是通順的,但可能需要面臨的實際問題是,舊區改造拆遷中政府是否具有充足的財力來支撐。所以引進第三方平台進行解決資金問題,提高拆遷工作透明度,均衡拆遷工作中多方利益或許能夠成為解決拆遷矛盾的辦法。

矛盾分析

透明化

從報告中的原話“14%的拆遷戶報告拿到的補償低於與自家情況一樣的其他家庭,9.7%的拆遷戶報告到手的補償與當初契約承諾的不一致”,我們不難得出,拆遷過程的不透明使得拆遷困難重重,也使得本來應該很美好的城市改造工作步履荊棘。很多待拆遷業主在拆遷安置補償協定上籤字的時候都不知道他們的拆遷補償是怎么計算出來的;很多待拆遷業主在拆遷通告下發後也沒見過他們所在區域的拆遷規劃是依據什麼哪些檔案進行拆遷;很多待拆遷業主在拿到拆遷安置補償款時也不知道他們手中的補償款是不是他們所能夠得到的全部補償;很多待拆遷業主在。

所以拆遷過程的透明化即是對政府負責也是對所有的待拆遷戶負責,是對我國的城市改造負責。拆遷中可以通過第三方對拆遷疑難進行分析解答,保證雙方能夠及時的了解和盡到拆遷中自己的義務,同時還能夠保證待拆遷業主的權益不受損害。

平衡利益

利益問題通常都是矛盾的根源。由於近年來的物價上漲、房價上漲,使得人們對自己的生活現狀越來越不滿意,很多人就指著拆遷致富。而地價增高,原材料漲價也讓開發商感嘆現在的生意是越來越難做。上面的現象直接導致了出現以下的局面:一邊是不斷要求高額補償的待拆遷業主通過各種辦法各種途徑抵制拆遷;另一邊是為了追求高利潤的開發商通過各種渠道使用低價的不達標的工程材料;還有少數一部分幹部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提高工作速度,並沒有真正的做到對各方的公正公平。所以關於違法拆遷、強拆、暴力抗拆的事件屢見不鮮,不僅對人民生活造成不便,還醜化了政府形象,影響了社會的和諧和安定。

由此可見均衡的利益是解決拆遷矛盾問題的根本。在拆遷中引入了解具體利益分配的第三方以起到引導協調的作用,藉此解決這個問題。第三方作為中間的裁判角色,對拆遷問題的理解要專業、要全面、還要有一定的民眾基礎。第三方在拆遷過程中一定是公正的一方,才能夠最佳化拆遷進程,加快拆遷進度,最大化多方的利益,以達到多贏的完美局面。

方式

“拆遷富翁”的生活現在在社會上也是花樣百出,不僅博得了媒體的聚焦,民眾的眼球,折射出來的意義也是越發的引人深思。有的“拆遷富翁”在一年內將家產揮霍一空,本來很美好的生活跌入了谷底,導致部分思想極端的人產生了對社會的報復心理。有的“拆遷富翁”在拿到拆遷款暴富後,出現家庭糾紛或者親戚朋友見的利益矛盾,原本幸福和睦的關係瞬間破裂,斷絕關係等不該禍及到家人的事件層出不窮,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不復存在。有的“拆遷富翁”在得到補償後卻沒有好的理財思想,慢慢的各種騙子以不同的理財師身份出現、各種光顧,本來是自己的個人財產卻被不良分子蠶食。其他各類的拆遷百態皆是令人木然,這些現象並不是簡單的拆遷富翁問題,是人們的思想水平跟不上生活水平的表現。就如同一個屠夫突然有了金山銀山,他想到的只能是我不用再繼續殺豬了。還能有什麼呢?

所以拆遷補償並不是給待拆遷業主一點錢,或者給待拆遷業主一點房子打發了就可以了。拆遷補償後的理財問題也應該納入拆遷工作中。

拆遷投資

自助拆遷是目前比較先進的拆遷投資理念,由當家作主網發起的自助拆遷思想不僅顛復了過去拆遷的單向模式,還能夠在拆遷中起到輔助作用,積極的引導待拆遷業主,還提供多元化的拆遷補償。自助拆遷思想還得到了一些相關領導的高度認同,自助拆遷思想的先進性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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