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標準刊號

ISSN是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的英文縮寫,是為各種內容類型和載體類型的連續出版物(例如報紙、期刊、年鑑等)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識別性的代碼。分配ISSN的權威機構是ISSN國際中心(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國家中心和地區中心。ISSN國際中心的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如果我們的刊物想達到國際標準,我們必須向國際機構提出此項國際刊號申請。

國際刊號ISSN簡介

ISSN是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的英文縮寫,是為各種內容類型和載體類型的連續出版物(例如報紙、期刊、年鑑等)所分配的具有唯一識別性的代碼。分配ISSN的權威機構是ISSN國際中心(ISSN International Centre)、國家中心和地區中心。ISSN國際中心的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如果我們的刊物想達到國際標準,我們必須向國際機構提出此項國際刊號申請。
ISSNISSN

ISSN的特點

申請國際期刊號(ISSN),可使刊物達到國際標準,得到聯合國的認可,刊物名稱只要在同一個公司下不重複便可使用,如期刊名不變,則該期刊號長期有效。
國際標準期刊號可以準確、快捷的識別該期刊(報紙/雜誌等)的名稱及出版單位等。該系統在全世界大部分國家被使用,成為標準期刊的顯著標誌。(在部分國家或地區,一份標準的期刊出版物除配有國際標準期刊號外,同時要求配有本國或當地的期刊號,以便於管理)

ISSN申請條件(客戶提供)

1、提供該香港公司的商業登記證複印件或掃描件(若有);
2、提供刊物的中、英文名稱及漢語拼音;
3、刊物首期出版日期;
4、刊物出版周期(如月刊、半月刊等)。

申請國際刊號的程式

1、填妥申請表;
2、支付手續費;
3、遞交商業登記證(BR)複印件一份;

ISSN的套用範圍

報紙、雜誌或其它連續出版物。

ISSN的申請時間和費用

時間:7個工作日,申請成功後長期有效。
費用:1500元人民幣(如需我司代理向法國郵寄備案,則另收200元快遞費,據實報銷)。

ISSN的結構

國際標準期刊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簡稱ISSN),是國際間賦予期刊的統一編號,由一組冠有"ISSN"代號的8位數字組成,分前後兩段,每段4位數,段間以"-"相連線,最後1位數字為校檢號,其核算方法如下:  

發展歷史

ISSN 組織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法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贊助下於1972年建立的。ISSN是政府間合作組織,它由ISSN國際中心和ISSN組區中心組成。目前已建立了77個國家中心。國際中心設在法國的巴黎。
1985年我國政府正式批准ISSN中國國家中心建立,中國中心設在國家圖書館內。中國國家中心負責我國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正式批准出版的連續出版物ISSN的分配與管理、ISSN的使用、對ISSN的各種諮詢以及中國連續出版物書目數據送交ISSN國際中心資料庫等項工作。

構成元素

ISSN由前綴“ISSN”和8為數字組成。ISSN與8位數字之間的間隔為半個漢字空。8位數字分為2段,每段為4位數字,中間用半字線“-”隔開。8位數字的最後一位是校驗碼。如:
ISSN 1001-7143
ISSN沒有任何特殊含義,它不反映連續出版物的語種、國別或出版者,ISSN的8位數字分為兩組只是為了閱讀方便。

管理體系

ISSN系統有兩級管理組織,即國際ISSN中心和各國家ISSN中心。國際ISSN中心向各國家中心分配ISSN,各國家中心再向其所屬的連續出版物的出版者分配ISSN。

ISBN知識解讀

ISBN是國際標準書號(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的簡稱,是國際上通用的出版物標識編碼。

中國標準書號

國際標準書號(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簡稱ISBN)系統的組成部分,中國標準書號為在中國的合法出版者所出版或製作的每一出版物及每一版本提供唯一確定的、國際通用的標識編號方法。

國際標準書號的發展歷史

1966年11月,在第三屆國際圖書市場研究與圖書貿易合理化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制定一種國際通用的圖書編號系統問題。
1967年,英國圖書界創立了國際通用的圖書編號方案,並在其國內試行。
1972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了ISO 2108國際標準書號,並在西柏林成立了該標準實施的管理機構:國際ISBN中心。
1978、1992年,《國際標準書號》先後進行了兩次修訂。
2005年6月,ISO 2108國際標準書號第四版頒布,並將於2007年1月1日在世界範圍內統一實施。

中國標準書號發展歷史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圖書統一編號的國家之一。
1956年2月,文化部頒發並實施《全國圖書統一編號方案》(簡稱“全國統一書號”),該方案實施30餘年,在圖書出版發行管理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82年,我國正式加入國際ISBN組織,並成為國際ISBN中心顧問組成員,在ISBN系統中爭取到一位數字組號“7”。
1986年1月,GB/T 5795中國標準書號國家標準正式頒布,該標準於1987年1月1日實施。中國標準書號由國際標準書號(ISBN)和圖書分類· 種次號兩部分組成,其中國際標準書號(ISBN)是中國標準書號的主體,可以獨立使用。
2002年1月,對GB/T 5795—1986中國標準書號進行修訂,刪除了圖書分類·種次號部分,中國標準書號等同採用《國際標準書號》結構。
2006年,中國ISBN中心提出修訂GB/T 5795—2002的立項建議,得到全國信息與文獻標準技術委員會出版物格式分技術委員會的認可,目前修訂工作正在進行當中,修訂後的中國標準書號將在年內頒布,2007年1月1日實施。

中國標準書號的結構

中國標準書號由標識符ISBN和13位數字組成。13位數字又分為5部分:
——前綴號:國際物品編碼協會提供給國際ISBN中心使用的編碼。目前使用的前綴號為:978(預留979前綴)。
——組號:標識國家、地理區域、語言及其他社會集團劃分的組織。由國際ISBN中心設定和分配,我國的組號為一位數字“7”。
——出版者號:標識具體的出版者。長度2至6位數字,它由中國ISBN中心設定和分配。
——書序號:標識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由出版者管理和分配。用以區別不同內容及不同作品形式的專題出版物。
——校驗碼:採用模數10加權算法計算,其功能在於對中國標準書號的正確與否進行檢驗。
中國標準書號的書寫或印刷格式為:
ISBN 978-7-5064-2595-7

中國標準書號的分配規則

適用對象:
經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關批准成立,並在中國ISBN 中心註冊的出版者所出版的專題出版物。
適用範圍:
1) 印刷的圖書和小冊子(以及此類出版物的不同形式)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無意定期更新或無限期延續的出版物
4) 教學或學習用影片、錄像和幻燈片
5) 磁帶和CD或DVD形式的有聲讀物
6) 電子出版物(機讀磁帶、磁碟、光碟或網際網路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電子版
8) 縮微出版
9) 教育或教學軟體
10) 混合媒體出版物(含有文字材料)
11)地圖及教學製圖、圖示類出版物

不適用範圍

1) 連續性資源(例如定期刊物、不定期出版的叢書以及正在整合中的資源)
2) 暫時性印刷材料,如廣告內容等
3) 印刷樂譜
4) 無書名頁和正文的美術印刷品和美術折頁印張
5) 個人檔案(例如電子簡歷和人物介紹)
6) 賀卡
7) 音樂製品
8) 用於教學或學習目的之外的軟體
9) 電子公告板
10)電子郵件和其他電子函件

中國標準書號的功能與作用

中國標準書號的使用,對出版業而言,除有助於圖書出版、發行、經銷、統計與庫存控制等管理外,更便於出版物的國際交流;對圖書館等數據單位而言,可簡化採購、徵集、編目、流通、館際互借等工作。
出版社、書商、經銷商及圖書館可以依據中國標準書號,迅速有效地識別某書的版本及不同裝幀形式,不論原書以何種文字書寫,都可利用中國標準書號以電話傳真或線上訂購,並藉計算機操作處理,節省人力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和準確率。
ISBN管理體系
ISBN系統的行政管理分三級:國際ISBN中心、ISBN組區中心和出版者。
國際ISBN中心通過組號設定和分配對各組區中心進行管理。
ISBN組區中心通過出版者號的設定和分配對各出版者進行管理。
出版者通過書名號的分配對其出版物進行直接管理。
國際ISBN中心代表全球的ISBN系統用戶加入EAN·UCC系統,ISBN用戶只須接受ISBN系統內的管理,通過國際ISBN中心、組區ISBN中心以及出版者的三級管理,對每一出版物(包括同一出版物的不同形式)賦予不同的編碼,保證了該編碼在世界範圍內的唯一性。
中國中心是國際中心的分支機構,依據“契約”確定的職責與義務對中國標準書號系統進行宣傳、推廣、培訓和監督管理。
 

中國標準書號與條碼

條碼作為中國標準書號的機讀形式,是供計算機識別讀取的符號。計算機通過掃描器掃描條碼的條和空獲取信息,識讀出一串數字代碼,這組數字代碼本身並不表示任何信息,但確是進入出版物信息資料庫,查找出版物的關鍵字,憑此代碼可以很快在資料庫中搜尋到所對應的出版物,電腦系統就可以根據信息完成結算、盤點、訂貨、統計等任務。出版物有了條碼就等於有了進入全球商品市場的通行證。
與中國標準書號定位有關的元數據及元數據採集的程式
中國標準書號是一項國家技術標準,中國ISBN中心是中國標準書號系統的管理單位,同時也是國際ISBN中心的分支機構,在國際ISBN系統中承擔著重要的職責,依據系統的要求,出版者應向中國ISBN中心提供與中國標準書號系統運行相關的數據。
出版者數據:凡是經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關批准成立的出版者,均應向中國ISBN中心申請註冊出版者號,中國ISBN中心編制《中國ISBN出版者名錄》為社會提供服務,同時定期向國際ISBN中心報送數據。
國際ISBN中心自成立以來,每年編制出版《國際ISBN出版者名錄(Publishers’ International ISBN Directory PLUS)》,為系統用戶及社會提供出版者信息的服務。
出版者號數據:中國標準書號系統運行記錄。出版者應嚴格按照中國標準書號的規則正確、科學地管理和使用本社中國標準書號編號段,並將使用記錄報送中國ISBN中心。中國ISBN中心定期向國際ISBN中心報送。
出版物元數據:每一標識中國標準書號的出版物數據。出版者在申領書號時,應向中國ISBN中心提供出版物的元數據,在出版物出版後,應向中國ISBN中心回報出版物元數據,對之前所報信息進行更新和補充。
出版物元數據與出版物樣本信息
出版物樣本信息:出版物樣本包括: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出版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出版物樣本,是出版者應盡的義務。中國ISBN中心(新聞出版總署條碼中心)代行新聞出版總署部分職能,對出版物樣本實物進行管理,同時通過出版物元數據、條碼製作數據與樣本實物信息相結合,形成完整的出版物信息流,並建立出版物樣書、樣品信息資料庫,為各界提供出版物信息諮詢服務。

申請程式

ISSN.ISBN期刊號申請,請先在香港申請一間出版社後,再用這間出版社去申請 ISSN.ISBN期刊號。申請出版社說明:
1. 在香港您擁有書刊出版的自由:您可以在香港申請成立出版社並準備出版發行書籍與刊物;
2. 在香港可以申請出版社名稱如:XXX國際出版社、國際XX出版社、香港XX出版社、XXX香港出版社;
註冊一間香港出版社,成立了出版社之後,您已經獲得了資格來辦理出書的事宜了。但是,您還有兩個工作要做:一是申請國際標準書號ISBN 或國際標準刊號。 二是出書前必須申請發行號。這兩方面工作做好,您就可以合法出書了。
(一) 香港標準書號ISBN
1. 申請人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證書(C.I.)複印本;
2. 申請人提供承印者名稱或出版社的名稱;
3. 呈送5-10本欲出版的物品予香港文化事務局及民政事務局;
4. 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籤字(蓋印),15個工作日批出書號;
5. 出書以後,必須交5-7本書籍到香港政府有關部門存檔,(先用計算機列印樣稿提交)。
(二) 國際標準期刊號(定期雜誌、報紙刊號) ISSN
1. 申請人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證書(C.I.)複印本;
2. 申請人提供承印者名稱或出版社的名稱;
3. 提交所要印刷的刊物的封面、著作權頁、封底和和目錄頁;並將初刊物稿裝訂好(5本)刊物;
4. 15個工作日批出臨時ISSN國際期刊號;
5. 出書時必須印在期刊的右上角,並啟用此刊號另作5本首期出版刊物遞交巴黎存檔備查。25個工作日完成註冊。然後領出正式刊號證書。
(三) 在香港註冊發行書/雜誌刊物
1. 請在每期報紙/期刊(包括任何副刊)出版日期起計兩日內,將該刊物一份交付報刊註冊組,該份刊物須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簽署,並須戴有簽署人的全名及地址。
2. 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應登載開該本地報刊的頭版或最後一版。
3. 註冊詳情如有任何更改,應在7日內以指定的表格向報刊 註冊主任呈報。
4. 本司代註冊刊物為港幣
5. 如任何本地報刊停刊連續為期多於6個月,該本地報刊的註冊須當作已經失效。
6. 任何新書刊的出版人,須於該書刊在香港出版、印刷、製作或以其他方式製成後1個月內,將該書刊5本連同附屬該書刊的所有地圖、圖片或其他刻印,送交書刊註冊組登記。
★ 無須註冊的書刊:並非提供予公眾人士的書刊。內容純粹是價目表、銷售目錄、商業通訊或商業廣告的刊物。
在香港註冊發行刊物時您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 填寫書刊註冊表
2、 編者姓名、書名/雜誌名、版次、所用語文、定價、ISSN 或 ISBN
3、 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副本
4、 出版社、承印者名稱及地址、聯絡電話和傳真
5、 著作權持有人姓名及地址
6、 裝訂形式(平裝或精裝或其他)
在國內註冊發行書/雜誌刊物
客戶如要在國內發行,設立出版單位的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出版單位的名稱、地址;
(二)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名稱、地址;
(三)出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格證明檔案;
(四)出版單位的資金來源及數額。
設立報社、期刊社或者報紙編輯部、期刊編輯部的,申請書還應當載明報紙或者期刊的名稱、刊期、開版或者開本、印刷場所。申請書應當附具出版單位的章程和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的有關證明材料。
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當自收到設立出版單位的申請之日起9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單位;不批准的,會有說明理由。
設立出版單位的主辦單位應當自收到批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登記,領取出版許可證。登記事項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規定。出版單位經登記後,持出版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ISSN國際期刊號是發行書刊的最高層次的編碼,由於它是國際認可,申辦後可以在世界各地發行書刊,當然發行書刊性質要視乎每個國家的法則規定,並非連一些色情、軍事、政治或有暴力的書刊都一樣可以發行的。
申請國際書號、期刊號,請下載註冊香港公司委託書:填妥後連同股東身份複印件,傳真或發E-mail給我們,我們在收到檔案後會立即處理。
其他標識系統
ISS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國際標準連續出版物號)的英文縮略語,又稱國際標準刊號,是為連續性資源(包括報紙、雜誌、電子期刊、動態指南、年報等)信息控制、交換、檢索而建立的唯一識別代碼。
IST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Text Code(國際標準文本編碼)的英文縮略語。是對文本作品進行唯一的、國際標識的數字系統。
Isa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Audiovisual Number(國際標準音像作品編碼)的英文縮略語,是為ISAN系統註冊的每一個音像作品提供唯一地、國際化註冊的、永久參考的編碼。
ISMN: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Music Number(國際標準印刷音樂作品編碼)的英文縮略語,是用於對以印刷形態存在的音樂作品進行標識的編碼系統。
ISW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Musical Work Code(國際標準音樂作品編碼),是用於音樂作品標識的唯一、永久和國際性的編碼系統。它只對作品進行標識,而不對作品的表現形式、載體等(如出版物),也不標識唱片、活頁樂譜和與演奏有關的其他形式。
ISRC: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國際標準音像製品編碼)的英文縮略語,它是對音像製品進行標識的編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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