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穩健增長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全稱:國投瑞銀穩健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股票投資策略是以具備“資源優勢”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為主,因此對“資源優勢”的理解與把握也就成為決定該基金股票投資有效性的重要基礎。國投瑞銀穩健增長著重關注控制風險與收益的平衡,提供了最高60%的債券投資比例空間。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國投瑞銀穩健增長
為了有效規避系統風險,該基金保留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一定的範圍內戰術性資產配置的調整機制。

基金概要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基金
(一)基金名稱:國投瑞銀穩健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類型:靈活配置混合型

(三)基金運作方式:契約型開放式

(四)基金代碼

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銷中心和中國工商銀行銷售的前端收費基金代碼和後端收費基金代碼相同,為121006;其他代銷機構的前端收費基金代碼為121006,後端收費基金代碼為128006。

(五)基金份額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額初始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售

(六)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期

(七)募集對象:符合法律法規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八)基金募集規模:本基金不設募集目標上限。

(十)基金認購費率:本基金認購費按交納時間分為前端交納和後端交納兩種形式,認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認購費,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後端認購費。其中,後端認購業務目前僅在本公司的直銷中心、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4.48,-0.03,-0.67%,吧)銷售網點辦理,如有新增機構,將及時公告。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表所示:
1、前端認購費率 2、後端認購費率 註:上表中,1年按365天計算。

(九)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2、代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深圳平安銀行

3、代銷券商:中國銀河證券國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銀國際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招商證券廣發證券湘財證券平安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光大證券聯合證券海通證券華安證券中信金通證券中信萬通證券興業證券安信證券齊魯證券華泰證券國元證券

4、如本次募集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營業網點,將另行公告。

(十)發售時間安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基金的募集期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本基金的發售期間自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在發售期內,本基金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金管理人可根據本基金認購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發售期,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據本基金的認購情況縮短發售期。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適當調整。

投資目標

通過股票與債券等資產的合理配置,追求收益與風險的平衡,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國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基金將採取主動的類別資產配置策略,精選具有資源優勢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和較高投資價值的債券進行投資,注重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風險收益特徵本基金為靈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屬於中高風險、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種,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基金特點

注重資源優勢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投資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的股票投資策略是以具備“資源優勢”的優質上市公司股票為主,因此對“資源優勢”的理解與把握也就成為決定該基金股票投資有效性的重要基礎。

在投資理念上,該基金認為,所謂資源就是可以被用來創造社會財富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客觀存在。一般意義上,可把企業資源分為有形資源、無形資源和人力資源。該基金遵從以資源為基礎的企業競爭力分析範式(resource-basedview),認為“企業內部特質性資源、能力的積累是解釋企業獲得超額收益和保持企業競爭優勢的關鍵”。

該基金的投資方法是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為主,通過挖掘具備“資源優勢”的優質企業,並使用GEVS模型方法全面評估股票的內在價值。該基金認為,價值性、稀缺性、難以模仿性和難以替代性是鑑別企業資源優勢的四個特性,同時結合成本分析、有效性分析、企業家能力分析、企業文化分析和財務分析五個方面綜合判斷企業的資源控制及整合能力,重點是評估企業將資源優勢轉換為競爭優勢、獲取超額利潤並實現持續增長的能力。而在遴選“資源優勢”企業過程中,價值評估、成長性評估、現金流預測、行業環境評估等全面的公司基本面分析手段也貫穿其中。在對股票估值時,該基金借鑑瑞銀環球投資管理的GEVS方法,結合具體市場、行業和公司的具體情況,分階段考慮現金流增長率,合理評估股票的內在價值。

重視風險與收益的平衡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著重關注控制風險與收益的平衡,提供了最高60%的債券投資比例空間。為了有效規避系統風險,該基金保留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一定的範圍內戰術性資產配置的調整機制。

該基金借鑑國投瑞銀全球資產管理固定收益組合的管理方法,採取“自上而下”的債券分析方法,確定債券模擬組合,並管理組合風險。對債券基本價值評估的主要依據是均衡收益率曲線,並根據債券組合允許的風險程度,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別選擇策略和個券選擇策略中靈活選擇。

同時,國投瑞銀借鑑UBSGlobalAM全球固定收益證券風險管理系統(GFIRS)方法管理債券組合風險。GFIRS方法關注組合風險來源,包括久期、剩餘期限、匯率和信用特徵。通過在股票和債券配置比例之間的積極最佳化配置,依靠管理人對經濟周期的正確認識,判斷利率的走向,把握債券市場機會,最佳化平衡整體資產組合的風險和收益。

重要提示

1、國投瑞銀穩健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08】449號文核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准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運作方式是契約型開放式。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註冊登記機構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

4、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銷網點和中國工商銀行銷售的前端收費基金代碼和後端收費基金代碼相同,為121006;其他代銷機構的前端收費基金代碼為121006,後端收費基金代碼為128006。

5、本基金不設募集目標上限。

6、本基金自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及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7、本基金髮售對象包括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8、投資者欲認購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每個投資者僅限開立和使用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已經開立本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免於辦理開戶。

9、本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5,000元(含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其它銷售機構網點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在認購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允許撤銷。投資者應保證用於認購的資金來源合法,投資者應有權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契約上或其他障礙。

10、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11、銷售機構(指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本基金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對申請的受理並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契約》生效後第2個工作日起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1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刊登在2008年4月30日《中國證券報》等報刊的《國投瑞銀穩健增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以及中國工商銀行網站。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基金髮售的相關事宜,並下載本公司直銷中心的基金業務申請表格。

13、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以及開戶、認購等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向各代銷機構諮詢。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80-6868)諮詢購買事宜。

14、在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銷機構外,如出現增加代銷機構的情況,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基金份額的發售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本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40-80%,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0-60%,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為0-3%,現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再投資風險、購買力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此外,巨額贖迴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交易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超過基金總份額的10%時,投資者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本基金為靈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屬於中高風險、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種,其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適合於穩健型投資者進行投資理財。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檔案,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並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基金代銷機構名單詳見本《發售公告》以及其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發售方式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前端收費與後端收費
1、國投瑞銀穩健增長基金採用“金額認購”方式。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前端收費模式:

前端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前端認購費率)(註:對於1,000萬(含)以上的適用絕對費用數額的認購,前端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前端認購費用)

前端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前端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前端淨認購金額+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2)後端收費模式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當投資者提出贖回時,後端認購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後端認購費用=贖回份額×基金份額初始面值×後端認購費率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3、認購份額以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對應的費率為基準進行計算。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已經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4、本基金的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體金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5、本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5,000元(含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其它銷售機構網點的首次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追加認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開戶與認購程式

個人投資者

(一)直銷機構

國投瑞銀穩健增長開戶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但該等業務申請算作下一個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請)。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戶口本等)原件及複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
(2)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存摺、借記卡等的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

註:上述(2)項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及認購的投資者需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以及認購/申購無效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銀行的存款賬戶,賬戶名稱必須與投資者姓名一致。

3、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4、注意事項
(1)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未確認前,可以辦理認購申請。如基金賬戶開戶失敗,則認購申請失敗,認購資金退回投資者。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①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②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③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於申請的認購金額的;④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投資者認購無效或認購失敗的資金將於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後3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賬戶劃出。如投資者未開戶或開戶不成功,其認購資金將退回其來款賬戶。

(二)中國工商銀行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照常營業,但該等業務申請算作下一個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請)。

2、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申請時須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戶口本等)原件及複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
(2)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和《基金業務申請書》。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3、個人投資者辦理開戶的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認購時需填妥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中國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或理財金賬戶卡;
(3)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書》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者提供繳款回執。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後,到該行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4、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已認購/申購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認購本基金,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2)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3)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4)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網點在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基金時不接受現金,投資者必須預先在用於認購基金的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存入足額的資金。(5)個人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賬戶卡或牡丹靈通卡中的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6)個人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公布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7)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的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三)其他代銷銀行:個人投資者在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深圳平安銀行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代銷銀行的規定為準。

(四)通過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式:以下個人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式原則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銷證券公司均適用。此程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式以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2、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個人投資者申請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個人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證件開戶的,必須同時提交符合規定的代理人身份證件資料;③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3)已開立資金賬戶和本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投資者須提供基金賬號)。
(4)提出認購申請:個人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認購本基金須提交以下資料:①填妥的認購申請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③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

(一)直銷機構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3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辦理開戶手續時,須提供下列資料:(1)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提供的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2)辦理本基金業務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機構公章);(3)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4)印鑑卡一式三份;(5)指定銀行賬戶的《開戶許可證》《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6)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註:上述第(5)項中“指定銀行賬戶”是指:在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及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購/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銀行的存款賬戶,賬戶名稱必須與投資者名稱一致。

3、投資者辦理認購手續需提供下列資料:(1)辦理基金業務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簽章並加蓋機構公章);(2)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3)填妥的基金認購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鑑;(4)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複印件。

4、注意事項
(1)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未確認前,可以辦理認購申請。如基金賬戶開戶失敗,則認購申請失敗,認購資金退回投資者。
(2)基金募集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①投資者劃入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②投資者劃入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③投資者劃入的認購金額小於申請的認購金額的;④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3)投資者認購無效或認購失敗的資金將於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後3個工作日內向投資者指定賬戶劃出。如投資者未開戶或開戶不成功,其認購資金將退回其來款賬戶。

(二)中國工商銀行

1、開戶及認購受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期間不受理)。

2、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1)辦妥中國工商銀行機構結算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2)由經辦人到櫃檯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①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副本原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給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書》、《基金業務申請書》(須加蓋銀行預留印鑑);③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④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中國公民護照等)。
機構投資者可於T+2日以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基金銷售網點辦理開戶確認手續。

3、辦理開戶的同時即可辦理認購手續,機構投資者到中國工商銀行辦理認購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2)填妥的《基金業務申請書》(須加蓋預留印鑑)。
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可同時受理基金的認購業務,具體情況可通過該行網站、電話銀行中心(95588)查詢。
基金管理人: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代理基金業務網點接受認購申請後,當即向投資者提供繳款回執。投資者可以在基金認購期結束後,到該行基金銷售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確認手續。

4、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工商銀行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使用的資金賬戶必須是唯一的。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已認購/申購其他開放式基金的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認購本基金,需提交首次進行開放式基金買賣時使用的客戶自助卡。(2)一個機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本公司基金賬戶。(3)機構投資者在代銷網點申請認購基金時,其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有足額的認購資金。(4)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申請須在本公司公布的機構投資者認購時間內辦理。(5)機構投資者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戶須是中國工商銀行客戶自助卡中的人民幣結算賬戶。(6)中國工商銀行代銷的具體事宜,請以中國工商銀行公告為準。

(三)其他代銷銀行
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和深圳平安銀行的開戶及認購手續以各代銷銀行的規定為準。

(四)通過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式
以下機構投資者開戶及認購程式原則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銷證券公司均適用。此程式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式以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規定和說明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6月6日期間內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營業)。
2、辦理開戶及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應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③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④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①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②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③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④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3)已開立資金賬戶和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可直接認購本基金(投資者須提供基金賬號)。
(4)提出認購申請:機構投資者在各代銷證券公司認購本基金須提交以下資料:①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②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③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④證券公司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清算與交收

1、投資者無效認購資金將於本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確認為無效後3個工作日內劃入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2、本基金的基金契約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公司於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募集期間產生的資金利息將折算為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基金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

3、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登記由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在募集結束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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