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

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40004基金類型開放式。

簡介

基金名稱 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代碼 040004 基金類型 開放式
投資風格 收益型 投資對象 偏債型基金 基金經理 袁蓓湯禮
基金管理人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08-24
單位淨值 1.4000 累計淨值 2.5400 最新規模 147,352.27
貝塔係數 0.6863 夏普比率 0.6041 特雷諾指數 0.0268
簡森指數 0.0045 日常申購起始日 2004-09-06 日常贖回起始日 2004-09-06

公告

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髮行公告
基金髮起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
重要提示
1、華安寶利配置證券
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行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97號文批准。
2、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自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通過交通銀行(簡稱"交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通證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申銀萬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泰君安")、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夏證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招商證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興業證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渤海證券")的代銷網點和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直銷網點(上海、北京投資理財中心和電子交易平台)公開發售。
4、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發行募集。個人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5、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開放式基金賬戶。發行期內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和本公司投資理財中心同時為投資者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6、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
7、投資者在發行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為500元人民幣。
8、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以撤銷。
9、銷售機構(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和指本公司的投資理財中心)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本基金的註冊與過戶登記人由本公司擔任)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成立後第二個工作日起到原認購網點列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髮行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7月13日《上海證券報》、7月14日《中國證券報》、7月15日《證券時報》上的《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1、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交通銀行網站(www.bankcomm.com)、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org.cn)。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業務申請表格和了解本基金髮行的相關事宜。
12、各代銷機構代銷本基金的城市網點以及開戶和認購等事項詳見各代銷機構相關的業務公告。
13、對位於未開設代銷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68604666,010-66216611)及直銷專線電話(021-68863400,010-66219999)或代銷機構諮詢電話垂詢認購事宜。對認購金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本公司提供上門服務。
14、基金髮起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行安排做適當調整。
目錄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1
二、發行方式及相關規定 2-1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式 3-1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式 4-1
五、清算與交割 5-1
六、基金的驗資與成立 6-1
七、本次發行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7-1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華安寶利配置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
3、基金存續期
不定期。
4、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5、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挖掘存在於各相關證券子市場以及不同金融工具之間的投資機會,靈活配置資產,並充分提高基金資產的使用效率,在實現基金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獲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6、發行對象
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
7、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設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以及電子交易平台:
①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2樓
郵編:200120
機構投資者諮詢電話:(021)68863400
傳真:(021)68863223
②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106室
郵編:100032
機構投資者諮詢電話:(010)66219999
傳真:(010)66214060
③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平台
諮詢及交易電話:(021)68604666
交易網址:www.huaan.com.cn
(2)代銷:
①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在以下111個城市的2000多個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上海、杭州、富陽、建德、桐廬、蕭山、餘杭、臨安、南京、瀋陽、重慶、江津、武漢、鄭州、廣州、順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島、深圳、遵義、大慶、常州、武進、嘉興、海寧、福州、福清、長春、哈爾濱、阿城、貴陽、海口、三亞、瓊山、珠海、濟南、無錫、江陰、宜興、溫州、合肥、長沙、蘭州、廈門、寧波、慈谿、奉化、餘姚、揚州、烏魯木齊、蘇州、崑山、常熟、張家港、吳江、石家莊、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晉城、紹興、上虞、嵊州、諸暨、新昌、輕紡城、成都、都江堰、南寧、徐州、蕪湖、鎮江、丹陽、鞍山、延邊、宜昌、岳陽、濰坊、淄博、威海、煙臺、濟寧、泰安、唐山、包頭、攀枝花、南昌、大連、遼陽、洛陽、撫順、吉林、秦皇島、丹東、錦州、柳州、黃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鎮、安慶。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交通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59。
②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個主要城市的90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深圳、武漢、瀋陽、大連、上海、杭州、蕭山、北京、長春、吉林、遼源、青島、廣州、汕頭、濟南、煙臺、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紹興、寧波、蘇州、無錫、常州、揚州、福州、海口、昆明、貴陽、遵義、新余、長沙、重慶、成都、威海、天津、鄭州、石家莊、太原、西安、營口、鞍山、哈爾濱、大慶、烏魯木齊。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海通證券客戶服務電話:021-962503,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公司網址:www.htsec.com。
③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個省、4個直轄市、2個自治區的44個城市109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上海、寧波、杭州、溫州、嘉興、衢州、桐鄉、金華、南京、無錫、靖江、揚州、南通、蘇州、鎮江、成都、眉山、瀘州、武漢、襄樊、宜昌、黃石、深圳、廣州、珠海、重慶、瀋陽、大連、南昌、九江、上饒、北京、福州、廈門、哈爾濱、天津、長沙、青島、海口、西安、合肥、南寧、蘭州、烏魯木齊。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962505,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④國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個省、市、自治區98個主要城市的160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北京、通州、懷柔、天津、石家莊、太原、晉城、呼和浩特、濟源、赤峰、瀋陽、大連、長春、吉林、樺甸、舒蘭、哈爾濱、齊齊哈爾、深圳、平湖、廣州、汕頭、順德、海口、瓊海、儋州、福州、閩清、永泰、廈門、泉州、南寧、南昌、九江、廬山、潯陽、鷹潭、餘江、貴溪市、宜春、萍鄉、高安、撫州、南豐、上海、南京、無錫、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寧波、紹興、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濟南、臨沂、青島、鄭州、滎陽、武漢、荊州、襄樊、宜昌、長沙、常德、桃源、衡陽、衡陽縣、株洲、株洲縣、成都、金堂、瀘州、納溪、貴陽、清鎮、昆明、麗江、箇舊、芒市、文山、重慶、石柱、華岩、奉節、巫山、西安、蘭州、敦煌市、嘉峪關、酒泉、張掖、烏魯木齊。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4008888666,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⑤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個省、市,67個主要城市的119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深圳、廣州、南海、清遠、潮州、揭陽、海口、瀋陽、大連、鞍山、錦州、長春、大安、哈爾濱、阿城、武漢、黃石、荊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長沙、株洲、張家界、上饒、郴州、成都、邛崍、簡陽、瀘州、廣元、萬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寧、常州、泰州、興化、蘇州、連雲港、杭州、寧波、福州、福清、廈門、南昌、吉安、贛州、瑞金、南康、濟南、淄博、煙臺、青島、石家莊、辛集、西安、蘭州、金昌。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010-65186758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⑥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個主要城市的31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無錫、武漢、廣州、哈爾濱、成都、揚州、東莞、珠海、昆明、南寧、佛山、長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諮詢電話: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⑦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個主要城市的23家營業網點辦理對所有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業務:北京、上海、哈爾濱、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濟南、武漢、成都、廣州、廈門、泉州、漳州、南平、龍巖、三明、西安。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⑧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12個主要城市的31家營業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業務: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鄭州、太原、福州、濟南、重慶、深圳、廣州、蘇州。
在發行期間,投資者可以撥打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2-27483685,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8、發行時間安排與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發行期自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
期滿後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條件(即基金募集份額總額達到或超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2億元且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達到或超過200人,下同),本基金將宣布成立;若未達到法定成立條件,本基金將在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的3個月內繼續發售。
若3個月的設立募集期滿,本基金仍未達到法定成立條件,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髮起人承擔全部的募集費用,並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後30天內退還給基金認購人。
9、基金認購方式與費率
本基金認購採取全額繳款認購的方式。
認購費率按認購金額分檔如下:
認購金額(M)認購費率
0≤M<100萬 1.0%
100萬≤M<1000萬 0.9%
M≥1000萬不超過0.8%
認購費用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設立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契約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促銷計畫,針對特定地域範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
基金認購數額的計算:
認購份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本金認購份數=淨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利息認購份數=認購期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數=本金認購份數+利息認購份數
其中:
1)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
2)份數計算時採用四捨五入、保留至0.01份,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例一,某投資者在認購期投資1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認購期利息為1.97元,對應費率為1.0%,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元×1.0%=100元
淨認購金額=10,000-100=9,900元
認購份額=9,900÷1.00+1.97÷1.00=9,901.97份
則該投資者投資10,000元購買本基金,可得到9,901.97份基金份額。
例二,某投資者在認購期投資100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認購期利息為197.26元,對應費率為0.90%,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00元×0.90%=9,000元
淨認購金額=1,000,000-9000=991,000元
認購份額=991,000÷1.00+197.26÷1.00=991,197.26份
則該投資者投資1,000,000元購買本基金,可得到991,197.26份基金份額。
例三,某投資者在認購期投資1000萬元認購本基金,假設認購期利息為1972.60元,對應費率為0.80%,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000元×0.80%=80,000元
淨認購金額=10,000,000-80,000=9,920,000元
認購份額=9,920,000÷1.00+1972.60÷1.00=9,921,972.60份
則該投資者投資10,000,000元購買本基金,可得到9,921,972.60份基金份額。
二、發行方式及相關規定
1、發行期內本公司的投資理財中心將面向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發售(同時接受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公司電子交易平台將面向個人投資者發售,各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將同時面向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以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進行發售。
2、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
3、投資者在發行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為500元人民幣。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式
個人投資者可到各代銷網點或通過本公司電子交易平台辦理本基金的認購。認購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也可到本公司的投資理財中心認購。
個人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成功後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將向投資者分配基金賬號,並根據投資者的通訊地址於基金成立後的20日內寄出基金賬戶憑證。個人投資者可從遞交開戶申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起至開戶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一)交通銀行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辦理)。
2、開戶及認購程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A、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即可);
B、開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
C、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2事先辦妥的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
2填妥的開通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通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2已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借記卡;
2客戶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2本人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和認購的程式:
(1)事先在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
(2)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資金賬戶卡;填妥的《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3、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說明為準。
(2)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三)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式:
(1)事先在申銀萬國的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如果沒有,客戶需要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到營業部同時辦理資金賬戶開戶手續。
(2)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件等有效身份證件,下同);
2本人資金賬戶卡;
2如有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還須提供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
2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3)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3、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銀萬國證券的說明為準。
(2)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四)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11:30~13:00隻接受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在國泰君安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在國泰君安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
2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國泰君安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國泰君安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國泰君安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國泰君安的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五)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的程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戶尚未在我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客戶需要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原件、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摺(儲蓄卡)到營業部同時辦理資金賬戶開戶手續和基金賬戶開戶手續。
(2)如客戶已經在我營業部開立了資金賬戶,需要客戶本人攜帶資金賬戶卡、個人有效證件到營業部填寫《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辦理基金賬戶開戶手續。
3、客戶在申請辦理基金賬戶開戶的同時就可以辦理基金認購手續。
4、客戶自助認購基金流程:
(1)客戶辦妥基金賬戶開戶手續後,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電話、磁卡自助、熱自助等委託方式進行基金認購。集中委託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網址www.csc108.com。
(2)流程:客戶進入自助系統,錄入資金帳號-錄入密碼-選擇"開放式基金"-選擇"基金認購"-錄入基金代碼-錄入認購金額-進行確認。
5、客戶櫃檯認購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資金賬戶卡,填寫《開放式基金基金認購申請書》。
6、注意事項:客戶可以到櫃檯憑有效證件列印確認單據,也可以在T+2日通過電話等方式查詢基金公司的確認信息。
(六)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在招商證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在招商證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招商證券牛卡。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招商證券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招商證券牛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投資者可於T+2日到招商證券各營業部處確認基金賬戶開戶及認購是否被接受。
3、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通過招商證券辦理基金業務,必須事先開立招商證券牛卡。
(2)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證券各證券營業部認購,認購金額起點為1000元。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證券的說明為準。
(七)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申請在興業證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在興業證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
2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興業證券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興業證券辦理基金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興業證券資金賬戶卡。
(八)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已在渤海證券同一營業部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在渤海證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個人投資者在渤海證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渤海證券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渤海證券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渤海證券資金賬戶卡;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憑證。(適用於已開立華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
(九)在本公司設在上海的投資理財中心認購(認購金額需在10萬元以上):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8:30-17:30(周六、周日照常辦理,中午不休息)。
2、開戶及認購程式:
到本公司設在上海的投資理財中心(認購地點及聯繫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填妥的《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並在第一聯、第二聯加蓋投資者私章;
3)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借記卡、儲蓄卡原件;
4)加蓋預留印鑑(私章)的《預留印鑑卡》一式三份;
5)辦理認購時還需提供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複印件。
認購時須將足額認購資金以指定方式匯入本公司指定申購專戶,具體資金劃付方式,請撥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十)在本公司設在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認購(認購金額需在10萬元以上):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8:30-17:30(周六、周日照常辦理,中午不休息)。
2、開戶及認購程式:
到本公司設在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認購地點及聯繫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資料辦理基金的開戶和認購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填妥的《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並在第一聯、第二聯加蓋投資者私章;
3)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儲蓄存摺或借記卡原件;
4)加蓋預留印鑑(私章)的《預留印鑑卡》一式三份;
5)辦理認購時還需提供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回單原件及複印件。
認購時須將足額認購資金以指定方式匯入本公司指定申購專戶,具體資金劃付方式,請撥打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資理財中心客戶服務熱線010-66216611進行諮詢。
(四)通過華安電子交易平台認購
1、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每周7*24小時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式:
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去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網點辦理"銀基通"開戶,並將認購款存入相應的民生銀行借記卡中;
或,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去興業銀行上海分行各指定網點辦理"銀基通"開戶,並將認購款存入相應的興業銀行借記卡中;
或,持有銀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高級會員卡或是其普通會員的投資者,也可以直接登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開戶。
②本人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電話(021)68604666或網站www.huaan.com.cn自助認購;
③請同時參照公布於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上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電子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和認購業務。
3、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交易諮詢電話:(021)68604666。
4、中國民生銀行、興業銀行"銀基通"及銀聯電子支付公司會員業務諮詢電話及網站:
中國民生銀行諮詢電話:95568;
興業銀行理財熱線:021-62670222;
中國銀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業務諮詢電話:95516-5;業務網站:www.chinapay.com。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式
機構投資者可到各代銷網點或本公司設在上海、北京的投資理財中心辦理基金的認購。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成功後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將向投資者分配基金賬號,並根據投資者的通訊地址於基金成立後的20日內寄出基金賬戶憑證。機構投資者可從遞交開戶申請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起至開戶網點辦理開戶業務確認手續。
(一)機構投資者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若已經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立基金賬戶,則不需要再次辦理開戶手續。
1、開戶
(1)機構投資者在投資理財中心申請開立基金賬戶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寫好的《賬戶業務申請書》,並在第一聯、第二聯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它組織則須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3)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報表》原件及複印件;
4)《關於印鑑的指定檔案》(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標準格式);
5)加蓋預留印鑑(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預留印鑑卡》一式三份;
6)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非法人單位負責人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原件;
7)前來辦理開戶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2)注意事項
1)在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賬戶的機構投資者須指定一家商業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作為投資者基金交易過程中資金往來的結算賬戶。
2)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預留印鑑並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預留印鑑卡上的印鑑必須與指定檔案中的指定印鑑一致。
3)機構投資者辦好開戶手續後,投資理財中心當場發放基金賬戶密碼。
2、認購
(1)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寫好的《交易業務申請書》,並在第一聯加蓋預留印鑑;
2)劃付認購資金的貸記憑證回單複印件或電匯憑證回單複印件;
3)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2)繳款
1)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開放式基金,應先到指定銀行賬戶所在銀行,主動將足額認購資金從指定銀行賬戶以"貸記憑證"或"電匯"方式,按下款規定的對應關係劃入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或招商銀行開立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於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資理財中心辦理認購手續的機構投資者,可以將認購款項劃入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中國工商銀行開立的申購專戶。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理財中心不接受投資者的現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轉帳劃款。
2)指定銀行賬戶在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招商銀行開立的機構投資者,必須將認購資金劃入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相同銀行開立的申購專戶: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05520313020001181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06677108000423968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1001190729013310952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分行第二營業部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044654-8180-0930600802500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中銀大廈支行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144648-04040000171
開戶銀行:民生銀行上海陸家嘴支行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
帳號:096819-60891753001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賬戶名稱: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帳號:0200250129200025850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金融街支行營業室
指定銀行賬戶在非上述銀行開立的機構投資者,必須將認購資金劃入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開立的申購專戶(同上)。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對應關係劃付,造成其認購不成功的,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購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3)注意事項:
①認購申請當日16:30之前,若機構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則按投資者在認購申請單上選擇的相關認購方式,分別作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無效或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順延處理。申請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請日)以資金到賬日為準。
②基金髮行期結束,以下將被認定為無效認購:
a、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b、投資者劃來資金,但逾期未辦理認購手續的;
c、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d、投資者的認購資金未在認購申請單約定的有效期內到達本公司指定賬戶的;
e、投資者開戶成功,但認購資金從非"指定銀行賬戶"劃來,或者資金劃撥沒有使用"貸記憑證"方式或"電匯"方式的;
f、本公司確認的其它無效資金或認購失敗資金。
③在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確認為無效認購後2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銀行賬戶。
4)其他:
①請有意在投資理財中心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提早向投資理財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須填寫的《賬戶業務申請書》、《交易業務申請書》、《預留印鑑卡》和《關於印鑑的指定檔案》;投資者也可以通過華安網站(www.huaan.com.cn)下載以上單據或通過投資理財中心傳真索取,但必須在辦理申請時保證提交的材料為下載檔案中所要求的全套原樣檔案格式;以上直銷單據的填寫樣單也可以從華安網站下載或向投資理財中心索取。
②投資者辦理申請時須向投資理財中心提供的複印件和下載的單據都統一使用標準的A4紙。
③投資理財中心與代銷網點的申請書格式不同,機構投資者請勿混用。
④發起人擬在近期內對本次發行進行相關的推介活動,請有意在投資理財中心認購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儘早與投資理財中心取得聯繫。
(二)交通銀行
通過交通銀行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式: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辦理)。
2、機構客戶購買基金基本程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A、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即可);
B、開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
C、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2機構代碼證;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賬戶為基金結算賬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通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2《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後發放);
2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並提交以下材料:
2《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2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三)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和認購的程式
(1)事先在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如果沒有,攜帶如下材料到營業部辦理資金賬戶開戶,同時辦理基金賬戶開戶:
2機構證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經辦人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
(2)如果已有資金賬戶,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2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2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需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開戶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檔案(加蓋機構公章);
2海通證券資金賬戶卡。
(3)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3、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說明為準。
(2)客戶可以到櫃檯憑有效證件列印確認單據,也可以在T+2日通過電話等方式查詢基金公司的確認信息。
(四)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及認購程式:
(1)事先在申銀萬國的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並存入足額認購資金。如果沒有,攜帶如下材料到營業部辦理資金賬戶開戶,同時辦理基金賬戶開戶:
2機構證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經辦人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2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兩聯,含授權委託開戶事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標準格式的授權委託書;
2填寫開戶契約書。
(2)如果已有資金賬戶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
2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書,需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複印件;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原件(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申銀萬國資金賬戶卡;
2如有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還須提供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
(3)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基金認購申請表。
3、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銀萬國證券的說明為準。
(2)客戶可以到櫃檯憑有效證件列印確認單據,也可以在T+2日通過電話等方式查詢基金公司的確認信息。
(五)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和認購的程式
(1)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國泰君安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應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國泰君安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國泰君安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國泰君安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國泰君安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國泰君安的電話委託、自助/熱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六)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戶的程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戶尚未在我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需要攜帶如下材料到營業部同時辦理資金賬戶開戶手續和基金賬戶開戶手續:
2機構證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經辦人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2標準格式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填寫資金賬戶開戶契約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權委託基金業務事項)。
(2)如客戶已經在我營業部開立了資金賬戶,辦理基金賬戶開戶需要如下材料:
2機構證件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或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開放式基金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權委託開戶事項);
2經辦人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2營業部資金賬戶卡(交易磁卡)。
3、客戶在申請辦理基金賬戶開戶的同時就可以辦理基金認購手續。
4、客戶自助認購基金流程:
(1)客戶申請基金賬戶開戶後可以通過電話、網際網路、磁卡自助、熱自助等方式進行基金認購。
(2)流程:客戶進入自助系統,錄入資金帳號-錄入密碼-選擇"開放式基金"-選擇"基金認購"-錄入基金代碼-錄入認購金額-進行確認。
5、客戶櫃檯認購基金流程:經辦人攜帶資金賬戶卡,授權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填寫《開放式基金基金認購申請書》(加蓋公章)。
6、注意事項:客戶可以到櫃檯憑有效證件列印確認單據,也可以在T+2日通過電話等方式查詢基金公司的確認信息。
(七)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資金賬戶的開立
機構投資者申請在招商證券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應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人代表證明書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2)基金賬戶的開立
機構投資者在招商證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招商證券牛卡。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招商證券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招商證券牛卡。
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託、網上交易委託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投資者可於T+2日到招商證券各營業部處確認基金賬戶開戶及認購是否被接受。
3、注意事項:
(1)一個機構投資者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並在本公司開立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2)機構投資者認購本基金可以到招商證券各證券營業部認購,認購金額起點為1000元。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證券的說明為準。
(八)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興業證券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應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興業證券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興業證券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興業證券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興業證券資金賬戶卡。
(九)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7月16日至2004年8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1)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渤海證券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2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渤海證券同一營業部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上述檔案應同時提供複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身份證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
2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預留印鑑。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在渤海證券開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2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渤海證券資金賬戶卡。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渤海證券認購須提交以下資料:
2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渤海證券資金賬戶卡;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憑證。(適用於已開立華安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
五、清算與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
2、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發行結束後完成過戶登記。
六、基金的驗資與成立
對投資者發行期截止後,由銀行出具基金募集專戶存款證明,由基金管理人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認購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基金註冊與過戶登記人出具認購戶數證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將發布基金成立公告。
本次發行中所發生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等費用從基金髮行費用中列支,不另從基金資產支付,與本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按有關法規支付。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髮起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髮行期後30日內劃出,退還基金認購人。
七、本次發行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基金髮起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8樓
法定代表人:杜建國
電話:(021)58881111
傳真:(021)58406138
聯繫人:馮穎
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網址:www.huaan.com.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二)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8樓
法定代表人:杜建國
電話:(021)58881111
傳真:(021)58406138
聯繫人:馮穎
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網址:www.huaan.com.cn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三)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
註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0370
聯繫人:江永珍
(四)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同上)
2、代銷機構:
1)交通銀行
註冊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方誠國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842
聯繫人:王瑋
2)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4125
傳真:021-53858549
聯繫人:金芸
客服電話:021-962503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諮詢電話
公司網址:www.htsec.com
3)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聯繫人:顧文松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666
4)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962505、021-54033888
傳真:021-64736644
聯繫人:胡潔靜
公司網址:www.sw2000.com.cn
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座39-45層
法定代表人:宮少林
電話:0755-82943511
傳真:0755-82943237
聯繫人:黃健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11、0755-26951111
6)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蘭榮
電話:021-68419125
傳真:021-68419867
聯繫人:繆白
客戶服務熱線:021-68419125
公司網站:www.xyzq.com.cn
7)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周濟譜
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010)65186758
傳真:(010)65182261
聯繫人:魏明
公司網站:www.csc108.com
8)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一大街29號
辦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賓水道3號
法定代表人:張志軍
電話:(022)28451883
傳真:(022)28451616
聯繫人:徐煥強
(五)註冊與過戶登記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360號,新上海國際大廈38樓
法定代表人:杜建國
電話:(021)58881111
傳真:(021)58406138
聯繫人:朱永紅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68604666
(六)律師事務所與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21樓
負責人:韓炯
電話:(021)68818100
傳真:(021)68816880
經辦律師:韓炯、秦悅
(七)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沈家弄325號
法定代表人:吳港平
電話:(021)63863388
傳真:(021)63863300
聯繫人:陳兆欣
經辦註冊會計師:肖峰、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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