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

回回

回回一詞原來自西域的商人在中國定居,天氣轉暖時才回國,一年往返兩次,故名“回回”。歷史學概念。歷史上泛指來自西亞、中東地區的穆斯林早期移民。國內史學界傾向於認為,“回回”是“回紇”、“回鶻”的異寫或音轉。隋唐以降,西域來華定居的胡人日益增多,其中波斯和中亞各國的一些平民或經商,或躲避戰亂,紛紛來華滯留不走,他們中的大多人信仰伊斯蘭教,被認為是中國內地回回民族的先民。《四夷館考》曰:回回在西域,地與天方國鄰。

基本信息

回回介紹

但迄於兩宋,其傳播規模一直都很有限。元代時期,今中亞各地居民大量徙居內地,其中一部分是伊斯蘭教徒。明教摩尼教伊斯蘭教就是這個時期傳播到中國各地的。
北宋沈括夢溪筆談》中已出現此詞,一般指回鶻,也有指唐兀(西夏)的。南宋周密癸辛雜識》與元人所修《遼史》出現如南蕃回回、回回蕃客、回回國、回回大食部等。
伊斯蘭一詞最早見於漢籍,似為金朝,當時譯稱移習覽。但該詞尚未見於元代漢文史籍。伊斯蘭教徒,元代一般音譯為木速蠻或木速魯蠻,漢文史籍經常稱他們為回回人。
宋朝時,回紇(回回)從指回鶻人轉指中亞人。
元史》及《元典章》說明了回回法、回回寺、回回令史、回回人等。明清兩代文獻主要指回族,如回回人(簡稱回人或回民);如回回教門、回回教(簡稱回教)。清代又對信回教的其它少數民族多加稱回,如稱新疆維吾爾等族為纏回,稱甘肅東鄉族為東鄉回,稱青海撒拉族為撒回,並把新疆天山以南地區稱作回疆、回部等。
元朝,回回基本泛指摩尼教、景教、伊斯蘭教徒,其遵循的宗教教法律被稱為回回法。但是回回所指也包括其他西域人,有些甚至不是穆斯林,如聶思托里教徒等。猶太人又是被稱為 術忽回回 (也叫籃帽回回),信封東正教的阿速人被稱為 綠睛回回 ,吉卜賽人被稱為 羅里回回 等。到後來甚至古希臘人,羅馬人都被稱為 回回。元代徙居中國各地的回回人,是今天回族先民的主體。
《元史·刑法》載:“……回回詞訟”,《明太祖文集》記:“所謂三寶太監者,即回回人鄭和也。”清顧炎武在《日知錄·陝西》一節中寫有“郭子儀領回紇兵馬”一句,他對回回一詞的讀音進行考證,他說:“其回回者,亦回鶻之轉音也。”據現代和當代一些史學家和音韻學家考證,大家皆認為顧炎武這一論斷是可靠的。(“紇”、“鶻”、“回”三字讀音以次為“hé”、“hú”、“huí”)。

民族簡介

回族是目前中國分布最廣的少數民族。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阿拉伯商人經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亞的摩尼景教佛教徒 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中亞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
回族的通用語為華語,第二語言為阿拉伯語,全民生活方式主要為西域回回文化,其中回族穆斯林在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又稱禮拜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經典主要是“古蘭經”,信徒稱“穆斯林”。 現在的回族無神論、信佛的比比皆是。
回族穆斯林有三大節日:開齋節(大爾迪)、宰牲節(小爾迪)、聖祭,所有節日都與其他穆斯林保持高度一致有著密切的聯繫。

民族血統

元朝時來華的波斯人大約有幾十萬(也有說一百萬的),這就是為什麼回族文化更傾向與波斯文化。因為遺傳基因有分為顯性和隱性兩種,有的表現在外貌,有的則表現在體內,而且還會有隔代遺傳的現象。 基因的顯性和隱性發生在很多民族中。 在我們周圍的回族多斯提當中有很多人的特徵極為明顯,如:頭髮捲曲或微卷,高挺的鼻樑,深深的眼窩,濃濃的眉毛,粗壯的骨骼等。就算你沒有這些表面特徵,可在你的基因中必定有(又如:親兄弟一個捲毛一個不捲)。

穆斯林宗教習俗

回族人作為族群信仰自由。穆斯林在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經典主要是“古蘭經”,信徒稱“穆斯林”。生活習俗固守回族傳統,遵循教規,不吃豬肉。 伊斯蘭教在回族的形成過程中曾起過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舉行禮拜和宗教活動的場所,有的還負有傳播宗教知識、培養宗教職業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著重要位置。 按伊斯蘭教曆,每年1 2 月1 0 日為古爾邦節。每年的這一天,形成了宰牲獻祭的習俗沿襲至今。 另外,伊斯蘭教規定,每年教歷9 月定為齋月。在齋月里要封齋,要求每個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後的時間裡,戒飲、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讓人們在齋月里認真地反省自己的罪過,使經濟條件充裕的富人,親自體驗一下飢餓的痛苦心態。到教歷1 0 月1 日即齋戒期滿,舉行慶祝齋功完成的盛會,這一天就是開齋節。開齋節這天,人們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齊地到清真寺作禮拜,聆聽教長講經布道。然後去墓地“走墳”,緬懷“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飲食習慣

參見回族

歷史的回回好飲酒的記載

蒙古西征,征服了中亞的大片地區。隨從西征的耶律楚材,在河中(阿母河和錫爾河之間,以布哈拉和撒馬爾罕為中心的地區,今屬烏茲別克)等地經常喝到葡萄酒,如“花開杷欖芙渠淡,酒泛葡萄琥珀濃”;“葡萄架底葡萄酒,杷欖花前把欖仁”;“寂寞河中府,連甍及萬家。葡萄親釀酒,杷欖看開花。”(《湛然居士文集》卷五和卷六)。因此,在蒙古宮廷中,便有來自中亞的葡萄酒,並得到了貴族的青睞。
葡萄牙人加賓尼受教皇英諾森四世的委託,出使蒙古,公元1246年,他在定宗貴由的金帳里,也飲到過葡萄酒。南宋使臣到草原時,“又兩次金帳中送葡萄酒,盛以玻璃瓶,一瓶可得十餘小盞,其色如南方柿漆,味甚甜。聞多飲亦醉,但無緣多飲耳。回回國貢來”。(彭大雅、徐霆:《黑韃事略》)。南宋使臣特別記載葡萄酒,是因為當時江淮以南並無此物。所謂“回回國”,指的是原來在河中地區的花刺子模等國,西征時已為蒙古所滅,此處沿襲舊稱。忽必烈率大軍入主中原,建都北京,就向京城內外的酒家索取葡萄酒。據《元典章》所載:“大都酒使司於葡萄酒三十分取一,至元十年抽分酒戶,白英十分取一。”可以看出,元初北京酒戶就已經大量生產葡萄酒。
元代中期宮廷飲食著作《飲膳正要》中記載:“葡萄酒益氣調中,耐氣強志。酒有數等,有西番者,有哈刺火者,有平陽、太原者,其味都不及哈刺火者田地酒最佳。”“西番”泛指西部各民族聚居地區,難以確定其準確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元代的揚州也出產優質葡萄酒,名列江南同類之首。如“揚州酒美天下無,小糟夜走蒲萄珠。金盤露滑碎白玉,銀瓮水暖浮其酥。”(薩都拉《蒲萄酒美、鰣魚味肥,賦蒲萄歌》)
進入元代,葡萄酒與馬奶酒並列為宮廷的主要用酒。南宋小皇帝一行到大都,忽必烈連續設宴款待,“第四排宴在廣寒,葡萄酒釅色如丹。”(汪元量《湖州歌九十八首》,《增訂湖山類稿》卷二)上都大宴會,“諸王舞蹈千官賀,高捧蒲萄壽兩宮”。(薩都刺《上京雜詠》,《雁門集》卷六)
葡萄酒還在民間公開發售。據《元典章》記載,大都地區“自戊午年至至元五年,每葡萄酒一十斤數勾抽分一斤”;“乃至六年、七年,定立課額,葡萄酒漿止是三十分取一。“戊午年”是蒙哥汗八年,即公元1258年;至元五年是公元1268年,也就是說,至遲在戊午年起,葡萄酒已在大都民間公開發售。大都地區出產葡萄,民間發售的葡萄酒,很有可能是本地產的。有元一代,葡萄酒深入千家萬戶之中,成為人們設宴聚會、迎賓饋禮以及日常品飲中不可缺置的飲料。許有壬《和明初蒲萄酒韻》詩云:“漢家西域一朝開,萬斛珠璣作酒材。真味不知辭麴櫱,歷年無敗冠尊。殊方尤物宜充賦,何處春江更潑醅。”程端禮《代諸生壽王豈岩》詩云:“千觥酒馨葡萄綠,萬朵燈敷菡萏紅。”薩都拉《傷思曲哀燕將軍》詩云:“宮棉袍,氈帳高,將軍夜酌涼葡萄。葡萄力重醉不醒,美人猶在珊瑚枕。”這些詩詠,把元人崇尚葡萄酒的歷史景象生動地描繪出來。
註:薩都剌,或譯為薩都拉,字天錫,號直齋,為元代東來的回回世家。四川大學宗教研究所教授張澤洪博士在2003年第3期《西北民族研究》上發表題為《元代回族詩人薩都剌與道教》的文章,介紹回族詩人薩都剌與道教。元代薩都剌《雁門集》中保存有數十首涉道詩,是薩都剌尋訪江南道教的歷史記錄。薩都剌作為東來的回回人,注意了解中國傳統的儒釋道文化。他足跡遍及江南道教名山宮觀,與道門人士結為方外之友,這反映出在多元一體的中國社會中,不同民族宗教間的對話與交流。(《蒙古學通訊》第二十期)
《元史》卷123稱“阿刺瓦而思,回鶻八瓦耳氏。”⑥八瓦耳在《元史·西北地附錄》作巴瓦兒的,在今外裏海鐵路卡阿赫卡站附近。⑦故文中的回鶻絕非畏兀兒而是回回。《元史》卷151《張拔都傳》,“從近臣漢都虎西征回紇、河西諸藩。”這裡的回紇實指花剌子模,西征之事在《元史》卷122《昔兒吉思傳》中則作“幼從太祖征回回、河西諸國”。⑧至於元人文集中混用這些術語的情況就更加普遍,上承金宋,下至元末,可以說涉及整個有元一代。較早的記載如王惲《秋澗集》卷81《中堂事記》:“中統二年五月七日,是日,發郎國遣人來獻卉服諸物……說其國在回紇極西徼,常晝不夜。”此處地處亞北極地帶的“發郎”疑指“芬蘭”。
《諸蕃志》卷上則記云:
民食專仰米谷,好嗜細面蒸羊。貧者食魚菜,果實皆甜無酸。取葡萄汁為酒,或用糖煮香藥為思酥酒,又用蜜和香藥作眉思打華酒,其酒大暖。
杜環《經行記》所述最詳:
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閒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系銀帶,佩銀刀。斷飲酒,禁音樂。人相爭者,不至毆擊。又有禮堂,容數萬人。每七日,王出禮拜,登高座為眾說法,曰:“人生甚難,天道不易。奸非劫竊,細行謾言,安己危人,欺貧虐賤,有一於此,罪莫大焉。凡有征戰,為敵所戮,必得生天;殺其敵人,獲福無量。”率土稟化,從之如流。法唯從寬,葬唯從儉。(載《通典》卷193)
杜環於唐與大食的怛邏斯戰役中為大食所俘,在大食生活多年。《經行記》中所述,皆為親身見聞,非如他書之轉錄傳聞,故可信度較高,記述亦較準確。《通典》卷193的《西戎傳》中卻說:“其俗每七日一假,不買賣,不出納,唯飲酒謔浪終日”;《新唐書》卷221下《西域傳》下也說:“其君臣七日一休,不出納交易,飲以窮夜。”

服飾特色

回族服飾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在回族聚居區中,回族民眾依然保持著中亞人的傳統穿衣打扮。最顯著的特徵便是:回族特點的穆斯林服飾——男子多帶小白帽,女子帶各種花色的頭巾。

回族服飾概述

回族服飾的主要標誌在頭部。男子們都喜愛戴用白色製作的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平頂的,一種是六棱形的。講究的人,還在圓帽上刺上精美的圖案。回族婦女常戴蓋頭。蓋頭也有講究,老年婦女戴白色的,顯得潔白大方;中年婦女戴黑色的,顯得莊重高雅;婦女戴黑色的,顯得莊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綠色的,顯得清新秀麗。不少已婚婦女平時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帶沿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用白漂布製成的,一種是用白線或黑色絲線織成的,往往還織成秀美的幾何圖案。服裝方面,回族老漢愛穿白色襯衫,外套黑坎肩(老鄉稱“馬夾”)。回族老年婦女冬季戴黑色或褐色頭巾,夏季則戴白紗巾,並有扎褲褪的習慣。青年婦女冬季戴紅、綠色或蘭色頭巾,夏季戴紅、綠、黃等色的薄紗巾。山區回族婦女愛穿銹花鞋,並有扎耳孔戴耳環的習慣。

回族服飾歷史

回族把服飾通常稱為“衣著”、“穿戴”。
我國唐朝的杜環在唐和大食的一場戰役中,戰敗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見所聞作了記錄,其中談到大食的服飾:“(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偉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閒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系銀帶,佩銀刀”。這些大食人有不少後來到中國經商,把這種服飾上的習俗自然也帶到了中國。《新唐書》第一次記載了伊斯蘭教教民的形象、服飾和宗教活動。據稱:“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門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銀帶,佩銀刀……”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來中國的穆斯林,特別是穆斯林婦女的服飾打扮,還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談》中載:“廣州蕃坊,蕃人衣裳與華異……”唐宋時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來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這是回族的先民。這就看出,當時回族先民的服飾與漢族不同,是有自己特點的。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則記載得更明確:“宋時蕃商巨富,服飾皆珍珠羅綺,器用皆金銀器皿。”可見他們當時穿的是有花紋的絲織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銀器具等。
回族男子頭纏“戴斯達爾”、戴白帽的習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輝《清波別志》說:“層檀,南海旁國也。貴人以好越布纏頭。人之言語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都比較高,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和其他習俗一樣,都是自由的,沒有任何限制,有著漢族服裝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樣式的,有自製的白帽、巾袍和鞋等,開始向民族服裝發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就開始受到限制。回回民族不是依據信仰習俗和祖先的服裝樣式,結合在中國居住發展的實際來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命令和限制。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採取禁止“胡服”的政策,讓回族人民著漢裝,這樣,回回民族開始形成的服飾習俗就不能很快得到發展,也不能受到尊重。到了清代,統治階級對回族人民更存偏見。雍正初年,山東巡撫陳世宮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魯國華等地方大員向清廷上疏,對回民的服飾、信仰等橫加指責、干涉,妄加罪名,說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設立禮拜……”因此,他建議:“請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應禮拜等寺,盡行禁革。……戴白帽者以違制律定擬。”
這樣,回族的服飾,既受到了伊斯蘭的影響,又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限制。但是,回族服飾並沒有因為統治階級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著漢裝,而把一些帶有伊斯蘭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較濃的服飾習慣,堅持和保留了下來。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圖志》記載:“阿訇之帽,上銳而高,檐以白布綻之,厚二三寸,脫帽為敬。人門必解履。婦女必障面。皆古制也。”又說“惟寺中禮拜,戴棱冠。上銳下圓,五色皆備,而白者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頭戴白帽,有的頭纏“戴斯達爾”,女的搭蓋頭等,這都是回族服飾習俗發展變化的重要特徵。

回族服飾作用

回族的服飾具有多重作用。一是保護身體。這是人類生產、生活和生存的客觀的必然需要。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不同的服飾,夏天穿單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東北和西北地區的回族人為了防寒還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婦女為了防風沙還戴蓋頭、搭圍巾等等。二是裝飾的作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這是人類美化自身的內在要求。如男子穿襯衫、套青坎肩,女子點額、染指甲,在衣服上繡花,都有裝飾的因素。三是具有信仰的因素,回族人去清真寺或過民族節日,需頭纏戴斯達爾、穿準白、穿麥賽襪子,婦女搭蓋頭等,因此回族服飾除了保護身體和裝飾的作用外,還有信仰的因素,這構成了回族服飾的民俗特點。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女性服飾分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下面就男女服飾兩大類中的主要服飾品目,作一概述。

回族男子服飾

回回帽:男子戴的無檐小白帽,亦稱“禮拜帽”,回族傳統男帽,一種無沿小圓帽。回族在禮拜磕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著地,戴無沿帽行動更為方便,遂發展成為一種服飾習俗。
回回帽從顏色上看,通常有白、灰、藍、綠、紅、黑等顏色,有的是純色,也有很多帶伊斯蘭風格花邊或圖案、文字的,如星月圖案、阿拉伯文的“真主至大”、“清真言”等,可根據季節和場合的不同選擇戴那種合適。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最尋常的還是以白色為尋常帽式,結婚的新郎多戴紅色帽子,以示喜慶。
回回帽一般用的確良、滌卡、棉布等布料製作,也有用白棉線鉤制的。黑色是用的多為平絨、棉粘毛氈、花達呢等材料,用毛線鉤織也可。此外還有用牛羊皮革製作的帽子也很受人歡迎。
戴斯他勒: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
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相傳穆罕默德在早期傳播伊斯蘭時,頭纏戴斯他勒禮拜。戴斯他勒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面只能纏到前額髮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裡面,這樣不利於叩頭禮拜,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里。
過去回族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現在多數回族民眾習慣戴白帽,清真寺里的阿訇、滿拉和常去寺里鄉佬們則纏頭的比較多。
麥賽海襪: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穆斯林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麥賽海”為阿拉伯語音譯,意為“皮襪子”,一般用近似皮夾克軟、薄的牛皮製成,潔淨光亮,結實耐用。如果穿上麥賽襪子可以免去小淨中的洗腳程式,而且用濕手在襪子的腳尖至腳後跟摸一下,即等於洗腳。所以回族穆斯林一般比較喜歡麥賽襪子。過去麥賽襪子都是自己縫製,現在甘肅臨夏等地有專門加工麥賽襪子的工廠,滿足了廣大穆斯林的要求,受到了好評。
準白:阿拉伯語音譯,意即“袍子”、“長大衣”。這是回族滿拉、阿訇和回族老人喜愛的服裝。準白一般選用黑、白、灰等顏色的棉布、化纖料或毛料製作,有單、夾、棉、皮四種。其款式近似現代的長大衣,但領子一般都是制服領口。
回族男子還喜歡穿白襯衫、白高筒布襪、白布大襠寬鬆褲等。
坎肩: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
回族男女都愛穿坎肩,特別是回族男子喜歡在雪白的襯衫上套一件適體的對襟青坎肩,黑白對比鮮明,清新、乾淨、文雅,也有很多帶有精美伊斯蘭圖案和各種花色的坎肩,穿在身上給人感覺很利索、幹練。
回民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裡面。回族男子的青坎肩,在襟邊、袋口處用針扎出明線,使衣服各邊沿平挺工整,突出服裝造型的線條美,同時,用相同的衣料做小包扣,顯得雅致。皮坎肩選料頗講究,要用胎皮和短毛羊皮,縫成後輕、柔、平、展。冬天穿上這種皮坎肩,再穿上一件外套,既輕便保溫,又感到和諧、不臃腫。特別是回民愛清潔,講衛生,又有尚武習俗,經常要洗臉、洗手、洗小淨、練武,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回民對在清真寺念經畢業的滿拉,舉行了“穿衣”儀式的,本坊的教民則給他準備一身新衣服、綠帽、綠袍等,讓他穿上。這個風俗起源於波斯(伊朗一帶),因為波斯即舊時的綠衣大食,北方回民冬天還用黑色棉布或狐狸尾巴做耳套,用布料做的耳套。其外形似桃子,並繡有簡單的圖案。回民喜歡穿自己縫製的搭面子二毛皮大衣、老羊皮大衣。
傳統回族男子的鞋,一般都是自製的方口或圓口布鞋,也有用麻和線自製的涼鞋。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多數回民現在到商店購置各種布鞋和牛皮鞋、涼鞋等,但忌穿豬皮鞋。農村男子的襪跟、鞋墊一般都是繡花的。回族老人有扎綁褲腿的習慣。
回族男子還喜歡隨身佩帶一把小刀,俗稱腰刀。回民掛腰刀,一是為了裝飾,二是為了隨時宰牲、救牲。這種習俗與唐代杜環記載的阿拉伯人“系銀帶,佩腰刀”的習俗是一樣的,是從阿拉伯傳人我國回族人民當中的,後來逐漸成為回族人民的習慣。

回族女子服飾

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也是很有特點的。一般頭戴蓋頭(也叫搭蓋頭)。
蓋頭,旨在蓋住頭髮、耳朵、脖頸。回族認為這是婦女的羞體,應該加以遮蓋。戴蓋頭的習俗,一是受阿拉伯國家的影響。在阿拉伯地區,原來風沙很大,水源較少,人們平時難以及時沐浴淨身。為了防風沙、講衛生,婦女們自己縫製了能遮面護髮的頭巾。後來許多阿拉伯、波斯商人把這種習俗帶到中國。二是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說:“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來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中國回族女性雖然已棄用面罩,但也以頭巾護頭面,一般把頭髮、耳朵、脖子都遮掩起來,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回族婦女戴蓋頭的習慣。回族在戴蓋頭前,有的將頭髮盤在頭頂,有的留把把頭,將頭髮盤在腦勺後,戴上帽子,爾後再戴蓋頭。回民的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一般通常有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乾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回族婦女的“蓋頭”,講究精美,大都選用絲、綢、喬其紗、的確良等高中檔細料製作。在樣式上,老年人的蓋頭較長,要披到背心處;少女和媳婦的蓋頭比較短,前面遮住前頸即可。回族婦女還喜歡在蓋頭上嵌金邊,繡風格素雅的花草圖案,看上去清新、秀麗、明快、悅目。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有些青年回族女性的蓋頭也有了一些樣式、色彩上的變化,顯得更加活潑和大方。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一般都是大襟為主,裝飾內容卻很豐富。少女和媳婦很喜歡在衣服上嵌線、鑲色、滾邊等,有的還在衣服的前胸、前襟處繡花,色彩鮮艷,形象逼真,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回族女裝都是右邊扣扣子,紐子是自己用料子製作的。傳統回族女子的鞋喜歡在鞋頭上繡花。襪子主要講究遛跟和襪底,遛跟襪大都繡花,襪底多製成各種幾何圖案,也有繡花的。
回族婦女衣服的顏色不喜歡妖艷,一般老年人多著黑、藍、灰等幾種顏色;中、青年喜歡穿鮮亮的,如綠、藍、紅等顏色。
回族婦女老少一般都備有節日服裝;經常禮拜的人,還專門有一套禮拜服。
大部分回族女子從小就要扎耳朵眼子,七八歲時要戴耳環;同時,還喜歡戴戒指、手鐲,有的還點額、染指甲等等。已婚婦女還要經常開臉,顯得清秀、乾淨。
回民戴戒指的講究與土耳其、巴基斯坦、埃及等中東阿拉伯國家的穆斯林和中國漢族的講究相同:戴無名指上表示已婚,戴中指上表示沒有對象,戴小拇指上表示已有對象還未結婚。除此以外,回族婦女還喜歡戴手鐲與耳環。傳說是在很早以前,有位回族媳婦兒養活著一個老婆婆,因為家裡很窮,連飯都吃不飽,她就到一個商人家去打短工,給人做飯。每次和完面,這位媳婦兩手都捨不得洗手,沾兩手面偷偷回來洗掉給婆婆做麵糊糊吃,這樣可以勉強果腹。過了一段時間後,突然有一天天空中電閃雷鳴、烏雲翻滾,婆婆和媳婦都很害怕,媳婦不禁懺悔不應該吃人家的東西,於是把手伸出去,把兩眼一閉,想讓雷劈掉算了。一聲巨雷響過後,媳婦睜開雙眼,發現自己的雙手不但絲毫未損,而且兩個手上都戴上了金手鐲。從此,回族媳婦戴手鐲也成了孝順老人的象徵。現在有的回族女性沒金手鐲的,也可以用其他材質的代替,如銀手鐲、玉手鐲等。
回族婦女喜歡戴耳環,除了裝飾以外,據說還能使人心明眼亮。回民當中有句順口溜說:“姑娘眼睛亮,耳環子掛兩旁。”這話確有道理。眼部穴位在耳垂中央,戴耳環可以刺激耳部眼睛的穴位。
回族女性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這個習俗也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傳來的,因為中國在漢朝以前沒有鳳仙花。漢武帝時,張騫聽說西方有一個條支國(阿拉伯),後來甘英奉使西域,中國與阿拉伯之間才有了交通。從此以後,互相往來,鳳仙花也從西域傳到中國。
鳳仙花的阿拉伯名為“海葫”。周密的《癸辛雜識》對此有詳細的記載:“鳳仙花,紅者,用葉搗碎,入明礬少許在內,先洗淨指甲,然後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纏定過夜。初染,色淡,連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滌不去,可經旬,直至退甲,方漸去之。或雲此亦守宮之法,非也。今回回婦女多喜此。”
回族形成後,仍襲祖先的習俗,代代相傳,時至今日,許多回族女性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以示美觀。

回族服飾文化

回族服飾是回族特有的文化現象,回族服飾文化是一個歷史悠久、絢爛多彩、積澱豐厚的寶庫。回族服飾的發展變化及多種形態,潛移默化地受到時代、地域以及周邊兄弟民族習慣等影響,但在根本上或者說整體上,是受到伊斯蘭文化對回回民族形成的深厚影響。人類服裝史權威、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布蘭奇·佩尼曾深有感慨的表示:“對服裝歷史的研究,可以說,等於從事一項探險活動,它涉及的領域很廣,而且饒著有興趣。”由於回族服飾是半隨著發展的節奏,就可以幫助我們從巨觀上把握回族歷史發展的主脈。回族服飾的研究沒有局限在衣飾、頭飾等直觀服飾的層面上,而是拓展視野,把回族的鞋飾、佩飾、婚禮與喪葬服飾、舞台表演服飾及學生樣服都收納到考察範圍之內,從而豐富了回族服飾文化的研究內容。各民族服飾這所以千姿百態,除了受到地域環境的影響和社會變革的牽動,還由於各民族具有自己獨特的審美觀。

回族服飾現狀

如今,隨著社會環境的發展,城鄉回族的服飾較之新中國成立前和新中國成立後的五六十年代有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居住在城市裡的中青年男女,穿戴打扮豐富多樣。回族男子的衣服由單一的白汗衫、青坎肩、便裝、中山裝向西裝、夾克衫等款式新穎的方向發展。城市裡的一些回民打扮,已很難從服飾上辨清他們的族屬了。
回族服飾的傳統文化和多數其他民族的一樣,也面臨著如何很好的保持沿襲的的問題,在此希望廣大回族同胞關注我們的民族服飾傳統文化和習俗,讓我們民族的燦爛文化永遠的傳承和發展下去,這是當代回族青年一代義不容辭的責任!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該民俗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回族服飾傳承

回族服飾是回族宗教信仰、生存環境、文化活動的生動寫照,也是回族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
但根據調查,銀川市現有回族服飾樣式古板,色調單一;回族服飾缺乏專門人才,研發力度不夠;信息採集傳播不快,缺乏必要的溝通,發展回族特色產業又缺乏一定文化氛圍。銀川商會的一項初步統計顯示,銀川市從事服裝經營、生產加工的企業、個人約12000多家,絕大多數從事經營流通,專事服裝生產加工的企業只有30餘家,僅有的4家民族服飾生產企業也瀕臨倒閉。
多年研究回族服飾的寧夏社會科學院圖資中心副研究館員陶紅老師說,發展回族服飾,首先要在有需求的回族民眾中去挖掘市場,有了這個固定的市場,各相關服裝企業在做工、面料選擇上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此基礎上,開展回族服飾的設計,比如回族婚禮服、禮拜服、高檔生活裝等才可能有所作為。甘肅臨夏、青海循化等地著回族服飾的人比寧夏多,這些地區除回族外還有信仰伊斯蘭教的東鄉、撒拉等民族,他們的服飾與回族的服飾一樣,能形成一定的氛圍。另外,我區回族居住比較分散,隨著社會的發展,除特定場合外,大多數回族民眾不著回族服飾,因此發展回族服飾的市場太小。
2005年,寧夏舉辦了全國首次回族服飾展演大賽,一些設計高雅與時代發展同步的回族服飾,得到了寧夏廣大回族民眾的讚賞。中國音樂學院國際一級舞台美術設計師、大賽評審馬書敏認為,回族服飾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逐步得到了人們的認可,但目前還沒有形成完整的服飾風格。她認為,回族的服飾文化底蘊很深厚,之所以沒有形成自身風格,與回族的散居有很大關係,加上受漢文化影響比較大,民族特徵不是很明顯。她希望設計師們能推出一批具有回族風情的服飾,同時廠家能夠以低利潤對回族服飾進行推廣。陶紅老師告訴記者,發展回族服飾首先要有自己的設計師,在回族服飾的基調和設計上大膽創新,把民族文化與市場結合起來,把回族傳統文化和現代生活方式結合起來,把開發高檔服飾與中、低檔服飾結合起來。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豬肉、狗肉、馬肉、驢肉和騾肉,不吃未經信仰伊斯蘭教者宰殺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動物的血等;忌諱別人在自己家裡吸菸、喝酒;禁用食物開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東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顏色像血一樣紅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飲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許牲畜飲水,也不許任何人在附近洗臉、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裡。回族的日常飲食很注意衛生,凡有條件的地方,飯前、飯後都要用流動的水洗手,多數回族不抽菸,不飲酒,就餐時,長輩要坐正席,晚輩不能同長輩同坐在炕上,須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飯均不得往外舀。
回族在飲食方面最突出的習慣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較嚴格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瓣反芻的動物肉。如牛、羊、駱駝、鹿、山兔的肉等;禽類中只食雞、鴨、鵝、鳩、鴿的肉等;在水產中只食魚、蝦。在這些可食 動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須是清真寺四掌教(刀師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在可食的牛羊動物身上,像筋、骨、油、肉、肝、肺、皮、心、腰、腸、肚、管、頭、蹄等這些部位是可食的;像兩門(肛門、生殖門)、須(鼻須)、耳、脊(脊髓)、爪(蹄殼)、腦(腦汁)、鞭(牛鞭)、胞(膀胱)、胰、虎(睪丸)、二血衣(血液、衣包)等,都是不可食的部位。
回族除了不吃豬肉外,還不吃下列動物的肉:有爪子的、不反芻的獸類,如馬、騾、驢、貓、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的肉;性情凶暴的禽類,如鷹、鷂、鷲、梟、烏鴉的肉;兩棲類的蟒肉,爬行類動物中的蛇肉;水產類中奇形怪狀的生物,如龜、泥鰍、魚、蛙、蚌、海參、蜇、蟹等(但海產品的禁食範圍有些變化)。
回族禁食豬肉等,直接起源於伊斯蘭教。它本是居住在熱帶乾旱的阿拉伯半島上的一些遊牧民族的古老生活習慣。後來穆罕默德把它列入《古蘭經》,作為伊斯蘭教教規。《古蘭經》認為,禁食豬肉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豬是“穢物”,“確是不潔的”。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是穆斯林行為的最高規範。《古蘭經》上既規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須遵守這些教規。這些禁食的教規,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逐漸演變為回族的生活習慣。這些食物禁忌習慣,已被廣大回族所接受歷代相襲。

回族為什麼不食禁忌之物

關於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所供給你們的佳美食物,你們當感謝安拉,如果你們只崇拜他。”
關於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
又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偶像、求籤屬於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
伊斯蘭飲食規定以佳美為原則,所謂“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營養滋補外,更主要的是指該食物的“潔淨與性格”穆斯林是講“衛生與衛性”的,正可謂“食以養性”。舉凡食草類動物其性善,其食潔,如牛、羊、駝等。而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之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污,如豬、狗烏鴉等。
關於禁止的食物,《古蘭經》原則性地提到的有“豬、血液、酒、自死物、誦非安拉之名宰殺的動物”。在此基礎上,先知穆罕默德又進一步地作了具體的闡述,以後的穆斯林教法學家又在此二項基礎上作了些規定,構成了穆斯林的飲食戒律。在此,我們只闡明《古蘭經》所提出的飲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於酒能使人暫時喪失理智,神經處於麻醉狀態,對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從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害,這種傷害對穆斯林而言不僅是身體、物質上的,還在於有時因語言、精神失控而導致信仰的喪失,因此《古蘭經》嚴格禁酒,將之和賭博等看作是導致社會危害、引起人與人之間爭鬥、人際關係惡化的惡魔行為。昔日的古代社會是這樣,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據一份報紙報導: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歐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發的。離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導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後開車造成的傷害事故更是與酒有關。“酒”正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重大社會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不斷加大力度宣傳禁酒。而伊斯蘭早已將酒及一切飲用後導致人喪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鴉片、海洛因等。至於有人問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問題,毫無疑問也一併禁止,因為,法律禁止一樣事物是根據其性質本身,量的問題只是程度問題。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經典中被視為生命之源而禁止飲用,例如《舊約》。《古蘭經》禁止飲用血液還關係到人身體健康這一方面。科學的發展、顯微鏡的發明促使了醫學的發展,通過顯微鏡觀察血液,可檢查出無數的各類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幾十個項目的化驗、分析,為西醫診斷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傳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漿中含有病菌,則被輸血者即刻便會感染。當今愛滋病的傳染途徑之一便是血液傳染。人的血液如此,則飲食、生活習性污穢、髒亂的動物的血又當怎樣呢?而《古蘭經》早於醫學發現十幾個世紀,這點難道不令人深思嗎?!《古蘭經》說:“真理來了,謬誤便消失”。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經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壓死等。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體內,或因病而亡,食用後對人健康不利。今日人們無論食用什麼食物都選用新鮮的,蔬菜、魚類如此,更何況家畜、家禽呢?!
誦非安拉之名宰殺。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時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禱詞、誓語、神靈的名字,作為違反伊斯蘭信仰安拉獨一的信條而被列為禁食。為什麼穆斯林在宰牲時要口誦“安拉之名呢?”因為穆斯林認為宇宙中的人、動、植物等一切都來自於安拉的創造,人因稟賦安拉賜予的靈氣、理智而為萬物之靈。大千世界,人可盡享其樂,賞玩、騎乘、食用。安拉允許人們食用一些動物以補充人體營養之需,但不允許人們妄殺、濫殺,更防止人類產生一種唯人獨尊、目無創造之主的狂傲之氣。動、植物與人類一樣均由安拉創造,其身命的結束也應以創造之主的名義結束。這就提醒人類,時時、事事應知安拉的存在與崇高之權威,杜絕滋長高傲之氣,防止產生人是宇宙主宰的狂妄之念,不準誦安拉以外的人杜撰出的任何神靈之名以防止信仰偏差。以安拉的名義方可宰牲同樣蘊涵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具有神聖性,將這些動、植物也看作是具有靈性的被造物可促成人熱愛自然,對維護生態平衡具有積極進步的意義。這可以從實施宗教教育的社會人們愛護動、植物中看出。相反,否定或忽略動、植物由安拉創造,忽略它們也有靈性則會導致人們虐待、摧殘動、植物及自然界中的一切,濫砍、濫捕、濫殺,甚至包括人的生命。
豬。談到不吃豬肉,今日世界恐怕無人不知這是穆斯林禁止食用的。在中國,只要人們知道你不吃豬肉則馬上想到你是回民,提到回民則立刻知道你不吃豬肉,不吃豬肉幾乎已成穆斯林的標識,回民的代稱。
事實上,不吃豬肉並不是穆斯林的專利,也不是《古蘭經》首倡禁止。人類厭豬、禁豬的歷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國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畫上,可看到凡是作惡之人的靈魂全送給豬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猶太教經典被基督教視為《聖經》的《舊約》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節說:“……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所以猶太人不吃豬肉,信奉《舊約》的基督教徒也不吃豬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復靈派”。我們也可在《新約》中看到,凡是描寫豬的地方均用極低*的辭彙去形容,由此足證《新約》也厭豬無疑。
先知穆罕默德在距耶穌六百多年後,奉安拉之名開始傳播伊斯蘭,安拉下降的《古蘭經》涉及到社會人生的各個方面,禁豬乃屬於繼承以往先知、經典的一條飲食方面的規定,而非伊斯蘭的全部內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綜觀各宗教及文化,人類為何普遍厭豬、禁豬呢?擬從以下幾方面談起:
豬貌醜、怪異,性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語言在形容人貌醜、懶散、愚笨方面無不以豬諭之。
豬喜污穢。其生活區域骯髒不堪,食用的飼料也是污穢的,難與食草類動物相比。
性惡無常。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豬一旦餓極連所聲豬崽也照食不誤。一般動物,即便小鳥也會與飼養它的人建立某種感情,義犬救主等動物助人的故事廣為人知,但豬卻有時連飼養它的人的嬰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現象,其性較之虎狼有過之而不及。
亂倫交配。幼豬一旦到發情期,有的會同生養他的母(公)豬交配,繁衍後代無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動物中也鮮有此事。
事實上對穆斯林而言,不僅不養豬、不食其肉,還要在生活習性方面杜絕污穢、骯髒、貪婪、懶散、愚蠢等豬及其與之相似的動物所具有的惡習,象以上這些惡習,《古蘭經》無一不加譴責,其它社會文明也同樣唾棄,不吃也就意味著遠離它所具有的惡習。這也就是為什麼穆斯林同樣也不吃凶禽猛獸等怪異、貪婪、殘忍動物的原因。穆斯林可以食用的標準就是“佳美”,正所謂“貌俊、性溫、潔淨”可食,“貌異、性惡、污穢”不食。

回族的婚禮習俗

婚姻方面,實行一夫一妻制。回族婚禮很隆重,且有許多宗教和民族的特點。如舉行婚禮,要請阿訇念"尼卡哈"即因阿拉伯經文進行證婚和祝賀。
回族信仰伊斯蘭教,認造物主為最高主宰,一切生活、行為無不受伊斯蘭教清規戒律所制約。飲食方面,以牛、羊為主,禁食豬、馬騾、驢、狗、猛獸肉和自死之物及宿食,以及各類生物之血,禁止喝酒和抽菸(特別是草煙);行為方面,禁止賭博、鬥毆、姦淫盜竊、損人利已,遭受侵犯可反攻,開殺戮。清真寺是回族節日活動和宗教活動的中心,主要節日有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節,在不同的地方還有阿舒拉節、姑太節、雲人節等,以上節日都以教歷(回曆)計算。回族由於長期與漢族雜居,在住房、服飾、語言等方面大致與漢族相同,只是沒有本民族的文字,雖有經文,但也是阿拉伯文。
回族的婚姻與其他九種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一樣受伊斯蘭教的約束。穆罕默德說:"結婚是我們定製,背棄我的定製,不是我的教生。"回族的婚姻必須遵循伊斯蘭教的規定,把結婚視為天命和聖行。婚姻須雙方同意,在自願的原則下,經家長和媒人施以聘禮,合乎教規手續,才能舉行婚禮。認為夫妻之道,必須彼此相敬相愛,愛之以德,敬之以禮,夫治一外,妻治於內,相互謙讓,相互幫助,反對互相猜忌,更不允許夫妻雙方不忠,精誠一致,家道乃成。夫妻應孝順雙方的父母,教育子女遵守伊斯蘭之道,愛國愛家,奉公守法,盡國民應盡之義務,贊助公益事業,夫妻共勉,才能保證家庭的和睦幸福。
回族青年婚前要由男方下聘訂親,並擇婚禮日期。訂新叫吃糧茶,結婚要請阿訇贊聖證婚,"贊聖"就是讚美安拉促成了這一對青年的美滿婚姻,並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講授伊斯蘭教常識,要求男女雙方遵守"依瑪尼"(信德),背誦清真言,問他們各自的"經名"(宗教名字),若無經名便由阿訇為他們命名,部新郎是否已送新娘"邁赫爾"(禮物),因為禮物是夫妻恩愛的象徵。最後由阿訇正式含"尼柯哈"是婚禮必行之禮,有了證婚詞,才能說明婚姻得以宗教的正式承認。其後還要舉行扒果活動,由阿訇事先把象徵長生不老的長生果、早生貴子的棗子、表示富貴的金屬小錢及花生、水果糧、米花、核桃等吉祥物放置桌上,抓三把執於新郎事先準備的帕布中,(有的地方撒在新郎內衣內),再交給新娘。待客人走後,夫妻共享,表示夫妻恩愛,同甘共苦,白頭偕老,也是阿訇對新婚夫婦的良好祝願。
婚禮結束,可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舉辦較豐盛飯菜待客,開宴前得請阿訇(或師傅)"光道口",後前來祝賀的親朋好友才能開始就餐,但禁止渴酒(近代受漢民族影響,很多都在師傅阿訇走後飲酒狂歡)。晚間一般的也鬧房,但不過分。

回族語言

華語為回族通用語言,阿拉伯語為族群第二語言,在族群內部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動中,回族保留了大量的阿位伯語和波斯語的辭彙,在邊疆民族地區,回族人民還通曉並使用當地民族的語言。

參加抗戰

抗戰時期,由於中日民族矛盾的上升降低了國內階級矛盾和政治集團之間矛盾的地位與比重,因此,在整個抗日戰爭時期,必須把反對日本侵略者當作頭等的任務,少數民族的命運,是和整箇中華民族的命運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只有從徹底的抗日鬥爭中,從中華民族的獨立與解放中,少數民族才能求得自身的解放。也就是說,少數民族同日本帝國主義的矛盾是當時最主要的矛盾。如果這個矛盾不解決,後兩個矛盾是不可能得到解決的。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中國共產黨在全面抗戰爆發後發表的抗日救國十大綱領中號召:“動員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和民族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這是黨在民族工作中必須堅持的基本方針和必須實現的主要任務。
在陝甘寧邊區,回族和蒙古族民眾建立了自己的抗日武裝力量。馬本齋領導的冀中回民支隊,冀魯邊區的渤海回民支隊,在對日作戰中屢建功勳。
1938年1月,馬本齋在家鄉獻縣東辛莊組建抗日武裝——回民義勇隊,約六七十人。3月,以馬仲三為隊長的河北游擊軍回民教導隊在河間成立。同月,馬本齋率部到河間與馬仲三部合編,馬本齋被委任為隊長,馬仲三為副隊長,劉文正為政治主任。
1938年6月,人民自衛軍回民幹部教導隊與河北游擊軍回民教導隊在河間合編,成立冀中軍區回民教導總隊,馬本齋為總隊長,馬仲三為副總隊長,總隊分三個大隊,有馬永恩,馬國忠等擔任隊長。劉文正為政治主任。8月,回民教導總隊奉命到河間縣沙河橋鎮整訓。不久,冀中軍區派丁鐵石任回民教導隊政治主任。
1939年7月,回民教導總隊改稱冀中軍區回民支隊,馬本齋任司令員。隊伍進行了艱苦的系統軍事訓練,指戰員軍事素質大為提高,成為冀中平原上的一支主力野戰部隊。
1945年12月下旬,金民、馬進坡率回民支隊幹部從陝北返回冀中。金民、馬進坡及回民支幹部到冀中第八軍分區,以本齋大隊為基礎,組建冀中第八軍分區回民支隊,支隊長馬進坡,政委金民,副支隊長白振武。
1944年春,文新縣大隊回民中隊、肅寧縣大隊回民小隊及四十二地區隊的回族戰士,合編為冀中第九軍區回民大隊。馬志新任支隊長兼政委。
各分區回民武裝成立之際,正處於國民黨反動派陰謀發動全面內戰的準備階段。駐滄縣、天津、北平等城鎮的國民黨軍,不斷向冀中解放區"蠶食"進攻。回民支隊多次打敗滄縣的劉佩臣、興濟高鴻基部的"蠶食"進攻,保衛了解放區。
1945年5月24日,回民支隊參加了第一次勝芳保衛戰,與敵激戰7晝夜,打退了敵人的多次進攻,殺出了回民支隊的軍威。此役共殲敵1500多人。
1946年6月26日,國民黨反動派撕毀停戰協定,以三十萬大軍圍攻中原解放區。為了發揚冀中回族人民英勇頑強、敢於戰鬥的革命精神,保持回民支隊這面光輝旗幟,重新成立冀中軍區回民支隊。7月,冀中第七、八、九、十軍分區的回族武裝,與從陝北返回冀中的八路軍回民支隊的部分幹部戰士,在大城縣大尚屯合編為冀中軍區回民支隊,馬鳳舞任支隊長,白振武任副支隊長。全支隊指戰員共1000多人。
回民支隊成立後,先後參加了第二次勝芳保衛戰、青滄戰役、子牙河東戰鬥和南減河等戰鬥,成為冀中平原上的一支主力部隊。
1948年1月中旬,回民支隊和冀中第十軍分區七十五團、七十八團出擊大清河北,連續攻克雄縣、霸縣、昝崗、牛駝、白溝等城鎮,橫掃大清河沿岸堡壘20多座。國民黨河北保全部隊王鳳崗部在大清河苦心推行的"三角暗碉、點線封鎖"戰術徹底破產。5月,回民支隊調到第九分區活動,參加了徐水縣白塔鋪伏擊戰和北常堡阻擊戰,消滅了大批敵人。10月下旬,國民黨傅作義部襲擾石家莊,企圖突襲中央所在地西柏坡。回民支隊協同冀中第九軍分區獨立營,在民兵的配合下,擔負保定至張登、溫仁一線的阻擊任務,用地雷戰、地道戰、麻雀戰等形式,阻敵3天,勝利地完成了阻擊任務。11月上旬開始,回民支隊和冀中軍區部隊圍攻保定市,22日敵人棄城北逃,保定市解放。回民支隊進駐保定市,擔任市內警戒任務。
1949年8月,河北省軍區成立,回民支隊改編為河北省軍區獨立警備二團,仍駐保定,冀中軍區回民支隊番號撤銷。1950年抗美援朝開始,編入六十八軍開赴朝鮮戰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