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魚縣地方稅務局

嘉魚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成立,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服務科、信息管理科和4個稅費管理科(稅費管理一科、稅費管理二科、稅費管理三科、稅費管理四科)八個科室和一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現有幹部職工180人,其中在職幹部103人,離退休幹部77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工作方針,並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研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2、根據鹹寧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任務和湖北省政府確定的財政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制全縣地方稅、附加、規費的收入計畫,依法對嘉魚縣行政區域內國家規定和嘉魚縣人民政府確定徵收的地方稅及附加和各類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負責徵收管理的稅費種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車船使用稅、資源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12個稅種,其中農業“兩稅”於2005年元月份由財政交地稅局徵收。除此之外,2001年7月,省政府決定五項社會保險費,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女工生育保險由勞動部門移交地稅徵收。代征的規費有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2006年起殘疾人就業保證金由殘疾人聯合會移交地稅局徵收。2007年7月1日起排污費由環保局移交地稅部門徵收。2008年7月1日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醫保局移交地稅部門徵收。
4、運用稅收巨觀調控職能,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的分析和制定,提出對經濟發展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組織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建議,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征管改革,制定徵收管理制度,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推進稅收征管現代化建設,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槓桿作用。
5、對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的情況,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和財務情況實施監督和檢查,並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及追償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各單位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工作方針的情況。
6、組織稅收宣傳、稅收理論研究、稅收政策調研、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全局的稅收法制建設。負責我縣地稅系統的幹部管理、經費開支和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業務培訓、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和黨務群團工作。
7、承擔著全縣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17項地方稅和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等5項社會保險費及排污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5項行政規費共27項收入的征管和稽查工作。
8、承辦嘉魚縣政府和鹹寧市地方稅務局交辦的其他事務。[1]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全局性會議的組織,負責扶貧幫困;負責系統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歷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內部行政事務、物業及車輛管理;負責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系統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工作;其他工作。
二、監察考評科
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管理;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查處;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負責與當地紀委、檢察機關和審計機關等部門的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稅費服務科
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稅費源管理和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納稅評估、稅務約談,開展稽查案件的評查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費征管質量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減免稅的審核;負責法制宣傳普及;負責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辦理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議案和提案;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管理科
負責稅費的申報受理、開票徵收、解繳、入庫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開辦納稅戶的資料錄入、收集、整理、傳遞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費源的預測與分析、稅收計畫的編制與分解、會統報表的編制與上報工作;負責經費、財產管理;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數據安全和運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負責12366服務熱線;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五、稅費管理一科
稅費管理一科負責縣直、魚岳鎮、官橋鎮和新街鎮範圍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縣局指定的跨區域重點工程稅費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稅源日常管理、納稅評估、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管理員的稅費征管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六、稅費管理二科
稅費管理二科負責魚岳鎮、官橋鎮和新街鎮範圍內個體工商戶、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稅費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稅源日常管理、納稅評估、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管理員的稅費征管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七、稅費管理三科
稅費管理三科負責高鐵鎮、陸溪鎮範圍內的稅費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稅源日常管理、納稅評估、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管理員的稅費征管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八、稅費管理四科 
稅費管理四科負責潘灣鎮、渡普鎮、頭墩農場、洲鎮範圍內的稅費管理。負責與其職責相關的稅源日常管理、納稅評估、減免稅的調查;負責日常稅務檢查;負責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諮詢輔導、納稅申報方式的核准、稅款核定、催報催繳、停復歇業、稅務約談;負責基本信息採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及涉稅文書的送達;負責調查核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核算及申報納稅情況;負責發票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一般性稅務違法行為的調查及執行;負責稅控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稅收管理員的稅費征管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九、稽查局
負責全縣地方稅費稽查工作。組織貫徹稅費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協調本系統的稅費稽查工作;負責稅務稽查計畫和稅費違法案件的查處及專項稽查工作的落實;負責受理稅費違法案件的舉報、查處和舉報獎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負責稽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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