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東西湖區地方稅務局

武漢市東西湖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11月,全局共設7個機關科室,下設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東湖稅務所、西湖稅務所共四個基層所,另有徵收分局、稽查局2個直屬單位。


 

職責範圍

東西湖區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武漢市東西湖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行武漢市地方稅務局與東西湖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武漢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負責對全區企、事業單位和個體戶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資源稅、契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地方教育發展費、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會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水資源費等稅、費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1]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與機關服務中心合署辦公)
負責處理區局機關日常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起草、審核和批轉、印製各類檔案、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收發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督辦、績效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稅收工作信息、稅收調研、稅收宣傳工作和信息公開、大事記等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人大、政協定、提案辦理和信訪工作。
負責區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及規章制度的制定;負責機關辦公設備、用品的購置及使用管理;負責區局機關基本建設、房屋管理、修繕;負責區局機關車輛的使用、調度、維護及管理;負責對外接待、機關職工食堂的管理;負責區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與基層工作科合署辦公) 
負責管理區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擬定有關制度;負責基層稅務所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監督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區局機關和基層稅務所領導幹部及相應級別幹部;負責區局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區局幹部職工工資調整工作;負責按規定幹部出國培訓、考察的上報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人事檔案、公費醫療、醫療保險、子女統籌等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教育法規和區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及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與管理;負責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各項文明創建活動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黨群工作,負責區局機關和基層稅務所的黨群工作;負責承辦區局機關統戰、雙擁、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區局機關的工、青、婦工作。
負責區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宣傳貫徹中央、省、市、區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對離休幹部、科以上退休幹部及區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開展慰問活動,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合理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的療養工作;安排好離退休幹部用車;編制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的預、決算,並按規定統一掌握使用;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共同做好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科
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協調黨組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受理信訪與舉報工作;調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工作;開展執法監察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工作;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加強制度建設;負責開展黨紀政紀教育、推進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財務經費內部審計以及稅務幹部離任審計工作;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統財裝科
負責全局稅收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工作;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的會計核算及數據的匯總、統計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經費、固定資產核算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保規費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堤防維護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節基金、工會經費等規費的政策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
(與稅政管理科合署辦公) 
負責地方稅收的法制建設,承辦上級和相關部門綜合性涉稅檔案的審核、審定、回復、備案和管理;組織實施稅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執法監督和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執法公示制、執法示範單位(崗)等工作;負責稅收行政複議、稅收行政賠償和稅收行政訴訟案件工作;承辦稅收行政處罰及聽證工作;承辦地方稅收法定減稅、免稅的辦理和集體審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地稅系統普法教育、法制培訓和執法資格認定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耕地占用稅、契稅等地方稅種的徵收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和彙算清繳;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徵收管理科
負責稅務登記、稅源戶管理工作;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征管資料管理、納稅信譽等級管理、延期繳納稅款及死欠稅款核銷的管理、網上報稅管理、企業維權管理;負責發票管理、發票舉報、發票打假、整規工作、納稅服務管理;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算機中心
負責貫徹上級對計算機工作的各項要求,負責全局稅務信息系統的規範、建議、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套用軟體的培訓、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負責計算機及相關設備和系統軟體的選型配置及維護工作;負責稅務信息網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計算機相關經費的預算和使用;負責計算機技術人員的管理、考核和技術培訓,並配合人教部門做好區局地稅幹部的技術和計算機套用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套用考核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分局
(與納稅服務科合署辦公)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依法實施征管範圍內各稅種、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實施稅收政策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辦稅公開、多元化申報方式推廣、辦稅服務廳規範管理、納稅服務熱線和網站互動欄目的建設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局
負責管理區局稅務稽查工作,制定區局稽查規章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實施對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重點查處大案要案;負責組織實施區局地方稅收專項檢查、交叉檢查和協查工作;負責受理舉報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獎勵的管理;負責稅務稽查辦案過程中的司法保障協調工作,承辦區局涉稅刑事案件的有關事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分析、公告和曝光工作;管理稽查文書、稽查裝備和稽查專用檢查證;負責稽查工作的考核、檢查和案件複查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稽查業務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市局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有關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稅務所
(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東湖稅務所、西湖稅務所)
負責所轄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所轄納稅人稅法宣傳、納稅諮詢工作;負責所轄納稅人納稅信息的採集及納稅核定工作;負責納稅評估工作;負責查找漏征漏管戶,催報催繳等工作;負責監控稅源戶變化情況;負責企業辦稅人員的日常諮詢輔導;負責所轄納稅人稅法宣傳、納稅諮詢、委託代征、稅控裝置、稅務檔案、納稅服務及發票的核查;負責辦理本所納稅人的納稅清算工作;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征管證明開具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減免緩退的受理、審批工作;負責欠稅的確認、統計、清繳工作;負責受理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事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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