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濤[成都市錦江區公安分局局長]

吳濤[成都市錦江區公安分局局長]

吳濤(1969年7月—),男,羌族,四川理縣人,大學學歷。曾任成都市大邑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成都市蒲江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職。現任成都市錦江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2013年5月,吳濤被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2013年11月21日,吳濤案開審。2014年2月,吳濤案公開宣判,一審認定吳濤犯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同時判決,對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等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信息

任職經歷

成都公安系統人士介紹,吳濤原來在大邑縣和蒲江縣當公安局長時,被稱為成都市公安系統里最年輕的局長。吳濤是大邑縣原公安局長楊學瓊的女婿,楊學瓊曾是“中國警界女十傑”,在公安系統有極好聲譽,“她當時的知名度與後來任長霞相當”。楊已於1998年逝世。

吳濤還曾任成都市青羊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青羊區公安分局局長。2011年12月20日,出任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局長;2012年,兼任錦江區副區長。

錦江區政府公開信息顯示,吳濤在該區政府的分工是:主持區公安分局全面工作,協助分管創意產業園區、城市管理、信訪、司法、社會穩定等工作。分管創意產業商務區管委會、區城管局、區信訪局、區司法局、區維穩辦、錦都工業建設投資公司;聯繫交警等單位。

違法違紀

被曝劣跡

吳濤與李春城關係非常密切,被認為是李春城的“管家”。在李春城擔任成都市委書記期間,李春城家住浣花溪,此地歸青羊區管轄,而吳濤正好是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局長。

李春城之妻曲松枝被查也有兩個護照,該身份資料就由吳濤幫助辦理。從2005年到2012年期間,曲松枝多次往返於義大利、阿聯等國家,記錄顯示也有兩個護照信息,而後查出吳濤本人有多個身份證和護照。

吳濤還存在生活作風問題,並且在四川某地經營一個礦場,並稱紀檢部門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

接受調查

2013年6月22日,吳濤已被紀檢部門帶走接受調查。經調查,吳濤有4個護照,這些護照都通過公安系統辦理。在5月中旬就準備攜巨款出逃。四川省公安廳通過其“假護照”尋找其下落,隨後將其控制。另外,參與辦理護照的相關人員也被調查。

成都市政府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介紹,吳濤調任錦江區分局後,便很少到單位上班,連副局長平時都很少見到他。他出事主要可能是在青羊區任職時的事情,或與李春城案也有牽連。

2013年6月24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關信息。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局長一職由成都市公安局紀委書記、督察長陳智代管。

2013年6月25日,錦江區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中的“錦江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吳濤”等內容已被撤去,而吳濤的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25日,成都市公安局紀委書記陳智未否認此事,他表示“具體情況請你問紀委”,而成都市紀委對此尚未表態。

審判

2013年11月21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在青白江法院開庭審理原錦江公安分局局長吳濤案。公訴機關指控吳濤犯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三宗罪。在近3個小時的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證據,吳濤及辯護律師進行了辯護。最後,法官宣布休庭,該案沒有當庭宣判。2014年1月2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吳濤,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犯罪案。經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濤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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