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質聯合作用

化學物質聯合作用

化學物質聯合作用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學物質,共同作用於機體所產生的綜合生物學效應。

化學物質聯合作用

正文

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學物質,共同作用於機體所產生的綜合生物學效應。
類型 化學物質的聯合作用通常分為四種類型:①增強作用(協同作用)。聯合作用物質的總作用強度大於其中各個成分單獨作用強度的總和,即其中某一成分能促使機體對其他成分的吸收加強、降解受阻、排泄延緩、蓄積增多或產生高毒代謝產物等,從而使毒性增強。如農藥馬拉硫磷和苯硫磷的聯合作用即屬於增強作用,因為苯硫磷能抑制肝臟中降解馬拉硫磷的酯酶,使馬拉硫磷的降解受阻,毒性增強。②相加作用。聯合作用物質的總作用強度,等於其中各成分單獨作用強度的總和。各成分之間均可按比例取代另一種成分。當各成分的化學結構相近、性質相似、靶器官相同或毒作用機理相同時,其生物學效應往往呈相加作用。丙烯腈和氰氫酸的聯合作用便是一例。③獨立作用。各成分產生的毒作用機理彼此各不相同,互不影響。由於各成分對機體的侵入途徑、方式、作用的部位是各等都不相同的,因而所產生的生物學效應也彼此無關。各成分不能按比例互相取代。獨立作用產生的總效應低於相加作用,但不低於其中活性最強者。④拮抗作用(抑制作用)。聯合作用物質的總強度小於其中任何一種成分的單獨作用強度,即其中某一成分能促使機體對其他成分的降解加速、排泄加快、吸收減少或產生低毒代謝產物等,從而使毒性降低。例如亞硝酸鹽和氰化物的聯合作用就是拮抗作用。
確定方法 確定聯合作用的類型,尚無標準方法,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五種:①過篩試驗。將聯合作用物按相加作用預測的半數致死量LD50,給予實驗動物,其死亡率大於或等於80%為增強作用;小於或等於30%為拮抗作用;在兩者之間為相加作用。②等效應圖法。用作圖的方法來評定甲、乙兩種毒物的聯合作用,其步驟是:先在坐標紙上畫出坐標,在縱橫軸上分別標出甲、乙毒物的LD50及其95%可信限的劑量(見急性毒作用),然後將這兩種毒物的相應參數點用線聯接起來,中間實線為兩毒物的LD50劑量的連線,上下兩條虛線為95%可信限劑量的連線。全圖劃分為四個等效應區,虛線間的範圍為相加等效應區;下側虛線為弦的直角三角形內為增強等效應區;上側虛線為弦的直角三角形內為獨立等效應區;在上側直角三角形以外為拮抗等效應區。當需要確定此甲、乙兩種毒物的聯合作用的類型時,可將實驗獲得的兩種毒物的聯合LD50中的各自含量分別標在縱橫坐標軸上,並垂直於軸延伸相交於一點,若此點(如圖中A點)落在相加等效應區內為相加作用;若落在其他等效應區內即為與該區相應的聯合作用。圖表示三氧化二砷與氯化汞(每公斤的毫克數)的聯合作用為相加作用。這是近年來修正後的等效應圖。以往一直將此圖劃分為三個等效應區,沒有分出獨立等效應區。即在相加等效應區以上的均被定為拮抗等效應區。③計算法。運用下列D.J.芬尼(1952)提供的相加作用的數學模式,計算出混合毒物的LD50的預期值P,並求出它與LD50的實測值O的比值。根據比值的大小,便可確定聯合作用的類型。計算預期值P的公式如下:

化學物質聯合作用

式中A、B、C……N為各成分單獨的LD50。α、b、c……n為各成分在混合毒物中占的相對含量 (α+b+c……+n=1)。當P/O比值在1左右的一定範圍內為相加作用;小於此範圍為拮抗作用;大於此範圍為增強作用。此範圍的寬窄,可根據受試物的理化性狀和毒作用特性,並結合實驗指標的靈敏、準確程度確定。M.L.凱普林格等(1967)用15種有機農藥配對進行聯合毒性試驗,認為P/O比值在0.57~1.75之間為相加作用。H.F.史密斯等(1969)用27種工業有機毒物配對進行聯合毒性試驗,認為比值在 0.4~2.7之間為相加作用。④統計學處理。即將單項毒物進行毒性試驗的結果與聯合毒性試驗的結果進行統計學的顯著性檢驗,根據其差別有無顯著性來確定聯合作用的類型。⑤如實驗結果非常明顯,可直接描述,綜合分析,作出判斷。

影響聯合毒作用的因素很多,例如動物種屬、毒物劑量、毒物配比、攝入次序、攝入方式、間隔時間、觀察指標,以至混合物的pH值等,均可影響其生物學效應。因此,實驗結果不可輕易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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