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友君

劉友君

劉友君,1963年3月生,江蘇省高淳縣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哲學碩士。曾任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 2009年5月, 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雙規”,並停職審查。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副處長(正處級),2003年8月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後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2007年4月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2007年7月任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2008年3月任廣東省社會和勞動保障廳黨組書記、廳長。

2009年5月17日, 因涉嫌嚴重違紀,經廣東省紀委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對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劉友君,劉友君實行“雙規”,並停職審查。

7月17日廣東省委十屆五次全會通過決議,劉友君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其十屆省委委員職務。

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有關報告,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原廳長劉友君,均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依法終止代表資格。

嚴重違紀

劉友君 劉友君

廣東紀檢監察網2009年5月18日發布訊息,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劉友君,因涉嫌嚴重違紀已被實施“雙規”,並停職審查。劉友君40歲就成為廳級官員,不過,從雲端跌落的速度也非比尋常,此番出事距他升任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廳長一職僅僅一年,這無疑也讓很多人深感意外。

平步青雲

在很多人眼裡,戴著一副寬邊眼鏡、文質彬彬的他擁有讓人羨慕的人生履歷:以哲學碩士學歷畢業,25歲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參加工作。

劉友君精明、幹練,也正是基於他的能幹,參加工作後沒過太長時間,他就升任廣東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副處長(正處級)。

2002年6月,39歲的劉友君進入廣東省第三次公開選拔副廳級領導幹部公示名單,並於次年8月任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當時,公選共設領導職位20個,報名參與者達2173名,競爭之激烈可見一斑。而劉友君的考察量化成績,在入選20名幹部中排名第二。

此後,劉友君還曾經擔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分管工作涉及外經貿、旅遊等領域。從2007年開始,劉友君的升遷之路更加順風順水:4月,他以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一職,兼任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同年7月,他擔任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書記,半年後即2008年3月,他接掌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職務。

截至5月20日,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仍可看到劉友君的簡歷。“領導介紹”欄目中顯示,劉友君在職期間主管全廳工作,並分管廳人事處(國際合作交流處)、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省就業服務管理局工作。

劉友君給外界的印象,有人認為他精幹、有魄力、敢作敢為,但也有官員說,可能是因為劉友君升遷太早太容易,對下屬總是一副居高臨下的模樣。

引發熱議

除了行政職務,劉友君還是中共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2009年3月,在全國兩會期間,他曾建議設立“欠薪逃匿罪”,並與農民工代表直接對話,一度引發媒體和公眾的熱議。

當時,劉友君向大會提交了《關於在〈刑法〉中增設欠薪罪的議案》,建議修改《刑法》,增加“欠薪罪”有關條款,追究惡性欠薪者刑事責任。

劉友君在議案中指出,惡性欠薪案件通常涉及人數多、金額大,其對勞動者財產權的損害常常比盜竊、詐欺、侵占等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更大,一些勞動者因追討欠薪採取堵路、跳樓、衝擊政府、自焚等極端方式。而且,金融危機以來,沿海地區不少外資企業非正常撤離,欠薪逃匿事件激增,如果不儘快對惡性欠薪者追究刑事責任,欠薪逃匿風潮將愈演愈烈。

因此,劉友君建議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增加一條:公司、企業有能力支付工資,拒不支付的;或者拖欠工資後隱匿、轉移資產,責任人逃匿的;或者拖欠工資後拒絕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經營者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這一議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劉友君也成為不少媒體報導和關注的焦點人物。此外,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同時也是勞保領域內的高官,劉友君在兩會期間還就當前就業形勢、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差距大、大學生就業尤其是創業等問題發表了立場鮮明的觀點,成為記者們熱追的人物之一。

黃光裕案相關人物

類別 人物
政府官員 鄭少東[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黃光裕的潮汕同鄉、公安部經偵局長、部長助理);相懷珠(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陳紹基(黃光裕的廣東同鄉、廣東政協主席);許宗衡(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孫海亭(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王華元(浙江省紀委書記);朱影(上海公安副局長);許滿剛(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司長);郭京毅(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正司級));劉友君(廣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黃松有(最高法院副院長);郭京毅(原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鄧湛(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楊賢才(廣東省高院刑事一庭庭長)
企業家 黃光裕(國美總裁);杜鵑[黃光裕妻子]黃俊欽(黃光裕胞兄、新恒基集團董事長);許鍾民(中關村董事長);牛光忠(中行北京分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李寶光(2006年以前的北京分行副行長);周亞飛(國美電器集團國原財務長);朱孟依(中國房地產界的風雲人物);虞松波(和潤集團創始人);黃茂如(香港茂業集團創辦人);張新文(ST金泰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辯護律師 許昔龍(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照東(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玉棟(思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黑社會 張治太(香港黑社會“和合桃”的頭領);錢列陽(北京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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