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

刑部尚書

刑部尚書,中國古代官職,公檢法司四長合一的職務;是掌管全國司法和刑獄的大臣,明代為正二品,清代為從一品。其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刑部尚書的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改刑部為法部,刑部尚書之職正式從中國歷史上消失。

出現

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刑部尚書的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地位變更

在清時,由於統治者是來自山海關外的滿族人,所以

刑部尚書刑部尚書
為了維護滿族的統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為滿人。順治五年(1648年),順治皇帝在六部改設兩位主官,滿漢各一。刑部也由此首次迎來兩位尚書,稱“刑部滿尚書”和“刑部漢尚書”。名義上,二者在行使職權時不分級別高低,完全平等,然而由於滿人在整個社會處於統治地位,所以部內權力基本上掌握在滿尚書手中。

歷史消失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改刑部為法部,刑部尚書之職正式從中國歷史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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