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好公理

偏好公理的描述是當價格是P1時,消費者選擇X1,價格是P2時消費者選擇X2,如果消費者是理性的,當消費者選擇X1,而非X2時,那么我們則有如下結論:P1*X1>P1*X2,且P2*X1>P2*X2。

偏好公理

偏好公理西方消費需求理論中,偏好公理被認為可以檢驗消費者行為的理論。

包括:

偏好公理1.完備性公理。指消費者對於某些商品所有可能的組合能夠按照他的偏好程式大小,有順序地排列出完整的、可供選擇的商品組合。
2.傳遞性公理。消費者對商品組合A的偏好,大於B的商品組合,而對B商品組合的偏好又大於C組合的商品,則消費者對於A組合的商品的偏好必然大於對C組合的商品的偏好。否則該消費者的行為就是非理性的選擇行為。傳遞性公理保證了偏好次序的一致性、連續性。
3.選擇性公理,消費者在購買或消費行為中總是力圖使其偏好達到最大和最佳狀態。
4.優勢公理。消費者對所有的物品總是喜歡多一點比少一點好,通常可稱為“不滿足原則”,即消費者的欲望永遠得不到完全的滿足。
5.連續性公理。指存在著一條由一組點形成的邊界,這條邊界在商品空間中把那些消費者偏好的商品組契約不偏好的商品組合劃分開來,這條邊界限即一條無差異曲線,這個公理證明無差異曲線是一條曲線而不會是“模糊不清”的一堆。
6.偏好的凸性公理。它假定無差異曲線凸向原點,在顯示的偏好理論中也需要這條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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