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代

借代

借代,顧名思義便是借一物來代替另一物出現,因此多數為名詞。使用時,必須考慮替代的正當性與通用性,儘量不要化簡為繁,並且要讓文義通順。並且,此時的借代一般是類似於以小見大,用小事物來反映大的局面或情況,使句子形象具體。通俗的說,借代是一種說話或寫文章時不直接說出所要表達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它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來代替的修辭方法。被替代的叫“本體”,替代的叫“借體”,“本體”不出現,用“借體”來代替。

基本信息

簡介

說話或寫文章時不直接說出所要表達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它有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來代替,這種修辭方法叫借代。被替代的叫"本體",替代的叫"借體","本體"不出現,用"借體"來代替。

陳望道的《修辭學發凡》第一次明確地將借代定義為:“所說事物縱然同其他事物沒有類似點,假使中間還有不可分離的關係時,作者也可借那關係事物的名稱,來代替所說的事物。如此借代的,名叫借代辭。”傳統修辭學將借代辭格定義為根據修辭需要,臨時以相關的人或事物代替本來的人或事物的修辭格,叫做借代;邏輯思維將借代定義為借代是同一個概念域中鄰近概念之間的臨時替換。這種定義是建立在對借代辭格產生的心理基礎的認之上的,是對借代更為理性的定義。與傳統定義相比,這個定義仍然包涵相關性、臨時性、本體與借體的替換三個因素,而概念可以是名詞概念、動詞概念,也可以是形容詞概念,以“概念”的替換代替“名稱”的替換,彌補了傳統定義容易讓人誤解為借代只是名詞間替代的不足。

借代的作用

恰當地運用借代可以突出事物的本質特徵,增強語言的形象性,而且可以使文筆簡潔精煉,語言富於變化和幽默感。恰當地運用借代可以引人聯想,使語句擁有形象突出、特點鮮明、具體生動的效果。例如:①把名字刻入石頭的,名字比屍首爛得更早。(《有的人》)例①中的“石頭”,通常用來作紀念碑的材料,這裡借“石頭”代紀念碑,含蓄地揭示出與人民為敵的反動統治者想名垂後世的美夢終將破滅。

分類

1.喻借,即比喻性借代。其真義與借義之間的語意關係是相似。2.旁借,即非比喻性借代。其真義與借義之間的語意關係不是相似,而是其它關係。

借代的方法

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部分代整體。即用事物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本體事物。
例如:②兩岸青山相對出,孤帆一片日邊來。(《望天門山》)
例②用船的一部分“帆”代替船。
二、特徵代本體。即用借體(人或事物)的特徵、標誌去代替本體事物的名稱。
例如:③圓規一面憤憤的迴轉身,一面絮絮的說,慢慢向外走去……(《故鄉》)
④旌旗十萬斬閻羅。(《梅嶺三章》)
例③是特徵代本體,因為楊二嫂長得細腳伶仃,故稱之為“圓規”。例 ④ 是標誌代本體,借“旌旗”代替軍隊或武裝力量。
三、具體代抽象。
例如:⑤南國烽煙正十年。(《梅嶺三章》)
例⑤中的“烽煙”,原是古代邊境用以報警的煙火,這裡代指戰爭,把戰爭這個抽象的概念具體化、形象化了。
四、工具代本體。
例如:⑥等到驚蟄一犁土的季節,十家已有八戶亮了囤底,揭不開鍋。(《榆錢飯》)
例⑥中的“囤”是裝糧食的工具,用“亮了囤底”代指缺了糧:“鍋”是做飯的工具,用“揭不開鍋”代指沒飯吃。
五、專名代泛稱。用具有典型性的人或事物的專用名稱代替本體事物的名稱。
例如:⑦你們殺死一個李公朴,會有千百萬個李公朴站起來!(《最後一次講演》)
例⑦中第二個“李公朴”,代指不怕流血犧牲,為爭取民主和平而戰鬥的人們。

借代與借喻

借代與借喻有相近的地方,都是用一事物代另一事物,但它們的性質卻完全不同。
借代與借喻的區別是:借代的本體與借體之間有實在的關係,一般地說,這種關係還是相當密切的;借喻是喻中有代,借代是代而不喻;借喻側重相似性,借代側重相關性;借喻可以改為明喻(即可改成…像…的形式),借代則不能。
借喻的本體與喻體是本質不同的事物,人們不過根據它們之間具有的相似點,通過聯想把它們聯繫起來。
恰當地運用借代可以突出事物的本質特徵,增強語言的形象性,而且可以使文筆簡潔精煉,語言富於變化和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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