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音樂

侗族音樂

侗族是一個能歌善舞的民族,民歌主要靠口頭流傳。侗族習俗每逢年節,村寨之間賽歌、賽蘆笙,婚嫁喜事時唱盤歌、攔路歌,民間音樂活動絢麗多姿。侗族音樂形態多樣,內容豐富。據統計各地侗族音樂和曲調約100多種。雖然有差異,但是他們都有侗族音樂一些共同特質。

侗族音樂

內容

原始社會時期的侗族音樂

公元618年以前,是侗族的原始社會時期。侗族先民越人(亦稱百越),春秋戰國至兩漢時分布於我國東南沿海及西南各地。《漢書.地理志》顏師古注引臣瓚語云:自交呲至會稽,七八千里。百越雜處,各有種姓。”唐代以前,這一地區雖然已有封建王朝的封制,但侗族社會並沒有受到封建王朝的直接控制,生活在這一地區的侗族先民,仍處於“千人團嘩,百人和款,紛紛籍籍不相兼統,徒以盟佇詛要約,終無法制相約”的原始氏族社會階段。當時,社會生產力十分低下,人們的經濟生活以採集和漁獵為主,共同勞動,共同生活,沒有貧富,沒有階級。人們與大自然的矛盾是當時的主要矛盾。伴隨著人們與大自然的鬥爭,侗族先民創造了“耶”和“嘎”兩種音樂形式。

“耶”(Yeeh),原是侗族民間集體歌舞演唱的襯詞,後來演變成為對這種歌舞形式的專稱。表演“耶”,侗族叫“哆耶”(dos yeeh),即唱耶跳耶。人類早期的音樂,一是伴隨勞動,一是伴隨舞蹈,侗族的“耶”也是這樣。現在蒐集到的“耶”,內容涉及面很廣,是各個歷史時期侗族社會生活的積澱。早期的“耶”,內容涉及面較窄,它與人們的原始社會生活緊密聯繫在一起,分為“勞動耶”和“祭祀耶”兩種。

封建社會初期的侗族音樂

唐宋元時期(公元618年至公元1368年),是侗族社會由原始氏族社會末期逐步過渡到封建社會的歷史階段,也是侗族音樂步入較快發展的階段。

早在唐代以前,居住在沅江流域的侗族先民已經開始受到楚文化的影響。唐王朝建立後,我國中原地區的封建社會發展到了鼎盛時期,地處黔湘桂三省地區的侗族社會,開始從原始氏族社會的末期跨越奴隸社會而直接過渡到封建社會。由於歷史的社會的以及自然條件等多方面的原因,這種過渡在沅江流域侗族地區較早,在斗都柳江流域侗族地區較晚;府、州、縣所在地及其附近的封建經濟文化發展較快,廣大農村和邊遠地區的封建經濟文化較慢。

隨著封建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先進的漢族生產工具和先進技術的引導,這一時期侗族人民脫離了游離生活,選擇依山旁水的地區建立村寨,定居下來。採集和漁獵已經由主要地區降為次要地位,農耕成為人們經濟生活的主要來源。漢族的先進文化,這一時期開始創辦學校。其餘廣大農村以及都柳江流域地區,雖然一直歸入中央王朝版圖,但仍屬羈縻狀態。所以對整個侗族地區來說,侗族民間音樂仍主要沿著民族自身的社會行進過程向前發展。“耶”從祭祀性向娛樂性過渡,出現了“至一二百人為曹,手相握而歌”的壯觀景象,蘆笙及蘆笙舞普遍流行。“嘎”隨著婚姻習俗的改變,在“兒歌”、“誆兒歌”的基礎上,已見“情歌”、“禮俗歌”等品種,說唱藝術“君”開始出現。

此時期侗族社會政治經濟有了前所未有的大變革,原有的“同姓不能開親”的婚姻制度,造成了許多悲劇,令人同情。為了改變舊的婚姻制度,開明的寨老們邀請各姓氏寨老聚會,革除遠地異姓結親的舊習,開創鄰近地區破姓開親的新規。從此,男女青年行歌坐夜,鄰近村寨開展“為也”和“為頂”的活動,給男女青年自有了自由戀愛創造了條件,“情歌”、“禮俗歌”有了發展。到了元代,說唱藝術“君”,開始萌芽。

明清至民國時期(1368——1949),是侗族地區封建社會的中後期(明代至鴉片戰爭為中期,鴉片戰爭至民國年間為後期)。

侗族民間音樂隨侗族南北地區語言環境和語言狀況的差異增大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前一時期基礎上沿著同源異流的方向發展。南部地區,“耶”、“嘎”、“君”繼續發展並走向興盛,這時侗戲誕生,並逐步推廣。北部地區,“耶”和“蘆笙”逐步消失,“嘎”因與外族藝術形式融合而形成新的風格和品種。漢族地區的戲劇傳入侗族地區。

明弘治《貴州圖經新志.黎平府.風俗》條說:“侗族暇則吹蘆笙、木葉,彈琵琶、二弦琴......以為樂。”在侗族南部地區,除早已流行的蘆笙外又新出現了一些樂器品種。木葉,大自然樂器;琵琶,侗族早期叫“言”(yeenc),後來借用漢語叫“比巴”(bic bac);二弦琴,侗族叫“果吉”(oh is),模仿五度定弦“sol re“等的諧音,後來翻譯按其行譯作“牛腿琴”。同期,侗笛(jigc dongc)也被廣泛套用。由於有了樂器,這一時期出現了許多用樂器伴奏的歌種,如琵琶歌、果吉歌、木葉歌、笛子歌等等。

而在北部,其主要歌種有山歌、玩山歌、酒歌(好事歌)、伴嫁歌、兒歌和勞動歌等。

另外,“君”到明代隨著侗族樂器琵琶和果吉的出現,發展較快,“果吉拉唱”、“琵琶彈唱”、“臘洞說唱”等曲種逐步形成,到清代和民國時期走向成熟和興盛。

社會主義時期的侗族音樂

一.“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侗族音樂(1949——1966)

1950年春,侗族地區解放,先後成立了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區,三江、通道、新晃、玉屏五個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和龍勝各族自治縣,實現了民族區域自治。1925年,侗戲從廣西三江的林溪傳入龍勝和湖南通道侗族地區。侗歌班、侗戲班、蘆笙隊等民間音樂組織遍布大小村寨,各級文藝會演不斷興辦,侗族音樂開始走出侗鄉,登上大雅之堂。各種層次的調查組,深入侗鄉進行侗族音樂調查,編輯出版了多種侗族音樂書刊,發現和培養了侗家音樂人才,專業音樂創作開始起步,在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隨著翻天覆地的政治變革,湘黔桂毗連的侗族地區迎來了文藝發展的第一個春天。

二.“文化大革命”10年的侗族音樂(1966——1976)

“文化大革命”中,傳統的侗族文化藝術均被列為“四舊”,著名的民間歌師、戲師被視為“四舊”維護者,封資修的傳播人,挨批挨斗。前一階段初露鋒芒的侗族音樂工作者,也多數被審查。從此,侗族傳統音樂受到壓抑,取而代之的是“語錄歌”和“樣板戲”。

三.粉碎“四人幫”以後的侗族音樂(1976——1990)

這一階段,侗族迎來了第二個春天。

侗族民間音樂組織迅速恢復和發展,民間音樂活動十分活躍,在加強民族內部音樂交往的同時,侗族音樂進一步面向全國,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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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音樂
中國少數民族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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