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昌言

何昌 言 (1067-1126),字忠孺,男,新幹縣金川鎮何家村人。北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三月初三8時出生於新幹縣城迎春門外何家山故宅(今新幹縣公路段機修廠址)。

人物生平

父何正彥,曾任河南府左軍巡判,受贈朝議大夫。叔何正臣,曾任吏部侍郎、龍圖閣直學士,受贈朝奉大夫。

昌言自幼勤奮好學,志氣宏遠,於宋哲宗紹聖三年(1096年),首赴鄉試考中舉人;次年(1097年)三月初九日,再應丁丑科會試、殿試,高中狀元。殿試後,哲宗皇帝趙煦見昌言振朝綱見識非凡,興社稷才智超群,特賦《狀元何昌言還鄉歌》一詩賜送於他:“廬江才子文膽雄,家世簪纓台省中;今年來獻康時策,跨得青天第一龍;南國從來學者多,因此人人壯心赤;淦陽有翁霜鬢須,滿眼兒孫皆讀書”。五月初一日,昌言任承事郎、簽書武臨軍節度判官,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十三日,任宣教郎,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八月十一日任奉議郎、秘書省校書郎,祟寧元年(1102年)九月一日晉任禮部尚書員外郎加武騎尉。

徽宗皇帝趙估登基後,昏庸奢淫,重用奸佞。因此,天下罪魁、六賊之首蔡京炙手可熱,濫施權術,陷害忠良。此行徑激起了扶稷良臣上疏,何昌言曾五疏其奸惡之罪。雖然蔡京也累罷累起,四出執政;但昌言卻累遭陷害,五降五復。

崇寧二年(1103年)四月七日,昌言第一次降任宣教郎,三年(1104年)五月七日復任奉議郎;十一月十一日第二次降任宣教郎,四年(1105年)五月十一日復任奉議郎,六月二十七日特任承議郎,五年(1106年)七月十七日特任朝奉郎,大觀二年(1108年)二月二十七日特任朝散郎,四月初二任秘書少監及騎尉,八月九日特任秘書監,四年(1110年)四月十五日特任給事中,後又任徽酞閣侍制和知應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公事提舉本府學事畿內勸農事;八月四日第三次降任知太平川,政和元年(1111年)七月特任集賢殿修撰及飛騎尉;政和二年(1112年)五月三日任給事中,後又因上奏蔡京罪惡,第四次降任朝請郎和建昌軍仙都觀提舉,政和五年(1115年)四月一日復任集賢殿修撰和給事中;後再次因上奏蔡京之罪,第五次降任提舉。直至欽宗皇帝趙桓就位,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準敕,昌言上殿面奏事畢,任工部尚書侍郎太子詹事。

由於昌言長期憤悶,鬱積心病,無法供職,于靖康元年(1126年)四月二十七日病歿,享年59歲,歸葬於新乾善政鄉。‘

昌言,譜名“昌彥”。“彥者,才德傑出人也”。而昌言性直謙克之人,故求學之後,改“彥”為“言”。這種品行在他致仕以後,尤其是在劾奏當朝奸佞罪惡的鬥爭中表現得更是無私無畏、利國利民。宋大學博士諫官陳灌賦詩讚譽昌言:“何郎清節照寰瀛,況是登科壓俊英。玉殿傳呼群辟聳,金門宣出萬人驚。遠追廬肇龍頭志,獨壓劉公榜眼名。從此文星照江右,不知誰復繼芳聲”。宋哲宗皇帝趙煦在昌言任簽判時,曾賜五言詩讚譽過他:“登府能書獻,揚廷好爵縻;致君堯舜事,寤寐想忠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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