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會議組織

伊斯蘭會議組織

伊斯蘭會議組織是伊斯蘭國家政府級的區域性政治組織。簡稱伊斯蘭會議。秘書處設於沙烏地阿拉伯的吉達。最高權力機構為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1969年9月,24個伊斯蘭國家首腦在摩洛哥拉巴特織舉行首次會議,就成立伊斯蘭會議組織達成初步協定。次年3月,在吉達外長會議上宣布建立,12月喀拉蚩外長會議通過伊斯蘭會議組織憲章。1971年5月正式成立,有36個成員國,到1991年增至47個。每個會員國確信他們共同的信仰構成了伊斯蘭人民互相接觸和團結的強有力因素。

伊斯蘭國家政府級的區域性政治組織。簡稱伊斯蘭會議。秘書處設於沙烏地阿拉伯吉達。最高權力機構為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1969年9月,24個伊斯蘭國家首腦在摩洛哥拉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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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首次會議,就成立伊斯蘭會議組織達成初步協定。次年3月,在吉達外長會議上宣布建立,12月喀拉蚩外長會議通過伊斯蘭會議組織憲章。1971年5月正式成立,有36個成員國,到1991年增至47個。每個會員國確信他們共同的信仰構成了伊斯蘭人民互相接觸和團結的強有力因素。

簡介

成立日期

1970年3月舉行第一次伊斯蘭國家外長會議,決定成立伊斯蘭會議組織,1970年5月正式成立。

宗旨 

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團結,加強他們在經濟、社會、文化、科學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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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努力消除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反對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其民族權利和重返家園的鬥爭;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嚴、獨立和民族權利的鬥爭。

成員

57個(2002年):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阿富汗阿聯葉門阿曼亞塞拜然埃及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巴林貝寧布吉納法索甘比亞吉布地吉爾吉斯斯坦幾內亞幾內亞比索加彭喀麥隆卡達葛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馬爾地夫馬來西亞馬里茅利塔尼亞孟加拉國摩洛哥莫三比克尼日奈及利亞獅子山塞內加爾沙烏地阿拉伯蘇丹索馬里突尼西亞土耳其汶萊烏干達敘利亞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亞約旦查德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蘇利南象牙海岸蓋亞那塔吉克斯坦多哥

3個觀察員國:泰國、中非共和國、波赫

主要負責人 

秘書長貝爾克齊茲(Dr.AbdelouahedBelkeziz,摩洛哥人),2000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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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在第27屆外長會議上當選。任期4年。

總部

秘書處設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吉達市。

組織機構

(1)首腦會議:最高權力機構,每三年舉行一次。

(2)外長會議:每年輪流在一個成員國舉行一次。

(3)常設秘書處。另外設有伊斯蘭開發銀行、耶路撒冷委員會、阿富汗問題委員會、伊斯蘭和平委員會、伊斯蘭法庭、伊斯蘭發展基金會和伊斯蘭經貿常設委員會等。

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從該組織正式成立之前的1969年至2003年3月共召開9次例會和2次特別會議。它們分別是1969年9月22-25日在摩洛哥拉巴特,1974年2月22-24日在巴基斯坦拉合爾,1981年1月25-29日在沙特麥加和塔伊夫,1984年1月16-19日在摩洛哥卡薩布蘭卡,1987年1月26-29日在科威特城,1991年12月9-11日在塞內加爾達喀爾,1994年12月13-15日在摩洛哥卡薩布蘭卡,1997年3月23日在巴基斯坦伊斯蘭瑪巴德(特別首腦會議),1997年12月9-15日在伊朗德黑蘭,2000年11月12-14日在卡達多哈,2002年3月在卡達多哈(特別首腦會議)。

伊斯蘭發展銀行 

當代伊斯蘭國家按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則建立的國際金融信貸機構,主要向伊斯蘭國家和非伊斯蘭國家的穆斯林團體提供無息貸款,援助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伊斯蘭會議組織’的專門金融機構。1973年由巴基斯坦和埃及共同發起,經伊斯蘭國家財政部長會議決定建立,於1974年8月12日成立,1975年10月20日正式營業。總行設在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吉達市。現任行長穆罕默德·阿里。該行始建時有22個成員國,均系伊斯蘭國家會議組織成員,現發展到44個成員國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銀行設理事會為其最高權力機構,理事一般由各成員國財政部長擔任:下設執行董事會負責指導日常工作;銀行行長任期5年。其宗旨是;為各成員國之間發展對外貿易、經濟開發項目,加強生產資料的交流提供資金,以促進各成員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對非成員國的穆斯林地區提供資助。

根據《古蘭經》和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則,銀行正式宣布貸款不收利息,存款也不付利息。其金融活動方式遵循三條原則:(1)穆沙拉卡(Musharakah),即規定以參予股份的方式,資助某方合作實施發展項目,某方有權逐漸購買銀行的股份。在此情況下銀行與某方的股份均有利潤,其利率由協定規定。(2)穆達拉巴(Mudarabah),即規定銀行向某方提供貸款,而某’方則提出籌備項目,其利潤和虧損按協定雙方進行分攤。(3)穆拉巴哈(Murabahah),即規定銀行給某方資助貿易時,發放實物貸款或代購商品,通過標高價格進行結算獲得收入。凡提供的貸款,只按貸款數額向借貸一方收年率為2.5%的手續費,用以支付銀行的管理費用和通貨膨脹的差額。該行的支付單位採用記賬第納爾(即貨幣單位),其法定固定資本約20億第納爾(1981年約合23.3億美元),該行規定,各成員國須在4年內提供至少250萬美元的資金。該行最大的股東是阿拉伯石油輸出國:沙烏地阿拉伯(26%)、利比亞(16%)、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4%)、科威特(13%),該4國的認繳資本占全部資本的70.13%。該行的金融信貸活動除依靠固定資本外,其資金來源還包括由償還貸款的現金、投資項目股份收入所構成的現金儲存,各成員國徵收的天課等。該行對非伊斯蘭銀行股東國的穆斯林團體也提供提款。該行在成立後的7年中,業務顛為8.8226億美元,向20幾個國家的46個項目提供了33。1013億美元的貸款,對390個項目提供了2186萬美元的資助。1985年起,該行給中國新疆、寧夏等省(區)修建伊斯蘭經學院提供了資助。

主要活動

2000年11月12-14日,第九次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5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代表共4000多人與會,聯合國秘書長、阿盟和非統組織秘書長及其它伊斯蘭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與會者以“和平與發展和阿克薩起義”為主題,就伊斯蘭國家所面臨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問題與挑戰、巴以衝突和巴當前形勢、伊拉克問題、加強伊斯蘭國家團結和消除分歧等進行廣泛的磋商,達成了一些共識。此次會議發表了“多哈宣言”、“阿克薩起義聲明”和“最後公報”,並一致通過了外長會議提交的47項具體建議。“宣言”呼籲儘早建立伊斯蘭共同市場和加快伊斯蘭世界的經濟發展,並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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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快制定科技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社會等可持續發展和改變一些伊國落後面貌。三個檔案都突出重申了會議支持和聲援巴勒斯坦人民恢復民族權利、返回家園、建立以耶城為首都的獨立巴國的立場;強調巴事業是穆斯林的首要事業;譴責以色列對巴人民的屠殺和擴張;呼籲國際社會支持巴勒斯坦。公報強調不存在禁止航班進出伊拉克領空;呼籲儘快解決科戰俘和失蹤人員問題;公報還分別就波赫、車臣、科索沃、克什米爾等問題提出了建議。會議最後決定,下次首腦會議將於2003年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

2003年3月5日,伊斯蘭會議組織特別首腦會議在卡達首都多哈召開,56個成員國的首腦及政府代表、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貝爾克齊茲、阿盟秘書長穆薩與會。會議著重就伊拉克問題進行了磋商,並發表最後公報,強調必須保證伊拉克和周邊國家的安全、主權和領土完整;指出伊斯蘭國家不參加任何針對伊拉克和其他威脅伊斯蘭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軍事行動;強調伊拉克問題必須在聯合國和其它相關國際決議框架內和平解決;呼籲伊拉克繼續與聯合國核查小組合作;反對任何改變中東地區的格局或干涉該地區國家內政的企圖;要求伊拉克尊重科威特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呼籲國際社會努力協助中東地區國家銷毀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對以色列一視同仁;呼籲重新啟動關於科威特戰俘及失蹤人員問題的三方委員會工作。會議另就巴勒斯坦問題通過專門決議,敦促以色列儘快從巴被占領土撤軍。

外長會議

外長會議:截至2002年12月,共召開過29次外長會議和11次特別外長會議。2001年5月26日,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第8次外長緊急會議在卡達首都多哈召開,著重討論了巴勒斯坦嚴峻局勢。

2001年10月10日,第9次外長緊急會議在卡達首都多哈召開,57個成員國的外長或代表與會,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和阿盟秘書長均出席了會議。會議就美9·11恐怖攻擊事件的國際影響、美對阿富汗軍事打擊的後果及巴勒斯坦問題進行了磋商。成員國就反對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掛鈎;準確界定恐怖活動與爭取民族合法權益鬥爭等達成廣泛一致。會議發表了《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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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強烈譴責對美襲擊事件,同時對阿富汗人民遭受的苦難和戰爭可能蔓延表示擔憂並決定成立一個旨在援助阿富汗難民的基金會。

2001年12月10日,第10次伊斯蘭會議組織外長緊急會議在多哈舉行,重點討論因以色列連續對巴自治區進行軍事打擊而不斷惡化的地區局勢。會議發表最後公報,呼籲聯合國安理會履行職責,制止以對巴的侵略行徑,並儘快派遣國際觀察員,以保護巴人民的安全;敦促美、俄和歐盟立即進行干預,制止以軍事行動,要求美貫徹實施其重點和平倡議中的積極條款,結束衝突;譴責以對巴的黷武行徑;拒絕將恐怖主義與巴、敘、黎人民反抗侵略的合法權力劃上等號。會議還責成敘利亞、卡達、摩洛哥、塞內加爾、馬來西亞、阿曼、馬里及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組成援巴委員會,就援巴事宜遊說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秘書長和歐盟主席等。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因以阻撓未能與會。

第28次外長會議於2001年6月25至27日在馬里首都巴馬科舉行。56個成員國的外長或代表與會。會議以“和平、安全與發展”為主題,就巴勒斯坦與中東局勢、經濟制裁、非洲經濟發展與債務、非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穆斯林少數居民地位以及聯合國機構改革等問題進行了討論。會議接納象牙海岸為伊斯蘭會議組織第57個成員國,並確定下一次外長會議的主辦國為阿聯。

2002年6月25日至27日,伊斯蘭會議組織第29次外長會議在蘇丹首都喀土穆舉行。57個成員國、3個觀察員國及部分國際和地區組織的外長或代表與會。會議口號是“團結與對話”。會議通過了《喀土穆宣言》和《閉幕聲明》,呼籲伊斯蘭國家團結起來,堅守其宗教與文化特性,捍衛自己的存在、地位和未來;拒絕對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的攻擊及對伊斯蘭國家領土的侵犯和對其財產的掠奪,要求確保各國人民的自決權;強調反對包括國家恐怖主義在內的一切形式的恐怖活動,反對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教及穆斯林掛鈎;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侵略與占領的鬥爭,強調必須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支持建立以耶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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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會議決定恢復阿富汗成員國的資格,並決定第30次會議在伊朗首都德黑蘭舉行。

2002年4月1日至3日,第11次伊斯蘭會議組織外長反恐特別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召開,54個成員國外長或代表與會。會議主要就反恐問題進行了討論。會後通過了《吉隆坡宣言》,譴責國際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和穆斯林相掛鈎;要求尋找恐怖主義產生的根源;呼籲反恐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等。《宣言》還提出了一項九點行動計畫,決定成立一個由馬來西亞領導的13國外長級委員會,繼續就反恐相關課題進行協商等。會議還強烈譴責以色列侵占巴勒斯坦領土、襲擊巴勒斯坦平民的“國家恐怖主義”行徑。

1999年6月15-17日,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議會聯盟(PARLIAMENTARYUNIONOFOICMEMBERS,簡稱伊議聯)成立大會在德黑蘭召開。49個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派團與會,其中28個國家的議長出席。國際議會聯盟秘書長安德雷斯·約翰森、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拉臘基和阿拉伯議會聯盟副秘書長阿卜杜薩爾也出席了會議。會議通過了伊議聯章程,宣告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議會聯盟正式成立。此次大會選舉伊朗為本屆大會主席,任期兩年,敘利亞和塞內加爾為副主席,並決定下屆大會兩年後在摩洛哥舉行。

同中國關係

1974年2月第二次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召開時,周恩來總理向大會發了賀電。1981年1月第三次首腦會議召開之際,趙紫陽總理致電祝賀。1986年5月,伊斯蘭開發銀行決定向中國贈款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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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元。1987年1月和1991年12月召開第五次、第六次首腦會議時,李鵬總理均向大會致電祝賀。1993年3月,塞內加爾總統、伊斯蘭會議組織執行主席迪烏夫致函楊尚昆主席,陳述該組織對以色列驅逐巴勒斯坦人問題的立場,尋求中國的支持。1993年8月,由巴基斯坦外長阿卜杜爾·薩塔爾率領的伊斯蘭會議組織部長級代表團訪華,闡述了伊斯蘭國家對波赫問題的立場。1993年12月,塞內加爾總統、伊斯蘭會議組織執行主席迪烏夫就波赫局勢致電江澤民主席,希望中國支持伊斯蘭國家在波赫問題上的立場,向塞族施壓。1994年11月,應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的邀請,伊斯蘭會議組織副秘書長穆罕默德·穆哈辛率團訪華,與中方就增進相互了解、發展雙邊關係等問題交換了意見,並轉交了賈比德秘書長致錢其琛副總理兼外長的信函。1995年4月,伊斯蘭會議組織副秘書長穆哈辛會見中國麥加朝覲團團長、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馬賢。7月,由摩洛哥外交部多邊關係合作司總司長本希馬、巴基斯坦駐土耳其大使哈克、伊斯蘭會議組織駐摩洛哥代表穆塔組成的伊斯蘭會議組織代表團訪華,再次陳述伊斯蘭國家對波赫問題的立場,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會見代表團。1997年2月,拉臘基秘書長致電江澤民主席,對鄧小平逝世表示哀悼。1997年12月,李鵬總理致電祝賀第八次伊斯蘭會議組織首腦會議召開。2000年11月,朱鎔基總理電賀第九次伊斯蘭會議組織首腦會議在卡達首都多哈召開。2001年5月23日,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巴勒卡吉茲致函唐家璇部長,呼籲我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為推動安理會為巴人提供國際保護髮揮作用。5月31日,外交部長唐家璇復函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巴勒卡吉茲,重申了中國在巴以問題上的一貫立場,表示中國願加強同伊斯蘭會議組織的合作,為實現中東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作出貢獻。10月9日,外交部長唐家璇同伊斯蘭會議組織主席、卡達外交大臣哈馬德通話。向其闡明了中國在反恐問題上的立場,並願在此問題上加強同廣大伊斯蘭國家的磋商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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