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養老

互助養老

互助養老是21世紀初興起的一種全新的養老模式,作為農村和社區養老的補充,互助養老更強調普通居民間相互的幫扶與慰藉。這種養老模式離家不離村、抱團養老,體現了傳統居家養老習俗,解放了農村勞動力。同時,參加互助養老的老人語言相通、習俗相近,大家每日裡閒談聊天、下棋打牌,其樂融融。這種模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養老資源緊張的態勢,但急需明確的法律規範和政策、資金的進一步支持,同時也需要完善管理和考評機制。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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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法定養老主體和老年人養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隨著計畫生育國策的推進、經濟社會的轉型和城鄉民眾生活方式的轉變,全社會正面臨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問題。在養老機構無法滿足需求,農村獨居、留守老人日益增長的情況下,部分地區開始嘗試互助養老:讓老人們集中居住,在生活上相互照料。這種模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養老資源緊張的態勢,但也急需明確的法律規範和政策、資金的進一步支持。

特點

所謂的互助養老,其核心邏輯在於“集中居住,抱團取暖”:年輕的、身體好的老人發揮餘熱,年長的、身體差的老人接受照料。如此這般,彼此有個關照,總歸勝過一個人孤獨到老。互助養老,也可以看成是“在地養老”、“熟人養老”。其實施場所乃是本村的“幸福院”,其參與主體乃是同村熟人。所有這一切都決定了,老人們很容易就能適應這種新環境、新生活。就此而言,“互助養老”模式,可謂兼有居家養老、機構養老之所長。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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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村互助養老已經形成了福利型、補貼型、互助型、慈善型4種模式:

福利型就是富裕村解決全部建院和入住費用;

補貼型就是村集體建院,為入住老人提供一定的生活補貼;

互助型也稱為自助型模式,就是村集體建院,由老人或子女負擔日常生活費用;

慈善型就是由社會人士捐贈建院,並提供日常管理服務費用。

同時,幸福院還成為老人開心、子女放心、政府省心的老年活動中心,也是全村男女老幼喜歡匯聚的場所。它為農村子女外出安心就業創造了條件。

優點

1、成本低,是“互助養老”的首要優點。對農村老人來說,要是進養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費用,對自己和子女來說都是不小的負擔。而“互助養老”,日常與鄰居們熱鬧相聚,實現“零成本”互助。對於政府部門而言,“互助養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對較低。

2、機制靈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處。特別是,參與“互助養老”,提高了農村老人的生活質量,不僅有了生活上的互相照應、心理上的互相關愛,還在精神上得到文化指引,晚年生活變得“高雅”起來。

困境

缺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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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處於試水階段的互助養老模式,也面臨著諸多先天不足。這其中,最集中的體現就是,缺乏專業力量的參與,在客觀上影響了養老服務的質量;缺乏體系化的法律規範,使得相關機構的日常運作充滿著不確定性……權責關係的模糊不清,公共監管的鞭長莫及,都導致“互助養老”隱患重重。儘管肥鄉縣已經有了一些成功案例,但是倘若要將之標準化繼而真正推廣,顯然還有許多事情要做。

對於互助型養老機構的具體管理,至2015年還沒有相關的法律規範。當遇到涉及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的問題時,到底應該適用哪一套辦法,仍不明確,這為“互助養老”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埋下了隱患。可見,從長遠來看,雖然“互助養老”是一種民眾自治、政府扶持、社會參與的良性發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鄉資源為農村老人提供優質服務,如何為農村社區的“互助養老”模式提供體系化、制度性支撐,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權責不明

就現實來看,互助養老雖名曰“互助”,本質上其實仍是“自助”:老年人通過無償照顧別人,來換取今後被人照顧的機會——這種“自己救濟自己”的遊戲規則,在道德倫理層面實則很難說得通。因為我們都知道,“養老”並非是老年人自身的責任,更多還是應該屬於公共服務和代際供養的範疇。對此,政府、子女等必須體現出足夠擔當,而不能動輒要求老年人“過度付出”。退一步說,即便要推廣互助養老,也應設法減輕老人的負擔,落實政府與子女的義務。

互助養老,只是給獨居、留守老人們提供了一個潛在的選項,甚至是一個粗糙的、簡陋的選項。我們期待著,它能夠最終變得完善,從而擴展老年人生活的可能性。可是無論如何,有一個底線必須重申。也即,各式各樣的養老新模式,絕對不是各方逃避自身養老責任的理由,它們只是為我們兌現責任提供了多一些可以努力的方向。

建議

必須將“互助養老”,納入公共養老服務體系,進行統一規範。

1、政府應實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幫扶雙管齊下。一方面,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完善“互助養老”設施配套建設,強化社區公共醫療服務,落實老年人相關補貼制度,著重解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等問題。

2、開展親情牽手活動,鼓勵大學生等青年群體,與老人結為親戚,為他們提供精神慰藉和親情撫慰。特別是,推動“互助養老”的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進行日常的指導、檢查、考核、評優、獎勵等,不斷完善和提升“互助養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發展。

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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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肥鄉縣前屯村是河北省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模式最早的村。針對農村養老特別是單身老人問題,村里曾參觀過一些養老院,但是投資太大,不符合農村實際。大部分老人也不願選擇養老院,他們覺得在家養老天經地義,到外面養老丟人,怕孩子擔上不孝的罪名。但現實是老人大都沒辦法和子女住在一起,傳統的家庭式養老無法滿足需要,互助幸福院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2007年8月,村里把廢舊國小房屋用少量投資裝修了一下,新建廚房、餐廳和儲藏室,安裝上空調、電扇,創辦起互助幸福院。村里成立了管理辦公室,制定老人入住條件和程式,即年滿70歲、身體健康、生活能夠自理的單身老人,經兒女申請、本人同意,與村里簽訂協定後即可入住,其他老人由本人申請,村兩委研究批准後入住。“來這裡的老人自帶米麵油就可以了,每位老人每月花銷折合人民幣不過二三十塊錢,經濟實惠,一下子吸引了許多老人前來。

互助幸福院不是把老人像敬老院一樣集中起來奉養,而是相對來去自由,可以說是對居家養老的一種延伸。

2012年,河北省開始大面積推廣“互助式養老”模式,每個養老院給予適度補貼,並在健全組織、完善制度等方面下工夫:一是簽訂協定,老人、子女和村委會簽訂入住協定,明確各方責任;二是選好院長,把那些有責任心、有威望、肯吃苦、能奉獻的人選為院長;三是相繼健全院長職責、院民守則、伙管食理、安全管理、環境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

截至2012年4月,河北省已建成農村互助幸福院11454所,占全省農村總數的22%,解決了10餘萬名留守老人的難題,使他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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