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卿圓審

九卿圓審,又稱九卿會審或圓審,是明朝重要的複審制度。

凡是地方上報的重大疑難案件,罪犯經過二審後仍不服判決者,由三法司長官(刑部尚書、大理寺卿、都御史)會同吏、戶、禮、兵、工各部尚書和通政使組成會審機構共同審理,判決結果奏請皇帝審核批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