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概況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決定》(國發〔1999〕26號,以下簡稱《決定》),公安部繼續管理其所屬學校。上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我國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少數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業特殊性強的高校繼續由國務院委託教育部、工信部其他少數部門管理外,多數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為主。
全國名單

遼寧省(1所):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河北省(1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浙江省(1所):公安海警學院
河南省(1所):鐵道警察學院
招生管理

一、招收對象和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考公安高等學校:
(一)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志願獻身公安事業;
(二)高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符合從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未婚,年齡不超過二十二周歲(外語專業不超過二十周歲);
參加公安工作兩年以上,有實踐經驗的優秀在職公安幹警經所在單位推薦,年齡可放寬到二十八周歲,婚否不限;
公安戰線英雄模範和一、二等功榮立者,經所在單位推薦,年齡、工齡、婚否不限。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政治思想落後,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受過刑事處罰、曾被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指與考生在政治上、經濟上有直接聯繫的)在國外或香港、澳門、台灣等地擔任反動職務、從事反革命活動,本人劃不清界限的;
直系親屬中有被處死、關押的犯罪分子或犯有嚴重政治錯誤,本人劃不清界限的;
其他原因不適於做人民警察的。
三、身體條件檢查

(一)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於1.70米(個別省不低於1.65米),體重不低於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於1.60米,體重不低於45公斤;
(二)左右單眼裸視力,理科類專業應在1.0以上,文科類應在0.7以上,矯正視力應在1.0以上;所有專業的考生都必須無色盲、色弱;
(三)兩耳無重聽;
(四)無口吃;
(五)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各種殘疾。
女生在招生總數中不超過15%。
四、考試與錄取

為了做好錄取工作,各地招生辦公室可將報考公安高等學校進入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名單(含姓名、住址、考分、年齡等情況)在錄取前提供給當地公安機關和院校招生人員,以便及早進行政治審查和面視,保證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對公安系統的英雄模範和一、二等功榮立者,總分低於最低控制分數二十分以內,對具有兩年以上公安工作實踐經驗的優秀在職公安幹警,總分低於最低控制分數線十分以內,均可提供檔案,由院校審查錄取。
五、學制和待遇

(二)學生入學後,著人民警察服裝,享受公安專業獎學金。
六、宣傳及報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和招生院校要積極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各地招生辦公室、有關中學應予以協助,向考生講解公安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指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考生需單獨填報志願,具體辦法由各省招生辦公室決定。填報公安高等學校志願的考生,仍可報考其他高等學校。
對志願報考公安高等學校的考生,招生人員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關中學,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現及其他有關情況。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專科學校可參照本辦法做好招生工作。
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所屬院校招收地方高中畢業生的工作,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軍事院校招收地方生的辦法執行。
九、組織領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要和公安系統招生院校聯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公安廳、局牽頭),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和處理招生遺留問題。經協商同意,也可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為招生院校代招學生。參加招生的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十、其它
(一)在招生工作中,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注意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風。如發現徇私舞弊、“走後門”等不正之風,應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本辦法由公安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