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貧困標準

中國式貧困標準

中國扶貧開發協會執行副會長林嘉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今年我國的貧困線或將上調至1500元,屆時,貧困人口將新增7000多萬,貧困人口總數將“再回到九千多萬甚至上億都有可能”。

現狀

貧困線上調至1500元,仍遠低於國際標準

中國的貧困線更應該叫“活命線”,它對扶貧與否的界定只在於是否能吃飽,而不在乎窮人是否能生活得有尊嚴。中國的貧困線更應該叫“活命線”,它對扶貧與否的界定只在於是否能吃飽,而不在乎窮人是否能生活得有尊嚴。

其實,即便將貧困線上調至1500元,仍然遠遠低於國際標準,甚至低於一些開發中國家水平。2008年,世界銀行將貧困線標準修訂為日均收入1.25美元,該貧困線主要用來評估“極端貧困”,因為“它是全世界10-20個最貧困國家的平均貧困線”。同時“開發中國家所採用的2美元中間貧困線更適用於中等收入國家”。而我國調整後的年收入1500元標準線,按照1美元相當於3.4人民幣的購買力平價換算,僅為日均收入1.2美元。
一個經濟總量居全球第二的大國,其貧困線標準尚不及全世界最貧困國家的平均貧困線,更遑論距已開發國家的差距。世界銀行提出的已開發國家貧困線為每人每天平均收入低於14.4美元。法國和美國的國內貧困線,都在這標準兩倍上下。過低的貧困線讓一些名義上脫貧的人群實際上仍然很貧困,卻因為收入超過貧困線而失去獲得政府救濟的權利。在當前物價上漲的情況下,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質量雪上加霜。

上調幅度遠遠低於GDP的增速

隨著中國扶貧工作的進展,貧困人口變少且分布分散,必須得靠微觀層面的努力,比如,扶貧到村,落實到戶。隨著中國扶貧工作的進展,貧困人口變少且分布分散,必須得靠微觀層面的努力,比如,扶貧到村,落實到戶。

遠遠低於國際標準的貧困線,在國內生活成本不斷上漲的情況下,並不能緩解貧困人口的生活艱難。然而我國貧困線的制定並不是按照貧困人口的生活需求來制定,而是以政府財政能力為本位制定的。也就是說,從最低收入人群算起,國家財力能夠承擔扶貧到哪條線,就以此作為貧困標準,並不是以貧困群體維持每日生活的基本需求為本位而制定。
然而即便是按照國家的經濟能力來衡量貧困標準,我國的貧困線制定仍不合理。從1985年首次測算貧困線至今,24年來貧困線從年收入200元漲至1196元,增長約5倍;而在此期間,中國GDP由7780億元增至33萬億元,增長42倍。貧困線標準的調整幅度遠遠沒有跟上國家經濟能力的增強。
同為開發中國家的近鄰越南,2011-2015年施行的農村貧困戶標準為人均年收入480萬越盾以下,折合成人民幣就是1511元,高出中國調整後的水平。可2010年越南人均GDP是1162美元,僅為中國的四分之一。

貧困線標準制定不科學

生存之外不能活的有尊嚴

中國式貧困標準中國式貧困標準

中國的貧困線制定是真正的“絕對貧困”,只關注那些受到飢餓威脅的人。國際通用的貧困線計算方法為:根據滿足最低營養標準———每天2100大卡熱量的食品組合,計算出購買這些食品的花費,再加上一定比例的非食物消費,即得出貧困線。
在同樣的計算方法之下,各國貧困線的差異就在於2100卡路里熱量食品之外的,非食品消費。中國的非食品消費僅占僅占三分之一左右,而美國卻達到了三分之二。這就讓美國能接受貧困救助的人口遠遠高於我國。2010年美國有超過13%的人被劃歸為貧困人口。而在中國1196元標準之下,2010年底貧困人口僅占2%。1985年首次測算貧困線時,在整個基本溫飽的測算體系中,食品消費占到60%,而在1997年調整時,食品開支比例高達85%。
非食品消費占比過小,令中國只有生活在飢餓線上的赤貧階層才有機會接受扶貧救助。有學者認為,中國的貧困線更應該叫“活命線”,它對扶貧與否的界定只在於是否能吃飽,而不在乎窮人的是否能生活得有尊嚴。

貧困線制定並未與物價上漲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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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貨膨脹加劇,尤其是食品價格不斷攀升的情況下,年收入1500元標準未必能滿足基本生活需求。CPI增幅壓力明顯,且食品價格一直是CPI上漲的主要拉動因素。今年1、2月份CPI漲幅均達4.9%,業界普遍預計,3月份CPI增幅將突破5%,3月我國食用農產品價格指數同比漲幅為13%,是CPI上漲的主要推動力。
我國貧困線制定並未與物價上漲掛鈎,且沒有考慮到地區差異。對物價上漲最為敏感,受衝擊最大的就是貧困群體。從改革開放到2009年將貧困線調整為人均年收入1196元,貧困線增長了4.98倍。而根據南方基金高級研究員萬曉西2009年針對單一生活必需品做的價格調研顯示:1978年至2009年,麵粉價格漲幅為5.4~10.38倍,豬肉價格價格漲幅為9.59~13.4倍,服裝類漲幅為5~50倍,醫療消費漲幅為11.25~62.5倍。

貧困線按地區人均年收入制定

富裕地區貧困人口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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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線是按照人均年收入來制定,這讓富裕地區的貧困人口收入“被平均”,因而使得該地區扶貧工作未受重視。例如,廣東經濟總量居全國第一已持續多年,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富裕省份的代表。2010年其GDP超過45000億,仍舊冠居全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廣東省2010年人均年收入為23898元,居全國第五位。
然而另一組數據顯示,廣東省貧困人口的狀況並不比西部偏遠地區樂觀:在占全省行政村總數16.2%的共3409個貧困村莊中,超過40%的貧困線下人口人均年收入不及1500元,但這一數字被全省人均收入超2萬所掩蓋。廣東的區域發展差異係數為0.75,而中國平均係數為0.62,國際標準的極限為0.8。
但是國家在扶貧力度上更側重於中西部整體不發達地區,對於東部發達省份的不發達地區則側重較少。全國21個省市的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區,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很少。

專家稱應該落實到村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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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有貧困線的制定標準作為政府扶貧的目標對象,缺乏針對性。有專家表示,隨著中國扶貧工作的進展,貧困人口變少且分布分散,必須得靠微觀層面的努力,比如,扶貧到村,落實到戶。然而中國現行的扶貧工作大都以縣作為基本單位。
數據顯示,中國現有國家級貧困縣592個,是在1993年劃定的,劃分標準中,地區貧困人口數(占全國比例)占60%權重;農民人均純收入較低的縣數(占全國比例)占30%權重;人均GDP低的縣數、人均財政收入低的縣數占10%權重。當時劃分貧困縣的目的就是集中扶貧資金,補貼最需要的人。然而隨著扶貧工作的展開以及當地經濟的發展,貧困縣中也出現了貧富分化,貧困人口已不再以整縣為單位分布,此時再以人均收入作為劃分貧困與否的標準就不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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