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

共青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原名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學校,是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中國共青團是在中國共產黨及其三代領導集體的關懷下發展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團結全國各族青年,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而奮鬥。

基本信息

簡單概述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簡介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簡介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是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共產主義的學校,是中國共產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中國共青團是在中國共產黨及其三代領導集體的關懷下發展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團結中國各族青年,為把中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而 奮鬥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發展壯大,始終站在革命鬥爭的前列,有著光輝的歷史。在建立新中國,確立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的進程中發揮了生力軍和突擊隊的作用,為黨培養、輸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共青團根據黨的工作重心的轉移,緊密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開展工作,為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促進了新一代青年的健康成長。

發展歷程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旗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旗
1920年8月,中國共產黨首先在上海組織了社會主義青年團。在此前後,中國各地在準備建黨的同時組織了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成立。1922年5月,在黨的直接領導下,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在廣州召開第一次中國代表大會,成立了中國統一的組織。

1925年1月,在團的第三次中國代表大會上,決定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35年11月,為團結一切抗日青年,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黨決定將共青團組織改造成為民族解放性質的抗日救國的青年團體。

抗日戰爭勝利後,為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黨中央在1946年10月提議建立民主青年團。

1949年元旦,黨中央又作出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決議。

1949年4月,召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中國代表大會,宣告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正式成立。

1957年5月,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中國代表大會,決定把團的名稱改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大會還決定把解放前後的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共產主義青年團和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歷次代表大會銜接起來。

文化大革命”10年,團的工作被迫處於停頓狀態

1978年10月,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1982年12月,共青團第十一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

1988年5月,共青團第十二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

1993年5月,共青團第十三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1998年6月,共青團第十四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

2003年7月,共青團第十五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產生了團中央委員會

組織特徵

團旗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是毛澤東、周恩來等同志親自審定,並經黨中央批准,於1950年5月4日由團中央委員會公布的。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旗面為紅色,象徵革命勝利;左上角綴黃色五角星,周圍環繞黃色圓圈,象徵著中國青年一代緊密團結在中國共產黨周圍。

 

團徽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是經黨中央審定批准,於1959年5月4日由共青團中央頒布的。

團徽的內容為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綬帶。團徽塗色為金紅二色。團旗的旗面和綬帶為紅色,團旗上的五角星和環繞它的圓圈、旗邊、旗桿、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中國共青團”五個字都為金色。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標誌。它象徵著共青團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團結各族青年,朝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

團歌

2003年7月22日至26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五次中國代表大會在北京隆重召開,本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將《光榮啊,中國共青團》確定為團歌。

團歌的歌名是《光榮啊,中國共青團》,胡宏偉作詞,雷雨聲作曲。

歌詞:我們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擁抱時代,我們是初升的太陽,用生命點燃未來。“五四”的火炬,喚起了民族的覺醒,壯麗的事業,激勵著我們繼往開來。光榮啊!中國共青團,光榮啊!中國共青團,母親用共產主義為我們命名,我們開創新的世界。啊,光榮啊!中國共青團,光榮啊!中國共青團,母親用共產主義為我們命名,我們開創新的世界。

入團儀式

重溫入團誓詞活動,一般以基層團委或團支部(總支)為單位 組織開展,參加人員不僅包括全體在冊團員,還要注意組織流動團員參加,並可以吸收入團積極分子到場觀摩。儀式應嚴肅莊重,富有 教育意義。現場應懸掛團旗,團員要佩戴團徽。
儀式的主要程式是:
全體人員唱國歌
團員代表談感受
團員宣誓(在團旗下重溫入團誓詞)
全體團員唱團歌

組織原則

共青團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團的中國領導機關是團的中國代表大會和它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團的中國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在中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中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團的全部工作。團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選舉第一書記1人和書記若干人,組成書記處。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中央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它選出的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行使職權,負責全團的日常工作。

在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武警、中國鐵道、中國民航、中直機關、國家機關、中央金融、中央企業等都有團的省級及下屬團的地方領導機關和基層組織。截至2005年底,中國共有共青團員7214.6萬人,基層團委19.9萬個,團總支22萬個,團支部249.1萬個;專職團幹部19.1萬人。

基本任務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現階段的基本任務是: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接班人,努力為黨輸送新鮮血液,為國家培養青年建設人才,團結帶領廣大青年,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積極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智慧和力量。

組織要求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全團要用 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統一思想和行動,團的各項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這箇中心;必須把改革開放和四項基本原則統一起來,使黨的基本路線在團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
(二)堅持先進性與民眾性的統一。教育、引導青年堅定正確的 政治方向,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廣泛團結青年,與青年保持密切的聯繫。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團根本的組織 原則。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團員的民主權利。要實行正確的集中,加強組織性和紀律性,保證團的決議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四)堅持不懈地抓好基層建設。基層組織是團的一切工作的 基礎。團的領導機關要確立基層第一的觀念,發揚務實、求實的作風,深入基層,服務基層,不斷增強基層活力。

入團歷程

入團標準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團章對青年入團的基本條件作了這樣的規定:“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切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具體說明如下:

(一)年齡界限

共青團是青年組織,因而對團員有年齡上的規定

註:如下團員信息入團條件

(二)承認團章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章是指導團內生活和開展團的工作的根本 法則,是全體團員必須遵守的準則。因此,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承認團章。承認團章的含義主要是:
1 、承認團章在團的工作和團內生活中的根本 地位
2 、承認團的性質,即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 領導的先進青年的民眾組織和後備軍。
3 、承認中國共產黨是團的領導者,忠實地執行黨的 路線、方針和政策。
4 、承認共青團的指導思想和行動 指南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
5 、承認團的組織原則,自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參加團內生活和活動。
6 、承認團章規定的團員權利與義務,並能正確地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

(三)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共青團有著嚴密的組織系統、嚴格的組織紀律和嚴肅的組織生活,為了使團員能夠與團組織共呼吸,在思想上、行動上與組織保持一致,團員必須參加到團的一個組織中去,過組織生活,參加組織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監督。團員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不是說可以任意選擇一個支部。一般來說,應參加所在單位團支部後,應該保持相對的穩定,一般不能隨意變動。外出團員可以憑團員證參加所到地區、單位團組織指定的一個團支部的活動,或參加外出團員組成的臨時團支部活動。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團員的組織紀律性,才能保證共青團在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性,真正成為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
共青團要求自己的成員積極承擔組織交給的工作,是因為團的各項任務只有依*全體成員努力方能實現;同時也是為了在實際工作中對團員進行培養和考察。總之,團員必須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不能游離於團的基層組織之外。
(四)執行團的決議。 

團的決議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對團的一些重要問題做出的決定。決議是由團員大會、團員代表大會或團的委員會討論並通過的,體現了大多數團員的意願。作為一名共青團員,就必須嚴格執行團的決議。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團組織在思想上和行動上的一致性,形成較強的戰鬥力。團員在團的會議上,對討論議題可以充分發表意見,並根據自己的意願,贊成和反對某項決議的通過。對於自己沒有參加討論的上級團組織形成的決議,如不贊成,可以向上級團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決議一經通過,每個團員都應堅決地執行,不能因為自己不贊成而拒不執行,或者在執行中有牴觸情緒。
(五)按時交納團費。
青年入團後,為什麼要按期向團組織交納團費呢?這是因為: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 、交納團費是團員和團組織保持經常聯繫的一種 形式。團員可以利用交團費的機會,向團支部反映自己的思想和要求,了解團支部的工作情況;團支部也可以及時向團員提出要求和分配工作。

2 、交納團費有助於增強團員的組織觀念和團員意識,督促團員自學地參加團組織的活動和團內生活;同時交納團費使團員能經常意識到自己是個團員。嚴格要求自己,注意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
3 、交納團費是團員在經濟上支持團的工作的一種表現。團員交納的團費數額雖小,但集中起來,卻可以成為團組織開展活動的經費來源之一,團組織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團費用於團員教育和團的活動等方面。
只要具備了以上幾個條件的青年 , 都可以申請加入共青團組織。

 

入團誓詞

誓詞的內容是: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入團申請書

入團申請書的寫作格式一般來講都是固定的,它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部分: 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
(一)標題
入團申請書一般由申請 內容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如“入團申請書”。題目要在申請書第一行的正中書寫,而且字型要稍大。
入團申請書,題目也可單獨寫在第一頁上,字型醒目。
(二)稱呼
通常稱呼要在標題下空一兩行頂格寫出接受申請書的團支部的 名稱,並在稱呼後面加冒號。如“敬愛的夏華中學團支部:”。
(三)正文
這是申請書的主要部分,通常要先介紹一下個人的現實 情況、個人 簡歷、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情況。然後,要寫明申請入團的動機、理由、對團的認識、自己的決心等。對個人情況的介紹可以較簡單,而把重點放在入團的動機、對團的認識以及自己的決心上。
正文要從接受申請書的團組織名稱下一行空兩格處寫起。
申請書的正文部分一般篇幅較長,所以要注意分段。下面我們將詳細地分析入團申請書的具體寫法。
1.介紹個人的現實情況
對個人現實情況的介紹,是為了讓團組織對自己現在的 身份、情況有一個初步和大致的了解,不用展開來寫,簡明扼要即可。
2.個人簡歷和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的情況
這一部分的內容也要簡單,無須多用筆墨,但也必須 清楚明白。對個人簡歷的寫法,一般要求從上學時寫起,到為止,只需依據時間的順序,一項項地排列出來即可。
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的情況,在申請書正文中可以簡單地介紹一下,也可以不寫,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可附在申請書後。
3.入團動機和理由
入團的動機、理由要重點寫。申請的 理由比較多,則可以從幾個方面、幾個階段來寫
4.對團的認識
對團的認識往往是同個人的成長 經歷有關的,這在申述自己的入團動機時已有所涉及。這裡指的是專門較集中的對團認識的文字。
5.自己的心情、決心
這一部分是抒寫自己入團的強烈 願望,表達自己的決心的部分。
(四)結尾
申請書可以有結尾,也可以沒有。結尾一般寫上“此致——敬禮”之類表示敬意的話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請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團員信息

入團條件

一、 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 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
團員加入共產黨員以後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在團內擔任 職務,就不再保留團籍。

團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學習 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宣傳、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在學習、勞動、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團的紀律,執行團的決議,發揚 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民眾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鬥爭。
(四)接受國防教育,增強 國防意識,積極履行保衛祖國的義務。
(五)虛心向人民民眾學習,熱心幫助 青年進步,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
(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 團結

團員權利

(一)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 培訓
(二)在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參加關於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 討論,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的決議如有不同 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
(五)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
團的任何一級組織或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員的 權利

團員要求

(一)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團員兩人介紹。
(二)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說明團章,向團的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 思想、表現和經歷。
(三)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入團 志願書,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委員會批准,才能成為團員。被批准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
五、 新團員必須在團旗下進行入團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團的章程,執行團的決議,履行團員義務,嚴守團的紀律,勤奮學習,積極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為共產主義事業而 奮鬥
六、 對於模範履行團員義務、在社會主義現代化 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事業中有顯著成績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給以獎勵。獎勵分為:通報表揚,由團的中央、省、市(地)、縣級委員會和基層團委授予優秀共青團員稱號。
七、 對於不執行團的決議、違反團章的團員,團的組織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 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留團察看的時間為六個月或一年。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沒有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不得作青年入團的介紹人。留團察看期滿,改正了錯誤的,應當及時恢復其團員的上述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團籍。
八、 對團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委員會 批准
對團員給以開除團籍的處分,必須經縣級委員會或被縣級以上團的委員會授權的團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九、 團的組織對團員作出處分決定,必須嚴肅慎重, 實事求是。支部大會在討論決定對團員的處分時,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吸收本人參加,認真聽取他的意見。決定後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有關團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十、 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要求退團應向支部委員會遞交書面 報告,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備案。
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團的組織 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脫團。團員自行脫團,應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並報上級委員會批准。

團員組成

截至2008年底,團員總數7858萬8千名,女性3568.1萬名,占45.4%;少數民族641.4萬名,占8.2%;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446.4萬名,占5.7%。共有基層團組織283.6萬個。其中基層團委17.2萬個,基層團工委2.8萬個,團總支21.1萬個,團支部242.5萬個。

統計數據表明,全國團員中,學生4033.7萬名,占51.3%;第一產業從業人員2117.1萬名,占26.9%;第二產業從業人員566.8萬名,占7.2%;第三產業及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141.3萬名,占14.5%。

按一般規則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年滿十四周歲即可申請入團,入團需介紹人及上級團組織考察及批准。實際操作中基本上所有在校學生中國中畢業時已有半數以上為團員,在高中畢業時幾乎全部成為團員

 組織機構 

共青團中央機關構成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 書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 辦公
書記處辦公室、秘書處、綜合處、調研處、文書與 檔案處、信息與技術處、財務處、資產管理與審計處、保衛處
組織部
幹部一處、幹部二處、組織處、幹部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
宣傳部
思想教育處、新聞報刊處、 理論宣傳處、文體處、網路宣傳處
城市青年工作部
企業處、機關事業處、青年企業家工作處、社區工作處
農村青年工作部
農村發展處、生態環境處、農村青年中心建設指導處
學校部
大學處、中學中專處、全國學聯辦公室
少年部
宣傳教育處、組織培訓處、校外教育處
統戰部
青聯辦公室、社團和民族宗教工作處、港澳工作處、 台灣工作處、科技與海外學人工作處
維護青少年權益部
法制工作處、維權工作處、協調督導處
國際聯絡部
辦公室、一處、二處、三處、四處、綜合處
機關黨委
黨委辦公室、紀委 辦公室、文明辦、工會辦公室、團委

團中央直屬單位

團中央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
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 指導中心(志願者工作部)
團中央實業發展中心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
中國青年報社
中國青年出版(總)社
團中央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中華兒女 報刊
中國青少年發展服務中心
中國國際青少年交流中心
中國少先隊事業發展中心
團中央 網路影視中心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
中國青少年宮協會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
中國青年 旅行社總社
中國青年實業發展總公司
中國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地方組織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北京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天津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河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山西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遼寧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吉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黑龍江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上海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江蘇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浙江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安徽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福建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江西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山東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河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湖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湖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廣東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海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重慶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四川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貴州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雲南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陝西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甘肅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青海省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鐵道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民航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 金融工作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

歷任領導

社會主義青年團成立(1920年8月上海共產主義小組於上海創建)

書記:俞秀松(1920年8月-1922年4月)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陸昊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22年5月)

書記:方國昌(施存統)(1922年5月——1924年12月)
中央執行委員:高尚德(君宇)、方國昌(施存統)、張太雷、蔡和森、俞秀松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923年8月)
書記:施存統、劉仁靜(1922年末一度擔任第一書記)
中央執行委員:鄧中夏、施存統、劉仁靜、夏曦、卜世奇、林育南、李少白
候補委員:惲代英、梁鵬雲、李求實、張秋人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1925年1月)
總書記:張太雷(1925年1月——1927年4月)
中央局成員:張太雷、任弼時、惲代英、賀昌、張秋人
中央執行委員:張太雷、任弼時、惲代英、賀昌、劉爾稿、張秋人、夏曦、塗正禁、劉伯莊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1927年5月)
書記:任弼時(1927年5月——1928年6月)
中央執行委員:李求實、楊善南、卓愷澤
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1928年7月)
書記:關向應(1928年7月——1949年3月)
中央委員:關向應、李求實、華少鋒(華崗)、李子芬、顧作霖
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1949年4月)
書記處書記:馮文彬(1949年4月——1953年6月)

一屆二中全會(1951年11月)增補:李昌、榮高棠、宋一平
一屆三中全會(1952年9月)增補:胡耀邦、劉導生、羅毅、許世平
書記處副書記:廖承志、蔣南翔
候補書記:
一屆三中全會(1952年9月)增補:高揚文、楊述、區棠亮、胡克實、章澤
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二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1953年7月)
書記處書記:胡耀邦、廖承志、劉導生、羅毅、王宗槐、榮高棠、區棠亮、章澤、胡克實
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三次(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1957年5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胡耀邦
書記處書記:劉西元、羅毅、胡克實、王偉、梁步庭、項南
三屆六中全會(1960年3月)增選:楊海波、張超、李琦濤、王照華、路金棟(書記處候補書記)、曾德林(書記處候補書記)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1964年6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胡耀邦
書記處書記:胡克實、王偉、楊海波、張超、王照華、路金棟、王道義、惠庶昌
書記處候補書記:張德華、李淑錚、徐惟成、胡啟立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1978年10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韓英(1978年10月——1982年11月)、王兆國(1982年12月——1984年12月)
書記處書記:胡啟立、王敏生、胡德華、劉維明、周鵬程、高占祥、李海峰
十屆二中全會(1980年1月)增選:李瑞環
十屆三中全會(1981年8月)增選:克尤木·巴吾東、王建功、陳昊蘇、何光暐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82年12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王兆國(1982年12月——1984年12月)、胡錦濤(1984年12月——1985年11月)、宋德福(1985年11月——1988年5月)
書記處書記:胡錦濤、劉延東、李海峰、克尤木·巴吾東、陳昊蘇、何光暐、張寶順(書記處候補書記)
十一屆二中全會(1983年12月)增選:李源潮、宋德福、李克強(書記處候補書記)
十一屆四中全會(1985年11月)增選:張寶順、李克強、洛桑、劉奇葆、馮軍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988年5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宋德福
書記處書記:劉延東、李源潮、張寶順、李克強、洛桑、劉奇葆、馮軍
十二屆五中全會(1992年12月)增選:袁純清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1993年5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李克強(1993年5月——1998年6月)
書記處書記:劉鵬、袁純清、吉炳軒、趙實、巴音朝魯、姜大明
十三屆四中全會(1995年11月)增補:孫金龍、周強
十三屆六中全會(1997年12月)增選:胡春華、黃丹華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1998年6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1998年6月——2006年11月)
書記處書記:巴音朝魯、孫金龍、胡春華、黃丹華、崔波、趙勇
十四屆五中全會(2001年12月)增補:胡偉、楊岳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2003年7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1998年6月——2006年11月)、胡春華(2006年11月——2008年5月)、陸昊(2008年5月——6月)
書記處書記:趙勇、胡偉、楊岳、爾肯江·吐拉洪、王曉、張曉蘭
十五屆四中全會(2005年12月)增補:賀軍科、盧雍政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2008年6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陸昊
書記處書記:楊岳(至2008年12月)、王曉、賀軍科、盧雍政、羅梅、汪鴻雁、周長奎(2009年1月起)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2013年6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秦宜智 (2013年6月-2017年09月 )
書記處書記:賀軍科、羅梅(至2016年8月)、汪鴻雁、周長奎(至2016年8月)、徐曉、傅振邦
徐豐(2016年10月-2018年6月)尹冬梅 (掛職,2016年10月起)

書記處第一書記:杜珂(十七屆五中全會後候補)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2018年6月-)

書記處第一書記:賀軍科
書記處書記:賀軍科、汪鴻雁、徐曉、傅振邦、尹冬梅(掛職,2016年10月起)、奇巴圖(掛職)、李柯勇(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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