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毗曇心論》

《雜阿毗曇心論》,佛教說一切有部論書。簡稱《雜心論》。印度法救著,南朝宋僧伽跋摩譯。

基本信息

《雜阿毗曇心論》

11卷(或作14卷)。此前,東晉僧伽提婆、法顯佛陀跋陀羅、南朝宋伊葉波羅與求那跋摩曾三次傳譯此論,譯本今已不存。
此論為解釋和補充印度法勝所著《阿毗曇心論》之書。據稱因《阿毗曇心論》內容甚略,而《大毗婆沙論》又過詳;法救汲取《大毗婆沙論》中可取之說,斟酌處中,對《阿毗曇心論》作了補充、整理和訂正,由原來的二百五十頌擴充到六百頌(一說五百頌,實為六百零六頌)。對《大毗婆沙論》中比較重要的二諦、三世等說,難以在《阿毗曇心論》原文中補充,則另增一《擇品》加以闡述。雖曰注釋,實為學說的改組。全論十一品,除新增的《擇品》外,其餘十品,一承《阿毗曇心論》原式。其學說體系以四諦為中心。焦鏡《雜心論序》說:“位序品次,依四諦為義:界品直說法相,以擬苦諦;行、業、使三品,多論生死之本,以擬集諦;賢聖(品)所說斷結證滅之義,以擬滅諦;智、定二品,多說無漏之道,以擬道諦;自後諸品,雜明上事,更無別體也。”但其重要思想均反映在新增的《擇品》內。提出諸如“阿羅漢有退”、“中陰”、“三世有”、“四諦漸次現觀”、“佛不在僧數”等說一切有部新主張;還以“煩惱隨增為有漏”來解釋《阿毗曇心論》的“生煩惱為有漏”之說。正是由於此論會通《阿毗曇心論》和《大毗婆沙論》中的不同見解,對說一切有部內部的各種異說有所調和,理論更為完整和充實。
在印度,此論曾盛極一時,對小乘佛學的發展有很大影響。後來世親曾對此論的頌文進行合併、增刪,重新加以組織,為說一切有部寫下了批判性的、總結性的著作《俱舍論》。在中國,《雜心論》由於多次翻譯和弘揚,毗曇之學曾流行一時,並出現了不少弘揚、研究毗曇的學者。如慧通、慧觀及其門下僧業、法琚等,都以精通此論著聞。而僧伽跋摩的弟子惠基及其再傳弟子慧集,更以此論為中心,結合《發智論》、《大毗婆沙論》加以弘揚,在毗曇學方面獨步一時。
註疏有南朝宋慧通《雜心義記》,北齊智林《毗曇雜心記》,梁智藏《阿毗曇義疏》,隋靖嵩、志念《雜心疏》,唐道基《雜心玄章》、《雜心鈔》及慧休《雜心玄章鈔疏》等,今均已不存。僅在慧遠所撰《大乘義章》中,尚可窺見其引用的上述註疏的某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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