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史》

《秦漢史》

《秦漢史》,作者是呂思勉,由新世界出版社於2009年出版。描述的是本書於1947年由開明書店初版,後多次重版,是研究秦漢史的最基本參考書之一,已成為中國近代學術史上的經典著作。本書分上、下兩部分。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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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第1版(2009年7月1日)
平裝:498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510401213,7510401216
條形碼:9787510401213
商品尺寸:25.6x18.2x3cm
商品重量:721g
品牌:大雅堂
ASIN:B002CGRIKK

內容簡介

《秦漢史》是呂思勉先生的四部斷代史之一。本書於1947年由開明書店初版,後多次重版,是研究秦漢史的最基本參考書之一,已成為中國近代學術史上的經典著作。本書分上、下兩部分。上部分為政治史,按歷史事件的順序編排;下部分為社會經濟文化史,採用分門別類的辦法敘述。本次《秦漢史》的新版,將原書的繁體直排、雙行夾注,改為簡體橫排、雙行夾注。

編輯推薦

《秦漢史》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媒體推薦

當時常州府中學堂諸師長尤為余畢生難忘者,有呂思勉誠之師。……誠之師不修邊幅,上堂後,盡在講堂上來往行走,口中娓娓不斷,但絕無一言半句閒言旁語摻入,而時有鴻議創論。
——錢穆(《師友雜憶》)
呂思勉先生出,有鑒於此,乃以豐富的史實和流暢的筆調料寫通史,方為通史的寫作開了一個新的紀元。……俺時代略述政治大事,敘述中兼有議論,純從社會科學的立場上,批評中國的文化和制度,極多石破天驚之新理論。
——顧頡剛(《當代中國史學》)
論方面廣闊,述作宏富,且能深入為文者,我常推重呂思勉誠之先生、陳垣援庵先生、陳寅恪先生與錢穆賓四先生為前輩史學四大家。
——嚴耕望(《治史答問》)

目錄

第一章 總論
第二章 秦代事跡
第一節始皇治法
第二節始皇拓土
第三節秦之失政
第四節二世之立
第三章 秦漢興亡
第一節陳涉首事
第二節劉項亡秦
第三節諸侯相王
第四節楚漢興亡
第四章 漢初事跡
第一節高祖初政
第二節高祖翦除功臣
第三節高祖和匈奴
第四節漢初功臣外戚相誅
第五節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第六節封建制度變遷
第五章 漢中葉事跡
第一節漢代社會情形
第二節儒術之興
第三節武帝事四夷一
第四節武帝事四夷二
第五節武帝事四夷三
第六節武帝事四夷四
第七節武帝事四夷五
第八節論武帝用兵得失
第九節武帝求神仙
第十節武帝刻剝之政
第十一節巫蠱之禍
第十二節昭宣時政治情形
第十三節昭宣元成時兵事一
第十四節昭宣元成時兵事二
第十五節昭宣元成時兵事三
第十六節昭宣元成時兵事四
第六章 漢末事跡
第一節元帝寬弛
第二節成帝荒淫
第三節哀帝縱恣
第七章 新室始末
第一節新莽得政
第二節新室政治上
第三節新室政治下
第四節新莽事四夷
第五節新莽敗亡
第八章 後漢之興
第一節更始劉盆子之敗
第二節光武定河北自立
第三節光武平關中
第四節光武平群雄上
第五節光武平群雄下
第九章 後漢盛世
第一節光武明章 之治
第二節匈奴分裂降附
第三節後漢定西域
第四節漢與西南洋交通
第五節後漢平西羌
第六節後漢開拓西南
第七節後漢時東北諸族
第十章 後漢衰亂
第一節後漢外戚宦官之禍
第二節後漢外戚宦官之禍下
第三節後漢羌亂
第四節黨錮之禍
第五節靈帝荒淫
第六節後漢中葉後外患
第七節後漢中葉後內亂
第十一章 後漢亂亡
第一節何進之敗
第二節董卓之亂
第三節李催郭汜之亂
第四節東諸侯相攻
第五節曹操平定北方上
第六節曹操平定北方下
第七節孫氏據江東
第八節赤壁之戰
第九節劉備入蜀
第十節曹操平關隴漢中
第十一節劉備取漢中
第十二節孫權取荊州
第十二章 三國始末
第一節三國分立
 第二節三國初年和戰
 第三節諸葛亮伐魏
 第四節魏氏衰亂
 第五節魏平遼東
 第六節司馬氏專魏政
 第七節蜀魏之亡
 第八節孫吳盛衰
 第九節孫吳之亡
 第十節三國時四裔情形
第十三章 秦漢時社會組織
 第一節婚制
 第二節族制
第三節戶口增減
 第四節人民移徙
 第五節各地方風氣
第十四章 秦漢時社會等級
第一節豪強
第二節奴客門生部曲
第三節遊俠
第四節秦漢時君臣之義
第五節士大夫風氣變遷
第十五章 秦漢時人民生計情形
第一節秦漢人訾產蠡測
第二節秦漢時豪富人
第三節秦漢時地權不均情形
第四節漢世禁奢之政
第五節漢世官私振貸
第十六章 秦漢時實業
第一節農業
第二節工業
第三節商業
第四節錢幣
第十七章 秦漢時人民生活
第一節飲食
第二節倉儲漕運糴糶
第三節衣服
第四節宮室
第五節葬埋
第六節交通
第十八章 秦漢政治制度
第一節政體
第二節封建
第三節官制
第四節選舉
第五節賦稅
第六節兵制
第七節刑法
第十九章 秦漢學術
第一節學校
第二節文字
第三節儒家之學
第四節百家之學
第五節史學
第六節文學美術
第七節自然科學
第八節經籍
第二十章 秦漢宗教
第一節祠祭之禮
第二節諸家方術
第三節五德終始之說
第四節圖讖
第五節神仙家
第六節道教之原
第七節佛教東來

文摘

第一章總論
從來治史學者,莫不以周、秦之間為史事之一大界,此特就政治言之耳。若就社會組織言,實當以新、漢之間為大界。蓋人非役物無以自養,非能群無以役物。邃古之世,人有協力以對物,而無因物以相爭,此實人性之本然,亦為治世之大道。然人道之推行,不能不為外物所格。人之相人偶,本可以至於無窮也,而所處之境限之,則爭奪相殺之禍,有不能免者矣。爭奪相殺之局,不外兩端:一恃強力奪人之所有以自奉,或役人勞作以自養。其群之組織,既皆取與戰鬥相應;見侵奪之群,亦不得不以戰鬥應之;率天下而唯戰鬥之務,於是和親康樂之風,渺焉無存;誅求抑壓之事,扇而彌甚;始僅行於群與群之間者,繼遂推衍而及於群之內,而小康之世所謂倫紀者立,而人與人相處之道苦矣。又其一為財力。人之役物也,利於分工,而其所以能分工,則由其能協力,此自邃古已然。然協力以役物,僅限於部族之內,至兩部族相遇,則非爭奪,亦必以交易之道行之,而交易之道,則各求自利。交易愈盛,則分工益密,相與協力之人愈眾,所耗之力愈少,所生之利愈多,人之欲利,如水就下,故商業之興,沛乎莫之能御。然部族之中,各有分職,無所謂為己,亦無所謂為人,有協力以對物,而無因物以相爭之風,則自此泯矣。蓋商業之興也,使山陬海澨,不知誰何之人,鹹能通功易事,分工協力之途愈廣,所生之利愈饒,其利也;而其相交易也,人人以損人利己之道行之,於是損人利己之風,亦遍于山陬海澨,人人之利害若相反,此則其害也。語日:“作始也簡,將畢也巨。”至於人自私其所有,而恃其多財,或擅自封殖以相凌轢而其禍有不忍言者矣。由前之說,今人所謂封建勢力。由後之說,則今人所謂資本勢力也。封建之暴,尤甚於資本,故人必先求去之。晚周以來,蓋封建勢力日微,而資本勢力方興之會。封建勢力,如死灰之不可復然矣,而或不知其不可然而欲然之;資本勢力,如洪水之不可遽湮也,而或不知其不可湮而欲堊之;此為晚周至先漢擾攘之由,至新室亡,人鹹知其局之不易變,或且以為不可變,言治者但務去泰去甚,以求苟安,不敢作根本變革之想矣。故日:以社會組織論,實當以新、漢之間為大界也。
《漢書?貨殖列傳》曰:“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於皂隸、抱關擊柝者,其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槨、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於是辯其土地川澤、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樹種、畜養五穀、六畜,及至魚鱉、鳥獸、藿蒲、材幹器械之資,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時,而用之有節。草木未落,斧斤不人于山林;豺獺未祭,置網不布於埜澤;鷹隼未擊,矰弋不施於篌隧。既順時而取物,然猶山不槎櫱,澤不伐夭,蟓魚麛卵,鹹有常禁。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稽足功用,如此之備也:然後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非有徵發期會,而遠近鹹足。故《易》日:後以財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及周室衰,禮法墮。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節、藻梲,八佾舞於庭,雍徹於堂,其流至於士庶人,莫不離制而棄本。稼穡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貨有餘。陵夷至乎桓、文之後,禮誼大壞,上下相冒;國異政家殊俗;耆欲不制,僭差亡極。於是商通難得之貨,工作亡用之器,士設反道之行,以追時好而取世資。偽民背實而要名,姦夫犯害而求利。篡弒取國者為王公,圉奪成家者為雄傑。禮誼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富者木土被文錦,犬馬余肉粟,而貧者桓褐不完,晗菽飲水。其為編戶齊民同列,而以財力相君,雖為仆虜,猶亡慍色。故未飾變詐為奸宄者,自足乎一世之間,守道循理者,不免於饑寒之患。其教自上興,繇法度之無限也。”此文最能道出東周以後社會之變遷,及其時之人之見解。蓋其所稱古代之美,一在役物之有其方,一則人與人相處之得其道,此實大同之世所留詒,而非小康之世,世及為禮之大人所能為,《先秦史》已言之。然世運既降為小康,治理之權,既操於所謂大人者之手,人遂誤以此等治法,為此大人之所為,撥亂世,反之正,亦唯得位乘時者是望。其實世無不自利之黨類(Class),望王公大人及所謂士君子者,以行太平大同之道,正如與虎謀皮。然治不至於太平大同,則終潛伏擾亂之因;其所謂治者,終不過苟安一時,而其決裂亦終不可免;此孔子所以僅許為小康也。先秦諸子,亦非不知此義,然如農家、道家等,徒陳高義,而不知所以致之之方。墨家、法家等,則取救一時之弊,而於根本之計,有所不暇及。儒家、陰陽家等,知治化之當分等級,且知其當以漸而升矣,然又不知世無不自利之黨類,即欲進於昇平,亦非人民自為謀不可,而欲使在上者為之代謀,遂不免與虎謀皮之誚。此其所以陳義雖高,用心雖苦,而卒不得其當也。參看《先秦史》第十五章第五節。秦、漢之世,先秦諸子之言,流風未沫,士蓋無不欲以其所學,移易天下者。新室之所為,非王巨君等一二人之私見,而其時有志於治平者之公言也。一擊不中,大亂隨之,根本之計,自此乃無人敢言,言之亦莫或見聽矣。此則資本勢力,正當如日方升之時,有非人力之所能為者在也。
以民族關係論,兩漢、魏、晉之間,亦當畫為一大界。自漢以前,為我族征服異族之世,自晉以後,則轉為異族所征服矣。蓋文明之範圍,恆漸擴而大,而社會之病狀,亦漸漬益深。孟子日:“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以社會組織論,淺演之群,本較文明之國為安和,所以不相敵者,則因其役物之力大薄之故。然役物之方,傳播最易。野蠻之群,與文明之群遇,恆慕效如恐不及焉。及其文明程度,劣足與所謂文明之族相抗衡,則所用之器,利鈍之別已微,而群體之中,安和與乖離迥判,而小可以勝大,寡可以敵眾,弱可以為強矣。自五胡亂華以後,而沙陀突厥,而契丹,而女真,而蒙古,而滿洲,相繼入據中原,以少數治多數,皆是道也。侵掠之力,唯騎寇為強。春秋以前,我所遇者皆山戎,至戰國始與騎寇遇,《先秦史》亦已言之。戰國之世,我與騎寇爭,尚不甚烈,秦以後則不然矣。秦、漢之世,蓋我恃役物之力之優,以戰勝異族,自晉以後,則因社會之病狀日深,而轉為異族所征服者也。故日:以民族關係論,漢、晉之間,亦為史事一大界也。
第二章 秦代事跡
第一節 始皇治法
秦王政二十六年,民國紀元前兩千一百三十二年,而西曆紀元前二百二十一年也。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日:“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日:“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日: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①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天子自稱日朕。”王日:“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日皇帝。他如議。”制日:可。追尊莊襄王為大上皇,制日:“朕聞大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謚。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史公謂:“始皇自以為功過五帝,地廣三王,而羞與之侔。”《秦始皇本紀贊》。案琅琊刻石云:“古之帝者,地不過千里,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亂,殘伐不止,猶刻金石,以自為紀。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遠方。實不稱名,故不久長。其身未歿,諸侯背叛,法令不行。今皇帝並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合群臣議帝號之言觀之,秦之所以自負者可知,史公之言,誠不繆也。盡廢封建而行郡縣,其事確為前此所未有,固無怪秦人之以此自負。君為一群之長,王為一區域中所歸往,其稱皆由來已久,戰國時又有陵駕諸王之上者,則稱為帝,已見《先秦史》第十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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