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已經專家論證通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頒布。頒布的目錄是經勞動保障部、國家計委等7個部門確定的專家小組對藥品進行分類並擬定備選目錄,由全國1000多名專家投票遴選等嚴格程式產生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包括西藥、中成藥(含民族藥)和中藥飲片三個部分。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加強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是保障職工基本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重要措施。

基本信息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國家有關部委共同制定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已經專家論證通過,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頒布。頒布的目錄是經勞動保障部、國家計委等7個部門確定的專家小組對藥品進行分類並擬定備選目錄,由全國1000多名專家投票遴選等嚴格程式產生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包括西藥中成藥(含民族藥)和中藥飲片三個部分。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加強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是保障職工基本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改革的重要措施。

簡介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其中西藥913個品種,中成藥575個品種,民族藥47個品種。中藥飲片部分包括28種和1個類別的單方或複方使用都自費的藥品以及101種在單方使用情況下自費的藥品(該類藥品實行排除法,凡列入目錄內的均自費)。西藥、中成藥分甲、乙兩類,甲類西藥327個,中成藥135個;乙類西藥586個,中成藥440個。基本醫療保險要支付費用的藥品,職工個人都要按照各統籌地區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負擔部分醫藥費用,乙類藥品價格一般比甲類藥品高,個人自付費用比例也高於甲類。自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甲類藥品全國統一執行,各地不得調整,乙類藥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正式頒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使用目錄上的甲乙類藥和目錄之外的中藥飲片均可按各地規定的比例報銷。目錄上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甲、乙兩類,甲類藥品種由全國統一執行,各地不得變動;乙類藥品種各省區市有15%的調整權。乙類藥一般價格比甲類藥高,個人支付費用的比例也高於甲類藥,具體支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 

特點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職工醫療保險起付線

新頒布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與過去公費勞保醫療用藥目錄相比,具有如下特點:①兩個基本“重合”,即各省區市現行的公費、勞保醫療藥品目錄中,80%以上的藥品與《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重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90%以上的藥品與《國家基本藥物》重合。②兩個“增加”,即《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與現行全國公費醫療藥品報銷範圍比較,西藥和中成藥分別增加了15.9%和8.1%,西藥中合資及進口藥品的比例略有增加。③一個“提高”,即《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將近幾年上市的療效好的新藥、新劑型替換了一些老藥、老劑型。 

原則

這次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堅持了5條原則:保證職工用藥安全有效;保證職工基本醫療需求;鼓勵和支持醫藥科技進步;堅持新舊用藥辦法平穩過渡;堅持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的原則。

管理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中國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應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從2005年8月1日起,《醫保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定價權下放到地方,由各省自主定價。在此前,《醫保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實行的是國家統一定價,乙類藥品則由國家制定一個指導價,地方的定價可在5%的範圍內浮動。今年國家發改委公布新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品種數量由原來的1500種左右擴大到2400種左右其中包括《醫保目錄》確定的2100種報銷藥品。
有些企業在為藥品能夠進入《醫保目錄》而慶幸的同時,也開始為藥價的硬性指標帶來的利潤空間縮小而苦惱。終端銷售的擴大伴隨的是最高零售價與醫院醫療保險金額所帶來的局限。所以才有人指出,企業的藥品進入《醫保目錄》並沒有可以炫耀之處,利潤的最終獲得才是最有力的表征。同時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強制性的降價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這個問題由體制上的弊端所導致,就應當通過動體制的手術來解決。但是因為藥品這一商品的特殊性,完全由市場來支配價格,可能性還是不大的。因此企業進入《醫保目錄》的複雜心情也就不言而喻。但是,不管怎樣,中國的醫保制度將漸趨完善,市場所具有的潛力醫藥企業也心知肚明,《醫保目錄》不是“保險柜”,但它的存在和作用始終不能小覷。

發展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中國的《醫保目錄》是借鑑國外經驗,伴隨著醫療保險體制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至今已走過5個年頭。
緣起WHO
2000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簡稱《醫保目錄》)誕生,標誌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正式啟動。2004年9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年)》,較2000年版本不同的是,新目錄增加了“工傷保險”這項。在這次2000年以來的第一次《醫保目錄》調整中,714種藥品入選了最新版的《醫保目錄》,其中中藥增加408種,增幅達98%,西藥新增加306種,增幅達42%。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胡善聯教授向記者介紹:“1979年WHO提出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目的是保障人們的基本健康權,主要針對的是開發中國家。WHO制定了一個指導目錄,各個國家可在此基礎上做出調整。80年代,中國出台的公費勞保用藥目錄,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制定的。它有利於用藥管理的規範,並滿足各地的基本需求。此後,就有了1999年的《城鎮職工醫保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為2000年出台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打下了基礎。目前我國《醫保目錄》中的藥品數目已經大大超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有近2000種,比其他開發中國家的藥品目錄水平高得多,所以很多的國外企業都想讓自己的產品進入中國的《醫保目錄》。”
政府定價影響深遠
艾力彼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裁、中山大學嶺南醫藥衛生經濟管理研究所副所長莊一強認為,《醫保目錄》的存在和調整引發了眾多藥企的公關行為和機會,增加了藥品流通成本,而這些成本最終還是轉嫁給了病人。對於製藥企業來說,儘管明知產品進入《醫保目錄》後將面臨國家限價的壓力,但首要的工作之一仍是想方設法使自己的產品進入《醫保目錄》,因為進了《醫保目錄》的產品銷售量才有了保障。即使是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產品能否進入招標範圍的依據之一也是看有否進入《醫保目錄》,這種掛鈎的做法無疑又促使企業加重醫保品種的含金量。這裡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每屆的全國藥品交易會上,招商受歡迎的品種十之七八都是醫保品種。
抑制醫療費用猛增?
關於《醫保目錄》對控制醫療費用所起的作用,莊一強認為不能盲目下結論。制定《醫保目錄》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控制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但從《醫保目錄》頒布後的實際情況來看,每年的醫藥費用增長率(大約在13%)都高於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大約是9%),不能據此就輕易給《醫保目錄》下結論。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是個牽扯著千絲萬縷的複雜問題,而作為改革措施一個組成部分的《醫保目錄》出台也僅僅五年時間,亟待發展完善。

(圖)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執行會長於明德先生則是另一番見解。他認為《醫保目錄》的確在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過程中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保障了人民民眾用藥的可及性。醫保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都要求備齊醫保用藥,保障了藥品的品種供應。從醫生這個角度來說,《醫保目錄》對醫生也有指導作用,指導醫生優先開具目錄中的藥品,控制藥品費用的作用更強了。過去目錄收納的品種較少,2004年目錄中的品種增多了,給患者提供的選擇也更多了。
中國公立醫院自從2000年前後開始對醫療費用的增長實行總量控制,這其中《醫保目錄》發揮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上海某著名三甲醫院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他們這樣的公立三甲醫院,醫藥費用的控制一直使他們感到困惑。因為病人到大醫院看病就是衝著醫院的品牌來的,認定在大醫院要好好治病,多開藥、開好藥,所以病人多、處方大,導致院方對控制總費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據了解,這種情況在三級大醫院並非個別現象。
從2004年開始,《醫保目錄》今後將兩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醫保目錄》未來發展的方向如何?現在《醫保目錄》品種的選擇受到藥品價格,定價因素的影響較大,其實,一些價格相對較高的新特藥及質優價高的藥品也可以適當入選《醫保目錄》,對於這類新特藥品和高價藥品實行給付標準管理,目的是使《醫保目錄》適度擴容,讓病人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

思考與建議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近年來,由於藥品在醫療費用中所占比例過高,大處方、回扣藥等不合理現象普遍存在,使藥品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所以目前對((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使用與研究顯得尤為重要。對醫保病人藥費結構進行調整,進一步控制自付藥費比例,以減輕參保職工的經濟負擔,成為必需解決的社會問題。

一、《基本藥品目錄》是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必要步驟。

眾所周知,從解放初開始,中國就對城鎮職工實行了統包的勞保制度,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這一體制已日益顯現不足。“大鍋藥”已成了國家財政的包袱。於是上海在90年代中期率行推出公費及勞保藥品報銷目錄,這是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大鍋藥”的迅速膨脹。於是各地紛紛仿效,收效十分明顯。但是,一些“畫地為牢”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藉機“劫財劫物”的不正之風也隨之泛起,令社會各界深惡痛絕。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民意,在前年作出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據此制定《基本藥品目錄》。這是加強醫療保險用藥管理,確保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工作順利推進的重要措施,也是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步驟。

二、新劑型、新品種進入《基本藥品目錄》偏少。
此次的《基本藥品目錄》,計有西藥913個,中藥575個,合計1488個。其中“甲類”西藥327個,中藥135個,合計462個;“乙類”西藥586個,中藥440個,合計1026個。粗看似數量不少,但是仔細研究就會發現進入目錄的新劑型、新品種屈指可數。據粗略統計,913個西藥中,緩釋、控釋劑型僅為30個,氣霧、粉霧劑為15個,栓劑僅為9個。也就是說,新劑型不到目錄的10%。更加可憐的是,即使進入目錄,這些新劑型也大多是“偏房”。據統計,進入甲類目錄的緩控釋品種一個都沒有,栓劑為2個,氣霧、粉霧劑也僅為3個,這與國家重點發展生物醫藥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顯然是南轅北轍的。中國是個醫藥生產大國,原料藥的產量僅次於美國,但是製劑開發上卻遠遠落後於已開發國家。歐美國家一個產品一般有7-8種劑型,從普通片劑、膠囊到緩釋、控釋、霧化劑,花樣百出,方便了病人,減少了毒副作用。而我國,一個品種大多只有1-2種劑型,“傻大黑粗”成了製劑的主角。
此次一些療效好、水平高的國家一類新藥都沒進入目錄,這更不能不說是個缺憾。如,有人類腸道衛士之稱的國家一類新藥“培菲康”,儘管有廣闊的市場仍沒進入目錄。還有抗早孕的國家一類新藥息隱,這次也難逃厄運,沒有進入目錄。這不僅與計畫生育的國策不符,也嚴重挫傷了企業開發新產品的積極性。藥品開發投入高、周期長、風險大,國內新藥開發和生產的資金一般在數千萬元,耗時5年以上。如果開發成功的新藥不能及時進入《基本藥品目錄》,就不可能占有市場,這樣科研成果的產個化和經濟效益回報就是一句空話。因此必須從政策上鼓勵企業開發新劑型、新品種,而《基本藥品目錄》就是國家發展醫藥高新技術產業的基本政策導向,因此必須加以周全考慮。

三、《基本藥品目錄》對醫藥工業影響巨大。

(圖)《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藥品目錄》的出台,意味著今後的藥品市場上,採購藥品要在《基本藥品目錄》里找;醫院開方要在《基本藥品目錄》里尋;職工生病吃藥要在《基本藥品目錄》里選。而沒有列入《基本藥品目錄》的藥品在市場上將會喪失競爭能力,必然逐漸被市場所淘汰。而以生產沒有列入《基本藥品目錄》的藥品為主,且產品品種相對較少的中小企業將面臨嚴峻考驗,甚至有滅頂之災。如一家中藥廠,其主要產品祛痰口服液參貝北瓜膏垂盆草制劑是當地頗有名氣的國家中藥保護品種,年銷售額5000萬元,3個品種占企業年銷量的80%,但這將均沒列入《基本藥品目錄》。目前,有一些藥品經銷單位和醫院已拿起“尚方寶劍”——《基本藥品目錄》規範藥品採購,紛紛停銷或限量購銷上述產品,該企業因此岌岌可危。
四、貫徹《基本藥品目錄》的幾點建議。
⑴實行雙軌制,逐步並軌。考慮到《基本藥品目錄》出台以前,各地已經都有一個地方目錄,為使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用藥單位都有一個逐步適應過程,防止由於“急剎車”而造成意外,應當允許地方有一個過渡時間,從雙軌制逐步轉入單軌制。
⑵對新劑型、新品種應有保護措施。尤其是我國製劑水平落後,應當鼓勵企業經常創新,發展新劑型、新品種。目錄可以規定藥品的化學結構,劑型則應當由醫生和病人從實際出發進行選擇。
⑶積極推進“病種報銷法”。不少國家實行“病種報銷法”,即在確定病種醫療總費用的前提下控制用藥總費用,而不具體規定能否使用什麼藥品,醫生和病人可在規定的醫療總費用中,選擇需要的藥品,按規定報銷,這樣既有利於病人使用針對性的藥品,也有利有於促進醫藥產業的發展和新藥的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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