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過失犯罪指在過失心理支配之下實施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已經構成犯罪的行為。過失犯罪行為本身是錯誤行為,即屬於不適當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為。過失犯罪行為本身蘊涵著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

特徵

1.實際認識和認識能力相分離。

2.應為行為和實際所為不一致。

3.主觀願望與客觀效果相矛盾。

構成要件

1.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持根本否定態度心理。

2.行為必須發生了危害結果,從刑法分則的規定看,這些結果一般都是較為嚴重的結果。刑法第330條和第332條除外(由於過失犯罪是結果犯,只有特定結果發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須有處罰該類過失犯罪的分則性明確規定。

性質

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的區別

過失犯罪過失犯罪

1.過失犯罪行為本身蘊涵著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

2.過失犯罪行為本身是錯誤行為,即屬於不適當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為。

3.一般情況下,過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時刑法才將其規定為犯罪,行為人才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是表現在主觀意志上,而是體現在客觀效果上。

定性過失犯罪與故意犯罪的區別

1.主觀方面明顯不同。

2.結果在定罪時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從處罰方面看,過失犯罪的法定刑明顯低於故意犯罪。

由於過失的主觀惡性明顯小於故意,所以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規定不同於故意犯罪,具體如下:

A.過失犯罪均以發生危害結果為要件,而故意犯罪並非一概要求發生危害結果。過失犯罪情況下,行為

人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卻輕信能夠避免,

主觀上根本反對發生這種危害結果,因而主觀惡性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B. 刑法規定“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責任”,“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體現了刑法以處

罰故意犯罪為原則,以處罰過失犯罪為特殊的精神。過失犯罪只有當行為已經給社會造成危害結果的情

況下,才能構成犯罪。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就不存在過失犯罪

C.刑法對過失犯罪規定了較故意犯罪輕得多的法定刑。過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則條文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

才能負刑事責任。如果刑法分則條文沒有規定的,無論某一過失行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構成犯罪。

過失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行為人本來應該也能夠正確地認識一定的行為與危害社會的結果之間的聯繫,進而正確選擇自己的行為,避免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但他卻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採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因此,國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過失犯罪的行為人對自己嚴重不負責任的態度支配之下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刑法學術語

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對於保護公民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衛國家利益不可或缺。 中國刑法從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到1997年修訂通過的新刑法典,取得了重大改革和全面進展的成就。刑法學以刑法為研究對象,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學體系中基本而重要的部門法學,是普通高等法學教育中的一門重要的主幹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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