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

反壟斷

反壟斷是禁止壟斷和貿易限制的行為。是當一個公司的行銷呈現壟斷或有壟斷趨勢的時候,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所採取的一種干預手段。在19世紀末期世界經濟的發展進入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反壟斷就成為了各國規制的對象,各國均採取嚴厲的立法來進行反壟斷的法律規制。中國自加入WTO以後也積極擔負反壟斷的責任,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就寬頻接入的問題,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展開反壟斷調查。如果事實成立,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可能被處以數億至數十億元的巨額罰款。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反壟斷反壟斷

反壟斷是指當一個公司的行銷呈現壟斷或有壟斷趨勢的時候,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的一種干預手段。

但各國及地區的反壟斷法並沒有關於壟斷的一般性定義,在中國,是指市場競爭主體(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單獨或者聯合的方式,實施的獨占、分割市場等實質上排斥、限制和妨礙競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競爭者的利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

反壟斷是禁止壟斷和貿易限制的行為。2014年中國發改委密集掀起一波反價格壟斷調查風潮。發改委專職負責反壟斷調查的只有兩個處室,但這支只有十人左右專職成員的團隊相信,在中國不規範的商業環境下,涉及價格壟斷的案例俯拾皆是。他們要做的是在有限的精力內,選取並處置一些深受詬病的案例。

2008年8月,《反壟斷法》頒布,已經實施5周年。前4年中發改委等監管部門在調查和懲罰上鮮有作為,但進入2013年以來,發改委在反壟斷調查上突然發力,查處三星等企業液晶面板價格壟斷案、茅台五糧液價格壟斷案、奶粉價格壟斷案、上海黃鉑金飾品價格壟斷案。其中,合生元等高端乳粉品牌,因違反縱向壟斷規定、限制競爭行為共被罰約6.7億元,創下國內反壟斷史上最大罰單。無論是被查處企業規模、數量,還是處罰力度,都是《反壟斷法》實施5年來前所未有的。

歷史發展

漫畫漫畫

反壟斷法制裁壟斷行為有兩大原則,一是本身違法原則,比如橫向的價格聯盟、部分卡特爾,只要有這種行為發生,就可以認定這是不法壟斷、需要制裁,這種原則規製成本較低;還有一種是合理原則,某種行為在形式上屬於反壟斷法制裁的對象,但經過實際的利弊分析,當這種壟斷對經濟和社會產生的正面影響大於負面的危害時,就不屬於反壟斷法反對的對象,比如中小企業卡特爾。當然,這樣相應的執法成本也高。

早期的各國反壟斷法制度比較嚴厲,對壟斷地位和壟斷行為控制較嚴。比如“大的就是壞的”被許多國家反壟斷法所接受。現在各國普遍認識到不是單純反對壟斷,需要反對的是濫用壟斷地位、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比如美國的反壟斷法就是重行為不重結果。實施的反壟斷法也應該採取溫和型的反壟斷法律制度,這樣有利於鼓勵競爭者通過合法、妥當的方式,追求經濟規模的擴大,也有利於協調反壟斷制度與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中小企業制度及產業政策之間的關係。

主要特點

規則的壟斷才是真正的壟斷

壟斷壟斷

壟斷的表象是市場占有率的壟斷,要想實現市場的壟斷,必須有技術的壟斷,但要真正實現技術的壟斷,必須有技術標準的壟斷,即智慧財產權的壟斷,否則受制於人是在所難免的。標準的壟斷在工業經濟社會雖然很難,但最優秀的那一部分企業是可以做到的。要長期壟斷標準的前提條件是要壟斷人才,只有人才的壟斷才是最可怕的壟斷。就好比徐庶進曹營,雖然一言不發,但至少保證了敵方沒有了徐庶這一智囊。美國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努力網路了大批世界頂尖級的人才。對人才的壟斷本質上是對知識的壟斷。因而可以把超一流企業叫做“知識壟斷”型企業。

反壟斷並不反對規模經濟

在某些人的觀念中,搞壟斷或者具有壟斷地位的都是大企業,反壟斷法就是反對大企業的法律。只要企業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就可能遭遇反壟斷的官司。

其實,絕大多數反壟斷法都不禁止壟斷地位,即由於技術先進、管理效率高以及產品質量好等原因產生的規模擴大。由於自然壟斷、法律規定所產生的壟斷,都是受法律保護或者鼓勵的壟斷。法律不能也不應該懲罰競爭中的優勝者。

各國反壟斷立法對濫用壟斷地位行為的規定有兩種基本類型:一是對於壟斷地位本身不作任何干預,僅僅禁止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而且即使發生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也只是禁止和制裁其行為本身,而不分拆壟斷企業,甚至在不正當獲取壟斷地位的情況下也是如此。時下歐盟以及大多數國家的反壟斷法都採取這種立法態度。二是不禁止壟斷地位本身,而禁止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壟斷地位以及以不正當方式維持壟斷地位的情形,可以採取分解壟斷企業的制裁措施,從根本上消除其濫用壟斷地位的基礎。美國幾乎是惟一採取這種立法態度的國家。

也有個別國家對壟斷地位本身是禁止的,即不管壟斷地位是否是通過不正當方式獲取或者維持的,其壟斷地位本身就是反壟斷法禁止的對象,也即只要達到較高的市場占有率或者較大經濟規模,不管是否實施妨礙競爭的行為,都構成違法行為。日本及東歐個別國家採取這種立法態度。但是日本禁止壟斷狀態的規定幾乎沒有付諸實施。

無論採取哪一種立法態度的國家,其反壟斷法都沒有成為發展規模經濟的障礙,而通過反壟斷法所維持的生機勃勃的競爭機制倒是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經濟規模的擴大。

法律法規

1.世界上第一部反壟斷法是1890年《謝爾曼法》(ShermanAct),也被稱為世界各國反壟斷法之母。美國最高法院在其一個判決中指出了謝爾曼法的意義,即“謝爾曼法依據的前提是,自由競爭將產生最經濟的資源配置,最低的價格,最高的質量和最大的物質進步,同時創造一個有助於維護民主的政治和社會制度的環境”。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全球化下的壟斷規制原則

必須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認識國內市場的壟斷和競爭,準確把握國內的市場結構,更要把握國際市場結構。在國內特定市場準入開放的前提下,即便國內市場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絕對支配)也不應當視為壟斷。在不存在進入障礙的情況下,絕對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種短暫的情況,並不會對市場的競爭性結構造成破壞。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只要市場的進入是開放的,市場的競爭性結構問題就應當從全球市場的角度來理解,而不應僅僅從一個國家國內市場的狀況來理解。換句話說,在開放的國內市場中,特定市場(特定商品、技術、服務等)的競爭性結構問題應當由市場本身去解決,規製法律要做的是消除市場的進入障礙,而不是通過拆分處於支配地位的企業的方式恢復市場的競爭性結構。

同時,要積極參與全球市場的反壟斷規制。在中國經濟逐步融入國際大市場的今天,國外壟斷勢力通過全球市場很容易實施嚴重影響中國利益的行為。需要更積極地加強國際市場的反壟斷雙邊、多邊合作。反壟斷法律體系建設要對“經濟全球化”下的國際市場壟斷作出積極的回應,全球性市場結構問題應當主要通過國際反壟斷統一規範去解決。如果國際市場發生高度的經濟集中,就應當消除這種集中,恢復市場的競爭性結構。同時,在我國反壟斷立法中按照合理效果原則、國際禮讓原則,對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作出規定,以維護我國的國家主權和公共利益。更重要的是,通過反壟斷的國際合作,培育我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做為“國家隊”,提供給國內就業機會,增加國民福利,增強國家綜合實力。

提高市場績效作為企業重組兼併的唯一原則

要把能否提高市場績效作為企業重組的唯一標準。美國政府在審查大型企業併購案時,不以市場占有率、廠商規模大小、市場中廠商數量為判斷標準,關鍵要看是否濫用了市場力量。具有市場力量的企業不一定是壟斷,只有利用市場力量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限制競爭才被判為壟斷。當然,前提是市場是開放的,沒有準入限制。壟斷企業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而留下的有效率的企業,是競爭的結果,也是競爭達到的最佳狀態。研究證明,隨著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很多產業雖然呈現出高度集中狀態,但競爭依然十分激烈,資本集中未必反競爭,而可能是高效率的結果。壟斷企業的市場份額占據統治地位,是因為它們有更高的效率。從經濟發展的規律來看,規模經濟是市場的必然趨勢。所以,為了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反壟斷法的重要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率而不是別的,而效率高低的標誌就是利潤。在市場份額高的企業里,由於大企業擁有雄厚資本,能夠進行大規模投資,增加生產規模,開展新興科學研究,從而比一般企業的生產效率要高,獲取更多的利潤。高效率帶來高利潤是經濟成長的驅動力量。

根據中國經濟發展的水平,應當把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作為壟斷規制的唯一目標。出台鼓勵、推進企業兼併、重組的規制,激勵企業通過兼併擴大企業規模,形成規模經濟。要儘快培育一批市場份額大、效率高的企業,通過全球性市場競爭,獲取比其他企業更多的利潤,從而進一步鞏固其市場優勢地位,實現高效率——高盈利——占有更多市場份額的良性循環。同時,要規範優勢企業的行為,引導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樹立良好形象,防止企業濫用支配地位限制競爭。

堅持在企業重組兼併中推動技術創新原則

要把促進技術創新作為評價壟斷企業市場行為的重要標準。微軟反壟斷訴訟中雖然逃脫了拆分的命運,卻要面對反壟斷的處罰。主要原因是妨礙“技術創新”,即微軟利用在作業系統市場上的壟斷力量打擊競爭對手,與電腦製造商和軟體開發商簽訂一些排他性契約等,嚴重影響了行業競爭和技術創新。在美國法務部與微軟的初步和解協定中,並沒有限制微軟集成軟體,而是限制微軟妨礙競爭的非法行為,要求微軟給電腦製造商更大的靈活性,放棄排他性契約,禁止微軟對採用競爭軟體的製造商實行報復行為。這樣做,會加大國內競爭和促進技術創新,有利於提高產業競爭力。

要全面認識大型企業特別是壟斷企業與技術創新的關係。統計資料顯示,全球民用研發費的80%、技術創新的70%、技術轉移的60%都是在世界500強大型壟斷企業進行的。這說明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壟斷與技術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深刻變化,只有實力強大的企業才能擁有最先進的技術,一旦控制先進技術,市場占有率就迅猛上升。

堅持投資人主導原則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大企業兼併浪潮勢不可擋,進而形成了世界性的第五次併購浪潮。在強強重組聯合中,處於相對弱勢企業的經理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並不會產生重組動力。1994年,麥道公司的總資產有122億美元,1996年,麥道公司的訂貨大增,僅手中美國海軍的戰鬥機訂貨,就需要今後20年才能完成。1996年1~9月,麥道公司盈利9000萬美元,是上年同期的兩倍多。這樣一家歷史悠久、實力強大的、盈利百厚的企業,為什麼不能作為獨立公司繼續生存,而願意被波音公司兼併,麥道公司經理層為什麼會那么快同意被兼併?從根本上說就是華爾街的機構投資人在起作用。美國公司治理結構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發生了深刻變化,正從經理人事實上掌權、不受制約的“經理人資本主義”轉向由投資人控制、監督經理層的“投資人資本主義”。由於機構投資人是公司大股東,它們不可能用傳統的拋售股票“用腳投票”方式來保護其資產價值,因為它們所持有的大量股份不可能在不引起股價大跌的情況下拋出。機構投資人轉而採取積極干預的辦法,向董事會施加壓力,迫使董事會對經營不善的公司進行重組兼併、更換管理層,徹底改變公司戰略,確保投資人利益最大化。根據美國一份最近的調查報告,由於機構投資者近年來的積極參與,董事會對公司重組等重大事項的管理約束出現了“硬化”的趨勢。對此,美國沃頓商學院教授麥克·尤西姆(MichaelUseem)說,這標誌著美國的企業制度已經從“經理人資本主義”轉變成了“投資人資本主義”。“投資人資本主義”動力十足,追求的是投資利益最大化,是所投資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縱觀最近惠而浦對美泰的併購、波音對麥道的併購,都反映出在美國實際上形成了以資本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為平台、以機構投資人為主導、以全球市場為範圍、以效益最大化為目標推進大企業併購的機制。

中國要加快完善國有企業兼併重組中出資人主導的體制與機制。在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方面,國有企業出資人要保持對資產的高度敏感,發揮更大作用。要加快完善“投資人主導”機制與體制,充分發揮出資人在企業重組兼併中的主導作用,按照市場法則,推進優勢企業之間合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

主要政策

反壟斷政策是最早的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組織政策分為促進競爭並抑制壟斷的政策和規範競爭的政策兩類。

反壟斷立法反壟斷政策措施主要是從干預市場結構和干預企業行為兩方面來進行的。

市場結構

由於導致市場壟斷的最主要因素是賣方集中度,產品差別化和進入障礙。因此,政府干預市場結構,抑制壟斷弊病的相應措施是:

1)降低買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

2)降低進入障礙或制止其上升

3)降低產品差別化程度

企業行為

在國外,抑制壟斷更常用的手段是干預市場行為。政府干預企業行為的內容包括:干預企業定價方式;干預企業非價格競爭的程度;反對壓制競爭對手的行為等。具體地說,其措施包括:

1)禁止妨礙正常交易的契約與合謀

2)禁止對不同銷售對象實行價格歧視

3)禁止簽訂排他性交易協定

4)禁止採取降價傾銷的辦法爭奪市場,壓制競爭對手

5)禁止採取不公正的競爭方法以及欺詐性行為來壟斷市場

6)禁止企圖壟斷的聯合

中國式困境

反壟斷反壟斷

如何面對強勢央企,成為中國反壟斷的真正難題。發改委的自信,在遇到一些企業時,也會受挫。

在轉型期的中國,有一個龐大的國企群,如何面對他們,尤其是強勢央企,成為中國反壟斷的真正難題。五年來,被官方公開的唯一一起針對央企的反壟斷案件,是2011年由發改委反壟斷局發起的電信聯通反壟斷案。與其他被查處企業多低頭認錯的姿態不同,這起國字頭央企反壟斷案卻遭到被調查者的強勢反擊,其通過下屬《中國郵電報》等媒體連續發起對發改委調查的質疑,也令這個案件尚未結案。

事實上,反壟斷的行政執法機構們也常常很為難。對於行政壟斷,反壟斷法的概念是“濫用行政權力干預市場競爭”,但這個行政機構是指哪些級別、哪些機構的哪些行為?法律的規定模糊不清。比方說,國家將石油產品的批發授權給中石油中石化壟斷經營。石油產品的零售也必須由他們進行,就是典型的行政壟斷案,但反壟斷機構有沒有權力向上級機關提出建議,上級機關又是誰。

在中國這樣一個並非完善的市場經濟的土壤里,要移植一部市場經濟的憲法,會遇到很多嫁接問題。正因為如此,在中國,反壟斷法還是一部尚未引起關注的法律。一位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對南方周末記者稱,在案件查辦之初,一些當事人根本不知道中國有反壟斷法,即便知道也不清楚它到底是管什麼的。

治理行動

國際

反壟斷反壟斷

2010年6月,歐盟委員會通過了一項旨在打破車企與授權經銷商以及零配件生產廠商之間壟斷格局的市場競爭性法規。新法規通過提高汽車維修與養護所需零配件信息的取得機制來達到提高汽車零配件與維修市場的競爭力。與此同時,新版競爭性法規還使廣大消費者可以從市場輕鬆獲得價廉物美的汽車維修件。此外,新版競爭性法規還解決了車企與汽車修理廠之間存在的擔保關係,打破了消費者必須要到車企指定修理廠修車的壟斷局面。

美國日本歐洲與加拿大在內的反壟斷監管機構一般都要對那些“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反競爭”汽車零部件生產經營企業給予數額不等的罰金。而這些汽車零部件則主要包括安全帶、散熱器、空調系統、風擋與雨刷器。

歐盟新頒布的反壟斷法規與美國反壟斷法出現了越來越明顯的“趨同”。歐盟委員會專家稱,鑒於製造業全球一體化程度的加深,尤其是汽車零部件一體化趨勢的不斷明朗,美歐兩大反壟斷法律法規制定機構應該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上達成一致,在避免不應有的法律衝突的同時,共同為遏制壟斷勢頭的蔓延做好“趨同”工作。

歐盟對全球車企與汽車零部件“供應商”上游企業的“價格”壟斷一直採取高壓嚴打的做法,而這種做法也使很多車企恪守企業職業道德、承擔企業社會責任。

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2014年5月曾對法國佛吉亞公司(Faurecia)、美國天納克公司(TennecoInc)以及其他專門生產經營汽車排氣系統的全球著名汽車零部件供應商展開有關汽車零部件“定價”方面反壟斷調查。

歐盟委員會稱,這些公司涉嫌汽車零部件“定價卡特爾同盟”,並利用自己的價格壟斷地位操縱全球汽車零部件價格。按照歐盟反壟斷調查慣例,歐盟委員會並沒有通過媒體公開對這些涉嫌價格壟斷的企業進行點名批評。

中國

2014年起,超過1000家中外車企正在接受反壟斷調查。這些車企包括整車製造商、零部件供應商以及經銷商。

寶馬被罰163萬

2014年8月13日湖北省物價局召開規範汽車銷售中的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會,通報了武漢4家寶馬4S店協商統一收取PDI檢測費(俗稱新車檢測費)構成價格壟斷協定的違法行為,並依據《反壟斷法》對4家寶馬經銷商給予行政處罰,罰款總金額達162.67萬元。這是2014年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以來,對汽車經銷企業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在告誡會上湖北物價局表示,本次處罰的4家寶馬經銷4S店為武漢市鄂寶、中達江寶、漢德寶和寶澤。處罰的原因是PDI檢測作為售前檢測,本應是汽車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在向消費者銷售完全合格的汽車產品之前,應該履行的義務和責任。但這4家寶馬4S店卻協商統一收取PDI檢測費,構成價格壟斷協定的違法行為,分別處以93.79萬元、34.16萬元、19.72萬元和15萬元的罰款。湖北物價局同時表示,汽車生產及經銷服務企業利用行業技術和信息優勢,採取不與汽車同時在公開醒目位置標價,而以購車契約明確的方式收取“PDI檢測費”、“綜合服務費”、“延伸服務費”、“精品費”,誤導消費者認為PDI是在購車後享受的實質性服務,其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和《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相關規定,屬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堅決制止

本次提醒告誡會之後,對在汽車銷售過程中仍然收取PDI檢測費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罰。湖北省物價局三條提醒告誡意見:

1、嚴格禁止以“售後服務”為名收取售前檢測費所謂PDI檢測是售前檢測,不是售後服務。

2、自糾自報經營者間達成同盟收取PDI檢測費行為,少數汽車經銷服務企業之間,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統一PDI檢測費標準,達成並實施價格同盟,操縱市場價格。其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和《反價格壟斷規定》相關規定,必須立即停止和糾正,並主動向反價格壟斷執法機構報告。拒不自糾自報的,一經舉報和查實,從嚴處理。

3、強調要依法經營,要誠信經營,不能搞價格欺詐;要公平競爭,不能搞價格壟斷;要平等自願,不能利用行業優勢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收費。

奧迪反壟斷調查進入行政處罰程式

同時,湖北物價局還表示,對於此前發布的奧迪等汽車生產經營企業存在壟斷行為的反壟斷調查,已進入行政處罰程式,湖北省物價局正在依法處理。

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德系豪華品牌寶馬突然發布公告稱寶馬對此次反壟斷調查事件高度關注,並從8月11日起進一步下調2000餘件原廠零部件的批發價格,平均降幅達20%。

奧迪也在早些時候承認其壟斷行為違法,表示願意接受處罰。這是迄今為止第一個主動承認壟斷行為違法的車企,此前其他車企紛紛下調產品價格以回應反壟斷執法。

中國反壟斷已開出30億罰單

據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自2013年年初以來,中國反壟斷調查和處罰不斷擴圍:

2013年1月4日,國家發改委對LG三星奇美友達中華映管瀚宇彩晶等6家彩電企業處罰3.53億元。

2013年3月19日,發改委對茅台五糧液出發了4.49億元。

2013年8月7日,發改委對美贊臣多美滋合生元雅培富仕蘭恆天然等6家奶粉企業處罰6.69億元。

2013年8月12日,老鳳祥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等五家金店因價格壟斷被罰1009.37萬元,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被罰50萬元。

2014年8月20日,發改委對住友矢崎精工電裝NTN捷太格特等12家日本汽車零部件和軸承企業處罰12.35億元。

2014年9月2日,發改委對浙江保險行業協會和23家省級保險企業處罰1.1億元。

2014年9月9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出公告,吉林省物價局對吉林亞泰集團水泥銷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東水泥吉林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會議和簽訂協定,商定區域水泥價格及執行政策。責成吉林省物價局對這三家實施價格壟斷的水泥企業依法罰款共1.1439億元。其中,對亞泰公司處以罰款6004萬元,對北方公司處以罰款4097萬元,對冀東公司處以罰款1338萬元。

因此,自2013年年初以來,中國反壟斷已經開出了約29.4億元的罰單。

對12家日企12億壟斷罰單明細公布

對12家日本企業價格壟斷行為處罰12億元的訊息發布近一個月後,中國監管部門公開了壟斷罰單的明細。

2014年9月19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信息顯示,對12家日企中的11家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有10家明確了具體罰金,對於株式會社不二越免除行政處罰。此外,針對日立汽車系統有限公司開出了免除行政處罰決定書。

剩餘10家企業,罰款總金額達到12.354億元,其中,金額最高的罰單開給了住友電氣工業株式會社,達到2.904億元;最少的是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達到3456萬元。

反壟斷最大罰單

事件簡介

2014年8月19日,發改委反壟斷局表示,日立三菱電機不二越等12家汽車零部件廠商因操縱產品供應價格,被處12.35億元罰款。其中日立和不二越主動配合調查,被免除處罰。這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開出的最大一張罰單。

罰單內容

兩張反壟斷罰單,向日本兩家軸承製造商罰款共2.941億元整。軸承生產商日本精工(NSK)違反規定而對其罰款29億日元(2800萬美元)。隨後,日本軸承製造商NTN Corp表示,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已對該公司開罰1.192億元人民幣(1942萬美元),因違反中國反壟斷法。

這12家涉案的日本零部件企業分別是東海理化、普利司通、松下、奧托立夫、天合德國控股、日本精機、G.S.Electech、古河電氣、矢崎集團、電裝集團、金剛石電機及藤倉公司。

八家日企零部件價格壟斷長達十餘年。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互相協商價格。經價格協商的零部件用於本田、豐田、日產、鈴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種車型。截至20013年底相關零部件訂單仍在供貨。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軸承生產企業在中國境內銷售軸承時,依據共同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漲價信息,實施漲價行為。發改委表示,將對調查中發現的其他違法線索繼續深入開展調查。

事件背景

國家發改委透露,已經完成了對日本12家企業實施汽車零部件和軸承價格壟斷案的調查工作,並將依法進行處罰。有媒體披露,這12家涉案的日本企業分別包括:東海理化、普利司通、松下、奧托立夫、天合德國控股、日本精機、G.S.Electech、古河電氣、矢崎集團、電裝集團、金剛石電機及藤倉公司。涉及的零部件產品包括加熱器控制臺、轉向信號燈開關、雨刮器、電鎖、儀錶盤儀器、安全氣囊、方向盤及座椅安全帶。隨著精工和NTN的罰單被披露,將陸續有更多日本零部件企業公開處罰方案。

發改委自2011年底開始啟動汽車業反壟斷調查,反壟斷行動涉及了包括零部件製造、銷售流通及後市場維修環節等在內的幾乎整個汽車產業鏈。目前除12家日本零部件企業外,已確定克萊斯勒、奧迪、賓士存在壟斷行為。

事件伸延

國家發改委要求,涉案企業立即根據中國法律對銷售政策和行為進行整改,對公司全體人員進行反壟斷培訓,採取實際行動,消除過去違法行為後果,主動維護競爭秩序,並惠及消費者。並將對本次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其他違法線索繼續深入開展調查。

影響

針對一連串對全球汽車製造商、技術提供商和其他企業發起的調查的抱怨越來越多。在中國,越來越多的外企被監管機構盯上,涉及行業有奶粉業、高科技和藥業。這些行動加深了一些外企覺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印象。

2014年9月2日,中國美國商會發布報告稱,在華外國企業日益感到自己成為反壟斷法和其他法律行為的靶子,而且如果情況得不到改善,它們可能會減少投資。

美國反壟斷

美國若干壟斷性大企業併購

惠而浦公司兼併美泰克公司案

反壟斷反壟斷

美國惠而浦公司(Whirlpool)是美國白色家電業的壟斷巨頭,其市場占有量在北美居第一。美泰克(Maytag)是美國白色家電行業的名牌企業。2004年,在一家評級機構將其 信貸評級調降至“垃圾”級後不久,該公司宣布重組。2004年5月和6月,美國RipplewoodHoldings牽頭的一個私人資本財團及中國海爾美國貿易公司相繼提出收購計畫。開始時,美國惠而浦公司按兵不動,是因為該公司市場規模巨大,它對美泰克的收購過不了反壟斷審查這一關。之後不久,惠而浦公司加入了競購美泰克的爭奪。通過長達6個月的反壟斷調查,美國法務部反壟斷局官員宣布,批准美國最大家電企業惠而浦公司以17億美元併購第三大家電企業美泰克公司。美國法務部反壟斷局的調查顯示,併購後,惠而浦在美國白色家電市場將占有70%的市場份額,在北美市場中處於絕對的統治地位,形成毫無疑問的壟斷局面。 美國聯邦政府反壟斷部門為什麼會批准這項併購?

微軟公司的反壟斷案

微軟公司於1975年成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軟體商。微軟在全球PC機作業系統等軟體市場占有巨大的市場份額,經常被推上反壟斷法庭。2006年7月,歐盟委員會正式宣布,因微軟未執行該委員會2004年的 反壟斷裁決,對微軟處以2.8億歐元(3.57億美元)罰款。近年來,微軟公司一直訴訟不斷,1997年10月,美國法務部起訴微軟公司將網路瀏覽器與“視窗”捆綁在一起銷售。2000年6月,傑克遜法官作出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微軟隨後提出抗訴。2001年6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抗訴法院作出裁決,駁回地方法院法官傑克遜作出的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但維持有關微軟從事了違反反壟斷法的反競爭商業行為的判決,判決微軟利用在作業系統市場上的壟斷力量打擊競爭對手,與電腦製造商和軟體開發商簽訂一些排他性契約違法。面對微軟的在全球電腦作業系統市場上的巨大壟斷,美國聯邦抗訴法院為何否決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而僅僅判決微軟的市場行為違法。

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民用客機領域居於 壟斷地位。麥道公司是世界航空製造業排行第三的公司,也曾經是世界最大的軍用飛機製造商。1996年12月,波音公司宣布收購麥道公司,收購價格為133億美元。波音公司和麥道公司合併之後,新波音公司的資產總額達500億美元,淨負債為10億美元,員工總數20萬人。當時預計1997年新波音公司的總收入將達到480億美元,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軍用飛機 製造企業。根據美國的有關法律,如此大規模的合併必須經過美國反壟斷當局的批准。美國反壟斷法律規定,如果兩家公司合併以後市場份額的平方和大於1800,公平交易部的反壟斷處或聯邦貿易委員會就立案調查。照此規定計算,兩家公司市場份額平方和為3825,是立案調查標準的兩倍多,但兼併最終還是獲得了政府的批准。美國反壟斷當局無視波音公司占美國市場幾乎100%、占全球民用飛機市場65%以上的巨大壟斷而批准此項併購。

美國聯邦政府反壟斷規制的新趨勢

上述若干 壟斷性大企業併購引發的疑問,要從美國反壟斷規制的新趨勢中尋求答案。近年來,美國法務部門在 壟斷界定、市場份額、提高效率、保護消費者、技術創新的評價等方面發生了新的變化。

更加重視從經濟全球化背景評估反壟斷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要根據國際市場結構評估、判斷壟斷。當年美國法務部在審查惠而浦公司併購美泰克時,不但對美國國內的白色家電生產、銷售情況進行過調查評估,而且對全球 家電市場競爭情況也進行了調查評估。美國法務部反壟斷局認為美國家電市場已不僅限於國內,而是全球化的市場。兩家公司合併後,新公司仍面臨著 韓國LG、日本松下、中國海爾等外國同行的競爭壓力。美國法務部反壟斷局在評估了國際市場、國內市場的集中程度後,認為惠而浦公司和美泰克兩家公司在全球家電市場的占有率加起來也不能主導市場,認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合併將促進公司生產更高質量的產品,提高企業效率,使美國企業在全球家電行業競爭中更有力量。所以,美國反壟斷局批准了惠而浦公司併購美泰克。

更加重視從維護國家利益出發評估反壟斷

維護國家利益就要維護本國大企業利益,因為大型跨國公司代表了一個國家經濟競爭力。在波音兼併麥道案例中,美國政府在後台對兼併活動的支持和參與發揮了重要作用。波音是美國最大的飛機製造商,兼併麥道最終戰略目標是形成航空航天行業的全球性“巨無霸”,與歐洲的空中客車公司競爭。1970年,為了挽救歐洲的航空製造工業,英國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四國政府用各自的航空製造企業組成空中客車公司,在政府固定補貼、免稅優惠、研發補貼等政策支持下,開發大型民用飛機。1994年,空中客車的訂貨首次超過波音公司,占市場份額的48%(波音為46%),這使波音公司受到了極大的競爭壓力甚至恐慌。為了形成對空客的更大競爭優勢,波音公司提出並實施了兼併麥道公司的計畫。

波音 公司兼併麥道,最終體現的是美國政府的意圖。體現美國政府意願最有效的工具,就是 政府採購。1996年11月, 五角大樓把設計2l世紀戰鬥機的契約交給了從來沒有獨立研製過戰鬥機的波音公司,而沒有給具有強大的戰鬥機設計、生產能力的麥道,這明確地表示了美國政府希望麥道公司必須歸順於波音公司的政府意願。之後不到一個月,波音公司就宣布收購麥道公司。合併後的波音公司在民用飛機市場上明顯成為全球最大的製造商,它獨占全球飛機市場65%以上的份額。因此,單從市場結構看,合併後的波音屬於超級 壟斷企業,明顯違反了《 反托拉斯法》,也遭到了歐盟的強烈反對,但美國政府還是支持合併。為了完成兼併,波音公司對歐盟做出了放棄三家美國航空公司今後20年內只購買波音飛機的契約後,歐盟同意波音兼併麥道。1997年8月,新的波音公司開始正式運行。

更加重視從提高經濟效率角度創新反壟斷規制

壟斷優勢是 市場競爭的結果,是高效率的證明,反壟斷規制要有利於提高企業效率。已往,美國政府更重視從市場結構、市場份額方面來規制反 壟斷。但現在,法務部門越來越重視從經濟效率角度來處理反 壟斷問題,波音 公司兼併麥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 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 市場競爭更加激烈。為了保持美國經濟在全球的領先地位,美國法務部門越來越把提高本國企業 經濟效率作為反托拉斯法追求的目的。這種政策取向的理論基礎是 芝加哥學派。芝加哥學派有關 壟斷理論認為,壟斷企業是 競爭中的優勝者,壟斷地位是“效率性的證明”,是高市場績效的結果,但 壟斷利潤的獲得並不是長期穩定的現象,因為壟斷企業如果濫用權力,獲得 超額利潤,必然誘發新的企業進入,新廠商的進入自然會使原廠商的壟斷地位消失。企業規模大能夠提高經濟效益,市場績效好,政府就不必管制。經濟的活力就是追求卓越的 經濟效率,高效率自然會使消費者福利最大化。

更加重視在反壟斷規制中促進技術創新

阻礙 技術創新是 壟斷的毒瘤,必須遏制妨礙創新的“壞 壟斷”市場行為。微軟案雖然到現在還在抗訴,但是美國法務部門在判決該案時表現出的重視“ 技術創新”取向具有劃時代意義。微軟公司基本上是以智慧財產權和知識創新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壟斷公司。美國法務部在微軟訴訟案件中,認為擁有 壟斷地位或企圖獲得壟斷地位並不違法,但是通過“不正當行為”來維持或獲得壟斷地位是違法的。

反對壟斷對 技術創新的障礙,是美國保持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的一個秘訣。美國1999年的《總統經濟報告》專門辟出一章,討論 政府管制和創新的關係,強調新技術的創新對美國經濟的長期增長至關重要,能否保持創新的活力是美國經濟能否繼續領先於世界的關鍵。前幾年,美國法務部否決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對 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的兼併,理由就是這兩大軍火公司的合併將阻礙美國關鍵性防務技術領域的創新。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美國反 壟斷政策的重點逐步從維護 價格競爭轉向促進創新,促使大企業的市場行為推動 技術創新,以增強美國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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