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年

丁巳年(蛇年) 隋開皇十七年 高昌延昌三十七年

紀年

丁巳年(蛇年)

隋開皇十七年

高昌延昌三十七年

本年年表

大事記

公元597年公元597年,昆州發生叛亂,隋文帝派史萬歲到昆州將其平定。

公元597年,聖·奧古斯丁到達不列顛,使當地人皈依基督教。

公元597年,東突厥突利可汗向隋朝請和,被隋文帝封為“意利珍亞可汗”,並以義成公主配他為妻,將他們安置在白道川(呼和浩特平原)。

公元271年(晉武帝泰始七年),分益州,置寧州,邪龍改屬寧州。公元597年(隋文帝開皇十七年),遣太平公(官職)史萬歲(人名)平西南夷後,邪龍屬隋。

公元597年,基督教傳入英國,一批與宗教有關的拉丁詞進入英語。

公元597年,義大利傳教士奧古斯丁受羅馬教皇委派,從羅馬赴英國傳教,把基督教帶到南英格蘭。

公元597年7月的一天,楊俊有一姓崔的妃子,見其夜夜不歸、另求他歡,心生妒意,便在瓜中放毒,送給楊俊食用。楊俊吃後,雖沒致死,也中毒病倒,被召入京。

隋統一全國以後,首先使用的是張賓的《開皇曆》。但《開皇曆》粗疏簡陋,經過激烈爭論後,從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起改用張胄玄的曆法。這部曆法又於大業四年(公元608年)修改,名《大業歷》。

逝世名人釋智顗(公元538-597年)

字德安,又稱智者,天台宗創始人,有名的佛教學者。祖籍穎川(今河南許昌),後移居荊州華容(今湖北監利西北),俗姓陳。隋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隋文帝楊堅之子楊廣為晉王,都揚州,遣使至廬山請智顗赴揚州為他授菩薩戒。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十月,楊廣又請智顗出山,此時智顗有病,但因是楊廣之請,他不得不抱病成行。可是行至石城,不幸逝世,終年六十歲。

風景名勝

尼波山是約旦最值得敬畏的聖地之一——這裡是摩西升天之地。主教堂旁有幾個有馬賽克鑲嵌畫的墓穴,是公元531年建的。而主教堂旁邊還有一個公元597年拜占庭時代建的小教堂,後來逐漸擴建成龐大的建築群。

著作公元597年,費長房編著《賢愚經》,共十五卷。

《董美人墓誌》,隋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書刻,蜀王楊秀撰文。

歷史紀事史萬羅率兵渡西洱河(今雲南洱海),至渠濫川(在今雲南晉寧舊昆陽),擊降南寧州夷帥爨翫。周法尚攻殺桂州俚(舊族名,在兩廣一帶,後分別與漢、壯等族同化,其一部或為黎祖先)帥李光仕。停“盜一錢以上棄市,三人共盜一瓜均死”之法。突厥突利河汗迎公主。吐谷渾亂,世伏被殺,國人立其弟伏允。

文化紀事智顗卒

智顗(五三八至五九七),俗姓陳,本居荊州華容(今屬湖南),父仕梁。智顗十七歲,值梁末兵亂,家人離散,遂出家。精研律學,深好禪觀。陳時,受邀至建康瓦官寺講《法華經》題。後入天台山開創天台宗。隋滅陳,晉王楊廣為揚州總管,賜號“智者大師”。著述甚豐,《法華經玄義》、《法華經文句》、《摩訶止觀》世稱天台三大部;《觀音玄義》、《觀音義疏》、《金光明經玄義》、《金光明經文句》、《觀無量壽佛經疏》世稱天台五小部,卒年六十歲。

史料記載

令狐熙安撫嶺南

桂州(今廣西桂林)夷帥李光仕抗命,遣王世積、周法尚率兵擊斬之。文帝以嶺南多事,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二月,委令狐熙為桂州總管,許以便宜從事,刺吏以下官均得承制補授。令狐熙一改過去高壓政策,以安撫為主。夷帥皆曰:“前時總管皆以兵相威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諭,我輩其可違乎?”相繼歸附。昔時,州縣多事,官吏多不到任,在總管府寄政。令狐熙悉令赴任,並為各州縣建築城邑,開設學校,各族稱便。

文帝晚年好峻法

文帝晚年好峻法。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三月九日,詔許律外施法。時盜一錢以上皆處死刑,三人共盜一瓜亦處死刑。時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換好錢,帝聞,令悉斬之。官吏失職,常親臨杖殺。按律,季夏乃生長之月,不可殺人。帝嘗乘怒欲於六月杖殺人,大理諫,帝曰:“六月必有雷霆,我乃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言官諫,亦殺之。大理少卿趙綽守法斷獄,與帝爭罪囚生死,而己亦蒙死屢赦者不勝計。以是臣民惴惴,唯恐觸法。

頒行張胄玄新曆

先是,開皇四年(五八四),頒行張賓、劉暉等所造甲子元歷。行之未久,劉孝孫、劉焯、張胄玄等言其多誤。一時爭論紛起,久而不決。文帝立議六十一事,令劉暉與張胄玄辨析。暉一無所答,胄玄能通者五十四。文帝遂以胄玄為太史令,監造新曆。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三月,新曆成,四月二日,頒行之。同時,將劉暉等四人除名。但新曆仍用平朔,未用定朔。

虞慶則被殺

虞慶則本姓魚,世為北邊豪強。慶則武勇善征戰,仕周為石州總管。仕隋為尚書右僕射,封魯國公。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七月,桂州(今廣西桂林)民李世賢起事,文帝欲討之。慶則時為右武侯大將軍,卻不請命,文帝不悅,謂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國家有賊,遂無行意,何也?”慶則懼,遂請行。文帝以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率兵南討。慶則以妻弟趙什住為隨府長史。李世賢鏇被平定。慶則見譚州臨桂嶺,山川形勢甚佳,曰:“此誠險固,加以足糧,若守得其人,攻不可拔。”並遣什住至京奏事,以觀文帝顏色。什住曾與敬則愛妾私通,恐事泄,抵京後,告敬則謀反,下有司按驗,十二月,慶則坐死,拜什住為柱國。

秦王俊免官

秦王俊為文帝第三子。少有令名,頗得文帝寵愛,漸好奢侈。曾違制放債收息,百姓苦之。文帝查處其事,連坐者百餘人。俊不改,又違制盛治宮室。文帝怒,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七月,免其官,以王就第。文武大臣皆諫,言處理過嚴。文帝曰“法不可違”,楊素亦諫,帝曰:“我是五兒之父(帝五子:太子勇、晉王廣、秦王俊、蜀王秀、漢王諒),亦兆民之父。若如公言,何不別制天子兒律?”終不寬赦。

光化公主再嫁吐谷渾主伏允

開皇十一年(五九一),吐谷渾主夸呂卒,子世伏立,遣其兄子無素奉表稱藩,並獻

方物,求娶隋公主為妻,文帝未許。十六年(五九六),文帝方以光化公主妻世伏。十七年(五九七),吐谷渾內亂,世伏被部下殺死,弟伏允立,依其風俗,仍請以光化公主為妻,文帝許之。自是吐谷渾每年向隋廷朝貢,雙方關係日趨密切。

俚帥寧長真入朝

開皇十七年(五九七)十月,欽州(今廣西欽州)刺史、俚(今黎族)帥寧長真入朝。初,何稠出使嶺南,欽州刺史,俚帥寧猛力請隨同入朝。因病重,未能成行,與稠約,如身死,當遣子入朝。猛力臨終,戒其子長真不可失信。長真繼為刺史、果入朝。

高麗王子元嗣位

高麗王湯與陳交好,聞陳亡,憂懼,治兵積穀,為拒守之計。開皇十七年(五九七),文帝遺書,曉以禍福。湯惶恐,欲奉表謝罪,會病卒。其子元嗣位。文帝遣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元奉表謝恩,更請封王,文帝許之。

大事

(1)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南寧羌,平之。初,梁睿之克王謙也,西南夷、獠莫不歸附,唯南寧州酋帥震恃遠不服。睿上疏,以為:“南寧州,漢世柯之地,戶口殷眾,金寶富饒。梁南寧州刺史徐文盛為湘東王征赴荊州,屬東夏尚阻,未遑遠略,土民瓚遂竊據一方,國家遙授刺史,其子震崐相承至今。而震臣禮多虧,貢賦不入,乞因平蜀之眾,略定南寧。”其後南寧夷玩來降,拜昆州刺史,既而復叛。乃以左領軍將軍史萬歲為行軍總管,帥眾擊之,入自蜻蛉川,至於南中。夷人前後屯據要害,萬歲皆擊破之;過諸葛亮紀功碑,渡西洱河,入渠濫川,行千餘里,破其三十餘部,虜獲男女二萬餘口。諸夷大懼,遣使請降,獻明珠徑寸,於是勒石頌美隋德。萬歲請將玩入朝,詔許之。玩陰有貳心,不欲詣闕,賂萬歲以金寶,萬歲於是舍玩而還。

(1)春季,二月癸未(初六),太平公史萬歲率軍攻打居住在南寧地區的羌族人,平定了他們。當初,北周行軍元帥梁睿平定王謙的時候,西南夷、獠等族莫不歸順朝廷,唯有南寧州的酋帥震依恃路途遙遠,不肯臣服。於是梁睿上疏,認為:“南寧州本是漢代的柯,人口眾多,財寶豐富。在侯景之亂時,梁南寧州刺史徐文盛被湘東王蕭繹召赴荊州,由於當時華夏戰亂,無暇顧及經略邊遠地區,當地土著瓚遂得以竊據一方,國家只好遠遠地授予他刺史職務,由他的兒子震承襲至今。而震作為臣子,禮節多缺,又不向朝廷繳納貢賦,所以我請求率領平定巴、蜀地區的軍隊,前去平定南寧。”後來南寧夷族首領玩歸降隋朝,被任命為昆州刺史,可是他不久就又反叛。於是隋朝任命左領軍將軍史萬歲為行軍總管,率軍攻打玩,從蜻蛉川進入,到達南中地區。夷族人前後屯據著戰略要地,依險固守,都被史萬歲率軍攻破。越過諸葛亮的紀功碑,渡過西洱河,進入渠濫川,轉戰千餘里,攻破夷族三十多個部落,俘獲男女兩萬餘口。因此夷人害怕,紛紛派遣使節向史萬歲請求歸降,獻出直徑約長一寸的大明珠,於是刻碑歌頌隋朝的功德。史萬歲又向朝廷上書請求帶玩入朝,文帝下詔同意,可是玩暗中懷有二心,不想入朝,因此用金銀珠寶賄賂史萬歲,史萬歲就放了玩而班師還朝。

(2)庚寅,上幸仁壽宮。

(2)庚寅(十三日),隋文帝駕幸仁壽宮。

(3)桂州俚帥李光仕作亂,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討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頓于衡州,法尚獨討之。光仕戰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輒以妻子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光仕眾潰而走,追斬之。

(3)居住在桂州的俚族首領李光仕反叛作亂,隋文帝派遣上柱國王世積和前桂州總管周法尚率軍前去討伐。周法尚調發駐紮在嶺南地區的軍隊,王世積調發駐紮在嶺北地區的軍隊,都在伊州會師。王世積率領的軍隊因為遇到瘴疫,無法前進,只得停在衡州。於是周法尚獨自率軍攻打李光仕。李光仕戰敗,率領精銳部隊退保白石洞,周法尚俘獲了大批李光仕部隊的親屬家人,李光仕的部下有來向官軍投降的,就歸還他的妻子家人,十多天內,投降的俚人有數千人。最後,李光仕部眾潰散,他本人狼狽逃跑,被隋軍追上斬首。

帝又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募兵討光仕,稠諭降其黨莫崇等,承制署首領為州縣官。稠,妥之兄子也。

隋文帝又派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召募軍隊討伐李光仕,何稠勸降了李光仕的黨羽莫崇等人,又以朝廷之命署置俚族首領擔任州縣官。何稠是何妥哥哥的兒子。

上以嶺南夷、越數反,以汴州刺史令狐熙為桂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許以便宜從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補授。熙至部,大弘恩信,其溪洞渠帥更相謂曰:“前時總管皆以兵威相協,今者乃以手教相諭,我輩其可違乎!”於是相帥歸附。先是州縣生梗,長吏多不得之官,寄政於總管府,熙悉遣之,為建城邑,開設學校,華、夷感化焉。俚帥寧猛力,在陳世已據南海,隋因而撫之,拜安州刺史。猛力恃險驕倨,未嘗參謁,熙諭以恩信,猛力感之,詣府請謁,不敢為非。熙奏改安州為欽州。

隋文帝由於居住在嶺南地區的夷族、越族多次起兵反叛,於是任命汴州刺史令狐熙為桂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允許他相機行事,授權他可以朝廷之命任免州刺史以下各級官吏。令狐熙上任後,大力推行恩德信義,於是嶺南溪洞中的夷、越族酋帥互相說道:“以前各任總管都是以軍隊相威脅,今天的總管卻是以親筆教令來開導,我們怎么能再違抗呢?”於是相繼率領部落歸降。先前,嶺南各地州縣往往違抗命令,朝廷委派的官吏無法到位任職,只好寄居在總管府。現在令狐熙把他們全都派遣到職,並為各州縣建設城邑,開設學校,因此漢、夷各族人民都感化賓服。俚族首領寧猛力在陳統治時期已據有南海,隋崐朝因此對他採取安撫政策,任命他為安州刺史。寧猛力依仗著地形險要,桀驁不馴,從來不曾參拜謁見總管。令狐熙對他施以恩德信義,寧猛力大受感動,於是來到總管府拜見,從此不敢再胡作非為。令狐熙又奏報朝廷,把安州改稱欽州。

(4)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丙辰,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於是上下相驅,迭行捶楚,以殘暴為乾能,以守法為懦弱。

(4)隋文帝因為政府各部門的屬官往往不尊敬懼怕上司長官,難以提高辦事效率,三月丙辰(初九),下詔書說:“各主管部門給屬官定罪,如果按律應該從輕發落,但犯罪情節又比較嚴重的,允許在法律規定之外斟酌處以杖刑。”於是各級部門上下互相強迫,亂行捶打,把殘暴酷虐當作有辦事能力,把遵紀守法當作懦弱無能。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於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懍懍。有數人劫執事謂之曰:“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來耳。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隋文帝由於天下盜賊繁多,下令凡是偷竊一文錢以上的人都要在鬧市中被處死,暴屍街頭,曾有三人一起偷了一個瓜,事情敗露後三人都被立即處死。於是行旅之人都早睡晚起,天下百姓人心惶惶。有幾個人劫持了執法官吏,對他們說:“我們不是盜財之人!只為被冤死的眾人而來。現在要求你們替我們上奏皇上,自古以來制定的法律,都沒有偷竊一文錢就判處死刑的條款。你們如果不將我們的話轉奏朝廷,等我們再來抓住你們,你們就不能活命了!”文帝聽說後,就廢除了這項法令。

帝嘗乘怒,欲以六月杖殺人,大理少卿河東趙綽固爭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長庶類,不可以此時誅殺。”帝報曰:“六月雖曰生長,此時必有雷霆;我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

隋文帝曾經在盛怒之時,想在六月份杖刑殺人,大理寺少卿河東人趙綽苦苦爭諫說:“盛夏季節,正是天地間萬物旺盛生長的月份,不可在此時殺人。”文帝回答說:“六月份雖然是萬物生長的季節,但上天也會有雷霆震怒發生;我效法上天行事,有什麼不可以呢?”於是就下令將人杖殺了。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帝以曠為忠直,遣每旦於五品行中參見。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斬之。綽固爭,以為曠不合死,帝拂衣入。綽矯言,“臣更不理曠,自有他事,未及奏聞。”帝命引入,綽再拜請曰:“臣有死罪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制御掌固,使曠觸掛天刑,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爭,二也。臣本無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顏。會獨孤後在坐,命賜綽二金杯酒,並杯賜之。曠因免死,徙廣州。

大理寺掌固來曠上言說大理寺執法官吏對囚犯量刑定罪太寬,隋文帝因此認為來曠忠誠正直,讓他每天早晨站在五品官員的行列中參見。來曠又上告說大理少卿趙綽違法釋放囚徒,文帝派遣使臣前去調查,發現趙綽根本沒有枉法偏袒之事,文帝非常憤怒,下令將來曠斬首。趙綽苦苦諫諍,認為來曠按照法律構不成死罪,文帝不聽,拂衣進入中。趙綽又假稱:“我不再申理來曠的事情,我還有別的事沒有來得及奏聞。”文帝讓人引趙綽來到後,趙綽再拜奏請說:“我犯了三項死罪:身為大理寺少卿,沒有能管制約束住掌固來曠,使他觸犯了朝廷刑律,這是第一;囚犯罪不當死,而我不能以死相爭,這是第二;我本來沒有別的事,而以妄言,求見陛下,這是第三。”文帝聽了他的話,臉色才緩和下來。當時正碰上獨孤皇后在坐,就下令賞賜趙綽兩金杯酒,並且連金杯也賞賜給他。因此,來曠得以免除一死,被流放到廣州。

蕭摩訶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訶也!”因命左右釋之。

原陳驃騎將軍蕭摩訶的兒子蕭世略在江南地區舉兵作亂,蕭摩訶應當連坐治罪,隋文帝說:“蕭世略年紀還未滿二十歲,能有什麼作為,只因為他是名將的兒子,所以被別人所脅迫罷了。”於是下令赦免蕭摩訶。趙綽苦苦諫諍不崐能這樣做,文帝也不能使他屈服。文帝又想等趙綽離去後再下令赦免蕭摩訶,於是讓趙綽退下去吃飯。但是趙綽回答說:“我呈奏的案件還沒有叛決,因此我不敢退下。”文帝只好宣布:“請大理寺法官為朕特赦蕭摩訶。”於是命令左右近臣釋放了蕭摩訶。

刑部侍郎辛嘗不緋,俗雲利官;上以為厭蠱,將斬之。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曰:“卿惜辛而不自惜也!”命引綽斬之。綽曰:“陛下寧殺臣,不可殺辛。”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刑部侍郎辛曾經穿過紅色的褲子,民間風俗說穿紅色褲子可以官運亨通;隋文帝認為這是妖術,將要把他斬首。趙綽說:“根據法律不應當處死,我不敢接受詔命。”文帝震怒,對趙綽說:“你可惜辛的性命,難道不可惜自己的性命嗎?”於是下令將趙綽推出斬首。趙綽回答說:“陛下可以處死我,但不能處死辛。”趙綽被押到朝堂,解去衣服,正準備處斬時,文帝又派人對他說:“你抗命不尊的下場如何?”趙綽回答說:“我一心一意公正執法,因此不敢愛惜自己的性命。”文帝拂衣進入後宮,過了很長時間,才傳令釋放趙綽。第二天,文帝又向趙綽道歉,好言慰問勉勵他,賞賜他布帛等物三百段。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上令悉斬之,綽進諫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非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上復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綽拜而益前,訶之,不肯退,上遂入。治書侍御史柳復上奏切諫,上乃止。

當時隋文帝嚴禁民間使用假錢,有兩人在集市上用假錢兌換由官府鑄造的好錢,巡查社會治安的武候抓獲了他們,並報告了朝廷,文帝下令將他們斬首,趙綽進諫說:“他們所犯的罪應該判處杖刑,處死他們不符合法律。”文帝回答說:“這不關你的事。”趙綽說:“陛下不因為愚昧無知,把我放置在執法部門,現在陛下想胡亂殺非罪之人,怎么能不關我執法大臣的事!”文帝又說:“搖動高大樹木的時候,如果樹木不動就該知難而退。”趙綽也回答說:“我希望自己的一片忠心能感動蒼天,何況是搖動樹木。”文帝又說:“喝湯的時候,如果湯熱就放在一邊,天子的權威,你也想挫折它嗎?”趙綽再次跪拜後又向前靠近,文帝厲聲呵斥他,越綽還是不肯退避,於是文帝就起身回後宮。治書侍御史柳又上奏懇切勸諫,文帝才不再堅持將那兩人處死。

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中,或遇上與皇后同榻,即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與大理卿薛胄同時,俱名平恕;然胄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胄,端之子也。

隋文帝因為趙綽忠誠正直,常常把他帶進中談話,有時遇到文帝正和皇后同床而坐,即令趙綽也就坐,和他評論朝政得失,前後賞賜的布帛財物多達上萬。趙綽和大理寺卿薛胄同時,都享有公正寬恕的好名聲;只是薛胄審理和判決案件多根據情理定罪,而趙綽只根據法律條文辦案,兩人都很稱職。薛胄是薛端的兒子。

帝晚節用法益峻,御史於元日不劾武官衣劍之不齊者,帝曰:“爾為御史,縱舍自由。”命殺之;諫議大夫毛思祖諫,又殺之。將作寺丞以課麥遲晚,武庫令以署庭荒蕪,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馬鞭、鸚鵡,帝察知,並親臨斬之。

隋文帝晚年用法愈加嚴厲苛刻,曾有當值的御史在正月初一的大朝會時沒有對衣冠佩劍不整齊的武官提出彈劾,文帝就說:“你作為御史,卻不履行職責,放任自流。”於是下令將當值御史處死;諫議大夫毛思祖進諫,文帝又下令將他處死。將作寺丞由於徵收麥稈遲晚,衛尉寺武庫令由於署庭荒蕪,左右近臣出使,有的收受地方官吏贈送的馬鞭、鸚鵡,文帝訪察知道後,都親臨刑場將他們斬首。

帝既喜怒不恆,不復依準科律。信任楊素,素復任情不平,與鴻臚少卿陳延有隙,嘗經蕃客館,庭中有馬屎,又眾仆於氈上樗蒲,以白帝。帝大怒,主客令及樗蒲者皆杖殺之,棰陳延幾死。

隋文帝變得喜怒無常,不再依據法律條款量刑定罪。文帝信任尚書右僕射楊素,而楊素又感情用事,不能公平地處事待人。他因和鴻臚寺少卿陳延之間崐有隔閡,有一次經過接待蕃邦客人的客館,發現庭院中有馬屎,又有一些僕人在氈毯上賭博,就告訴了文帝。文帝聽後大怒,下令把鴻臚寺主客令和參加賭博的僕人全部杖殺,陳延也被捶打得奄奄一息。

帝遣親衛大都督長安屈突通往隴西檢覆群牧,得隱匿馬二萬餘匹,帝大怒,將斬太僕卿慕容悉達及諸監官千五百人。通諫曰:“人命至重,陛下奈何以畜產之故殺千有餘人!臣敢以死請!”帝目叱之,通又頓首曰:“臣一身分死,就陛下丐千餘人命。”帝感寤,曰:“朕之不明,以至於此!賴有卿忠言耳。”於是悉達等皆減死論,擢通為左武候將軍。

隋文帝派遣親衛大都督長安人屈突通到隴西去檢查由太僕寺掌管的牧場,得到各牧場隱匿下來沒有登記在冊的馬共兩萬餘匹,於是文帝怒不可遏,將要把太僕寺卿慕容悉達和各牧場監牧官吏一千五百人一齊斬首。屈突通進諫說:“人命關天,最為珍貴,陛下怎么能因為畜牲的緣故而一下子殺害一千多人!我將以死相爭。”文帝瞪眼怒罵他,屈突通又叩頭說:“我拿分內該死的這條命向陛下換取一千餘條性命。”文帝這才醒悟過來,對屈突通說:“這都是由於朕不明事理,以致於荒唐到這個地步!幸虧有了你的忠言,才沒有鑄成大錯。”於是慕容悉達等人都被免死定罪,文帝又提拔屈突通為左武候將軍。

(5)上柱國劉昶與帝有舊,帝甚親之;其子居士,任俠不遵法度,數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轉驕恣,取公卿子弟雄健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頸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稱為壯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毆擊路人,多所侵奪,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或告居士謀為不軌,帝怒,斬之,公卿子弟坐居士除名者甚眾。

(5)上柱國彭公劉昶和隋文帝有舊交,隋文帝非常親信他;劉昶的兒子劉居士負氣仗義,不遵守朝廷法度,曾數次犯罪,文帝由於劉昶的緣故,每次都寬宥了他。於是劉居士有恃無恐,越加驕橫放縱,獵取公卿大臣子弟中高大健壯者,到自己家裡,把車輪套到他脖子上,然後用棍棒一通亂打,差不多快被打死還能不屈服求饒的人,就稱為壯士,與他相交為友。劉居士的黨羽有三百人,他們無故毆打路人,侵奪財物,為非作歹,甚至於連公卿大臣、后妃公主也都不敢和他們計較。後來有人上告說劉居士圖謀不軌,文帝很憤怒,下令將劉居士斬首,公卿大臣的子弟受到牽連而被除名為民的非常多。

(6)楊素、牛弘等復薦張胄玄歷術。上令楊素與術數人立議六十一事,皆舊法久難通者,令劉暉等與胄玄等辨析。暉杜口一無所答,胄玄通者五十四,上乃拜胄玄員外散騎侍郎兼太史令,賜物千段,令參定新術。至是,胄玄歷成。夏,四月,戊寅,詔頒新曆;前造歷者劉暉四人並除名。

(6)尚書右僕射楊素、大常卿寺牛弘等人再次向隋文帝推薦張胄玄的曆法,於是文帝令楊素和掌管律歷的官吏討論提出了六十一個問題,都是舊曆法長期以來很難解釋清楚的,讓擁護舊曆法的劉暉等人和張胄玄等人互相辯難解釋。結果劉暉閉口無言,而張胄玄解釋通了五十四個問題,於是文帝就任命張胄玄為員外散騎常侍兼太史令,賞賜給他布帛財物一千餘段,並令他參酌修定新的曆法。此時,張胄玄曆法修訂完成。夏季,四月戊寅(初二),文帝下詔令頒行新曆。先前參加修訂張賓曆法的劉暉等四人都被除名為民。

(7)秋七月,桂州人李世賢反,上議討之。諸將數人請行,上不許,顧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國家有賊,遂無行意,何也?”慶則拜謝,恐懼,乃以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討平之。

(7)秋季,七月,桂州人李世賢舉兵造反,隋文帝和百官大臣商議發兵征討,有好幾位將帥請命出征,文帝都沒答應,而對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說:“你位居宰相,受封上柱國、魯國公,現在國家出現了叛賊,你卻根本沒有領兵出征的意思,這是為什麼?”虞慶則叩頭請罪,惶恐不安,於是文帝就任命虞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率軍前去平定叛亂。

(8)秦王俊,幼仁恕,喜佛教,嘗請為沙門,不許。及為并州總管,漸好奢侈,違越制度,盛治宮室。俊好內,其妃崔氏,弘度之妹也,性妒,於瓜中進毒,由是得疾,征還京師。上以其奢縱,丁亥,免俊官,以王就第。崔妃以毒王,廢絕,賜死於家。左武衛將軍劉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廨舍而已,臣謂可容。”上曰:“法不可違。”楊素諫曰:“秦王之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上曰:“我是五兒之父,非兆民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崐!”卒不許。

(8)秦王楊俊從小就仁愛寬恕,愛好佛教,曾經請求出家當和尚,隋文帝沒有答應。等到他擔任了并州總管以後,生活逐漸奢侈,違越制度規定,大規模修建和裝飾宮殿府第。楊俊好近女色,他的妃子崔氏是崔弘度的妹妹,生性妒忌,就在瓜中置毒,楊俊因此中毒得病,被文帝召回京師。文帝因為楊俊驕奢縱慾,丁亥(十三日),下令罷免了他的官職,以王爵回家閒居。崔妃因為向秦王下毒,被廢除了妃子名位,賜死在家中。左武衛將軍劉升上言諫道:“秦王並沒有別的罪過,只不過是耗費國家錢財營造宮舍府第而已,我認為可以寬容他。”文帝回答說:“國家的法律不可違背。”尚書右僕射楊素又進諫說:“秦王的過錯,不應如此懲處,請陛下再慎重考慮!”文帝又回答說:“我難道只是太子楊勇、晉王楊廣、秦王楊俊、蜀王楊秀、漢王楊諒五個兒子的父親,而不是天下百姓的君父?如果像你說的那樣,為何不專門制定用於天子兒子的法令?以周公姬旦的為人施政,尚且誅殺舉兵造反的管叔、蔡叔,我確實比周公差得很遠,又怎么能枉法徇私呢?”始終沒有答應。

(9)戊戌,突厥突利可汗來逆女,上舍之太常,教習六禮,妻以宗女安義公主。上欲離間都藍,故特厚其禮,遣太常卿牛弘、納言蘇威、民部尚書斛律孝卿相繼為使。

(9)戊戌(二十四日),突厥突利可汗來長安迎娶隋室公主,隋文帝招待他住在太常寺,並派人教他學習中國傳統婚制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將宗女安義公主嫁給他為妻。文帝因為想離間突利可汗和都藍可汗之間的關係,所以故意將這次婚禮操辦得特別隆重,相繼派遣太常卿牛弘、納言蘇威、民部尚書斛律孝光作為使節出使突厥。

突利本居北方,既尚主,長孫晟說其帥眾南徙,居度斤舊鎮,錫賚優厚。都藍怒曰;“我,大可汗也,反不如染乾!”於是朝貢遂絕,亟來抄掠邊鄙。突利伺知動靜,輒遣奏聞,由是邊鄙每先有備。

突利可汗本來居住在突厥的北方,在娶了安義公主以後,長孫晟勸說他率領部落南遷,居住在都斤山舊鎮,隋朝對他賞賜優厚。於是都藍可汗惱羞成怒,說:“我是突厥國的大可汗,現在反不如小可汗染乾!”於是就斷絕了向隋朝的朝貢,屢次出兵侵擾抄掠隋朝邊境。但是突利可汗每當觀察了解到都藍可汗的動靜,就很快派遣使節奏報朝廷,因此隋朝邊境每次都先作好了準備。

(10)九月,甲申,上至自仁壽宮。

(10)九月甲申(十一日),隋文帝從仁壽宮回到長安。

(11)何稠之自嶺南還也,寧猛力請隨稠入朝,稠見其疾篤,遣還欽州,與之約曰:“八九月間,可詣京師相見。”使還,奏狀,上意不懌。冬,十月,猛力病卒。上謂稠曰:“汝前不將猛力來,今竟死矣!”稠曰:“猛力與臣約,假令身死,當遣子入侍。越人性直,其子必來。”猛力臨終,果戒其子長真曰:“我與大使約,不可失信。汝葬我畢,宜即登路。”長真嗣為刺史,如言入朝。上大悅曰:“何稠著信蠻夷,乃至於此!”

(11)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從嶺南起程返回京師時,欽州刺史寧猛力請求隨何稠入朝,何稠見他病得厲害,就讓他返回欽州,與他相約說:“八九月間,可到京師相會。”何稠回朝後,奏明了情況,文帝有些不高興。冬季,十月,寧猛力病逝。文帝對何稠說:“你以前沒有帶寧猛力來長安,現在他竟然去世了!”何稠說:“寧猛力與我約定,如果他去世,就派遣他的兒子入朝侍奉。越人性格直爽,他的兒子必定會來朝。”寧猛力臨終的時候,果然告誡兒子寧長真說:“我和朝廷大使何稠有約,不能失信,你把我安葬完畢,就應當立即上路。”寧長真繼任欽州刺史,遵照父親的遺言入朝長安。隋文帝十分高興,說:“何稠在蠻、夷族心中擁有的信譽,竟達到了這種地步!”

(12)魯公虞慶則之討李世賢也,以婦弟趙什住為隨府長史。什住通於慶則愛妾,恐事泄,乃宣言慶則不欲此行,上聞之,禮賜甚薄。慶則還,至潭州臨桂嶺,觀眺山川形勢,曰:“此誠險固,加以足糧,若守得其人,攻不可拔。”使什住馳詣京師奏事,觀上顏色,什住因告慶則謀反,下有司按驗。十二月,壬子,慶則坐死,拜什住為柱國。

(12)魯公虞慶則率軍討伐李世賢時,任命妻弟趙什住為總管府長史。趙什住和虞慶則的愛妾私通,恐怕事情泄露,於是對外宣揚說虞慶則不樂意出征,隋文帝聽到後,對虞慶則的禮遇賞賜很微薄。虞慶則班師途中,走到潭州臨桂崐嶺,觀察眺望山川形勢,說道:“此地確實地形險要,如果有充足的糧草,再委派得力幹將據險防守,攻不可破。”虞慶則派遣趙什住馳騎趕往京師向朝廷呈奏公事,順便觀察文帝對他的態度,什住乘機向朝廷告發說虞慶則謀反,文帝下令有關部門調查。十二月壬子(初十),虞慶則因此事被處死,又授予趙什住柱國。

(13)高麗王湯聞陳亡,大懼,治兵積穀,為拒守之策。是歲,上賜湯璽書責以“雖稱藩附,誠節未盡”。且曰:“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灑心易行,率由憲章,即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殷勤曉示,許王自新耳。”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子元嗣立,上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元奉表謝恩,因請封王,上許之。

(13)高麗王高湯得悉陳滅亡後,非常害怕,於是大力訓練軍隊,聚積糧草,籌劃一旦遭到隋軍侵犯時所應採取的抵抗策略。這一年,隋文帝賜給高湯璽書,責備他“雖然做了隋朝的藩附屬國,卻沒有盡到臣子應有的忠誠。”並且說:“你所統轄的地區,雖然地狹民少,但如果現在廢黜了你的王位,也不能沒有人負責治理,終究需要朝廷重新選派官屬,前去安撫黎民百姓。你如果能洗心革面,完全遵照朝廷的法令制度,就是朕的良臣,朕又何必再派遣賢才呢?你認為遼河的寬廣比長江如何?高麗的兵民比陳多少?如果朕不是存有包容、養育天下黎民百姓之心,責問你以往的過失,派遣一位將帥率軍前去問罪,根本用不著跟你多費氣力!之所以對你殷勤勸導,是允許你改過自新。”高湯得到文帝璽書後,惶恐不安,準備向朝廷奉表謝罪。恰巧得病去世,他的兒子高元繼位,文帝派遣使節授予高元上開府儀同三司,承襲遼東公爵位。高元向朝廷奉表謝恩,並請求授予王爵,文帝同意。

(14)吐谷渾大亂,國人殺世伏,立其弟伏允為主,遣使陳廢立之事,並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上從之。自是朝貢歲至。

(14)吐谷渾大亂,國中人殺死可汗世伏,擁立他的弟弟伏允為君主,派遣使臣向隋朝陳述廢立可汗的理由和經過,並且請求朝廷寬恕國人的擅命專行之罪,還請求依照吐谷渾的習俗,允許伏允娶嫂子光化公主為妻;隋文帝允從。從此以後,吐谷渾每年都遣使朝貢。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