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人民檢察院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接受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執行其決議。

機構職責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

1、根據上級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檢察工作方針,部署縣檢察工作任務。

2、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依法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

4、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5、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以及看守所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

6、對縣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或裁定,依法向縣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提請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7、受理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控告、申訴、舉報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負責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制宣傳,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進行研究並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開展檢察機關在檢察環節的綜合治理工作。

9、組織開展隊伍建設、思想政治、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批准縣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10、承辦應由縣檢察院負責的其他事項。

工作績效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在縣委和市院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為龍門的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檢察工作的第一責任。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重點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嚴重擾亂社會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犯罪及破壞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犯罪。加強檢察環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參與平安建設,促進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二是堅持把執法辦案作為檢察工作的中心工作。不斷加大執法辦案的力度,提高執法辦案的質量,以執法辦案來打擊犯罪,維護公平正義,來服務保障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來服務構建和諧社會。工作中進一步落實提前介入、快捕快訴等機制,確保嚴打鬥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

三是堅持把抓好專項工作作為執法為民的具體實踐。反貪部門強化對查辦涉農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圍繞保障農村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農業補貼款項的規範使用,保障中央和省、市各項支農強農惠農政策的有效實施,突出查辦農民民眾反映強烈、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的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瀆檢部門深入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危害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水電資源等能源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

四是堅持把深入推進陽光檢務作為提高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抓手。全面推行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三個一機制”、“一案三卡”和“三書一制度”,確保職務犯罪偵查權依法規範行使。

五是堅持把抓好隊伍建設作為提高法律監督能力和水平的根本保障。按照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基本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設為根本,以法律監督能力為核心,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

概況

一、機構人員概況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現有政工科、反貪局(偵查一科、偵查二科、綜合預防科)、反瀆局(偵查一科、偵查二科)、辦公室、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監所科、民行科、控申科、法警大隊、案管科、監察室等15個內設機構和2個派駐機構(平陵鎮、永漢鎮檢察室)。共有政法專項編制名額55個,現有在編幹警53人(男幹警36人,女幹警17人),職工8人,縣人才編3人,後勤服務人員3人,書記員助理10人,契約工13人,全院總人數90人。本科以上學歷53人(研究生3人),專科以下學歷37名。院黨組成員7人,檢委會專職委員1人,副科級以上幹警23人(正科級12人),檢察官33人。2006年搬入現在的辦公大樓,占地面積1萬㎡,建築總面積6999㎡。
二、近年來的主要工作成績
法警大隊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編隊管理示範單位和全國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編隊管理示範單位(全省5個單位),警示教育基地獲評為全國檢察機關首屆“百優”教育基地(全省4個單位),“三打”工作獲評為全省“三打”先進集體(為惠州市唯一基層檢察院),2011年、2012年“四化”考核成績連續兩年名列惠州市檢察機關第二。
三、鄉鎮檢察室工作情況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目前共設有永漢鎮、平陵鎮2個鄉鎮檢察室,2012年在全市率先解決了副科級機構編制。龍門縣人民檢察院兩個派鄉鎮檢察室(其中永漢檢察室2010年6月成立,平陵檢察室今年年初成立)成立以來,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活動60多次,受理職務犯罪線索2件,受理民眾來信來訪30多件,為民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80多次。同時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開展綜治維穩工作。
四、2013年以來主要業務工作情況
2013年以來,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122件179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38件217人。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0件20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科級幹部3人,均已全部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件8人、監督撤案3件,糾正漏捕7人,追訴漏罪5個、漏犯6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6件,開展預防警示教育活動1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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