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1610~1695)

黃宗羲(1610~1695)

"父尊素,明天啟間官至監察御史,因東林黨獄被閹黨迫害而死,遺命宗羲從劉宗周問學。 他身歷明清更迭之際,認為""國可滅,史不可滅""。 作為開風氣者,宗羲以其歷史編纂學和史料學的成就,對清代史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黃宗羲(1610~1695)

正文

黃宗羲(1610~1695)明末清初史學家、思想家。浙江餘姚人。字太沖,號南雷,學者尊為梨洲先生。父尊素,明天啟間官至監察御史,因東林黨獄被閹黨迫害而死,遺命宗羲從劉宗周問學。崇禎帝即位,懲治閹黨,宗羲赴京為父鳴冤,被許為"忠臣孤子"。後宦官勢力復起, 崇禎十一年(1638)江南復社諸君子出《南都防亂揭》於南京,抨擊閹黨餘孽阮大鋮,宗羲與顧憲成、孫顧果列名揭首。明亡,弘光政權在南京建立,阮大鋮得勢,追究《南都防亂揭》事,宗羲幾遭其害。清順治二年(1645)清軍南下,弘光政權崩潰,魯王朱以海監國於紹興。宗羲募鄉民在餘姚舉兵抗清,時稱"世忠營"。魯王政權授以監察御史兼職方之職。兵敗,退入四明山,結寨自固。後東徙西遷,屢瀕於危,遂返回故里,課徒授業,著述以終,至死不仕清廷。黃宗羲之學不瑣守章句,雖與同時孫奇逢、李顒並稱王學斗杓,但旨在經世致用。他為學領域極廣,成就宏富,史學造詣尤深。自幼遍讀歷代史籍,認為"二十一史所載,凡經世之業,亦無不備矣",欲免迂儒,必兼讀史。他身歷明清更迭之際,認為"國可滅,史不可滅"。刻意搜求有明一代、尤其是南明歷朝史事,留意鄉邦文獻、朝野掌故,有"當世文獻"之譽。清修《明史》、史館總裁曾屢次致書商榷,宗羲刪定《歷志》,主張不立《道學傳》等,功不可沒。他論史注重史法,強調徵實可信。所著《明儒學案》,搜羅極廣,用力極勤,是中國第一部系統的學術思想史專著,對研究明代近三百年的學術思想發展,尤其是王學演變的源流很有價值。《明文海》卷帙浩繁,徵引明人文集至兩千餘家,可謂一代文章淵藪,為治明代文學史提供了豐富資料。成於康熙二年(1663)的《明夷待訪錄》,批判封建君主專制及其所產生的一系列社會經濟政治弊端,提出"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的卓越見解,自有其歷史價值,這部書在清初不脛而走,引起有識之士的共鳴,對清末民主思想的興起,亦起過鼓動作用。宗羲精於曆法、地理、數學以及版本目錄之學,並將其所得運用於治史實踐、辨析史事真偽、訂正史籍得失,多有卓見,影響及於整個清代。清初,宗羲與其弟子萬斯同,同以史學名著朝野;其後,全祖望、邵晉涵、章學誠相繼以起,浙東各地,一時才人輩出,經史之學為之大盛。作為開風氣者,宗羲以其歷史編纂學和史料學的成就,對清代史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他一生著述甚富,大致依史學、經學、地理、律歷、數學、詩文雜著為類,多至五十餘種,近千卷。歷史方面的主要著作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未成,其子百家及全祖望續成)、《明史案》(迄今未見)、《明文海》、《明夷待訪錄》、《行朝錄》、《今水經》、《大統歷推法》、《四明山志》等。錄入其文集的碑誌傳狀諸文,亦多涉一時史事,可補史書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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